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盐城市交通运输系统“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30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各县(市、区)交通局,市直交通各单位:
根据市应急办《关于做好盐城市“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盐应急办函〔2011〕2号)中明确的全市“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要求,市局制定了《盐城市交通运输系统“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意见》,现印发你们,请各单位根据实际,科学谋划、统筹安排“十二五”时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附件:盐城市交通运输系统“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意见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交通运输 应急体系 建设规划 意见 通知
抄送:省厅安全处,市安监局。
盐城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1年3月21日印发
                     共印30份
“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意见

盐城市交通运输局

(一)“十一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完成情况
1.取得的主要成绩及做法
(1)应急预案体系逐步建立
自2005年原交通部制定和发布《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开始,我市交通部门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相继制定了地方公路、水路、海事、民航等各级交通应急预案。并在此基础上,根据交通运输的应急保障特殊性,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同种类突发事件编制了应急运输预案,涉及重大事件、重大疫情突发、夏收秋收、春运等重要时期的运输应急保障,为提高运输应急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如制定了《盐城市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交通运输应急保障预案》、《盐城市国庆60周年交通运输应急处置预案》、《盐城市雨雪冰冻灾害公路运输旅客滞留应急处置方案》、《盐城市上海世博会交通安保应急预案》等各级各类应急预案20多种。
(2)应急组织体系初步形成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交通系统按照省、市应急办的要求,在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相继成立了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初步构建了省、市、县三级应急组织体系,负责应急指挥与协调、应急日常管理、现场指挥等工作。市公路处于2009年启动盐城市公路管理与服务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在公路突发事件情况下,能有效实施指挥调度、抢险联动、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应急救援等项工作。
(3)应急运行机制不断强化
各级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强化应急运行机制建设,加强交通运输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积极推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加强涉及突发事件的危险源排查,着力推进突发事件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及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依据应急保障的特点建立了24小时应急时期值班制度,工作例行报告制度,强化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预警工作,确保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准确上报和妥善处置。如96196以交通信息网为平台,设立全省统一的特服热线,建立了应急管理联系工作机制。
(4)应急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依托成建制的专业运输企业,以市、县(区)为单位初步组建了各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队伍。结合交通战备管理体系组建了应急运输保障车队,落实了应急运力,依托客运站、货运站、物流园区等场站建立了应急运输集结点。为加强对保障车辆的动态监控和适时调度,结合GPS监控平台,有效提高了车队的指挥调度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为了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提高综合实战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开展了一系列的应急演练,在处理应急突发事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2.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交通运输应急体系建设水平参差不齐,交通运输应急保障能力相对比较薄弱,因此,急需加快交通运输应急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能力。
(1)应急补偿机制不够健全,资金拨付不及时
目前各级政府都缺乏交通运输应急补偿机制,不但年度预算内没有应急补偿专项资金,而且尚未界定补偿的范围,缺少补偿标准、方式和方法,更没有临时解决应急运输经费的预案,导致应急运输经费无法得到及时补偿,大大挫伤了参与应急运输企业和相关救援人员的积极性,制约了应急运输保障长效机制的建立。交通运输应急征用补偿无明确的标准,对各类车辆、执行任务或待命车的补偿,没有明确的规定。
(2)应急保障基础薄弱,保障能力有待加强
首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匮乏,应急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制约了应急运输保障能力的提高。其次,现有应急运力多为名义上的应急储备,缺乏长效保障机制,应急管理部门对车辆的管理力度弱,致使应急情况下运力集结速度慢,再加上缺乏应急专业训练,应急处置能力弱,战斗力不强。而且储备运力均为普通客货运输车辆,运力结构相对单一,运输专业大型机具、特殊大型材料、疫苗等特殊物资的专用运输车辆不足,难以适应多层次应急运输的需求。再次,应急的后勤保障能力不足。缺少应急特殊设备和专用物资的储备;应急维修未纳入交通运输应急体系,缺乏专业应急维修救援队伍和救援设施;尚未对应急集结地进行科学规划,现有道路运输站场的应急处置功能有待完善,难以满足大规模的车辆集结和人员生活需要。
(3)部门协调不畅,信息沟通不准确不及时
交通应急运输对信息需求依赖度高,由于相关部门间的衔接协调不够充分,信息的沟通不够准确、及时,给运输环节带来了较多困难。与其他相关部门衔接不充分,部门间信息不畅,资源不能共享,组织指挥不统一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应急运输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十二五”期间面临的形势与要求
