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
线下课暂停 复课要审查

发布日期:2020-02-10 10:42 来源:盐阜大众报 字体:[ ]

2月9日记者获悉,我市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培训机构复工复课及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培训机构,一律暂缓开展线下服务和集体活动,待全市中小学开学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后,经审查合格方可重新开展线下培训业务。 

根据《通知》要求,对在中小学开学前违规开业的机构,一律先停业、再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可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营业执照等,并视情况纳入当地政府诚信系统。 

《通知》要求各地督促指导培训机构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重点任务要求,熟悉突发事件处置流程,配备必要的防控设备和防控手段,同时指导培训机构结合实际周密制订本机构复工工作预案,细化到师生从进培训机构大门、进教室、培训等所有环节的工作流程,以及机构培训场所消毒、环境整治和各类进出机构人员的防疫安全要求,确保培训机构的防控措施与中小学要求一致,无防控措施或防控措施不扎实的不得开展培训教学活动。 

在复工复课方面,《通知》要求在全市中小学开学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后,培训机构须主动到属地审批(登记)机关备案,经审查合格后方可重新开展线下培训业务。要严格执行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不得接收隔离观察期未满的学生参加线下培训活动。 

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处长孙晓明告诉记者,从大年初三开始,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就开始对校外培训机构停止线下培训教育活动的情况,开展不间断的全面督查。“我们对培训机构的排查做到了全覆盖,确保防控排查没有死角。做好多轮排查准备,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孙晓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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