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公安局关于表彰全市公安系统“巾帼文明岗”和“十佳女警”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5-06-09 00:00 来源:市公安局 字体:[ ]

关于表彰全市公安系统

“巾帼文明岗”和“十佳女警”的决定

                         盐公通﹝2015﹞5号

近年来,全市公安系统各级妇女组织和广大女警在市公安局党委和市妇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和国家为重,以人民利益为念,高举旗帜、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忠诚履职,积极推进平安盐城、法治公安和过硬队伍建设,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展现了新时期公安女警忠诚奉献的政治本色、心系百姓的爱民情怀、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优秀女警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市公安局、市妇女联合会决定:

一、评定以下5个集体为全市公安系统“巾帼文明岗”

大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市公安局城南新区分局黄海派出所勤务指挥室   

市公安局亭湖分局先锋派出所户籍室    

市看守所女子监区

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建筑工程审核科

二、评定以下10名同志为全市公安系统“十佳女警”,同时授予“盐城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姚长梅    东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政治指导员

阮亭玉    建湖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民警

钱琳琳    射阳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社区警务队队长

邹秋娟    阜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

张珍巧    滨海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社区警务队副队长

季小莉    响水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兼行政审批科科长

梅绒绒    盐都区公安局新区派出所民警

胥山花    市公安局亭湖分局毓龙派出所勤务指挥室副主任

毛莉芬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民警

朱剑萍    市公安边防支队政治处组织干部科科长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锐意进取、再创佳绩。全市公安系统广大女民警要以先进为榜样,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忠诚履职、甘于奉献,锐意进取、勇于担当,努力为“建设新盐城、发展上台阶”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盐城市公安局    盐城市妇女联合会 

201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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