“十二五”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加快推进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向现代服务业转型的战略机遇期。对于交通运输行业而言,“十二五”是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关键阶段,是重要的历史转型期,交通运输行业将加快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大力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向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因此,“十二五”期,全面提高我市交通运输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履行政府职能、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根本要求。
1.形势
自然灾害方面。各类自然和地质灾害造成公路、桥梁损毁阻断,极端恶劣天气造成旅客滞留、货物受阻的情况时有发生、并且持续时间不断延长。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道路运输必须发挥抢险救灾的重要基础保障作用,任务十分艰巨。
事故灾难方面。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发生频率加大,后果更趋严重,事故预防与处置难度越来越大。如随着全社会对危险品的需求日益增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种类、数量不断增长,货物的危险性质也越来越复杂,引发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辐射事故的隐患也越来越多,稍有不慎,就会给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和污染,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巨大损失且产生严重的社会影响。
社会公共事件。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安全的因素仍然较多,社会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商贸往来、人口流动和物资运输日益频繁,事故隐患增加,不确定性因素增多。
重点物资运输。我市的经济结构、产业布局和资源分布格局,决定了我市煤、油、气、危化品等将长期持续存在公路、水路运输的情况,在铁路、民航运能欠发达的情况下,公路、水路运输对于保障全市的能源供给,保障经济平稳运行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十二五”阶段,重点物资应急运输形势仍然十分繁重和严峻。
2.要求
与突发事件的多发性和多样性相适应,应急运输保障的范围将逐渐扩大,涉及自然灾害、社会危机、重大疫情、运输事故、公共事件、重要时段运输、重点物资运输等方面,与此同时,应急运输保障的复杂程度、风险程度和保障难度均不断加大。与新的形势和需求相适应,道路运输应急管理也将逐步发生深刻变革,实现多方面的转变。
3.“十二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和《公路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深入落实“三个服务”、建立现代交通运输业为根本要求,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核心,以加强应急队伍和应急管理资源等基础性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应急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为有效应对和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2)建设目标
力争到2015年,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操作性强的交通运输应急预案体系,建成组织健全、权责明确、协调有力的道路运输应急组织体系,建立分级响应、反应迅速、运行高效的应急运行机制,建成功能完备、信息互通、处理有效的应急指挥平台体系,建成统一指挥、专兼结合、保障有力的应急运输保障队伍,形成较为完善的交通运输应急保障体系,全面提高我市交通运输应急处置能力、水平和效率。
(三)“十二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
1.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应急预案体系
在《交通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辖区内突发事件的类型和特点,针对不同性质的突发事件分门别类地科学制定应对性较强的交通运输应急保障预案和专项处置预案,完善交通运输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主要应涉及以及几个方面: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海啸、水灾、旱灾、雪灾等;
(2)公共安全事件,如战争、恐怖袭击、放射性物质及化学危险品泄漏等;
(3)公共卫生事件,如传染病疫情、动物疫情等;
(4) 经济运行安全事件,如煤炭、石油、粮食、化肥、鲜活农产品等重点物资、人民生活必需品运输紧张,春运等客运高峰期客运运力紧张等;
应急预案应涵盖组织机构、通信联络、预测预警、响应处置、信息统计与发布、善后处理、工作评估、监督管理等方面,要对各类机构的职责权限、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响应流程和集结时效、处置技术与手段、安全防护措施等加以细化和明确,同时注重与相关部门的应急预案有效衔接。
2.建立健全应急组织体系
根据《交通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省、市、县(区)三级道路运输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级管理机构的职责。
(1)建立全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调度中心
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负责重大突发事件交通运输应急工作的领导、指挥和协调;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市交通运输应急体系建设规划、预案等工作,其他相关处室配合。
(2)建立各县、市(区)道路运输应急指挥调度中心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的领导、指挥和协调,完成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下达的应急运输保障任务。负责制定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规划、政策和预案,协调落实应急运输日常工作经费,建立应急运力征用补偿机制。突发事件应对时,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制定联合行动方案,决定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各级指挥调度中心日常状态下的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道路运输应急工作制度;
2)重点营运车辆的管理与监控;
3) 组建应急运输队伍;
4)加强应急运输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建设;
5)开展应急运输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
6)就突发事件预测预警及其它相关信息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时上报。
