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出台新政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发布日期:2019-04-12 09:48 来源:建湖县政府办公室 字体:[ ]

近日,建湖县政府专门出台《关于加快改革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以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坚持改革创新,着力补齐短板,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社会力量主体作用,激发市场内生活力,推动养老服务业成为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新动能,全面构建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切实增强全体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意见》提出,到2020年底,全县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将实现全覆盖,建成老年人助餐点60个,近湖、塘河、钟庄街道分别建成1家日间照料中心。全县40%的公办养老机构实现社会化运营,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床位数占比达70%以上,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达50%以上。全县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其中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和特困老人失能护理险必须达到100%。全县培育品牌养老服务机构2家以上,养老护理员岗位培训率和持证上岗率分别达到100%和90%。全县10%以上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享受政府购买服务。

为加快推进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发展养老服务业政策,包括:鼓励民间资本通过整体承包、部分承包、委托运营方式参与养老服务;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非国有资产投资举办的养老机构享受一定的建设、运营补贴,其中新建居家养老中心最高补贴15万元,运营补贴4万元;新建日间中心最高补贴30万元,运营补贴4万元;新建老年人助餐点最高补贴3万元,并根据老年人助餐数给予8000元以下运营补助;新建老年人助浴点,年服务量800人次以上的,给予3万元建设补贴和5000元运营补贴。县政府还对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从事养老机构护理工作2年以上人员,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的一次性补贴,并对在本县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岗位工作满5年的本科、大专及中专院校养老护理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分别给予15000元、10000元、8000元的一次性入职奖励(不含有事业编制身份人员)等。这些激励政策的出台,将大大解决该县养老服务业发展瓶颈,为补齐该县养老服务业短腿,必将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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