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高标准出台企业上市激励政策

发布日期:2021-04-12 16:28 来源: 东台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盐城市金融工作会议以及《盐城市“十四五”企业上市挂牌行动计划》(盐政发〔2021〕4号)精神,4月6日,东台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激励政策》(东政发〔2021〕25号,以下简称《激励政策》),支持企业借力资本市场做大做强。与原有政策相比,本次新出台的《激励政策》呈现五大亮点:

一是首次将直接奖励标准由300万元提升至500万元。《激励政策》明确企业在主板类市场上市,给予500万元专项奖励。其中完成股改奖励20万元,进入上市辅导奖励80万元,IPO申请材料被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受理奖励100万元,上市成功后奖励300万元。此外,对外地主板类上市企业、境外上市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将注册地迁入东台的,分别给予总额500万元、3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专项奖励额度与浙江、苏南等企业上市发达地区全面接轨,奖励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二是首次明确企业上市过程中的成本奖补范围。企业上市过程中容易产生的大量税费成本,这一直是困扰企业推进上市工作的一项难点问题。针对这一情况,《激励政策》首次具体明确了企业在推进上市工作过程中产生相关成本的五种情况,对五种情况下产生的对市、镇(区)两级财政贡献部分给予全额奖励。与原有政策相比,《激励政策》更具可操作性,可极大帮助企业缓解在上市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压力。

三是首次提出对企业高管人员以及保荐代表人奖励。为充分调动企业高管人员及券商保荐代表人积极性,《激励政策》首次提出对企业直接主管或从事上市工作的高管人员,在企业上市申请文件经中国证监会受理之年起三年内,按其工薪所得对市、镇(区)两级财政贡献部分给予全额奖励,并享受紧缺性人才的购房补贴。同时,推行保荐代表人补贴制,对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境外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企业,给予保荐代表人各50万元补贴。

四是首次实施企业上市“金种子”培育计划。为加快培育上市后备企业资源,《激励政策》提出实施企业上市“金种子”培育计划,对通过认定的“金种子”培育企业,在制定完成上市工作计划并与中介机构签订辅导协议后,给予每家企业20万元入库奖励,主要用于购买相关培训或中介服务。“金种子”培育计划的实施将推动该市全面形成“优选一批、培育一批、股改一批、上市一批”的上市工作格局。

五是首次建立企业上市专班、专办、专员服务制度。参考先进地区工作经验,《激励政策》提出建立全市企业上市专班、专办、专员服务制度,成立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在企业股改审批、辅导验收、报会过会等重点环节,落实市、镇(区)两级专班、专员跟踪服务,确保企业上市挂牌工作有序推进。此外,对企业在申报土地指标、项目备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利申报以及融资、用工、人才引进等要素协调上,予以优先保障。

为抢抓当前企业上市注册制改革重要历史机遇,2020年以来,全省各地陆续出台或修订了企业上市扶持政策,在此背景下,市政府出台《激励政策》,必将充分激发东台企业上市热情,有助于推动更多优质企业登陆资本市场,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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