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城乡居保扶贫工作入选“2019年全国人社扶贫典型事例”

发布日期:2019-10-25 15:31 来源:大丰区政府办公室 字体:[ ]

近日,从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传来消息,“盐城市大丰区积极开展城乡居保扶贫工作”事例入选“2019年人社扶贫典型事例”,是全国20个典型事例之一,也是江苏省唯一入选的典型事例,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扶贫宣传活动。

近年来,大丰区精准实施城乡居保扶贫政策,实现社保扶贫全覆盖,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低收入人员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今年共为6568人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现有9252名60岁以上困难群众每月按时领取158元养老金,实现未标注脱贫低收入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保费代缴和待遇发放三个100%。

该区创新落实社保扶贫政策,坚持政府兜底与鼓励自己增加缴费相结合,动员低收入农户在政府代缴最低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自己增加缴费,以提高将来的领取待遇。强化动态管理、后续服务,对已脱贫、退出代缴的人员,及时告知其本人,提醒他们政府不再代缴保险费,自己要及时选档缴费,实现脱贫不脱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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