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提高城乡低保资金发放标准

发布日期:2019-08-22 09:08 来源:响水县政府办公室 字体:[ ]

连日来,响水县财政局多措并举,落实好城乡低保困难群体各项补贴政策,规范资金管理,确保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该局按照上级要求,从今年7月1日起,对全县城乡低保、城乡特困、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和孤儿等生活保障标准进行调整。其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月580元提高到每月每人620元,惠及全县镇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孤儿及困境儿童生活补贴等共18291人,按照资金直达、操作规范、信息透明、监控有力的原则,全部通过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直接发放到低保户存折上。在执行政策过程中,该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农村低保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使城乡低保的政策、法规、制度和审批程序家喻户晓。同时,建立完善的监督监管机制,强化财政专户管理,按财政社保政策对专户资金拨付严格把关,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确保低保资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避免被滞留、挪用、挤占,确保农村低保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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