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评估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3 17:07 来源:市教育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事局、盐南高新区教育局,政府(管委会)教育督导室,市直各中小学:

现将《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评估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学校根据通知要求,围绕本次督导内容,认真做好学校自查与县级核查工作,并形成县级自查报告。县级自查报告应包括《体育督导方案》落实情况及成效、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字数不超过5000字,问题和措施部分不少于三分之二。请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学校于10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和问题整改情况一览表(电子档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及相关文件资料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室。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于11月上旬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体育工作专项督导,并形成督导报告。

联系人: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周凯,88228960,邮箱:939066800@qq.com,市政府教育督导室黄晋,88228927。

附件: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评估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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