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发改委、盐城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关于印发《盐城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06 00:00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字体:[ ]


盐发改[2011]2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盐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盐城市公安消防支队组织编制了《盐城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盐城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十二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保障消防工作与“十二五”时期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国务院关于“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指导意见》、《江苏省“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江苏省消防条例》和《盐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总体规划》,结合我市消防工作的具体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简要回顾

“十一五”时期,全市消防事业和消防工作紧紧围绕建设“平安盐城”和保持火灾形势稳定的目标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有力保证了全市社会面火灾形势的基本平稳,较好地完成了“十一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全面奔小康,建设新盐城”的目标作出积极的贡献。(一)火灾形势保持总体平稳。“十一五”时期,全市共发生火灾3071起,死20 人,伤20人,直接财产损失2300.83万元,未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的火灾事故。全市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6357次,出动警力13264车次、61365人次,抢救财产价值2.51亿元。在抗震救灾、奥运会安保、国庆60周年安保、上海世博会安保等重大消防保卫任务中发挥了“尖刀”作用。成功处置了射阳“7.28”、响水联化“11.27”、大丰腾龙“7.7”等重大灾害事故,展现了消防部队过硬的业务素质和作战能力。(二)火灾防控能力不断提升。消防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市、县、镇三级普遍建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逐年逐级签订政府消防工作责任书,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更加完善。开展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五年来,全市共审核建设工程9632个、面积达4500万平方米,验收建设工程9217个;出动消防监督检查力量11.72万人次,检查单位5.31万个次,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0万余处(条);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52次,省、市、县三级政府共挂牌督办整改重大火灾隐患161个,整改资金达4000余万元。(三)消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十一五”期间,各级公安消防机构提请政府制定下发了多部门联合消防安全执法制度,建立了“防消结合”的“网格化”巡防机制,要求社会单位建立消防重点单位管理制度、开展日常检查巡查制度、以及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制度等,消防工作的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开发区、阜宁、响水、滨海等地消防指挥中心全部按期投入使用。市政府投入资金1500余万元新建戴庄路公安消防中队,市区公安消防站由5个增加至6个,城市消防站布局更趋合理。投入近亿元,购置了一大批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全市消防车总数达到70辆,其中大功率、大吨位消防车所占比例达75%。市区新增各类消防车15辆,其中举高消防车3辆。按照“老城区逐步完善、新城区不欠新帐”的原则,全市市政消火栓总数增加至2650只,增幅达150%。投入500万元升级改造“119”消防通信系统,完成全市“119”三台合一系统改造,全面实现119与110联动。(四)灭火救援应急队伍不断壮大。加快应急救援体系机制建设步伐,挂牌成立市级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和县级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加强公安现役消防队建设,全市新增现役编制100人,并依托公安现役消防队组建灭火救援攻坚组,灭火救援的实战能力明显提升。响水、滨海等地投入3000余万元,建成标准化工集中区专门消防站。东台、大丰等地结合乡镇区划调整,全面发展政府区域专职消防队,全市共新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 20个。加大打造消防铁军力度,在2010年举行的全省打造消防铁军比武竞赛中,一举夺得团体总分第3名、公安队第3名、政府专职队第4名、企业专职队第1名的好成绩。(五)公众消防意识不断增强。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提升社会单位疏散逃生能力,组建1360支“疏散引导员”队伍,吸纳 “疏散引导员” 6000余名。加大消防宣传“六进”(进社区、学校、企业、农村、机关、家庭)工作,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五年来,全市共开展媒体宣传2000余次,发送宣传短信20万条,发放消防法律法规手册2万余本。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抢抓沿海发展和长三角一体化两个国家战略的重要机遇期,是深入实施“五大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发展期。随着我市经济发展方式的加快转变,产业结构的加快调整,工业化、现代化、城市化、市场化、国际化、城乡一体化的全面推进,新材料、新工艺广泛应用,人流、物流、车流密度不断加大,高层、地下、大空间建筑和石油化工企业明显增多,各类致灾因素尤其是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压力与日俱增。

