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政发〔2020〕9号
盐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省政府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19〕54号)等精神,加快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正确处理好随机抽查与个案处理、专项检查等的关系,形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常态化管理机制,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全市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相关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促进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建立。
二、强化基础工作
(一)统一应用市场监管信息平台
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是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基础工作平台。各地各部门要依据省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办法》要求,依托该平台,严格规范实施“一单两库”(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和维护、计划制定、名单抽取、结果回填等工作事项,做到随机抽查工作全程留痕。
(二)编制完善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按照“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清单梳理标准,在承接上级部门监管事项清单的基础上,结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梳理本部门监管事项清单,厘清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编制完善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进行实时动态管理。
(三)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在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分别建立与部门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变动情况,对“两库”进行动态管理。对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改革的事项,要加强审改衔接,避免出现监管真空。
(四)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规范
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详细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和工作指引,工作细则主要包括组织领导、抽查程序、抽查方式、抽查比例等,工作指引主要包括检查内容、操作方法与要领、统一检查结果判断标准和后续处置措施等,方便抽查操作,提高抽查检查规范化水平。
三、规范工作流程
(一)制定联合抽查计划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抽查要求,统筹制定本辖区年度联合抽查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参与部门。年度联合抽查计划可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要科学确定部门联合抽查的事项和牵头、参与部门,形成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和检查对象名录子库,明确联合抽查任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少对企业的打扰。
(二)科学实施抽查工作任务
接受联合抽查任务的牵头部门,要整合参与部门的联合检查人员名单,形成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子库,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确保每个抽查检查小组都有多部门人员参与。联合抽查检查可以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涉及专业领域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工作,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委托专业机构实施检查的,委托部门要对其加强指导和监督。
(三)强化抽查结果运用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要求,及时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并共享交换至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盐城”网站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实现抽查检查结果政府部门间互认,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依法实施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惩戒,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四、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建立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组成。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组织领导,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要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对推进、落实工作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对符合免责情形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市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指导、督促。各地要统筹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经费保障。
附件: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19〕54号)精神,加强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经市政府同意,建立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联席会议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指导和协调机构。主要职责是研究贯彻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统筹,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有机衔接工作机制;研究解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困难和问题;组织成员单位交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经验做法,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羊维达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召集人:唐 宏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永前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二级巡视员
成 员:左文亮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刘广平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玉海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道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 彬 市生态环境局水源支队长
黄 实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傅清贤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陈 斌 市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
黄益成 市商务局副局长
朱 超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陈旭东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朱国华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沈国军 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葛 龙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何成效 市统计局四级调研员
胥 峰 盐城税务局总会计师
李 健 盐城海关副关长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三、工作机构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政策建议,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四、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实行工作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涉及全体成员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工作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召集,涉及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由行业主管部门召集。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全体会议的建议 。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召开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市政府。
(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抽查,由该行业主管部门拟定参与部门,书面向各参与部门征求意见,并提请召开联席会议讨论确定联合抽查方案。
(三)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会议纪要由召集单位整理,经与会单位同意后报联席会议办公室,由召集人签发,印发有关单位并抄送市政府。
五、工作要求
市市场监管局要切实做好联席会议办公室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尽其责、协同监管的要求,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各项任务,加强信息互通和工作协作,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
市法院,市检察院,盐城军分区。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