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公报 >2020年 >第3期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加快推进海河联运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6-18 来源:市司法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盐政发〔202039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加快推进海河联运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海河联运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50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20617   

(此件公开发布)


 

盐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海河联运发展的实施意见

 

盐城处于“一带一路”、江苏沿海开发、长三角一体化和淮河生态经济带等多重国家战略的黄金交汇点,是中韩自贸协定明确的中韩产业园地方合作城市。盐城港是江苏沿海中部唯一出海通道、淮河生态经济带的出海门户,综合通过能力超亿吨,海港口岸实现全面开放,同时盐城拥有丰富的内河水运资源,为加快推进海河联运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交通强国战略,深度融入长三角港航一体化发展,聚力聚焦“高质量发展走在苏北苏中前列”新要求,积极践行“两海两绿”新路径,坚持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运输结构调整,优化整合要素资源,加快形成完善的海河联运发展体系。组建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发挥龙头作用,以大丰港区、射阳港区、滨海港区、响水港区和各内河航运资源为支撑,实现从水运大市向水运强市的跨越。

二、工作目标

2025年,海河联运基础设施水平大幅提升,集疏运体系基本形成,海河联运总量显著提高。盐城港进港航道全部达5万吨级以上,万吨级以上码头泊位达40个,构建“一纵八横”的内河干线航道网络和6个通过能力达500万吨以上的内河港规模作业区,内河通行千吨级船舶航道里程达400公里以上,盐城港口货物吞吐量超2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100万标箱,海河联运量占比达30%以上。构建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衔接顺畅、绿色智慧的海河联运发展服务体系,全力打造长三角北翼区域性现代物流枢纽港。

三、重点任务

(一)规划联动,提升海河联运科学化水平

1.坚持规划引领。加强海河联运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布局规划、海洋功能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编制《盐城市海河联运发展规划》。完善一体化发展机制,合理定位港区、作业区功能,统筹协调、突出重点、错位发展,构建盐城港“一港四区”和内河多节点作业区功能布局。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要突出主责主业,对集团成员企业进行整合,成立专业化公司,构建内河航运、港口开发、仓储物流、集装箱航运等专业化运营的产业板块,形成科学高效的港口投资、建设和运营体系,同时在内河、沿海港口投资、运营、管理等方面,遵守市场法则、服从全市统一规划要求。大丰港区重点建设集装箱集散基地和汽车、木材等贸易中心,发展冷链物流,建成国际粮油进出口通道,打造区域性现代物流枢纽港区。滨海港区发挥淮河经济带出海门户优势,建成钢铁、煤炭储运和LNG、液体化工等综合能源产业特色港区。射阳港区建成风电、机械与海工装备、石材等产业特色港区。响水港区建成不锈钢、煤炭、建材、海工装备等产业特色港区。提升通江达海联通运河航道能级,畅通海港和内河运输通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滨海港工业园区、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加强岸线管理。严格执行《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江苏省港口岸线管理办法》,加快修订出台《盐城市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办法》,严格岸线审批管理和日常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岸线行为,优化整合岸线资源,促进岸线集约节约利用,鼓励建设专业化、规模化的海河联运公用码头,提高岸线资源公共服务效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推进一体化发展。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进盐城港现代化发展的原动力,以资本为纽带实施市场化组建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把港口的资源优势、要素集聚、发展前景与金融产品、资本市场对接互动,有效拓宽融资渠道。统筹建设和运营管理盐城市沿海和内河公共港口码头,加强存量整合、优化增量供给,根据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沿江产业转移,建设一批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码头,新增公用码头优先由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发挥盐城港整体优势,积极实施盐城港品牌战略,提高海河联运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推进绿色发展。坚持生态发展理念,大力推广港口建设、运营、维护应用节能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加快建设港口防尘设施和码头岸电、油气回收、LNG加注站等设施,降低港口生产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加强水域环境污染防治应急能力规划建设,严格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联单制度,加强到港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把生态发展要求贯穿于航道建设、管理、养护的全过程,实施生态航道建设示范工程。优化运输组织,推进“公转水”“公转铁”及集装箱多式联运,倡导绿色低碳运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盐城海事局、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港航联通,提升海河联运一体化水平