期间,面临的挑战主要有:一是公共消防设施和车辆装备建设相对滞后。主要表现在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欠帐”较多,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的消防力量相对薄弱,消防队站不足、消防通道不畅、消防水源不合理等问题仍然突出;消防装备结构不合理,特别是扑救高层、地下及石油化工火灾和实施大型抢险救援作业的车辆、装备还比较缺乏。二是各类致灾因素和火灾隐患大量存在。各类潜在致灾因素和动态致灾因子不断增加,“三合一”、城中村、多产权建筑等消防安全问题大量存在,小单位、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仍不到位;各种火灾隐患整虽经整治但常有反复,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局面没有彻底根除。三是社会消防安全素质有待提高。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机制尚未完全形成,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老人、儿童、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自防自救能力尤为欠缺;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水平不高,各类习惯性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较为普遍,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准确把握新形势,采取切实、有效、可行的措施,加快我市消防事业发展的步伐,在新的历史起点谋划盐城消防事业新的未来。

二、“十二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加强以现役人员为主、非现役消防力量为补充的消防力量建设,全面遵循防火、灭火和社会救援的客观规律,以维护火灾形势稳定为目标,不断创新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满意度,提高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实现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适应,为“十二五”时期全市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总体目标

到“十二五”时期末,基本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相适应,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普遍提高,覆盖城乡的灭火和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全部建立,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逐步达标,“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显著提升,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有效遏制,全市年度火灾万人死亡率控制在0.025以内,亿元GDP死亡率控制在0.01以内,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总量和亡人火灾,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的相对稳定。

三、“十二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1、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各级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促进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同步发展。深入贯彻实施新《消防法》、新《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消防法律法规。2011年,市、县、镇三级政府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明确成员单位消防工作职责,监督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协调解决诸如高层、多产权建筑、城中厂和老旧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中介组织、消防产品监管、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健全政府消防工作检查考评和奖惩机制,逐级签订年度消防工作责任书,定期组织检查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开展消防工作的情况,并将之纳入政府目标考核、行政监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城市和平安地区创建等考核范围。完善消防安全指标体系,每年实施监测评估、发布报告,引领消防事业科学发展。

2、发挥部门依法监管职责。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推进消防宣传教育、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发展等基础工作任务。依托政府电子政务网络和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加强消防机构与有关部门、单位之间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和协作配合。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严格依法落实安全监管职责,积极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查处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3、增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机构,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火灾自防自救能力。探索成立行业消防安全自律组织,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我评价机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季度、其他单位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消防安全检查评估。重点单位消防监督检查通过率达85%以上,消防设施、器材完好率达100%。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建设,2011年全市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2年全市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基本达标,逐步推进其他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建设。

4、探索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管力量建设。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管力量建设,探索建设社区消防执勤点,中心镇派出所全部明确专职消防民警,负责辖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依托社区警务平台,充分利用公安派出所消防警务室、农村警务室和社区警务室点多面广的优势,配齐必要的软硬件设施,加强消防监管和服务,全市的行政村、社区警务室全部将消防安全纳入日常工作范围。

5、开展消防志愿服务活动。加强消防志愿者“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鼓励志愿者参加本单位、本辖区组织的防火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治理。加强疏散逃生演练,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及时报警并熟练使用简易器材进行灭火,同时有效组织群众进行紧急疏散。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科技知识的宣传普及等服务,引导广大社会成员关注消防安全,参与消防工作,促进社会平安、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6、认真制(修)订和实施城镇消防规划。贯彻城乡发展一体化和新型城市化战略,及时对市、县两级城市风险和公共消防设施进行评估,2012年建成城市火灾风险和公共消防设施年度评估机制。修订城镇消防规划,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改造部分消防设施,2013至2015年,县级以上城市全面完成新一轮城市消防规划修编工作。顺应产业布局调整,加强新特色产业集中区消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落实城镇消防规划实施和年报制度,按照国家标准,建设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

7、加快消防站建设。加快城市消防站新建、改建、扩建步伐,全市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消防站建设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应建数的85%以上。优化消防站点布局,年均接警出动300次以上的消防站辖区增建消防站。加强特勤消防站建设, 2011年,经济百强县组建特勤消防站,器村装备全部达标。根据需要组建特勤消防站。2011年底前,东台、射阳、建湖、阜宁等地完成化工集中区专门消防站建设。加强沿海港城消防站建设,2015年底前,大丰、射阳、滨海、响水等地根据需要建成港城消防站。

