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公报 >2021年 >第1期

盐政办发〔2021〕9号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盐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站(镇级)
建设三年规划(2021-2023)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2-18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盐政办发〔20219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盐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站(镇级)

建设三年规划(2021-2023)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盐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站(镇级)建设三年规划2021-2023)》已经市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213   

  (此件公开发布)

 

盐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站(镇级)建设

三年规划(2021-2023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站(镇级)建设,全面提升本质消防安全能力,依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0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快推进镇级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消防力量体系,使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服务延伸至盐城全域,为“平安盐城”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全市所有镇(街道、区园)全部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建设任务,队站的人员、装备、基础设施建设、基本保障全部达标,同步纳入灭火救援指挥调度体系,具备24小时值班备勤和灭火救援战斗能力。其中,建成区面积超过5平方公里或者居住人口5万以上的镇(街道、区园),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的镇(街道、区园),全国和省级重点镇、历史文化名镇,省级以上的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度假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应当按照《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省规”)建立一级政府专职消防队站;除前项规定以外的镇(街道、区园),应当建立省规二级政府专职消防队站;经济发达、城市化水平较高地区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站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建设。(具体建设标准见附件1

三、建设现状

近年来,在盐城市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建设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和发展,目前全市已建有二级以上政府专职消防队站20座(详见附件2),配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74人,消防车67辆,器材装备1万余件(套),在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其他各类应急处置任务中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深入推进,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安全保障能力的需求日益增长,全市仍有88个镇(街道、区园)处于现有消防站有效保护范围外,18个镇(街道、区园)已建成的消防站存在车辆装备落后、人员数量不足、运行经费保障不到位等问题,不能满足实际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工作要求,分别占全市镇(街道、区园)总数的59.1%、12.1%,消防专业力量不足仍是制约消防工作发展的瓶颈性问题。因此,加快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站(镇级)建设,对破解我市城乡专业消防机构和灭火救援力量不足难题、消除镇级地区火灾防控力量空白、建立覆盖城乡的火灾防控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建设任务

按照“全面覆盖、标准适当、分步实施”原则,结合我市经济发展趋势和现有镇级政府专职消防队站情况,规划2021年至2023年期间,全市所有镇(街道、区园)实现消防队站“全覆盖”,共建设、提档升级政府专职消防队站107座。

根据市政府常务会明确的要求,参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消防队站建设标准,立足长远眼光进行功能预留,优先保障站房等硬件设施建设,2021年,要启动所有政府专职消防队站(镇级)建设任务,其中规划建设省规一级站以上和消防救援力量处于“空白”的镇(街道、区园)应确保2021年底之前完成站房建设,同时,车辆和人员先按照省规二级站的标准216人配备到位并投入执勤;2022年至2023年,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规模及灭火救援实际需要,逐步推进建设任务,确保于2023年底前全部达标,具体建设任务见附件3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经费保障。各地要将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建设经费、人员经费、装备器材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等纳入预算,落实经费保障标准,明确经费保障渠道,及时足额保障到位。

(二)提升职业待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职业待遇,应当体现高强度、高危险的职业特点,人员工资应根据地区经济发展和人均收入逐年递增,同时应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他优待措施可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执行。

(三)严格检查验收。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建成投入使用前,应当报市消防救援支队备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执勤。各地消防救援部门负责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建成后的业务指导、专业培训和统一管理,保证队伍战斗力稳步提升。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务必充分认清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站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将此项工作作为民生工程和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及时通报规划实施情况,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规划各项目标按期完成。

(二)强化工作举措。各地要将镇级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建设纳入《“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一体推进,并结合本地实际,从政策制定、资金保障、运行管理、体制创新等方面建立健全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全市火灾防御和应急救援的能力水平。市消防救援支队要研究推动消防装备集中采购工作,降低综合成本、提升采购质效。

(三)强化跟踪问效。要细化落实本规划建设任务,分解年度实施目标,各地人民政府具体组织落实。建立完善规划实施考核机制,保障规划分步有效实施。要把本规划确定的建设目标纳入工作任务指标,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调查分析,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上级政府要将下级政府规划实施进度和年度实施情况作为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

 

附件:1.消防站建设标准

      2.盐城市已投入执勤政府专职消防队站一览表

3.盐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站(镇级)建设计划表

 

 


附件1

消防站建设标准

 

1.特勤消防站(简称国标特勤站):应当配备不少于8辆消防车,不少于45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建筑面积不小于4600平方米。器材装备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中特勤站标准配备。

