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1 信息来源:市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已经市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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