8、加快消防水源和消防车通道建设。按照城镇消防规划,加快消防水源和消防车通道建设。今后,所有新建市政消火栓必须为地上消火栓,已有的地下消火栓需逐步改成地上消火栓。到2015年,全市新建道路市政消火栓达到国家标准应建数的100%。市政消火栓建设所需资金由建设部门负责,与道路建设同步投入。加强天然水源消防取水设施建设,城市主干道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附近根据需要建设天然水源取水码头;结合农村供水、水利建设和改造,因地制宜建设消防水池、消火栓等消防供水设施,农村行政村消防水源建有率达90%以上。在城镇建设和道路管理中,提前规划和设置消防车通道,城市居民小区进出口、村镇进出口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城市消防车通行能力达每小时30公里以上。

(三)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

9、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完善消防装备评估论证机制,优化消防装备结构分布,配齐配强消防装备,实现消防装备建设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配齐、配强攻坚组器材装备,重点加强安检、排爆、侦检、破拆、救生、通信、排烟、照明、堵漏以及消防员呼救器后场接收装备、高压强磁堵漏装备等特种装备的配备。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健全消防装备维修技术保障网络,建立紧急调用、紧急运送的社会化战勤保障体系。城市消防站装备达标率100%,非建成区消防队(站)装备达标率60%以上。2014年底前,市级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和县级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的器材装备全部配备到位,其中:2011年,县级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配全应急救援车辆和作战模块车;2012年,县级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完成通信指挥车配备任务;2014年,县级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全部按标准完成装备配备任务。

10、加快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争取增加现役消防队人员编制数量,按每队总数不少于30人的标准征招合同制专职消防员。规范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的征招、培训、使用和管理工作,合同制专职消防员工资年度增长率不低于10%,工资水准高出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15%左右。推进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按照“政府组建,县镇分担,财政统筹,公安管理,统一指挥”的模式,确保达到“四有标准”有固定队址和车库、有6至8名队员、有1部小型水罐消防车、有必要经费保障)。扩大志愿消防队伍,加大老、幼、病、残等特殊群体的宣传教育力度,2012年底前发展3000名民政信息员为消防志愿者。

11、加强综合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市、县两级综合应急救援力量稳步发展,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完善,消防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健全。建成防汛抗旱、地震救援、道路抢险、危化品处置、水上搜救、突发事件信息员等专业救援处置队伍。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落实信息共享、定期会商和要情通报制度,每年至少开展1次多种力量参加、多个部门配合的综合性应急救援演练。组建应急救援管理专家库,建成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保障平台。区域性、社会化应急救援战勤保障体系健全,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保障有力。

(四)夯实消防工作社会基础

12、健全基层消防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保障消防工作经费,履行消防工作职责。GDP超5亿元的经济发达乡镇建成专门的消防工作办公室,其他地区乡镇依托综治办、安监办等机构开展消防宣传和安全检查。发挥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作用,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明确基层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消防安全纳入城乡社区服务的中心工作内容。

13、重视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加快战训、文秘、财会、审计、建审、火调等岗位的人员培养,从服务实战的角度,探索建立“专业岗位早期的竞争淘汰与晚期的职业保护相结合的用人机制”、“向优秀专业人才进行政策倾斜”、“推行业务岗位分类管理”、 “推进灵活多样的弹性用人机制”等一系列用人、育人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消防专业人才队伍的组织领导体系,树立科技强警、人才强警的观念,大力促进消防工作科学发展。落实从优待警政策措施,帮助解决现役官兵在子女入学、抚恤优待、家属就业、转业安置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消防官兵住房保障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开发计划。

14、强化农村、社区消防工作。建立城市社区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和村庄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开展社会化消防巡防工作,加大人员密集场所、“六小”场所的巡查力度。贯彻《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规划、建设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在开展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的同时,强化农村、社区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新建农村住宅区和居民住宅区须同步规划、建设消防设施。持续开展农村、社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2012年底前,全市镇(街道)和城市社区(行政村)全部达标。在达标基础上,开展以“零亡人火灾乡镇(街道)”、“零火灾社区(行政村)”为主要目标的消防安全先进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创建工作。

(五)维护火灾形势稳定

15、加强火灾隐患源头控制。严格依法审核涉及消防安全的建设工程项目,从源头防止先天性火灾隐患的产生。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和消防设计审核,依法查处擅自降低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标准,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备案抽查不合格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加大建筑工程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消防产品的安全监管力度,大力推广应用不燃、难燃装饰装修材料和阻燃织物。培育和发展消防产品质量检测、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严格消防服务监督管理,规范消防技术服务行为,提升消防技术服务质量。

