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盐城市“十三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盐城市“十三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培育壮大海洋经济,对于全国特别是沿海地区拓展经济新空间、厚植发展新优势意义重大。盐城海洋资源丰富、海域滩涂广阔、海洋生态优良,具备发展海洋经济的独特优势。为加快盐城海洋经济发展,提升盐城海洋产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更好发挥海洋经济对“产业强市、生态立市、富民兴市”的重要支撑作用,依据《全国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十三五”规划》、《江苏省“十三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中共盐城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盐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作为今后五年指导盐城海洋经济发展的行动纲领和编制相关规划的重要依据。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盐城发展海洋经济具备优良的自然禀赋、坚实的产业基础和巨大的发展空间。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是盐城经济发展的潜力所在、优势所在和未来希望所在。
区位优势独特。盐城市位于苏北沿海中部,地处东经119°27′-120°54′,北纬32°34′-34°28′之间,东临黄海,是江苏沿海中部枢纽、长三角城市群北翼重要城市,位于国家沿海发展轴的主通道、长三角北向沿海发展带和淮河生态经济带上,紧邻西太平洋的东亚航道要冲;拥有“一港四区”为主体的港口群和较完善的集疏运体系,海上通达东北亚、东南亚、欧洲各大港口,陆上连接陇海线直达中亚地区,具备对外开展海上交通运输、海洋产业合作、海洋创新协同的比较优势,在全国海洋经济布局中具有独特优势。
海洋资源富集。盐城海洋及滩涂资源丰富,全市海岸线长582公里,占江苏56%;海域面积1.79万平方公里,占江苏48%;沿海滩涂面积683万亩,占江苏67%,占全国1/7,且年淤长2万亩左右,是江苏最大的土地后备资源、全国最重要的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区之一;近海有鱼、虾、蟹、藻等海洋生物近300种,经济鱼类有大小黄鱼、带鱼、鲳鱼、鱿鱼、海鳗、梭鱼等100多种,主要经济贝类有文蛤、青蛤、四角蛤、泥螺、蛏子等,是全国重要的贝类产区和最大的鳗鱼苗捕捞出口基地;沿海滩涂生物种类繁多,现已查明近海浮游植物、固着性植物160多种,陆生植物500多种,陆生脊椎动物340多种;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风能资源特别是浅海风能资源丰富,可用布局光伏电站空间28万亩;沿海蕴藏着丰富的石油天然气资源,开发潜力较大。
生态环境优良。盐城拥有太平洋西海岸、亚洲大陆边缘面积最大、生态保持最完好的海岸型湿地,沿海滩涂建有国家级野生麋鹿保护区和珍禽自然保护区。兼具湿地、海洋、森林三大生态系统,在涵养滨海生态、维持海洋生物多样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境内海域无赤潮,自然岸线保有率全省最高;空气质量江苏最优、全国居前,“盐城蓝”成为城市标识,“盐城绿”成为发展底色。
产业特色鲜明。海洋产业呈现生态化、低碳化特征,海洋新能源、海水淡化等生态型产业初具规模;海洋资源型产业优势突出,海洋渔业、港口物流业、盐土农业、滨海旅游业发展势头良好,海洋渔业产值持续保持全省第一;海洋新兴产业成为全市海洋经济重要增长点,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生物医药等重点发展产业通过强化全产业链招商,着力引进一批产业链龙头项目和补链、强链的关键项目,初步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海洋新兴产业集群。
图1 盐城市海域区划范围
(二)发展成就
“十二五”时期,全市海洋经济呈现总量扩张、结构优化、质效提升、动力增强的全面发展态势,成为国民经济重要增长点,为“十三五”时期海洋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增长动能强劲,海洋经济总量实现新跃升。坚持把海洋经济作为拓展发展新空间的战略抓手,海洋经济快速增长,总量规模持续扩大。2015年,实现海洋生产总值914亿元,较“十一五”末实现总量翻番,年均增长15.9%,高于同期地区生产总值平均增速4.1个百分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1.7%,较“十一五”末提高2.2个百分点,海洋经济成为全市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兴增长引擎。
推进结构调整,海洋产业转型取得新突破。海洋渔业稳健增长,通过实施“接二连三”工程,加快推进产业化,形成一批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以海洋生物医药、海工装备、海洋新能源、海水淡化为主导的海洋新兴产业发展迅速,海上风电项目数与规模总量均列全国地级市第一;海水淡化成套设备通过江苏省首台(套)产品认定,日产1万吨非并网式风电海水淡化项目建成投产,海水淡化设备出口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和地区。海洋服务业贡献度进一步提升,港口物流、滨海旅游等现代服务业不断壮大,海洋电子商务、海洋科技服务等新兴业态快速成长。
引导要素集聚,涉海载体功能达到新水平。坚持港产城联动,引导海洋资源要素向重点区域集聚。以港口建设为重点完善涉海基础设施,盐城港“一港四区”加快建设,建成15个万吨级以上码头,徐宿淮盐高铁开工建设,盐连高铁快速推进,沿海“公铁水空”配套衔接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初步形成。以沿海港城、涉海园区为重点推进海洋经济载体建设,建成海洋生物、海水淡化、海洋食品加工等海洋特色产业园区。大丰海洋生物园被认定为“国家科技兴海示范基地”、“江苏省盐土农业科技示范园”、“江苏省海洋生物产业园”;东台沿海经济区集聚神华、中节能、中粮、赐百年生物科技、拓海生物科技等新能源及装备、海洋生物、海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大力实施科技兴海战略,组建江苏海洋产业研究院、江苏省新能源淡化海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海洋公共技术服务和研发平台40多家、各类涉海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超过100家。盐城新能源海水淡化产业示范园、东台海洋工程特种装备产业园创成首批江苏省海洋经济创新示范园区。
彰显生态特色,海洋绿色发展塑造新优势。坚持以生态约束倒逼产业绿色发展、以生态红利彰显产业特色优势,海洋绿色发展形成品牌效应。优先发展绿色低碳海洋产业,生态型“风光渔”项目面积近十万亩。严把“入口关”,坚决杜绝高能耗、重污染的海洋产业项目。建立“海域—流域—控制区域”三级水污染控制体系,加大对境内流域性河流入海口、沿海浅滩、港口园区等重点区域污染防治力度,严格控制各类污染物排放,海洋污染物负荷有效削减,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8%。东台市创成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
深化改革开放,海洋经济主体释放新活力。积极推进海域管理机制创新,以海域使用权市场化流转为重点,大力推进海域招拍挂,全市40%的海域实现市场化配置,比例全省最高。大丰港区一期、二期和三期码头项目资产证劵化全面启动,在全省率先推进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和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融资规模超过10亿元。中韩盐城产业园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中欧(盐城)生态园等开放合作载体加快建设,为海洋产业合作搭建优质平台。对外科技合作取得新进展,国家海洋局生物遗传资源重点实验室、江苏海洋生物活性物质及疫苗研究室等海洋研究机构入驻江苏海洋产业研究院。
