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本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工作,促进信息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更好地为领导科学决策及盐城环保事业发展服务,在《盐城市环保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形势发展和我市实际,进行了修订。现将《盐城市环保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按此完善信息报送制度,提高信息报送质量。
以上通知,希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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