16、加强火灾高危单位管控。加强大型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严防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探索超高层公共建筑、超大型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队建设模式,建立保安、消防合一的专业消防队伍。加强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业务训练,合理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装备,并将之纳入消防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范围。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等火灾高危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

17、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每半年研判地区火灾形势,把握火灾规律和特点,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治理或专项检查,确保火灾隐患“减少存量,不增新量”。采取社会单位自查自改、消防部门依法查处、不同力量联合执法等措施,整治高层建筑特别是高层住宅、地下工程、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及易燃建筑密集区、多产权建筑、城中村、三合一、出租屋等场所的火灾隐患。建立政府主导的火灾隐患定期监督检查机制,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对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由当地政府负责解决,上级政府负责督办。

(六)加大消防宣传培训力度

18、加大消防常识宣传力度。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利用新闻媒体、移动通信、互联网络、公共视频等传播媒介,在“11·9”消防日、重大节日和火灾多发季节集中进行消防知识宣传。开展消防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公众消防常识知晓率不低于85%。鼓励居民家庭配备简易应急包、独立式火灾探测器、燃气报警、简易喷淋等家用消防产品,城镇居民家庭消防器材配备率达30%。鼓励社区定期开展火场逃生自救演练,强化高层住宅居民的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19、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贯彻实施《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和《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学校每学期组织火场逃生疏散演习、开展消防教育不少于2学时,强化师范类学校师生消防安全教育。培育和发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2013年底,市本级至少建立1个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机构,各县(市、区)逐步建立完备的社会化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推进消防文化阵地建设,依托科技馆、展览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场所,建立多种形式城市防灾教育馆或消防宣传教育基地,有条件的可申报全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专门的消防教育馆、博物馆和消防文化一条街(广场)。开展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100%取得消防职业资格,特殊工种岗位人员100%持证上岗。

(七)加强消防科技推广应用

20、加强消防科技产品的研发推广。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消防科技工作,利用高校、科研院所和生产企业等社会力量,开展火灾预防、灭火和应急救援科技攻关研究。提升消防科技成果转化率,开展高新技术项目的研发及推广应用。推广使用常开式防火门释放装置、电动排烟窗、家庭火灾智能救助系统、阻燃材料、新型灭火剂、灭火毯、细水雾灭火装备、消防水源在线监测等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加强物联网在消防工作中的应用研究,提升城市火灾的预警能力。

21、加强消防信息化建设。完成基础三级通信网络带宽升级,通信线路达到100兆以上;分阶段完成市级、县级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建设,提高远程指挥、会商质量;完善无线数字通信平台,分阶段建设2-3个通播基站系统,达到市区无通信盲区的要求;开展卫星地面站建设,组建市级消防移动卫星站,组建消防卫星通信专网,建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与消防指挥中心的图像、语音和数据的通信联络。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在线系统,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受理、投诉办理、重大项目直通、社会单位管理、消防知识技能培训等便民服务。建立消防基础数据库和消防监督管理、灭火救援等专业数据库,完善火灾预防、应急救援、消防安全评估等信息共享和研判工作机制,提升信息化引领警务创新、辅助领导决策的水平。主动对接公安道路监控和城市其他信息平台,实现信息互通和共享;实现消防信息应用由固定终端向移动终端延伸,有效满足移动消防工作需要;加快集成系统建设步伐,实现火场视频、音频信号和各类语音功能的高度集成。

四、“十二五”时期大市区消防发展重大建设项目

(一)市级灭火救援应急中心建设

按照《江苏省灭火救援应急中心建设标准》、《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管理指导意见》和2010年市委常委议军会的要求,2011年底前,建成市灭火救援应急中心执勤楼和综合训练楼;2012年底前,建成和完善烟热模拟训练室、真火燃烧训练室等模拟训练设施,配齐各类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同时,在市级灭火救援应急中心设置城市消防教育馆,开辟专门的消防影视教育室和消防常识展示厅,具备消防设施演示和模拟公共场所火灾的功能。

(二)大市区消防站建设

1、城南片区消防站建设。随着城市规模的迅速扩大,城南片区已成为新的行政、文化、教育、商贸、金融中心,按照国家城市消防站的建设标准,在城南片区建设消防站已十分必要。依据消防站不大于7000平方米的建设标准,计划在城南片区中心地带征地10亩,建设一座面积为6000平方米的1级普通消防站,计划在2014年底前投入执勤。项目经费由城南新区管委会负责。

