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大病救助温暖职工心

23户困难家庭收到19.1万元救助金

发布日期:2019-08-08 09:16 来源:盐阜大众报 字体:[ ]

7月31日,市区周先生的工会卡收到了市总工会的大病帮扶资金,一共有18000元。今年55岁的周先生妻子患有癌症,他和妻子都是下岗职工,家庭经济条件不好,妻子重病医治的自费部分太高,经济负担过重,让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陷入困境。“工会了解我们家庭的困难后,伸出援助之手,对我们家庭帮扶有几年了,特别是今年帮扶力度很大,这笔钱真是雪中送炭,帮我们家树立了战胜病魔的信心,非常感谢工会对我们的关心。” 

患重大疾病是造成职工家庭困难的重要因素之一。市总工会积极开展大病救助,对困难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治疗花费较高,导致家庭经济陷入危机的,进行帮扶救助,切实减轻困难职工的家庭经济负担,帮助他们渡过难关。昨日,记者了解到,市总工会二季度对23户困难职工家庭实施大病救助,市直15户,亭湖8户。大病帮扶资金共19.1万元,已经全部通过工会卡发放。 

“一些企业效益不好,职工收入低,如果患有大病的话,医疗费用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家庭经济负担肯定重。”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单玉梅说:“我们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对困难职工实施精准帮扶,通过大病帮扶政策给困难职工雪中送炭,切实解决患病职工的燃眉之急,让困难职工感受到工会组织的温暖。” 

工会大病救助对象是在市职工服务中心建立正式档案且纳入全国工会帮扶软件系统管理的困难职工家庭。困难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医保界定特殊疾病,包括恶性肿瘤、肾病综合症、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血友病、帕金森病、重症肌无力、抑郁症(经过专科住院治疗)等,根据《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医疗救助资金不得超过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 

近年来,我市工会组织进一步加大困难职工帮扶力度,开展“困难职工季季访”活动,通过走访,重点摸清符合实施大病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同时,市总工会通过医保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医疗费用支出情况。如果存在不能提供医保清单、患者不属建档家庭成员、二套房、医疗自付部分低于1000元等情况,则不能被核定为大病救助对象。对符合建档条件的,及时申报建档,对家庭状况改善、已不符合建档条件的,及时申报注销,实现困难职工档案动态管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