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供销合作总社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市供销合作总社

发布日期:2020-03-26 11:05 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由盐城市供销合作总社编制的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盐城市人民政府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盐城市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联系,地址: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13楼,电话:0515-69083320,传真0515-69083328,电子信箱:jsycgx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增加主动公开内容,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我社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一)强化制度建设,信息发布更加安全规范

按照《条例》规定和市政府信息公开会议的要求,结合我社实际,制定了《盐城市供销合作总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盐城市供销合作总社机要保密工作规定》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设定了信息公开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程序。突出重要时期、敏感时期的信息安全保障和监控,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信息平台安全正常运行。

(二)规范内容建设,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情况。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加强信息解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规定和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要求,我单位按《条例》的规定内容设置: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能、为农服务、改革发展政策法规、党建工作、工作动态等与老百姓相关项目,办理程序,数据时限,网页更新。进一步加大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着力抓好公共资源配置信息的公开,明确具体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对本系统基层单位的业务指导。截至2019年12月31日,在社门户网站各栏目、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78条,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文件类信息39条。

(三)明确工作流程,增强信息公开责任意识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程序。我社开设了《盐城市供销合作社网》,作为部门网站,公开交流系统工作动态和部门信息。落实了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保证应公开信息于10个工作日内在《盐城市人民政府》网站按规范形式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要求,由市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形成了市社公开办牵头,各部门紧密配合,全社共同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局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9年本机关主动在《盐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社无法律法规授权事项,主要是事业单位的法定职责,信息公开的主要类别是供销社机构职能及业务工作。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从《盐城市人民政府网站》《盐城市供销合作总社网站》,以及档案馆、图书馆向社会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我社没发生“不予公开”的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社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社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的主要问题:信息更新有时不够及时。

(二)解决问题的办法:继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认真把握文件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机关绩效考核的内容,加强督查考核,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成效。

 

盐城市供销合作总社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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