索引号 11320900K12926869E/2008-06642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盐城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08-07-18 00:00:00
文号 盐政发〔2008〕108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土地 时效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亭湖区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亭湖区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盐城市亭湖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苏政复[2008]25号)精神,同意将亭湖区新兴镇的龙桥、圩洋2个村划归新洋街道办事处管辖。
  行政区划调整后,新兴镇行政区域面积47.1平方公里,人口4.78万人,辖2个居委会、11个村委会;新洋街道办事处面积19.05平方公里,人口3.96万人,管理5个居委会、5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区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做好交接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特此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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