在应急状态下,指挥调度中心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按权限具体职责包括:
1)负责接收、处理突发事件进展情况信息和协作部门相关信息;
2)向应急运输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变更或终止应急预案的建议;
3)应急运力的征用和统一指挥、调度;
4)各类应急处置信息的统计上报和宣传报道;
此外,在应急状态下,必要时指挥调度中心可设立现场指挥部,负责应急处置时的车辆征集、车辆调度、后勤保障、信息统计等具体工作。
指挥调度中心可根据需要设立专家咨询组,由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道路运输行业及其它相关行业技术、经济、管理、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负责对应急运输政策制度、应急预案、应急预警以及具体实施方案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
3.建立交通运输应急资金保障制度
(1)建立交通运输应急专项资金
政府建立交通运输应急专项资金,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将应急运输保障经费纳入部门年度预算,预算编制采用“零基预算”方法,在合理测算单一科目支出需求的基础上,科学设定预算额度,明确具体开支范围,预算不足时按有关规定申请追加调整。同时争取采取各种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减轻应急资金压力。专项资金的支出主要用于应急指挥调度平台的建设和维护、车辆GPS等通讯设备购置和安装、组织应急培训与演练、交通应急运输事件的征用补偿等。
(2)建立交通运输应急征用补偿机制
按照“谁征用、谁补偿”的原则,建立以政府财政资金为保障的资源征用补偿赔偿机制,切实保护被征用方的合法权益和参与应急保障的积极性,形成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长效机制。制定应急运输车队购置应急运输车辆和应急装备、组织应急运输培训演练、客货运输站场等基础设施应急功能建设补助制度,对应对突发事件时的应急运输车辆征用、集结地占用、车辆维修、人员食宿、燃油消耗、通讯联络、调度管理和车辆、物资所有人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医疗抚恤等进行合理补偿。
应急运输补偿标准:在相关单据明确的前提下,客车按照实际完成的旅客周转量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货车按照实际完成的货物周转量与当地市场平均运价,运输周转量难以统计或应急运输车辆处于待命状态的,按照市场平均价格水平与实际征用天数实行定额补偿;车辆维修按照实际发生费用;人员伤亡按照国家有关伤残抚恤管理办法执行。
应急运输补偿经费的核定与发放:应急运输任务完成后,由具体负责运输车辆调度指挥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应急运输车辆实际完成的运输周转量或征用天数进行汇总,提出应急运输补偿资金建议及相关运输调度单据或证明、合同,经审查核实后,依据上述补偿标准,向财政部门提交应急运输补偿资金申请,协调及时拨付补偿资金。补偿资金下达后,相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具体资金发放形式、时间期限和领取地点等及时公布,确保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
4.加强交通运输应急队伍建设
(1)建立交通运输应急保障车队
按照“平战结合、分级储备、择优选择、统一指挥”的原则,建立交通运输应急保障车队,构建道路运输应急能力保障体系。组建道路客、货应急运输保障队伍。应急队伍组建应尽量依托实力较强的道路客货运输企业,通过协商达成突发事件运力调用协议,明确纳入应急运力储备的车辆数量、类型、技术状况,以及对运输人员和车辆管理的要求、应急征用的条件和程序、征用补偿的标准和程序以及违约责任等,通过协议规范应急运输保障行为,并保障参与应急运输保障企业的利益。
队伍构成:市级应急运输队伍数量要求原则上客车不少于50辆、货车不少于100辆,其中客车要兼顾大、中型等不同类型等级,货车要兼顾普通货车、厢式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大型平板车及各类大、中、小车型,并依照1:1.2的比例配备驾驶员及相应的维修人员。
队伍管理:所有纳入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队伍的车辆安装GPS监控设备,强化对保障车辆的动态监管和适时调动,提升行业和企业对保障车辆的监控调度指挥能力,以适应应急运输保障的需要。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通过定期走访、开展应急运输演练等多种形式,督促企业做好相关工作。充分发挥道路运输应急车辆所在企业的主体作用,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应急运力充足、车型结构合理、技术状态良好;要重视从业人员培训,通过建立和完善数据库,加强车辆和人员的动态管理,发生变更时按年度更新。
各级应急运输保障车辆的技术等级要求达到二级以上技术标准,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或行驶里程不超过15万公里。车队驾驶员、押运员、维修技术人员等应急运输人员由业务素质高,技术水平好,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年龄在20-50岁的人员组成。
(2)合理布局应急集结地和维修点
以客货运输站场为依托,合理布局应急运输队伍集结地,继续完善客货运输站场停车、食宿、维修、调度、加油、物资储备等应急功能;充分考虑集结地和运输途中车辆维修需要,合理布局应急维修点,结合辖区内维修市场情况,指定具备一定实力的维修企业纳入应急体系,组建应急维修救援队伍。各维修企业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做好预警、应急准备,做到设备、人员到位。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应急管理人才、专业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强化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所辖区域内的应急运输队伍基本情况的普查工作,建立应急运输资源基础数据库和调动方案。
5.推进应急平台体系建设
加强交通运输应急信息系统建设,形成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应急指挥调度平台体系,实现各级指挥调度中心信息的互通和共享,提高应急响应速度和指挥调度能力。建立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及应急指挥调度平台,依托地方运输车辆GPS监控系统,建立市、县两级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及应急指挥调度平台,实现对辖区内重点营运车辆的日常监控管理以及突发应急事件的道路运输应急指挥和调度。加大应急运输信息管理软件的研究开发和应用,提高信息的采集、处理、传递速度和共享程度,逐步建立标准化、一体化的应急信息管理平台。
此外,为了满足日常和应急管理的实际需要,在各级指挥调度中心结合平台建立综合管理据库,主要包括:重点车辆信息、相关运输从业人员信息、各类应急运输预案、应急运输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规章和业务知识、应急运输保障队伍及其装备信息、应急运输队伍集结地信息、应急物资储备信息、道路交通危险源分布及相关信息、应急运输相关机构和部门的职责及其通讯信息、咨询专家信息数据库、应急运输统计与决策信息等。
6.加强道路运输应急物资保障建设
按照节约高效的原则,与交通战备物资储备和国家公路交通应急物资储备相结合,适量储备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所需装备、工具、物资、生活用品等。
