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司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司研究、政审体检,最后报区中韩办审批同意,确定以下人员为公司拟聘用人员,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从2020年3月2日至3月9日,共7天。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司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投诉电话:0515-68820461。
通信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江路18号招商中心405。
邮政编码:224007。
2020年3月2日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有限公司
驾驶员拟聘用人员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