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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20900014354926L/2021-19359 组配分类 改善农村群众住房条件(农村危房改造)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1-03-31
文号 盐住建村〔2021〕3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时效

关于印发盐城市村级建设工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住建局:

现将《盐城市村级建设工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331





盐城市村级建设工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正风肃纪镇村行”和“正风肃纪看机关”专项行动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我市村级建设工程规范化管理,决定组织开展村级建设工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现打造“清廉乡村”的目标。现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围绕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这个根本,坚持以小数据形成大决策、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以小制度养成大规矩,进一步抓关键、抓具体,着力打造“清廉乡村”,推动正风肃纪向基层延伸,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基层治理的实际成效护航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保障村级建设工程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强对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切实整治解决村级建设工程突出问题,推行落实村级工程村干部监管责任制、村级工程质量评议制“两项机制”,切实规范村级工程建设行为,保障资金使用管理安全和工程建设质量。重点整治村级工程质量不高、党员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村级工程项目、建筑材料价格明显虚高以及村级工程应招标未招标、变更签证手续不规范、化整为零拆分项目等突出问题,助推形成基层权力运行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三、行动步骤

专项行动时间20213月至2021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排查问题阶段(20214月底前)

1制定方案。各地按照市“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部署安排,根据全市村级建设工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和农村建设工程特点,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列出详细任务清单,逐级抓好部署落实。

2集中排查。扎实抓好摸底调查,聚焦村级工程中存在的工程质量不高、党员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村工程项目、建筑材料价格明显虚高以及村级工程应招标未招标、增量手续不规范、化整为零拆分项目等突出问题,认真组织自查分析,形成自查分析报告,建立健全问题清单。各地住建部门要将排查出的问题与各镇村进行对接,明确整改落实责任,确保问题排查全面彻底、没有遗漏。

3强化监督管理。各地住建部门要督促各镇村在4月底前将村级工程中存在的问题清单,通过公示栏、电子屏、门户网站等进行集中公示,主动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集中整治问题阶段(202110月底前)

1对照整改落实。各地要认真对照自查自纠的问题清单,制定形成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严格落实村级工程村干部监管责任制、村级工程质量评议制“两项机制”,落实责任抓好整改。对自查督查出的问题要进行分类处置,建立问题台帐和挂账销号制度,确保各项问题按期整改落实到位。

2强化督查整治。各地住建部门要积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工作督促检查,强化督查指导,加大检查力度,坚决查处村级工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并及时将专项行动整改落实督查情况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我局将不定期对各县(市、区)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明查暗访,同时将检查的情况进行通报并上报市纪委。

3综合检查评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在集中整治结束前,结合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对各县(市、区)村级建设工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推进和整治成效采取百分制评分模式进行检查评估。对未能达到预期效果的,将对有关地区进行约谈,责成继续组织专项行动,做到时间服从质量,直至完成达标、实现整治目标为止。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12月底前)

1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进一步推行村级工程村干部监管责任制,健全完善村级议事、决策、监督、管理各项制度,明晰村两委各自的职责范围,实行决策、执行、监督的有效分离,确保村级权力在制度的轨道上相互制约、平稳运行。

2构建监管责任机制。督促各地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形成定期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推动规范管理的良好格局。

3加强建设资金管理。完善村级建设工程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强化村级财务管理,全面实行“村财镇管”,资金数额较大的由集体讨论决定,坚决堵住村级工程招标、资金使用、管理调度、拨付审计等关键环节的漏洞,确保村级建设项目资金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各地党委、政府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系统谋划、抓好落实;各县(市、区)住建局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牵头部门,主要领导要认真担负领导责任,做到亲自负责,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对专项行动要定期督导会办、研究制定推进措施,解决重点问题,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二)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市、县、镇、村四级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联络员信息互通机制,各职能部门要明确1名联络员,专门负责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的信息传送和面上工作布置的沟通联系;要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和分析会,交流工作情况,广泛收集信息,及时帮助基层发现问题,倒逼整改落实,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三)加强监督考核,从严督办问责。要不断加大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推进力度,定期开展明查暗访、线索交办和通报曝光。各地要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终考核,严格奖惩兑现,形成鲜明导向。要联合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加大查处、督办和问责力度,督促各责任主体严格落实责任。

(四)坚持系统治理,推动形成长效。开展村级建设工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立足长效、标本兼治”,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对在专项整治行动实践中形成并检验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要在制度层面及时加以固化。对具有示范性和借鉴价值的创新做法,要及时总结完善并积极推介,推动整治行动收到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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