1.增强海港枢纽能力。实施港口扩容提升工程,加快推进滨海港区20万吨级、大丰港区10万吨级以及响水、射阳港区5万吨级航道建设,提高进出港航道等级。重点推进滨海港区30万吨级、大丰港区10万吨级和响水港区、射阳港区5万吨级等公共码头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适时启动滨海港区集装箱码头建设,形成30万吨级泊位为龙头、10万吨级泊位为主体、5万吨级泊位为补充的码头集群,港口专业化、规模化水平明显提升。(责任单位:大丰区、射阳县、滨海县、响水县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滨海港工业园区、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增强内河疏港能力。推动内河港口资源整合,着力实施盐城市区港区步凤作业区、新兴作业区和东台港区中心作业区、阜宁港区东港作业区、建湖港区里下河作业区、滨海港工业园海河联运作业区工程,增强内河节点服务能力。加快完善内河干线航道网络,重点推进连申线、盐宝线和淮河入海水道配套通航工程、射阳港区疏港航道、滨海港区疏港航道、灌河航道及盐邵线航道达标整治工程,实现干线航道瓶颈有效疏解,拓展盐城港辐射面。(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滨海港工业园区、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增强集疏通达能力。进一步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加快进港铁路支线、通港高速公路建设,实施疏港公路提升工程,有效解决“最后一公里”,大力调整运输结构,优化公铁水、海河、水水中转等紧密衔接的多式联运集疏运体系,实现多种运输方式的“无缝衔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三)运输联程,提升海河联运便捷化水平

1.拓展航线航班。加强港口航线统筹规划,强化互联互通,提高航线利用效率。全面深化“接轨上海”,进一步加密盐城港至上海港集装箱内支班轮航线,实现天天有航班。充分发挥口岸开放优势,加强与国际大型航运企业合作,开辟盐城港—上海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港口的国际集装箱班轮航线,重点实现对韩国主要港口全覆盖,拓展日本、东南亚国际直达集装箱班轮航线。积极开辟至营口港、青岛港、日照港、连云港、厦门港、泉州港、南沙港、钦州港、太仓港等沿海沿江港口内贸直达航线,开辟至市域内河节点和淮安、宿迁、徐州以及安徽蚌埠、芜湖、河南周口等沿淮河经济带节点城市的内河集装箱航线。(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盐城海关、盐城海事局、盐城出入境边检站、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提高服务效能。推动港航运一体化发展,加快传统装卸港向现代物流交易港的转变,为用户提供报关报检、流通加工、包装配送等增值服务,实施“货运一单制”,提供全程可监测、可追溯的供应链式服务。加快推动港口贸易、地产酒店、船货代理、燃料供应、物流金融、拖轮服务等多元化经营,提高港口服务效能,提高港口竞争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盐城海关、盐城海事局、盐城出入境边检站、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四)信息联网,提升海河联运智慧化水平

1.建设智慧港口。加快推进智慧港口建设,综合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和自动化技术,将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与港口功能的完美融合,应用到港口物流作业、运输服务及港口管理各个环节,实现港口集疏运体系、生产操作、仓库管理、物流跟踪等方面的智能化,实现车船、货物与港口设施等各类要素资源的连接联动,提高作业效率,降低运行成本,增强港口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建设电子口岸。加快推进电子口岸建设,围绕“单一窗口”建设,实现交通、海关、海事、边检等相关部门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和执法互助,串联外贸和内贸两种形式,形成全程物流统一监管和服务模式,探索建立海关、铁路、运输、口岸、货代、仓储、银行、金融等全链条信息可追溯机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盐城海关、盐城海事局、盐城出入境边检站、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五)企业联盟,提升海河联运规模化水平

