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开发区、盐南高新区住建局,市直交通各单位,局铁路工程管理处,相关高速公路、铁路管养单位:
为提升全市等级以上航道桥区水域通航环境,有效防范船舶碰撞桥梁事故发生,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铁路局综合司 国铁集团办公厅关于印发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办水〔2020〕69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交执法〔2021〕1号),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了《盐城市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盐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3月25日
附件:盐城市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