专栏1 海洋经济 海洋经济涉及到海洋产业和海洋相关产业两个方面的经济活动。 海洋产业是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所进行的生产与服务活动,由主要海洋产业、海洋科研教育管理服务业两大部分构成。其中,主要海洋产业包括海洋渔业、海洋油气业、海洋矿业、海洋盐业、海洋化工业、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海洋电力业、海水淡化业、海洋船舶工业、海洋工程建筑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等。海洋科研教育管理服务业是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过程中所进行的科研、教育、管理及服务等活动,包括海洋信息服务业、海洋环境监测预报服务、海洋保险与社会保障业、海洋科学研究、海洋技术服务业、海洋地质勘查业、海洋环境保护业、海洋教育、海洋管理、海洋社会团体与国际组织等。 海洋相关产业是以各种投入产出为联系纽带,与主要海洋产业构成技术经济联系的上下游产业,涉及海洋农林业、海洋设备制造业、涉海产品及材料制造业、涉海建筑与安装业、海洋批发与零售业、涉海服务业等。 海洋经济与沿海经济是两个既相互交叉又有所区别的概念。海洋经济以产业为纽带,是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的各类产业活动,以及与之相关联活动的总和,在空间分布上并不局限于沿海地区。沿海经济具有显著的区域经济特点,从全国来看,通常是指拥有海岸线的省份所有经济活动的总和;从地区来看,通常是指拥有海岸线的地级市所有经济活动的总和。 |
(三)面临挑战
当前,盐城海洋经济已进入“总量稳步增长、结构持续优化、特色加速形成、竞争力不断提升”的良性发展轨道,但也面临一系列突出问题和挑战,需要在“十三五”时期重点解决。
海洋经济发展仍不充分。近年来,全市海洋经济发展速度较快,但海洋经济总体水平不高,规模不大,总量偏小,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比重、贡献率都不高,与发达地区存在较大差距,仍是发展洼地,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支撑作用难以体现;产业的集聚度不高,海洋主要产业还处于起步、发展的初期,高价值产业链尚未形成,骨干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带动力不强,产业竞争力差。
海洋产业结构短板突出。海洋渔业大而不强特征显著,高端产品和新型业态不足;海水淡化产业面临大规模产业化瓶颈,海工装备产业链短、竞争力弱,海洋生物医药仍处于产业前期培育阶段;港口物流、海洋旅游等重点服务业区域竞争优势尚不突出;缺少海洋龙头企业,海洋品牌经济发展严重滞后。
海洋经济布局仍待优化。全市海洋产业主要分布在以海港、渔港、临海城镇、临海开发区为依托的沿海地区,与广大腹地联系度较弱,海陆分割现象突出;港产城一体化建设成效初显,但港城规模和综合服务水平普遍不高,对海洋经济支撑力不足;中心城区的极核功能仍待培育,对海洋高级要素集聚辐射力不足,制约全市海洋产业转型升级。
海洋科技支撑能力不强。全市海洋科技园区、海洋公共创新平台建设不乏亮点,但数量不多、层次不高、作用发挥不充分,科技孵化器功能不强,科技成果转化率不够理想;涉海企业科技研发投入较少,发明专利拥有量较低,对新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造能力有限;沿海经济区内的涉海企业缺乏紧密分工协作,集群效应不显著;海洋人才缺乏、科技支撑薄弱,制约海洋科技创新及产业化水平。
海洋经济发展内外部约束进一步增强。随着沿海开发强度的加大,用海需求持续增加,海域资源和空间资源的局限性会逐渐变为硬约束;发展的绿色化、低碳化、可持续化,对海洋经济发展提出新要求,靠传统的平面扩张和数量扩张难以保持可持续发展;海洋经济成为沿海地区发展的新热点、新聚焦,竞相发展的态势已形成,围绕海洋经济发展的区域竞争将更趋激烈。
(四)发展机遇
“十三五”时期,盐城海洋经济仍处于大发展、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面临一系列区域共有的和自身独有的战略机遇,为盐城海洋经济实现后发追赶创造了有利条件。
海洋经济地理重构,蕴藏盐城后发追赶良机。世界和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原有经济地理空间不断分化,发达国家对全球海洋产业链控制力下降,我国海洋产业特别是海洋新兴产业发展迎来“窗口期”。盐城发展海洋经济包袱少,并在海洋新能源、海水淡化等新兴产业以及海洋渔业、海洋旅游等领域具备一定优势,有条件跳出传统路径依赖形成的后发劣势,通过新模式、新路径、新引擎的探索,在海洋经济区域分化中塑造发展新优势。
多重国家战略叠加,凸显盐城海洋区位价值。“一带一路”、江苏沿海开发等国家战略与海洋经济密切相关,一系列政策出台,在盐城形成政策叠加效应,带动涉海资本、技术、人才、金融等要素加速汇聚;盐城作为唯一入选长三角城市群的苏北城市,区域优势更加凸显,盐城港将更深融入长三角港口布局,港口物流、海洋渔业、滨海旅游等优势产业市场空间更大,盐城集聚上海等发达地区涉海创新资源的渠道更加便捷,在承接海洋高端产业转移中将占据更大主动。
重大政策和载体发力,海洋产业加速集聚爆发。海洋经济是全市招商引资的重点,经过持续努力,未来产业动能将更加强劲;沿海基础设施持续推进,港口功能和集疏运体系不断完善,全市布局建设“K”字形铁路干线网络,将建成纵贯南北、横贯东西、内联外通的高速铁路网,盐城区位优势更加凸显,为集聚涉海项目和发展要素提供强力支撑。经过多年奋斗,制约盐城海洋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港城园区、科技创新等短板已显著改进,“十三五”时期,在重大政策、重大载体的推动下,盐城海洋经济将呈现重点产业加速集聚、企业规模加速扩张、业态质态加速提升的发展态势。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建设海洋强国战略和省委、省政府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决策部署,以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为重点,以加快转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科学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为重点,以海洋科技创新为引领,以海洋产业绿色发展为特色,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建设特色彰显、优势突出的海洋渔业强市、区域性航运物流基地、滨海休闲旅游胜地、海洋科技成果产业化高地和海洋可持续发展示范区,打造江苏最具活力的蓝色增长极,为建成海洋经济强市打下坚实基础。
(二)发展原则
科技兴海,创新发展。深入实施科技兴海战略,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在海洋经济发展中的主引擎作用,加快形成创新引领型现代海洋产业体系,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明显的海洋经济发展之路。
陆海统筹,协调发展。坚持海洋经济与陆域经济并举,以陆域经济支撑海洋经济发展,以海洋经济拓展提升陆域经济,推动海陆产业发展互动、基础设施建设互动、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互动,形成陆海协调发展新格局。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合理确定海洋开发方式和开发强度,大力发展海洋循环经济,推动海洋经济由资源消耗型向循环利用型转变,实现海洋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互促互进。
深化合作,开放发展。积极融入国家和区域海洋经济整体布局,重点加强与韩国以及其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海洋经济合作,全方位拓展海洋经济开放发展潜力空间。
海洋惠民,共享发展。把民生需求作为海洋经济发展根本导向,提升海洋经济带动民生发展的能力,拓展海洋产业惠民渠道,引导人民群众通过参与海洋经济发展实现创业致富、就业致富。
(三)发展定位
总体定位:江苏最具活力的蓝色经济增长极。深化海洋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市场活力、改革动力和创新驱动力,重点打造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海洋新能源、海水淡化等海洋新兴产业集群,改造提升海洋渔业等海洋传统产业,积极发展港口物流、海洋旅游等海洋现代服务业,构建高端高质高效的海洋现代产业体系,聚力打造一批体量大、能级高、竞争力强的海洋主导产业,全面提升海洋经济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围绕上述总体定位,结合盐城海洋经济基础、特色和未来发展方向,进一步明确“十三五”时期海洋经济发展的具体定位:
——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市。通过开展产业链协同创新和产业孵化集聚创新,推动海洋产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模式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整合市内外各类涉海创新资源,融入长三角区域海洋创新体系建设,着力突破一批海洋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加快海洋科技成果高效转化与产业化应用,打造成科技兴海产业基地。
——全国最大现代渔业生产基地。以园区培植、渔港提升、渔市拓展、渔村改造为重点,扎实推进沿海百万亩渔业产业带建设,围绕海水鱼、虾、蟹、紫菜等重点海产品,以海产品深加工为重点,培育全产业链竞争优势,打造盐城海洋渔业特色品牌,建成全国规模最大的海洋渔业生产基地。
——区域性航运物流枢纽。以盐城港亿吨产业大港建设为基础,发挥海港、空港和海河联运等组合优势,构建高效便捷、服务优质、功能完备的物流网络和现代航运服务体系,逐步增强区域航运资源要素配置能力,打造立足江苏沿海、辐射东北亚的特色航运物流基地。
——滨海生态旅游重要目的地。发挥盐城沿海地区岸线、湿地、滩涂、海港等特色资源,最大限度彰显滨海湿地生态资源独特优势,打造东方生态养生之都、西太平洋湿地之都、海盐文化之都,建设具有国际知名度的滨海湿地生态旅游休闲城市。
——海洋可持续发展示范区。结合盐城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推进海洋生态经济化、海洋经济生态化,促进海洋经济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促进人海和谐,打造盐城海洋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特色品牌。
(四)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海洋经济综合实力显著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优化,具有盐城特色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培育一批海洋产业知名品牌,初步建成海洋经济强市。
海洋经济能级持续增强。海洋经济总量实现倍增,海洋产业规模达到1600亿元,年均增幅高于全市GDP平均增幅1个百分点左右;占全省海洋产业规模的比重达到16%左右。
海洋产业结构更趋优化。海洋传统产业提质增效,海洋新兴产业增加值占主要海洋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0%左右;培植一批涉海龙头企业,形成一批涉海知名品牌;海洋产业集聚度显著提升,海洋渔业、海洋新能源、海洋工程装备等重点产业形成百亿级海洋产业集群。
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海洋主导产业关键技术取得新突破,海洋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海洋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3%左右,海洋科技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达到65%以上。
海洋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海洋生态环境指标全面达到2013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区指标(试行)》标准。全市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41%,陆源直排口废水排放达标率升至100%。
表1 盐城市“十三五”时期海洋经济主要发展目标
类 别 | 指标名称(单位) | 2020年 | 属性 |
海洋经济总量 | 海洋生产总值(亿元,2015年价) | 1600左右 | 预期性 |
海洋生产总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 | 23左右 | 预期性 | |
海洋新兴产业占主要海洋产业的比重(%) | 20左右 | 预期性 | |
海洋科技创新 | 海洋研发经费占海洋生产总值的比重(%) | 3左右 | 预期性 |
海洋科技进步贡献率(%) | >65 | 预期性 | |
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率(%) | >65 | 预期性 | |
海洋环境保护 | 自然岸线保有率(%) | ≥35 | 约束性 |
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率(%) | 41 | 约束性 | |
陆源直排口废水排放达标率(%) | 100 | 约束性 |
三、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
按照《盐城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年》《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盐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根据我市沿海发展的总体布局,综合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环境容量等因素,强化园区载体作用,突出点轴开发,加强面上保护,构建“双核、四区、多节点”的海洋产业空间布局,引导市域海洋经济优势互补、协同发展。
(一)双核引领:构建海洋经济核心功能区
大丰港城海洋产业功能核。发挥大丰港主港区“极核”效应,放大大丰港区一类口岸平台优势,依托大丰临港物流园等载体,重点发展石油化工、矿石、煤炭及集装箱物流,扶持发展木材、石材、粮食和石化新材料物流以及综合性保税物流;依托盐城海洋生物产业园等载体,重点发展海洋药物、医用材料、海洋化妆品、盐土作物等海洋生物产业,延伸发展海产品精深加工、海洋生物新材料等海洋生物高技术产业;依托盐城新能源淡化海水产业示范园,重点发展风能淡化海水技术、海水综合利用技术、海洋能综合利用技术,以及智能化控制装备;依托大丰风电装备产业园,重点发展风电装备制造及配套服务业,构建集风电技术研发、整机制造、海上风电工程施工、风机零部件及控制系统生产于一体的新能源装备产业体系;发挥海洋产业研究院等科创平台支撑作用,推进海洋产业重点领域创新及产业化;完善港城综合服务功能,提升对海洋产业发展的支撑功能。
滨海港城海洋产业功能核。以深水大港建设为龙头,围绕把滨海港区建成淮河重要出海门户,规划建设15万吨级通用码头、液体散装码头、矿石码头、LNG码头,重点发展服务临港产业、以大宗散货为主的海洋交通运输业;发挥河海联运功能,打造连接海洋运输与内河运输的区域性枢纽;加强产业区建设,规划布局新能源产业区、新医药产业区、高端装备产业区等园区载体,推动海洋特色产业集聚发展,海洋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海洋清洁能源和风光设备制造、研发及服务,海工装备产业重点发展机械制造、环保装备及海洋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发展海洋功能食品、海洋生物农用制品、海洋生物酶制剂等海洋生物制品;完善生态港城社会承载功能,建设海滨天然浴场、温泉度假酒店、海佛禅寺和海鲜美食街等特色旅游项目,构建沿海百里风光带,建设集绿色生态、蓝色风情、红色历史为一体的特色休闲海洋旅游度假区。
(二)四区集聚:培育海洋经济重点发展区
东台滩涂经济区。围绕建设国家级滩涂综合开发试验区,重点发展高端产业集聚区、现代生态港城区、滩涂经济区和湿地旅游度假区,打造集现代农业、生态旅游、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物流业于一体的发展平台;放大海洋优势、滩涂优势、生态优势,引进高新农业技术及设施装备,发展现代滩涂农林业,建设滩涂特色农业观光区;结合弶港国家一级渔港建设,推动海洋渔业全产业链发展;依托绿色食品产业园,重点招引海产品养殖加工龙头企业,建设海洋绿色食品加工基地。大力发展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和生物质发电,拓展海上风电装备上下游制造应用领域,打造国内技术领先的海上风电基地和风电装备制造基地;推进海洋生物企业集聚发展,打造江苏沿海海洋生物产业新高地;整合滩涂湿地、黄海海滨国家级森林公园、“风光渔”互补基地等特色旅游资源,加快建设江苏沿海旅游度假胜地。
亭湖湿地经济区。突出海洋元素,强化生态特色,依托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优势,以丹顶鹤珍禽自然保护区为核心,加快完善丹顶鹤小镇旅游集聚区、千鹤湾及自驾车营地旅游集聚区、森林氧吧及野生动物园旅游集聚区、黄尖牡丹公园旅游集聚区功能,打造全市滨海旅游核心区;放大滨海生态优势,拓展沿海产业链条,重点建设千鹤湾国际养生社区,培育发展生态旅游、养老护理、康复保健等绿色产业。