2、盐都西区消防站建设。根据盐城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盐都区的发展重心将逐步西移。未来,需要在盐都西区征地10亩左右,建设1座面积为6000平方米的1级普通消防站,计划在2015年底前投入执勤。该项目由盐都区政府负责。

3、城北片区消防站建设。由于亭湖区行政中心的东迁,原亭湖消防大队的搬迁,城北片区已成为消防保护的盲点。而城北片区是我市的大型物流市场的集散地,根据实际,急需在城北片区现址(或异地)建设1座1级普通消防站,确保在2012年底前投入执勤。该项目由亭湖区政府负责。

4、微型消防站建设。依据辐射范围5公里的要求,在市区消防力量薄弱环节,增设1座微型消防站,配备1辆消防车,只建设车库、宿舍和办公区。

(三)大市区消防装备建设

1、消防车辆。(1)大市区新建消防站消防车配备数不少于4辆,举高消防车、水罐消防车必配。(2)市本级专勤消防车比例达40%以上。2011年,配备1辆53米云梯消防车;2012年,配备1辆防化洗消车;2013年,配备1辆远程供水车;2014—2015年,购置一批进口的、性能更优的消防车辆。根据需要增配1辆72米举高消防车。

2、特种消防装备。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针对区域灾害事故特点,进一步优化器材装备结构,配备登高、抢险救援、防化洗消、供水、排烟、移动供气等装备。2015年底前,市本级增配1艘500吨级消防艇。

3、个人防护装备。按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升级换代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隧道、化工、地下空间等建筑及装置密集区域的消防力量增配正压式氧气呼吸器等防护装备。

五、“十二五”时期全市消防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明确“政府抓消防、政府建消防”的责任意识,把“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纳入政府规划,制定年度方案和实施细则,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及时通报规划实施情况和进度,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二)注重调查研究。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思路和对策。要借鉴国内外消防发展的先进经验,结合当前各地实际,明确本地消防事业发展的重点和方向。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情况,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确保“十二五”时期我市消防事业统筹协调发展。

(三)突出经费保障。各地要切实落实消防事业经费保障的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政府消防经费保障机制,把基本建设、装备建设、现役官兵福利保障等经费足额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保障范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消防业务经费最低保障标准,并将地方专职消防人员、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以及农村、社区消防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四)严格监督检查。各地要把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年度工作考评范畴,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验收。要进一步健全规划实施的报告制度、奖惩考评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县(市、区)政府每年都要将规划的实施情况向市政府进行报告,市政府每年都将对各地消防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检查。

 

 

附件1:“十二五”期间盐城市区新增消火栓计划表

附件2:“十二五”期间盐城市区新增消防码头计划表

附件3:“十二五”盐城全市新增消防执勤车辆计划表

附件4:“十二五”期间盐城市大市区消防站布点图







附件1

“十二五”期间盐城市区新增消火栓计划表

道路名称

公里数

新增消火栓数量

备注(已有)

开放大道(海纯路口至新兴镇)

10

37

47

人民北路(海纯路口至新兴镇)

10

49

35

解放北路(黄海路口至人民北路)

0.5

2

3

黄海中路(沙井头路口至人民公园)

1

6

3

盐渎路(西至吴抬路交界口)

4.6

31

7

世纪大道(西至吴抬路交界口)

4

22

11

鹿鸣路(盐马路交界口至潘黄镇府路段)

1.1

9

0

建军西路(西环路以西)

1

5

3

西环路(新洋港至大庆路)

1.5

10

3

青年路(奋进路至204国道)

2

12

5

大庆路(太平路至204国道)

3

1

24

太平路(大庆路至青年路)

1.5

3

10

迎宾南路(青年路至世纪大道)

2.6

21

0

青年路(解放南路至范公路)

3.2

23

3

东进路(解放南路至开放大道)

2.2

14

4

鹿鸣路(解放南路至水街)

2.2

14

4

世纪大道(解放南路至铁道)

3.4

22

6

聚亨路(解放南路至新园路)

3.2

18

8

纬九路(解放南路至康居路)

2.3

17

2

纬十三路(解放南路至康居路)

2.3

19

0

纬十三路(解放南路至康居路)

2.3

19

0

解放南路(青年路至纬十五路)

7.7

52

12

文港路(青年路至赣江路)

