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02-04 15:03 字体:[ ]

盐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邮编:224005,联系电话:0515-86660299)。

一、总体情况

根据省市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我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日常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公信力和行政透明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作为新组建部门,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分管领域内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年度任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及时跟进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各处室按照工作内容向局办公室报送相关公开信息,办公室适时组织监督检查,确保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二)健全工作制度,加强信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规定,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出台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工作制度》,着力推进信息公开的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后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信息,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

(三)强化载体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化手段在政务信息管理领域的运用,运用新技术手段不断降低政务信息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作用,加强地方金融监管领域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畅通公开渠道。强化新闻发布,明确新闻发言人及发言人助理,与市相关新闻媒体建立良好沟通合作机制,做到在媒体上有图像、有声音、有文字。结合打击非法集资和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重点工作、重大活动,组织一系列社会宣传,利用门户网站、电视台、报纸刊物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地方金融监管各项职能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扩大了地方金融监管的社会影响,提升金融工作知晓度。

(四)全面规范公开,坚持依法行政。推进网上公开,截至2019年12月31日,在局门户网站各栏目、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64条,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文件类信息10条。加强政策解读,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工作的通知》(盐政传发〔2019〕211号),对国家科创板上市政策和本单位制定的《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意见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进行解读,并做好相关链接,确保政策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进一步促进高效施政。更加注重倾听社情民意,通过办理信访接待和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等办理工作,倾听民意、采纳建议、改进工作。年内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共18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3件,均为主办件,委员提案15件,主办7件,协办8件。主要涉及打击非法集资、金融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缓解企业融资难题、促进企业上市等方面内容。局建立高效办理机制,落实专人牵头,重视沟通协调,规范办理流程,办结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

1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政务公开具体负责工作人员业务不够熟练,对相关法律规范掌握不够精准。

(二)改进措施

加强新《条例》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系统性、规范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开展。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通过不定期集中研讨、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学习借鉴兄弟单位先进经验做法等方式,提高业务人员的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提升规范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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