射阳临港经济区。规划建设10万吨级深水港、疏港航道和临港物流园,实施疏港高速、通用机场、黄沙港四级疏港航道、连盐铁路射阳段及客货运站、铁路支线等重大交通工程,构建“公、铁、水、空、港”现代综合交通集疏运体系,提升港口能级,打造区域港口物流重要节点;实施苏·台海峡两岸(盐城·射阳)渔业合作示范区、黄沙港国家中心渔港二期工程、华东水产品交易市场等项目,建设江苏沿海中部最大海洋水产品集散基地;依托健康食品、新能源及其装备和临港物流等特色园区,积极引进海洋食品加工、海洋生物、海洋新能源等涉海项目,打造一批海洋特色产业;以新港城为核心,实施射阳岛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国家农业公园等生态旅游项目,规划建设韩风国际城、汉韵文化城,打造海洋生态休闲旅游新兴目的地。
响水工业经济区。完成三峡20万千瓦海上风电,实施海上风电二期等重点项目;推进风电设备的研发和制造,打造国内一流的海洋新能源装备生产基地和新能源应用示范基地;依托镍铁合金产业园、高性能电子储能产业园,加快发展新材料,打造全国知名的合金材料和电子储能材料生产基地;依托生物医药园区,推进与国药集团、步长集团等龙头企业的战略性合作,打造东部沿海重要的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基地。
(三)多点联动:打造海洋经济发展多引擎
着力培植海洋产业多业态。落实海洋功能区划,依据不同功能分区的发展定位,因地制宜布局海洋渔业、港口航运、海洋新兴产业、海洋服务业等产业形态,打造一批产业集聚区,培育海洋经济增长点。
专栏2 重要海域基本功能
废黄河三角洲海域。位于灌河口到射阳河口岸段以东,重点依托陈家港、滨海港、射阳港等区域性产业港和海洋生物资源,形成农渔业、港口航运、工业和城镇、矿产和能源、生态保护等基本功能。该岸段是江苏省侵蚀严重的岸段,在开发中要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加强海岸修复,保证海堤安全和岸线稳定。
辐射沙洲海域。位于射阳河口到老坝港以东,重点依托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区域内辐射沙脊群海域滩涂形成的土地后备资源,形成农渔业、港口航运、工业和城镇、矿产和能源、旅游休闲娱乐、海洋自然保护等基本功能。该区域海岸淤涨最为明显,岸滩宽阔,沙洲面积巨大,生态系统复杂多样,生态保护区面积较大。海洋开发应严格遵循海洋功能区划,不破坏现有海洋水动力环境总体格局,减少对周边水动力环境、岸滩和海底地形地貌的影响,避免工业和城镇、农业用海对毗邻海洋生态产生影响。
大力发展沿海港城和特色小镇。以沿海港城为重要的海洋经济发展节点,以特色小镇为补充,坚持“三港”联动发展,围绕形成中小城市的目标,丰富提升沿海港城综合功能,促进沿海港城形成有核心、有组团、有特色、有分工的发展模式,鼓励引导涉海产业向临海港城集聚,构建海洋经济服务中心。
重点建设涉海园区。以园区为主阵地、以涉海企业为依托,集聚发展海洋特色产业,重点建设一批与扩大开发开放相匹配、与高端产业相协调、与创新创业相适应的现代涉海园区。支持海洋生物产业园、有条件的涉海园区创建省级海洋经济创新示范园区。
专栏3 盐城市涉海产业重点园区
大丰区:大丰临港物流园、盐城海洋生物产业园、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盐城新能源淡化海水产业示范园、大丰风电装备产业园。
滨海县:滨海港临港产业区、滨海医药产业园、沿海工业园。
东台市:东台沿海经济区、东台风电产业园、东台海洋工程特种装备产业园。
亭湖区: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盐东工业集中区。
射阳县: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射阳风电产业园。
响水县:响水经济开发区、响水沿海经济区。
建湖县:建湖荃德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园、建湖石油装备产业园。
阜宁县:阜宁经济开发区。
四、推动海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立足海洋传统产业基础,发挥海洋传统产业特色规模优势,加大海洋传统产业技术创新和改造力度,延伸产业链和价值链,优化产品结构,塑造发展新优势。
(一)提升发展海洋渔业
深入推进海洋渔业转型升级,优化海水养殖空间,着力培育休闲渔业,积极发展渔港经济,构建养殖、捕捞、加工出口、休闲观赏渔业等产业链完整的现代渔业产业体系。到2020年,初步建成生态环境良好、设施装备先进、规模特色明显、产品安全优质、渔民富裕、渔区和谐的现代化海洋渔业强市。
优化海洋渔业生产布局。围绕沿海百万亩现代渔业产业带建设,重点打造沿海高等级公路沿线现代渔业产业带,建设5个10万亩级、3个5万亩级海淡水规模养殖区,海参、鳗鱼、梭鱼等10个特色渔业示范基地,建成全国最大的百万亩池塘健康养殖示范区、全省最大的水产品加工集群发展先导区。高标准推进黄沙港国家中心渔港建设,加快东台弶港、大丰斗龙港、响水陈家港一级渔港建设,推动滨海翻身河、射阳双洋港一级渔港规划论证,拓展和延伸渔港功能,带动渔业转型升级,促进现代渔港经济发展,逐步把渔港建设成为融渔船避风、渔货集散、渔业生产、加工贸易、运输补给、滨海旅游和休闲渔业为一体的现代化渔业港口,形成以现代渔港为中心的渔港、渔村、城镇一体化渔业经济区。
表2 渔港功能的扩展与延伸
区域 | 基本功能 | 多元化扩展 | 现代化延伸 | |
水域 | 渔船避风停泊、渔民生产生活 | 游艇出海观光、海钓、海上运动训练场、浮潜等 | 水陆运输枢纽、海洋观测站 | 渔港规划布局数模、水动力及泥沙数模、波浪数量、信息化、可视化、实时监控 |
岸线 | 鱼货装卸、物流补给、渔船维修 | 景观步道、亲水阶梯、台钓区及休闲专用码头等 | ||
陆域 | 渔获保鲜冷藏及水产品加工储运、水产品交易平台、渔港管理、渔政执法维权 | 文化广场、海滨浴场及人工沙滩、餐饮美食购物区、结合当地渔业传统文化的特色灯塔及渔业文化科普教育长廊等 | 渔业研发区及科技培训区、渔业生产过程体验 | |
周边 | —— | 渔民新村、旅游度假酒店、名胜古迹、博物馆等 | ||
调整优化海洋捕捞业。加快海洋捕捞产业结构、作业结构和技术结构调整。严格执行休渔、禁渔和渔船数量及功率指标“双控”制度,逐步压减近海捕捞能力,建设“负责型”近海捕捞业。鼓励捕捞渔民转产转业,压减捕捞渔船船数,切实控制海洋捕捞强度盲目增长。发挥江苏银宝集团与台湾渔会深度合作的示范效应,积极发展深海捕捞业和远洋渔业,实现远洋捕捞“零”的突破。
加快发展海水健康养殖业。推进南美白对虾、条斑紫菜等主导品种标准化健康养殖,提升鳗鱼、文蛤等海产品养殖规模,建设东台华大鳗鱼、响水海辰海参、大丰长海海水虾蟹等节约型、生态型养殖示范基地;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高标准建设新增渔业养殖区;加强水产主导产品良种培育和原种保护,完善海水鱼、虾、蟹、贝、藻、海蜇等繁育设备,重点建设金洋、盛海、丰悦源、海瑞、光亚等海水苗种繁育基地。
促进水产品加工流通升级。推进东台弶港、大丰港、射阳黄沙港等水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依托华大、赐百年等龙头企业,重点突破海洋鱼贝、微藻类等大宗低值水产品的精深加工。推进海洋水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建设大丰斗龙港、射阳黄沙港等水产品批发市场,在完善大丰紫菜交易网络基础上建成大丰港海洋生物产业物流园区,建成东台弶港(华大)现代渔业物流园区。
鼓励发展海洋休闲渔业。发挥沿海两个自然保护区、港口、风光电渔业、滩涂湿地资源等优势,结合渔港建设、增殖放流、海洋牧场建设,大力发展观赏渔业、展示教育等多元化海洋休闲渔业。重点发展沿海休闲渔文化旅游线,建成滨海港月亮湾旅游度假区、射阳黄沙港海洋渔业民俗文化博览园、大丰港海洋世界—川东港沿海湿地旅游观光带、东台弶港—东沙海洋牧场观光区。
提高海洋渔业发展保障能力。强化休渔禁渔、渔船管理、资源养护、水产养殖和质量安全执法,提高渔区、渔船、渔具和渔获物管理能力。加强诚信渔业和追溯体系建设,严格执行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制度和质量检验检疫制度。实施海洋渔业科技创新工程,开展主要海洋水产品生态养殖与精深加工新技术研发,开发高品质、高附加值产品。积极推进渔船及装备升级换代,加快渔港标准化改造,更新淘汰有安全隐患的老旧渔船和装备。提升信息化保障能力,实施“互联网+海洋渔业”工程,建设“智慧海洋渔业”。
(二)优化发展临海重化工业
坚持“调整存量、提升增量、优化总量、突出特色”导向,依托滨海港城经济区、大丰港城经济区、响水工业经济区等重点区域,适度承接沿江地区优质重化工产业转移,打造一批管理专业、特色鲜明、产品高端的新型化工基地。严格控制临海重化工业规模,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业结构趋同化。逐步提高重化工业项目排放和能耗标准,支持以削减污染排放和降低能耗为主要内容的节能减排改造,实现增产增效不增污。严格环境准入,禁止占用和影响周边海域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河口行洪区和防洪保留区。到2020年,临海重化工业初步实现布局集约化、产业集群化、产品高值化、生产智能化、管理现代化。
(三)积极发展滩涂农林业
