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需要获取盐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政府信息的,可以向盐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12年9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夏季为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515-86660559,传真号码:0515-88388573,通信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市经信委办公室,邮政编码:224005。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盐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559室免费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从中国盐城网链接进入)“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下载电子版本。
申请人可通过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尽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559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申请的,也应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登录《中国盐城》政府网站,进入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点击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中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菜单,在网上按表格要求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点击下方的提交申请按钮确认。
3、申请登记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收到《申请表》后,对内容完整的申请即时登记、编号;对内容不完整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4、分类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应当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答复的期限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凡是在网上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均可上网查询申请处理状态和回复结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
我委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1 盐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常用标准文书
一、政府信息公开登记回执
( )第 号
:
您(单位)于 年 月 日通过电子邮件/信息/传真/当面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获得 信息。经审查,您(单位)的申请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予以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对您(单位)的申请,本机关将:
□当场予以答复;
□于 年 月 日前做出书面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另行书面通知。
盐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年 月 日
二、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 )第 号
: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您(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登记回执》 ( )第 号。
经查,您(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公开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本机关将以您(单位)指定的方式/以下方式提供所申请的政府信息:
□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其他方式,具体为
特此告知。
盐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年 月 日
三、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
( )第 号
: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您(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登记回执》 ( )第 号。
经查,您(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部分公开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二条,本机关将以您(单位)指定的方式/以下方式提供所申请的政府信息:
□纸质□电子邮件□光盘□磁盘
□其他方式,具体为
您(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中,有部分内容属于: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
□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八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对于您(单位)申请获取的该部分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
特此告知。
盐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年 月 日
四、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
( )第 号
: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您(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登记回执》 ( )第 号。
经查,您(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
□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具体 为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八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对于您(单位)申报获取的该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
特此告知。
盐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年 月 日
五、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
( )第 号
: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您(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登记回执》 ( )第 号。
经查,您(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的掌握范围,建议向 机关咨询,联系方式为 。
特此告知。
盐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年 月 日
六、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 )第 号
: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您(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登记回执》 ( )第 号。
经查,您(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不存在。
特此告知。
盐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