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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20900K12926869E/2018-13630 组配分类 乡村振兴资金
发布机构 盐城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11-2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时效

射阳县扶贫办关于扶贫小额贷款信贷监督管理
开展情况的汇报

根据《关于进一步压实责任切实强化扶贫小额信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扶办〔2018〕40号)要求,我县扶贫办联合县农商行对扶贫贷款发放与管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并对所有的扶贫贷款进行全面排查,现将整个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迅速落实文件精神

为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压实责任切实强化扶贫小额信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9月10日,我县在县农商行会办落实扶贫小额贷款信贷监督工作。会议要求,截止9月25日,各镇区农经中心(扶贫办)协助县农商行各分理处,对目前发放的扶贫小额贷款进行全面排查,切实强化扶贫小额信贷监督管理工作的落实。

二、扶贫贷款发放情况

截止2018年8月31日,全县扶贫小额贷款余额4967.39万元,涉及农户2064户,其中:正常类2039户、金额4931.4万元;逾期类25户、金额35.99万元。

三、全面开展问题排查

本次排查各支行网点约80多人参与,通过入户走访、电话回访等形式,主要从贷后管理上是否执行到位,看整个扶贫贷款中是否有借名贷款给村、居集体使用、是否有借名贷款给村干部使用、是否有户贷企用、是否有借名贷款给他人使用、是否存在多年“拆东墙补西墙”式倒贷形为。通过对2064户、4967.39万元的扶贫贷款逐户排查,未发现“冒名借名”扶贫小额贷款、非建档立卡户申报扶贫小额贷款、建档立卡农户转借他人使用贷款、“户贷企用”等现象。

对逾期的25户、35.99万元,目前,已由县农商行各分理处牵头,各相关镇区协助,对逾期拖欠不还的扶贫小额贷款加大收缴力度,确保扶贫小额贷款的资金安全。

        四、下阶段工作要求

1、加大信贷宣传力度。加强扶贫小额贷款政策的宣传力度,特殊要注重对申贷农户“一对一”的宣传,要让他们做一个讲诚信、守信用的公民,同时对征信发生不良对自己的负面影响。

2、完善扶贫信贷制度。联合县农商行,进一步调整完善县级扶贫小额信贷实施细则,切实强化政策执行的严肃性,确保政策执行不跑偏、不走样,做到“合规操作、风险可操”,更好地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3、加强信贷后续管理。强化信贷后续管理服务工作,严格按照县农商行的信贷管理规定,贷款发放后一个月内进行回访、每季度内对客户进行一次回访,同时多与各村的联络员对接,从不同渠道获取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强化信贷组织领导。明确县农商行各行处负责人为本机构扶贫贷款营销、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机构扶贫贷款的具体实施。经办客户经理为具体责任人,要能放尽放,凡有不按照规定执行或擅自拒绝符合条件客户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格对照积分处罚管理办法进行问责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部门处理。

 

 

 

 

射阳县扶贫办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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