推进国家级百万亩滩涂综合试验区建设,建立盐土农业产业园,加强耐盐植物种质资源收集、筛选和引种栽培;开展耐盐农作物基因工程改良和培育,探索发展耐盐蔬菜、苗木、特种经济植物等新兴盐土产业,推进盐生植物资源的深度利用,促进种质资源产业化利用;鼓励种植耐盐牧草,发展盐土畜牧业;开展盐土花卉种植技术的研发,实现规模化种植。组织实施沿海百万亩生态林建设工程,重点建设沿海滩涂海堤抗风、防浪、护堤林带,加强耐盐植物保护及产业化开发,重点发展商品苗木,建立一批高效生态防护林基地和省级示范苗圃基地。支持大丰盐土大地现代农业科技园发展盐土种植、滩涂养殖、盐土农产品加工和滩涂休闲旅游业等特色产业,打造在全国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盐土农业”特色主题园。到2020年,建成我国沿海地区滩涂农林业发展示范区。
五、培育海洋新兴产业集群
瞄准国内外海洋产业发展前沿,整合创新资源,完善产业链条,培育龙头企业,着力发展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海洋新能源、海水淡化等海洋新兴产业,打造盐城海洋经济发展新引擎。到2020年,初步建成我国东部沿海地区最具成长性的海洋新兴产业高地。
(一)培育海洋生物医药产业集群
发挥盐城海洋生物资源富集的自然优势,探索海洋生物资源的多层次利用和高值化利用,依托盐城海洋生物产业园等重大载体集聚服务功能,大力引进国内外海洋生物医药龙头企业,打造海洋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到2020年,建成长三角知名的海洋生物医药产业新高地。
重点发展海洋生物制品。依托江苏海洋产业研究院等科技创新平台,联合国家海洋局生物遗传资源重点实验室、江苏海洋生物活性物质及疫苗研究室等研发机构,加强海洋生物活性物质的高效分离提取技术、功能性改性技术研发及应用;强化赐百年等海洋生物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围绕海藻、虾蟹壳及沙蚕深加工,推进壳聚糖、海藻多糖、藻蓝蛋白和胶原蛋白等市场前景广阔的海洋生物制品研发及产业化。
积极培育海洋生物药物。利用海洋生物资源,积极发展海洋药源生物的保种、育种和育苗产业,突破育苗、养殖关键技术和微生物、微藻发酵技术;依托黄海药谷海洋生物药研发中试基地等创新平台,开展抗肿瘤、抗心血管疾病、抗感染、抗真菌、免疫调节等领域的海洋新药物研发,打造江苏沿海地区生物药物研发制造高地。
发展壮大海洋功能保健食品。依托盐城海洋生物产业园等载体,集聚培育一批海洋食品龙头企业,针对海洋生物营养成份和生理活性物质,研发组合酶工程等现代生物技术及配套工艺,研制高附加值的海洋功能食品和生物制品。加快突破鱼胶蛋白、海藻多糖等海洋生物资源提取技术,研究开发沙蚕等高附加值的绿色保健品和功能性食品,打造海洋功能保健品产业集群。
(二)培育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集群
把握全球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发展趋势,聚焦细分市场需求,以海洋工程专用装备为核心,集聚整合专业园区、研发平台、龙头企业等资源,重点发展海洋专用工程装备制造。到2020年,建成我国沿海地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海洋工程专用装备产业基地。
提升发展海洋工程特种装备制造。依托东台海洋工程特种装备产业园等载体,积极引进特种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制造龙头企业,加强新技术、新工艺应用,提高油水分离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逃生呼吸器、船用消声设备、船用导航系统等传统产品附加值,增强海洋消防装备、海洋救生装备、海洋船用环保装备等优势集群发展能级;围绕海洋特种船舶需求,重点发展海上铺管船、起重船、疏浚船、海上钻井船等特种工程船舶装备制造。
拓展海洋工程装备发展空间。依托建湖荃德海工装备产业园等载体,实施海工新材料、海洋钻机、水下采油装置、水下阀门、军品舰用装备等项目,打造从高端海工材料到海工核心装备完整产业链的高端海工装备产业;依托苏盐合作产业园,积极发展提梁机、运梁车、架桥机及超大型构件安装施工装备等桥梁施工装备制造;鼓励发展海底光缆、水下电缆、海上直流输电系统等为主的海上输变电装备制造,拓展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链。
(三)培育海洋新能源产业集群
依托丰富的海岸线资源和风光资源,发展海洋新能源及装备制造,建设以千万千瓦风电、千兆瓦级光伏为核心的国家新能源示范基地。到2020年,建成全国领先的海洋新能源研发制造高地。
壮大海洋新能源产业规模。依托沿海地区丰富的水、风、光等资源,扩大海洋新能源产业规模,建设长三角北翼重要的新能源保障基地。围绕滩涂高效综合开发利用,大力推广“风电+”、“光伏+”、“风光+”等立体开发模式,拓展风光发电空间。到2020年,全市风电装机规模达到600万千瓦,海上风电装机规模达到25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300万千瓦。
发展海洋新能源装备制造。巩固放大国家海上风电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效应,依托大丰风电产业园、东台风电产业园、阜宁风电产业园、射阳风电产业园、盐都风电产业园区载体,借助金风科技、上海电气等整机制造企业,南车、双菱、迪皮埃等零部件制造企业突破核心装备技术,重点发展低速风电机组、海上风电机组及关键零部件、集中监控及智慧风场管理系统、风电控制系统及设备,构建集技术研发、装备制造、风场应用和配套服务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强化“风光互补”产业特色,推动大规模储能、分布式能源系统集成、新一代光伏等核心技术突破和应用,积极发展高转化率、低成本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制备、逆变器等系统集成设备制造。
(四)培育海水淡化产业集群
围绕海水淡化、海水淡化设备制造和海水淡化综合利用三大产业环节,进一步集聚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发机构、龙头企业和关联配套企业,推动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到2020年,建成全国新能源海水淡化产业发展标杆城市。
推进海水淡化技术成果产业化。依托江苏省新能源淡化海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机构,加速凝聚科研力量,以突破海水淡化关键技术、提升现有工艺流程、方法、模式为重点,联合行业领军型海水淡化研发机构开展协同创新,提升面向大型海水淡化的技术集成能力,推动饮用海水淡化向碱性离子水、化妆水、母婴水等功能性用水和医疗用水转型,谋划推进海水制氢项目。支持江苏丰海加强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商务模式创新,提升中盐海露等产品市场占有率,推动产品品牌优势向大规模产业化优势转型。
增强海水淡化设备制造优势。依托大丰港城经济区等载体,实施海水淡化设备集成带动战略,发展面向海岛及远洋船舶应用的海水淡化装备;加强与国内外海水淡化设备制造企业的合作,引入低温多效淡化装备、反渗透膜、能量回收装置、高压泵、防腐管材及配件生产线,推进以“风电水一体化”为主的海水淡化成套装备产业化进程;重点实施集装箱式微网海水淡化成套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鼓励研制生产100吨以下、500吨、1000吨等系列集装箱式微网海水淡化成套设备,持续提升海水淡化装备制造综合水平。
提升海水淡化综合利用能力。加快构建海洋淡化利用全产业链,重点突破浓缩海水循环利用产业,积极开展浓缩海水制盐技术开发及产业化应用,鼓励企业生产高品质食用海盐。推进以浓缩海水为原料的溴提取技术突破,积极探索产业化发展路径;开发微网海水淡化成套设备运行所需的阻垢剂、消泡剂、杀菌剂等海水淡化专用药剂产品,推进海水淡化专用药剂在冶金、钢铁、化工等工业用水处理领域应用,拓展市场空间;提升海水淡化装备制造系统集成能力,加强海水淡化设备在淡水匮乏的海岛、沿海国家和地区推广应用。支持企业走出国门推广新能源海水淡化成套设备,打造中国一流、国际领先的新能源淡化海水产业示范基地。
六、引导海洋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
坚持把服务业作为产业调整升级的战略方向,围绕市场化、专业化、信息化导向,推动海洋现代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结构提升,构建功能完善、业态高端、特色鲜明的盐城海洋现代服务业体系。到2020年,海洋服务业规模达到800亿元,初步建成全省重要的海洋现代服务业发展高地。
(一)重点发展港口物流业
统筹推进盐城港“一港四区”建设,按照“依托产业链、优化供应链、提升价值链”的总体思路,全力提升港口物流业现代化水平,推进港口物流业繁荣发展。到2020年,建成我国东部地区重要的特色产业大港和区域物流强港。