道路运输应急物资储备主要包括加油车、应急维修车、后勤保障车等车辆装备;防护衣物及装备、帐篷、燃料、安全标志、车辆防护器材及常用维修工具等救援物资;以及应急通讯车、海事卫星电话等应急通讯设备。
7.开展应急培训与演练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根据辖区内突发事件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的特点,有计划、有重点地定期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专项预案演练、人员培训和能力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问题,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高保障能力。
8.强化应急运行机制建设
(1)建立预测预警机制
依据《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各地交通应急预案的预警条件,建立完善的分级预警体系,形成规范的预警信息发布、更改、解除程序,并制订和完善违规责任追究制度;及时收集突发事件的各种信息,形成信息筛选、统计、分析机制,提高信息分析研判能力和预测预警水平。
(2)建立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
各级指挥调度中心建立应急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信息监测,在接到预警信息或监测到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向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相关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在做好道路运输应急处置工作日常信息报送的同时,发生重大事件的,下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在1小时内向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
(3)建立部门联动机制
应对突发事件期间,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根据事件性质和特点,加强与公安、气象、民政、铁路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制定联动方案,开辟应急车辆免费通行专用通道,必要时由公安部门协助维护交通、治安秩序。地方各级指挥调度中心应及时掌握应急人员和物资设备的运送计划,注重与其它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及时了解运送物资的种类、性质和数量,掌握气象信息和道路通行状况,确保人员、物资运输安全。
(4)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应急车辆管理制度
各级指挥调度中心应加强对纳入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队伍的车辆进行管理,结合地方应急突发事件的特点,在应急事件多发时期,限制车辆生产经营活动范围,以确保应急车辆在规定的应急集结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
(5)调查评估机制
各级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在对各类交通突发事件调查处理的同时,要对事件的处置及相关防范工作做出评估,并对年度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制定客观、科学的评价指标,建立灾情评估标准体系,规范灾情评估程序、内容和方法,完善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建立事件总结和责任评估机制,把应急能力评价纳入交通行业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体系。
9.保障措施
(1)制定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从提高应对和处置辖区内突发事件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能力着手,明确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和主要任务。重点解决好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物资储备和经费保障、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问题,实现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和协调发展。
(2)加强组织领导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管理机构应高度重视交通运输应急工作,将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考核、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范畴,制定考核办法,明确奖惩制度。对应急运输车辆所在企业按照《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加分,对在日常应急管理、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的和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中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3)加快专业应急人才培养
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应急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应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熟悉交通运输应急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法规政策,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应急指挥决策水平。
强化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专业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了解国际、国内应急管理的理念和发展趋势,学习和掌握应急管理业务知识,学会使用各种现代化指挥工具,熟悉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流程,提高应急业务能力。
加强运输企业等基层单位和人员的培训。在重点地区和基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使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能够基本掌握防灾自救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知识和技能,提高基层第一线工作人员现场应急应对能力。
(4)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管理机构应重视和加强道路运输应急工作的宣传教育和相关知识的业务培训,提高社会群众的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知识。在处置突发事件时,要将保障措施及实施情况等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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