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编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医保局,市开发区社事局、组织部(人社局)、经发局、财政局、住建局,盐南高新区社事局、组织人事部、经发局、财政局、建设一局: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医保局《江苏省卫生人才强基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3年)》精神,全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医保局制定了《盐城市卫生人才强基工程推进方案(2019—2023年)》。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盐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盐 城 市 教 育 局
盐 城 市 财 政 局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6月26日
政策解读:http://www.yancheng.gov.cn/art/2019/8/1/art_13185_31825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