优化港口物流功能定位。坚持特色定位、错位发展,大丰港区以石化、特色钢铁、木材、石材、粮油食品集装箱和汽车滚装运输为主,发挥多式联运优势,建设具备装卸、中转、储备、商贸等功能的区域综合性枢纽港;滨海港区以能源、化工、大宗散货运输为主,打造辐射苏北、皖北及淮河流域的大型综合性港区;射阳港区以煤炭、石油、矿建材料、装备制造、粮食运输为主,重点拓展海河联运功能,建设具备装卸及仓储、中转换装、临港工业、现代物流、商贸信息等综合服务重要产业港;响水港区以承担散杂货、化工品运输为主,发展集仓储、包装、加工、配送等多环节一体化式的现代物流业态,打造东部出海新通道、海河联运中心港。
加强临港物流基地建设。推进滨海港物流园区、响水港物流园区、大丰港物流园区、射阳海河联运物流园等物流基地功能整合,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吸引大型物流企业入驻,推进临港物流园区与港口联动发展,拓展仓储、配送、流通加工、商贸等现代物流功能,提升物流综合服务功能。推动大丰港综合保税区申报建设,完善国际中转、配送、采购和贸易四大功能,形成保税仓储、物流配送、加工制造和增值服务、转口贸易、口岸功能等保税物流服务体系。
增强港口现代服务能力。开展与国内外知名物流运营商、全球采购商、航运服务商的多形式合作。加强港口服务功能培育与延伸,打造全程供应链,提升揽货能力,不断拓展货源市场。发展冷链物流、汽车整车物流、保税物流等特色物流业务,延伸物流产业链,提高物流服务附加值。培育引进创新型物流企业,鼓励发展第三方、第四方物流企业。实施“互联网+”战略,创新揽货模式,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全天候、全功能一站式服务平台,有效提升港航服务能力。
(二)优先发展滨海旅游业
依托滨海地区岸线、湿地、海洋等特色空间,整合盐田、滩涂、风光、宗教、文化、生态农(林、渔)业等滨海旅游资源,推进核心产品打造、精品景区建设、旅游市场推广和要素协调发展,培育滨海生态休闲旅游的盐城品牌。到2020年,初步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滨海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城市。
推动重点景区提档升级。推动国家级珍禽保护区、麋鹿保护区和射阳生态岛旅游区、滨海月亮湾旅游度假区、黄海森林公园、荷兰花海等重点滨海景区提档升级。依托沿海重点景区,实施以生态旅游区引领经济区发展的战略,建设一批富有地域特色和海洋特色的滨海旅游经济区。黄海森林公园旅游经济区打造以森林康养、休闲度假为特色的最具成长性的新兴景区;麋鹿保护区强化5A级景区品牌效应,发展“湿地观光+生态体验+文化休闲+养生度假”综合旅游,建设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国家湿地公园。
拓展滨海旅游产品业态。依托滩涂湿地、风光渔互补等特色资源,以滩涂+海洋为基地,以慢游+智慧为特征,以生态休闲+海滨度假为主导产品,打造滩涂生态休闲旅游线路;彰显海盐文化特色,深度挖掘新兴场唐代烧盐遗址、明清大丰草堰古盐运集散地等海盐文化物质遗存资源和盐业民俗、海盐文学等非物质遗存,结合文化创意、工艺设计品等文化产业发展,打造滨海文化休闲旅游特色线路;引入运动、健康、体验等元素,发挥体育运动的联动效益,放大中国盐城沿海湿地国际公路自行车赛、大丰滩涂汽车摩托车拉力赛等赛事品牌知名度,争设沿海马拉松等体育赛事,打造滨海运动休闲旅游线路;策应消费需求升级,积极发展低空飞行、邮轮旅游、康体养生等旅游新业态和旅游产品,为全市旅游经济发展持续注入新动力;深化江苏旅游新干线区域合作,充分利用韩港台、沪宁盐城旅游推广(资讯)中心平台,加强与所在地旅游市场全角度、多层次的衔接,积极开拓国内外旅游市场;持续做好中国盐城丹顶鹤国际湿地生态旅游节重大旅游节庆活动,提升盐城滨海旅游品牌效应。
提升滨海旅游服务水平。加强“食、住、行、游、购、娱”旅游六要素的健全与整合,形成完备的游客接待功能。以滨海景观特色为元素开发系列旅游纪念品,扩大沿海地区名品影响力。加快发展智慧旅游,推动 “互联网+旅游”跨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旅游消费,做大做强骨干旅游企业。加强诚信建设和旅游市场监管,优化滨海旅游消费环境。
(三)培育发展涉海金融业
探索发展海洋特色金融,重点发展船舶融资租赁、航运保险等非银行金融产品,开发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的金融保险产品。创新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力争在大丰港城经济区等条件较成熟的地区创建盐城海洋产权交易平台。引进一批涉海融资租赁公司,建设江苏沿海地区海洋重要融资租赁基地。引进培育一批涉海融资担保机构,探索设立海洋融资担保基金。探索设立海洋产业投资基金、创投基金、天使基金、成果转化基金等海洋投资基金,拓展金融支持产业发展的渠道。到2020年,全市海洋产业资本、特色金融资本形成有效集聚,初步建成江苏沿海地区海洋特色金融发展高地。
(四)鼓励发展海洋电子商务
加快推进涉海企业信息化建设,开展海洋领域电子商务示范。支持盐城电子商务产业园、盐都电商快递产业园、大丰电商产业园、东台颐高电子商务产业园等电商平台开展涉海业务,扶持培育一批涉海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和知名品牌。发挥盐城综合保税区示范引领功能,鼓励涉海电商企业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数据商采购库和“海外仓”,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布局营销和服务网络。到2020年,初步建成我国沿海地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海洋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高地。
七、强化海洋科技支撑引领作用
深入实施科技兴海战略,推动各类科技资源向沿海集聚,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区域性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到2020年,全市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初步建成海洋科技创新及产业化高地。
(一)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
打造提升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加强江苏海洋产业研究院、江苏海洋生物产业研究院、江苏省新能源淡化海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深化与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等知名海洋科研机构合作,围绕盐城海洋主导产业,搭建前沿性涉海研发平台。鼓励有条件的涉海企业建立海洋科技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和实验室。依托中心城区、港城和海洋园区,引导建设一批针对海洋产业细分领域的专业化众创空间。建立提升一批涉海科技企业孵化器,鼓励孵化器配套建设加速器,完善海洋产业创业孵化链条。
推进海洋产业关键技术突破。选择产业基础较好、增长空间巨大、亟待科技提供支撑的海水综合利用、海洋生物医药、海工装备及海洋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统筹安排、整体推进,重点部署亟需发展、任务明确、技术基础较好、近期能够突破的技术优先主题,密切跟踪国内外先进海洋技术的研究进展,超前布局能够促进产业更新换代、具有较好研究基础的前沿技术。积极承担和参与国家科技专项,组织实施若干重大攻关计划和重大专项,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与应用示范。
专栏4 “十三五”海洋关键技术突破重点方向
海水综合利用:重点开展海水淡化方法、海水淡化与新能源耦合、海水装备制造等技术研发。
海洋生物医药:重点开展海水养殖优良品种培育、海洋药物及保健品、海洋生物制品、海洋水产品精深加工、滩涂动植物开发利用等技术研发。
海洋工程装备:重点开展船舶、专用设备等高端工程装备的设计、研发和整体制造技术研发。
海洋污染防治:重点开展环境监测、海洋污染物应急处置等技术与装备研发。
海洋生态保护:重点开展典型海岸带修复、重要河口湿地生态修复、海洋渔业生态环境修复等技术研发。
(二)加快海洋科技成果产业化
创新涉海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构建市场导向的海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重点完善技术产权交易、知识产权保护等制度,促进人才、资金、科研成果等在涉海企业、海洋园区、高校、科研机构间有效流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改革涉海科研管理体制,实行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允许通过协议定价、技术市场挂牌交易等市场化定价方式确定科技成果价格,收益分配向发明人和转移转化人员倾斜。
