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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5-18 来源:市司法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盐政发〔202033

 

 

盐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两海两绿”路径,加快推进长三角北翼区域性现代物流枢纽港建设,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港集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盐城港集团注册资本50亿元,市属一档企业建制。其中:市交投集团持股30%、滨海县政府和市海兴集团联合持股20%,大丰区、射阳县、响水县政府分别持股30%10%10%。市交投集团和市海兴集团的出资人职责上收市政府管理,由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盐城港集团主要从事港口建设、集装箱航运、仓储物流、内河驳运等业务。要加快全市港口资源整合,优化资产资源配置,不断增强海河联运能力,努力形成全市海上航线、内河航线与海港码头、内河码头一体化运营发展新格局,加快实现对外开放和城市能级的全面提升。要聚焦主业主责,全面拓展业务范围,强化内部管理,不断提升运营质效。

三、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着眼我市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和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主动作为,加大对盐城港的支持力度,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履行义务,加快推进全市海港和内河港资产资源整合,建立科学高效的港口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体系,把盐城港打造成为长三角北翼区域性现代物流枢纽港。

特此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20516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

市法院,市检察院,盐城军分区。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51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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