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应急〔2020〕71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环局、盐南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当前化工生产企业对变更管理认识不足,在本次化工企业复工复产市级复核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对一些涉及较大变更、重大变更的管理混乱,对变更带来的风险未辨识,对工艺控制要点不掌握或认识不科学,容易因反应失控导致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对射阳氟源化工有限公司“7·28”重大爆炸事故(无明确技术来源)、江苏连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2·9”重大爆炸事故(无明确技术来源)、河北克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28”重大爆炸事故(随意改变原辅材料)、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12·19”爆燃事故(随意“煤改气”)教训认识不深刻。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参照AQ/T 3034—2010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3012-2008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实施导则,特制订《化工生产企业变更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供企业在实施变更管理时参考。
附件:化工生产企业变更管理指导意见(试行)
盐城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6月28日
附件
化工生产企业变更管理指导意见(试行)
一、总则
变更管理是指对人员、工作过程、工作程序、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确保变更带来的危害得到充分识别,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企业应建立变更管理程序,以确定变更的类型、等级、实施步骤等,确保人身、财产安全,不破坏环境,不损害企业的声誉。
二、变更注意事项
变更管理应考虑以下方面内容:
a)变更的技术基础(企业应当考虑技术人员、技术装备、技术来源能否支撑变更,是否能全面辨识变更带来的风险增加并有效消除或防范风险);
b)变更对员工安全和健康的影响;
c)变更对环境的影响;
d)是否修改操作规程(变更是否涉及操作规程的修改是划分变更等级的重要判定依据,企业应当对涉及操作规程的修改的较大以上变更采取谨慎原则);
e)为变更选择正确的时间(企业应当充分考虑在合适的时间进行变更,以使变更能够顺利展开并使变更带来的负面影响降至最小);
f)为计划变更授权(企业应当建立变更授权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变更的组织、程序及责任,为计划内变更授权)。
三、变更的类型
变更按内容分为工艺技术变更、设备设施变更和管理变更等。工艺控制范围内的调整、设备设施维护或更换同类型设备不属于变更管理的范围。
a)工艺技术变更:如工艺技术的改进、新项目的实施、原料及介质改变、操作条件或步骤变化等;
b)设备设施变更:如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和配件,设备材料代用变更,临时性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c)管理变更:如政策法规和标准的变更,人员和机构的变更,安全管理体系的变更等。
企业应确定永久变更和临时变更的标准,临时变更应明确期限的要求,超过原定时间,需要重新申请。
四、变更的等级
企业应当根据企业自身情况,结合法规标准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制定企业明确的变更等级及划分标准。变更等级一般划分为一般变更、较大变更、重大变更。
a)不涉及修改操作规程、不影响到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健康、不涉及环境影响的变更,可以定义为一般变更;
b)涉及修改操作规程但不涉及重要工艺变化、变更对员工安全和健康的影响轻微并可控、涉及环境的影响轻微并可控的变更,可以定义为较大变更;
c)涉及修改操作规程中重要工艺(如原辅材料、催化剂、溶剂、主要反应装置、重要反应条件、工艺路线等发生变化)、企业自身的技术基础能力不足以确定对员工安全和健康影响或对环境影响的变更,可以定义为重大变更。
企业重要供应商、重大人事等变更足以影响到企业变更操作规程或影响到操作规程实施的,企业要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变更等级。
五、变更申请和审批
变更的申请按统一的要求填写《变更申请表》,由专人进行管理。《变更申请表》填好后,应上报企业主管部门,由其组织有关人员按变更原因和实际生产的需要确定是否需要变更,识别变更带来的风险,制定风险控制措施。任何变更都需按管理权限报企业分管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审批。
任何变更在报企业分管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审批前,必须进行变更风险评估。变更风险评估一般性规定要求:
a)变更申请单位(部门)应当成立变更风险评估小组,负责变更项目的风险评估工作,对变更项目的安全可靠性负责。变更评估小组由变更项目申请单位(部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部门主管人员组成,小组负责人一般变更由评估小组组建单位(部门)的负责人担任、较大变更可由分管负责人担任、重大大变更可由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组织变更风险评估。
b)一般变更,企业可组织相应专业人员进行审查的方式进行风险评估;
c)较大变更,企业应当采用危险性和可操作性分析(HAZOP分析)等方法进行风险评估,明确变更带来的风险,提出相应的防控措施。企业可自行组织风险评估,也可聘请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开展。
d)重大变更,企业应当采用反应风险分析(根据需要做反应风险分析,如专项评估分析、反应热风险分析等)或危险性和可操作性分析(HAZOP分析)等方法进行风险评估。对反应风险分析,自身技术基础不足的企业应当委托第三方进行。不能提供明确技术来源且涉及重要工艺发生变化(如原辅材料、催化剂、溶剂、工艺路线等)的重大变更,必须经小试、中试、设计变更确认、试生产等环节确认风险的可接受性。
e)较大变更、重大变更需与原设计单位充分沟通。
f)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相关变更有特别规定的,需同时满足其规定,不得减少上列变更风险评估要求。
六、变更实施和验收
变更批准后,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并形成文件。不经过审查和批准,任何临时性的变更都不得超过原批准范围和期限。
变更实施结束后,应由企业变更主管部门对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形成文件,并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新的工作程序或操作方法。
七、工艺技术信息更新及变更资料管理
变更验收合格后,按文件管理要求,及时修订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参数,制定、完善管理制度,新的文件资料按有关程序及时发至有关部门和人员手中,关闭变更。
八、关联变更
变更可能带来企业其他变更的发生,如涉及重大工艺变更后的工艺规程变更、应急预案的变更等。对这些关联变更,企业要及时进行,确保企业管理体系的完整性、有效性。
九、变更对外影响消除
有可能受变更影响的其他企业和承包商的员工必须在开工前被告知变更或者得到相关培训。
盐城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