畅通涉海科技成果转化通道。构建涉海科技成果深度信息发布、交流平台,强化科技成果信息的有效供给和共享,发挥各类涉海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的作用,为涉海科技成果在盐城转化和本地成果走出去提供服务。积极引导、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面向市场开展涉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鼓励应用开发类科研院所建立涉海科技成果转化的小试、中试基地。加强政府采购力度,采取首购、订购等方式,加快涉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资本化、产业化。鼓励涉海科技成果转化的众创、众包、众筹模式,拓宽涉海科技成果产业化路径。鼓励社会资本组建技术推广中介组织,推动区域性海洋技术成果交易。
(三)打造海洋科技人才高地
创新海洋经济人才培养引进机制,结合盐城市“515”人才引进计划,出台招才引才专项政策措施。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重点招引复合型涉海创新创业人才、高科技领军人才、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支持盐城工学院、盐城师范学院等在盐院校设置海洋学科,探索组建盐城海洋研究院,加强海洋人才培养。支持在盐职业教育(培训)院校开办海洋类职教专业,获得海洋类职业培训资质,开展海洋水产种苗繁育、海洋水产养殖、海洋食品加工、海洋船舶维修保养等海洋技能人才的职业培训。
八、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坚持环保优先、绿色发展,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大力发展低碳绿色海洋产业,促进海洋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海洋生态环境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海洋产业基本实现绿色化、低碳化发展,建成全国海洋可持续发展示范区。
(一)严格控制海洋污染
强化陆源污染防治。坚持陆海统筹、河海兼顾,推动建立重点海域污染物入海总量控制制度。开展陆源入海污染物调查,摸清陆源入海污染物总量和来源,确定海域水质管理目标、减排指标和减排方案。突出沿海陆域、近岸海域、河口附近海域的污染防治,重点控制氮、磷、化学需氧量和石油类有机物污染。推进王港河、射阳河、新洋港等入海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沿海城镇、产业园区和旅游区等重点陆源污染控制,加快沿海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利用海洋环境容量,合理安排重点园区达标尾水深海排放。构筑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络平台,建立入海河流水质预警预报机制和突发污染事故联合查处机制。
强化海上流动污染源控制。加强船舶污染防治,逐步减少渔船排污入海量,重点完善渔船废油和生活垃圾回收制度,推进全市海域渔业船舶污水、含油废水岸上集中处理。规范各类海上作业环保标准,保护近海水质。建立海上倾废全过程监控,杜绝中途非法倾废行为。制定处理海上船舶溢油、有毒化学品等重大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减少环境灾害影响。
推进海洋污染联防联控。海洋、环保、海事等部门加强协作,协调管控陆源污染物入海,建立入海污染源台账制度、海上污染排放许可证制度,深化陆海污染综合防治;严格海洋资源环境检查执法,严厉查处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违法用海、非法捕捞等违规违法行为。加强与南通、连云港等地协作,重点开展入海污染源联合监控、海洋污染协同治理、涉海环境联合执法、废弃物海洋倾倒联合监管。
(二)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
加大滨海岸线保护修复。实施岸线综合整治工程,切实维护滨海岸线的自然属性,严格控制岸线开发强度。加强未利用岸线资源管理,治理修复已受损岸线。充分考虑海域自然特征、开发利用状况及周边生态环境特殊性,针对不同岸线受损原因和当地生态环境敏感要素,采取环境友好型措施,修复与保护自然岸线资源。
加强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点围绕滩涂、湿地等典型生态系统,有效恢复受损海洋生态系统。强化滩涂湿地生态保护,实施退耕退渔退养、还林还湿工程,逐步修复滨海退化湿地。加强对射阳、滨海、响水等沿海侵蚀性岸线进行生态整治修复。开展近海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在射阳、大丰、东台等海洋鱼类栖息地建设人工鱼礁,建立海洋牧场。
推进海洋保护区建设。落实海洋功能区划,确定海洋保护区的管理目标和管理措施,重点保护海洋和湿地生态系统、珍稀濒危生物以及重要自然历史遗迹。海洋自然保护区执行一类海水水质标准、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和海洋生物质量标准;海洋特别保护区执行各使用功能相应的海水水质标准、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和海洋生物质量标准。
专栏5 盐城海洋保护区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盐城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年)》,盐城海域共划定海洋保护区5个,总面积22129公顷。其中,海岸海洋保护区2 个,即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近海海洋保护区3个,即开山岛海蚀地貌保护区、麻菜珩领海基点保护区、外磕脚领海基点特别保护区。
(三)推进海洋经济绿色发展
创建国家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发挥东台市获批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其他沿海县(区)开展国家级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活动,突出海洋优势特色,合理布局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逐步形成海洋经济结构合理、优势产业突出的海洋经济发展模式和布局科学优化、海域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的海洋资源利用格局以及海洋生态文明制度保障体系。到2020年,以市为单位整体创成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推广海洋绿色生产。鼓励发展环境友好、科技含量高、资源能耗低、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涉海行业,重点发展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新材料、海洋绿色食品和海洋节能环保等产业,逐步淘汰对生态环境损害大的涉海企业和产品,推进涉海产业结构的生态重组。
大力发展海洋循环经济。坚持循环经济发展理念,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促进海洋高效和循环利用。鼓励涉海企业开展“三废”循环利用与无害化处理技术应用,积极推进海洋船舶与海工装备领域废旧工业产品再制造利用。通过低投入、低排放、低消耗、高利用,提高物质和能源的利用率,降低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专栏6 “十三五”时期海洋循环经济重点工程
临港循环产业链构建工程。依托港口优势,构建较为完善的临港循环经济运行体系、政策体系、科技支撑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积极打造临港火电、化工、金属制品循环产业链条,延伸产业价值链,全面提高临港产业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海洋经济绿色园区创建工程。依托海洋经济园区,以园区循环化改造为重点,加快循环经济项目实施,构建较为完善的循环经济发展运行机制,争创一批海洋经济绿色园区。