1.推动港航企业合作。加快推动融入长三角港航一体化发展,深化与上港集团资本运作,利用好盐城上港国际港务有限公司平台,推进“沪盐通”通关新模式,全面融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围绕资源优势互补、区域市场开发、合作共赢目标,鼓励与淮安、宿迁、徐州以及安徽蚌埠、芜湖、河南周口等地内河港口战略合作,建立港际企业联盟,设立办事机构,加强政策引导,共同开辟航线、拓展货源。(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局、盐城海关、盐城海事局、盐城出入境边检站、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推动物流企业合作。积极招引国内外知名物流服务企业来盐投资,设立总部、采购中心、分拨中心或配送中心,加强政策扶持,加快物流企业集聚区建设,建立港口物流联盟,发展大宗货物运输、中转和进出口商品保税物流、流通加工,推进集装箱联运及供应链物流服务。培育壮大盐城港控股集团等重点航运物流企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与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盐城海关、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推动港产企业合作。坚持“以港促产、以产兴城、以城育港”发展理念,加强港区功能规划与临港产业、交通物流及城市经济发展相融合,依托港口优势和辐射效应,促进要素资源集聚,服务临港产业升级,推动港产城融合发展。加强与腹地经济开发区、物流园区、大型货主企业联动,强化资本合作,合力推进“无水港”建设,强化政策引导,鼓励适箱货物“散改集”,加速腹地货物向盐城港集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滨海港工业园区、盐城海关、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六)标准联结,提升海河联运规范化水平

1.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深入贯彻落实供给侧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淘汰和更新环保不达标老旧运输船舶,根据内河航道网络特点,大力推广应用内河集装箱标准船型,鼓励船舶使用岸电和LNG等清洁能源以及污染物接收设施改造。引导支持海河联运集装箱标准化船舶优先过闸、优先靠港作业、优先办理通关手续、优先配载货物。(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盐城海关、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推进物流服务标准化。按照重点突出、科学适用的要求,加快物流信息标准、服务标准和管理标准的研究、制定与推广。推进物流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在汽车物流、冷链物流、大件物流等专业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标杆性物流服务企业,支撑物流服务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盐城海关)

3.推进装备设施标准化。支持仓储设施、转运设施、运输工具、停靠和装卸站点的标准化建设和改造,推进港口作业单证电子化、业务项目在线办理。推广多方式快速换装转运标准化设施设备,形成统一的多式联运标准和规则,推广应用托盘、集装箱等标准化设备,推动条形码、RFID等物流技术及智慧物流信息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盐城海关、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盐城市海河联运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商务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滨海港工业园区和盐城海关、盐城海事局、盐城出入境边检站及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等为成员单位。强化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切实加强海河联运发展规划计划,加强发展动态研判,及时协调解决海河联运发展的重大问题,督查推进海河联运发展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推进海河联运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加强政策扶持。研究出台促进海河联运发展政策。建立健全海河联运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机制,加强用地、用海等资源要素保障,拓展投融资渠道,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设立盐城集装箱产业发展基金,加大对航线开辟、揽货、多式联运工程项目等奖补力度,加快推动盐城集装箱产业发展。建立专项引导资金,支持国家级、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建设。在用地、税收等方面依法给予必要支持,进一步规范和降低物流领域收费,引导内外知名航运、船货代、电商企业来盐落户投资建设,培植本地航运、物流服务企业,鼓励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加强服务引导。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对涉及海河联运发展的项目,相关部门要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推动通关环节提效降费,改善进出口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强舆论宣传和政策引导,注重港航物流产业高素质人才,尤其是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通过优惠的人才培养政策,吸引国内外的专家学者以及实干家进驻盐城,有针对性的对盐城海河联运及港口物流的转型升级提出建议,共谋推动海河联运发展重大举措。(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推进海河联运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

市法院,市检察院,盐城军分区。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618印发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