6.6

40

15

新园路(世纪大道至赣江路)

4.3

22

13

青年路(铁道隧道至步南路)

5.6

47

0

世纪大道(铁道至招商中心)

3.5

29

9

新都路(开发大桥至五台山路)

4

33

0

盐渎路(西至吴抬路交界口)

4.6

31

7

世纪大道(西至吴抬路交界口)

4

22

11

日月路(南至盐渎路交界口)

1.7

13

1

希望大道

9.3

78

30

泰山路

6

50

0

黄山路

4.5

38

0

东环路

7

58

47

五台山路

7

58

0

新西门路

1.3

4

6

环城西路

1.7

8

6

盐南东路

0.798

1

6

六合路

0.883

1

6

文峰路

0.547

3

2

平安路

0.422

1

3

育才路

1.4

11

1

纺园路

0.945

7

1

希望大道

1.7

12

2

后关路

1.2

9

10

文苑路

1.4

11

0

黄海路

3

23

2

毓龙西路

2

17

0

盐兴路

2.5

21

0

仓头路

2

0

17

东仓路

2.5

17

4

西影巷

0.4

3

0

莲花路

0.5

4

0

松江路

2

17

4

天山路

1.7

14

3

盐渎路

5

42

0

嫩江路

2.4

20

1

长江路

2.7

23

6

岷江路

2.5

21

11

赣江路

3.6

30

22

珠江路

2.3

19

7

湘江路

2.5

21

16

漓江路

2.5

21

10

南环路

7.5

63

0

神州路

2.1

18

0

新都路

4.3

25

11

福裕路

1

8

0

再创路

0.8

7

0

世纪难支路

2

16

0

备注:盐城市区现共有市政消火栓1550个,其中位于毓龙路中队辖区442个,特勤中队辖区289个,戴庄路中队辖区249个,北闸中队辖区177个,开发区中队辖区 154个,盐都中队辖区239个。






 

附件2:

“十二五”期间盐城市区新增消防码头计划表


河流名称

新增码头数量

新增码头地址

备注(已有)

新洋港

2

原双昌肥料厂码头、盐城大桥南头东侧

2

串场河

3

新兴油库、人民北路与宁靖盐高速交界处、联鑫钢铁厂码头

1

通榆河

4

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盐青路)西侧与新洋港交界处、盐青桥北侧、中央粮库西侧、头灶村西侧

0

沿河东路

1

阅读宾馆北50M

0

蟒蛇河

(太平桥至新西门路)

2

 

金鹰国际购物中心南侧可设两处

5

 

蟒蛇河

(西环路至太平路)

2

蟒蛇河大桥南侧东西各设一处

通榆河

3

南环路东沟河桥两侧

开发大桥向南100米

开发大桥桥下两侧

0

利民河

1

建设路加油站附近

0





备注:盐城市区目前共有可取水码头8处,分别位于特勤中队辖区5处,北闸中队辖区3处。

 




附件3:                 “十二五”盐城全市新增消防执勤车辆计划表


 



 



 

   

     

 


灭火消防车

举高消防车

专勤消防车

其他

 

泵浦消防车

水罐车

泡沫车

干粉车

干粉泡沫联用车

二氧化碳车

 

云梯车

登高平台车

高喷车

 

抢险救援车

防化

洗消车

排烟车

照明车

通信指挥车

供气车

救护车

 

后援消防车

 

 

 

 

消防机器人

模块消防车

五百吨级消防艇

 

小计

5

吨以下

5

至10吨

10吨以上

小计

压缩空气泡沫车

总载量

8

吨以下

总载量

8

吨以上

小计

30米以下

30至50米

50米以上

小计

30米以下

30至50米

50米以上

小计

30米以下

30至50米










































全市部队

现有车辆

77

59

4

35

9

20

6

21

6

8

7

 

1

 

5

2

1

1

 

2

 

1

1

1

1

 

11

11

 

 

 

1

 

 

1

 

 

 

 

“十二五”期间到期

车辆

28

18

1

 

2

14

1

8

 

5

3

 

 

 

1

1

 

 

1

 

 

 

 

 

 

 

1

1

 

 

 

 

 

 

 

 

 

 

 

“十二五”期间新增

车辆

54

15

 

6

 

 

6

7

7

 

 

 

1

1

13

2

 

2

 

7

 

5

2

4

4

 

15

1

1

 

 

10

1

 

 

 

2

1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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