海洋经济低碳发展模式推广工程。推进沿海规模设施农业、养殖业与风电、光伏发电等整合发展,构建“风光渔”、“风光养”、“风光种”等低碳经济发展模式;推广碳汇林经济模式,依托沿海生态保护林建设,引导森林碳汇上市交易。
九、完善涉海基础设施
围绕海洋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加强港口、水利、防灾减灾等涉海基础设施建设,为海洋产业发展提供坚强支撑。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功能配套、安全高效的涉海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一)优化港口功能布局
提升港口综合能级。重点建设大丰港区10-15万吨级深水航道、滨海港区10万吨级进港航道、灌河口5万吨级航道整治等进港航道工程,加快推进射阳港区5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建设,实现进港航道等级的显著提升。加快建设滨海港区北区10万吨级通用码头二期、三期工程,南区5万吨级液体散货码头等码头工程,加快推进大丰港区北作业区15万吨级通用码头建设。到2020年,新增万吨级以上泊位17个,泊位总数达103个,盐城港货物通过能力达10445万吨,集装箱通过能力70.7万标箱。
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大力发展河海联运、公铁水联运,完善多式样、一体化港口集疏运体系,打通贯通南北、东出西连、通江达海的快捷通道。推进盐丰等疏港公路建设,优化老港区疏港道路,完善沿海港口公路集疏运网络。加快大丰港区、滨海港区等疏港铁路支线建设,探索海铁联运集装箱快运模式,大力推动海铁联运发展。实施滨海港、射阳港疏港航道、连申线响水段、小中河、大宝线等航道工程,提升大丰港区内河疏港航道等级,形成“连城达港、通江入海连运河”的联运体系,增强海河联运能力。
表3 盐城港各港区规划集疏运系统一览表
港区名称 | 方式 | 交通设施名称 | 规划等级 |
大丰港区 | 公路 | 北疏港路 | 4车道一级公路 |
盐淮高速大丰港至盐城段 | 4车道高速公路 | ||
省道332 | 4车道一级公路 | ||
南疏港路 | 4车道一级公路 | ||
铁路 | 大丰港铁路支线 | 工企Ⅰ级 | |
内河 | 刘大线 | 四级航道,研究提升为三级航道 | |
射阳港区 | 公路 | 疏港高速公路 | 四车道高速公路 |
省道329 | 4车道一级公路 | ||
铁路 | 射阳港铁路支线 | 地方铁路Ⅱ级 | |
内河 | 黄沙港 | 四级航道 | |
滨海港区 | 公路 | 北疏港路 | 一级公路 |
海港大道 | 一级公路 | ||
淮滨高速 | 4车道高速公路 | ||
省道327 | 4车道一级公路 | ||
铁路 | 滨海港铁路支线 | 工企Ⅲ级 | |
内河 | 滨海港疏港航道 | 四级航道 | |
淮河入海水道 | 三级航道 | ||
响水港区 | 公路 | 疏港公路 | 一级公路 |
省道326 | 4车道一级公路 | ||
铁路 | 响水港铁路支线 | 工企Ⅱ级 | |
内河 | 灌河-通榆河 | 三级 |
(二)加强海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依托城南新区大数据产业园等载体,打造盐城海洋数据公共门户,构建立足盐城、服务全国的海洋数据交流平台和海洋数据中心,开展以海洋资源信息、海洋智能开发、海洋生产管控、海运调配管理、海洋环境监控为重点的海洋信息服务。加强港口信息化建设,支持有条件的海港、渔港、内河港加强信息数据联网和标准化,提高港口信息化水平。推进“智慧海洋”建设,以大数据为支撑、应用为驱动、服务为导向,构筑开放式智慧海洋总体架构,推进海洋经济、产业与信息化融合发展。
(三)加强海洋防灾减灾工程建设
参与长三角海洋生态环境立体监测网专项建设,构建风暴潮、赤潮、海岸侵蚀、海洋气象等海洋信息实时采集、传输、处理及可视化立体网络。加强海上搜救设施和搜救基地建设,逐步配备现代化、信息化的技术装备,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十、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协调
加强组织领导,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发改委、经信、科技、规划、交通、港口、海洋与渔业、环保、旅游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强化部门责任,协调解决海洋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落实重大项目,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工作。建立完善海洋经济统计及监测体系,加强跟踪分析与评估,强化对海洋经济发展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布局以及配套措施的督促落实。
(二)加大资金扶持
市、各县(市、区)要加大对海洋经济、海洋产业的财政投入力度,统筹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积极支持海洋经济领域重大项目、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设备产业化、品牌建设等。引导外资、社会资本支持海洋经济发展。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海洋经济重点产业园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信贷资金投放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海洋企业发行债券或上市融资。
(三)强化用海保障
严格实施《海域使用管理法》,加快推进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进程,完善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制度,建立海域使用二级市场,对列入海洋经济发展的重点涉海工程、主要海洋生态环境项目,优先安排用海指标。严格海域使用许可管理,做好海域管理与土地管理的衔接协调,加快实施海域使用权“直通车”制度。启动海域收储试点工作,建立盐城市海域收储中心,借鉴土地储备制度建立海域收储制度,通过收回、收购、置换、新开发等方式进行储备,建立海域储备数据库。
(四)创新综合管理
根据市级获得地方立法权的条件,逐步完善海域使用管理相关法规体系。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加强海洋生态红线区管理和典型生态系统保护。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用海审批绿色通道,完善海域动态监视监测体系,畅通海域使用审批渠道。加大海洋执法力度,加强海监、渔政等海洋执法力量建设,维护海域使用秩序,保护合法用海行为,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用海的行为,为海洋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五)实施项目带动
以规划带动项目建设,以项目促进规划落实,重点实施一批引领功能强、推动作用大的涉海项目。对重大项目库内涉海项目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省专项资金,优先安排市级资金补助。依托涉海园区、沿海港区等载体,作为承接和集聚涉海项目的重点区域,打造一批海洋生物、海工装备、海洋新能源、海水淡化、临港物流、临港制造等涉海产业集聚区。
(六)深化开放合作
落实全市“东向出海、南向融合、西向拓展、北向联动”开放合作战略,积极融入长三角海洋产业分工,重点加强海洋科技创新、海洋金融、涉海贸易、航运等领域合作,更多吸引在长三角集聚的国际涉海资源,承接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发挥大丰港区一类口岸优势,深入对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重点深化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海洋经济贸易交流合作,全方位、多领域提高盐城海洋经济对外开放水平,实现互利共赢。
(七)增强发展共识
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实施海洋强市战略的重大意义,宣传海洋经济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宣传政府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各种政策和措施,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主动参与海洋经济发展的强烈共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