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11月22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省委、省政府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工作动员会精神,确保全市盐行业安全生产稳定,消费品工业处起草了《关于切实加强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该通知主要是针对临近岁末年初,全市各盐业生产企业、批发企业正值生产经营繁忙季节,容易忽视安全生产。同时冬季气候干燥寒冷,寒潮、雨雪、冰冻、雾霾等灾害性天气频发,可能诱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通知明确要求所属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市盐业公司等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以对干部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做好对所管辖范围内盐业生产企业、盐业批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抓紧、抓严、抓实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层层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个车间、每个班组(库)、每个岗位、每位员工和所有工作环节,加强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监管,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通知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整改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对盐业生产企业、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安全生产中需要突出加强安全防范和关键环节进行具体明确,指出需要重点检查的方面和要求。对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加强值班备勤工作和应急处置提出明确要求。
该通知印发可以有效强化全市各县(市、区)工信部门提高对盐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心意识,加强对所属盐业生产企业、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推进落实,促进盐行业生产稳定可持续发展。
消费品工业处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