2.一级普通消防站(简称国标一级站):应当配备不少于5辆消防车,不少于3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器材装备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中一级站标准配备。

3.二级普通消防站(简称国标二级站):应当配备不少于3辆消防车,不少于2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建筑面积不小于2200平方米。器材装备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中二级站标准配备。

4.一级政府专职消防队站(简称省规一级站):应当配备不少于3辆消防车,不少于24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建筑面积不小于1800平方米。器材装备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中二级站标准配备。

5.二级政府专职消防队站(简称省规二级站):应当配备不少于2辆消防车,不少于16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器材装备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中小型站标准配备。


附件2

盐城市已投入执勤政府专职消防队站一览表

地区

镇(街道)

队站名称

数量

总数

队站等级

东台市

滨河社区

开发区政府专职消防队

2

20

省规二级站

望海社区

望海路政府专职消防队

省规二级站

建湖县

高新区

高新区政府专职消防队

3

省规二级站

开发区

开发区政府专职消防队

省规二级站

上冈镇

上冈政府专职消防队

省规二级站

射阳县

射东街道

城中政府专职消防队

1

省规二级站

阜宁县

高新区

高新区政府专职消防队

2

省规一级站

益林镇

东益政府专职消防队

省规二级站

滨海县

沿海工业园

化工园区特勤政府专职消防队

2

国标特勤站

滨海港经济区

滨海港政府专职消防队

省规二级站

响水县

陈家港镇

化工园区政府专职消防队

1

省规一级站

大丰区

大丰港区

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特勤政府

专职消防队

3

国标特勤站

丰华街道

高新区政府专职消防队

省规二级站

大丰港区

临港政府专职消防队

省规一级站

盐都区

大纵湖镇

大纵湖旅游度假区政府专职消防队

2

省规二级站

盐龙街道

高新区政府专职消防队

省规一级站

亭湖区

东亭湖街道

城东政府专职消防队

2

省规一级站

盐东镇

盐东政府专职消防队

省规二级站

开发区

步凤镇

步凤政府专职消防队

1

省规二级站

盐南新区

新都街道

八营路政府专职消防队

1

省规一级站


附件3

盐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站(镇级)建设计划表

地区

镇(街道、区、园)

数量

建站标准

建议投入

执勤时间

备注

东台市

东台镇

18

国标特勤站

2021

2020年已开工建设

国标二级站

2021

新建

经济开发区

国标一级站

2021

提档升级

沿海经济区(弶港镇)

国标一级站

2021

新建

安丰镇

省规一级站

2021

新建

西溪景区

国标二级站

2021

新建

时堰镇

省规一级站

2021

新建

高新区

国标一级站

2021

原址改建

富安镇

省规一级站

2021

新建

三仓镇

省规二级站

2022

新建

头灶镇

省规二级站

2022

新建

唐洋镇

省规二级站

2023

新建

梁垛镇

省规二级站

2023

新建

五烈镇

省规二级站

2023

新建

南沈灶镇

省规二级站

2023

新建

溱东镇

省规二级站

2023

新建

许河镇

省规二级站

2023

新建

新街镇

省规二级站

2023

新建

建湖县

九龙口镇

13

省规一级站

2021

2020年已开工建设

近湖街道

国标一级站

2021

新建

建湖县

上冈镇

13

省规一级站

2021

提档升级

沿河镇

省规二级站

2021

新建

宝塔镇

省规二级站

2021

新建

经济开发区

省规一级站

2021

提档升级

高新区

省规一级站

2021

提档升级

建阳镇

省规一级站

2021

新建

庆丰镇

省规一级站

2021

新建

芦沟镇

省规二级站

2022

新建

颜单镇

省规二级站

2023

新建

恒济镇

省规二级站

2023

新建

冈西镇

省规二级站

2023

新建

射阳县

合德镇

14

国标特勤站

2021

新建

射阳港经济开发区

省规一级站

2021

新建

临海镇

省规一级站

2021

新建

海河镇

省规一级站

2021

新建

洋马镇

省规二级站

2021

新建

特庸镇

省规二级站

2021

新建

黄沙港镇

省规一级站

2021

新建

兴桥镇

省规一级站

2021

新建

千秋镇

省规一级站

2021

新建

四明镇

省规一级站

2021

新建

盘湾镇

省规二级站

2022

新建

海通镇

省规二级站

2022

新建

新坍镇

省规二级站

2023

新建

长荡镇

省规二级站

2023

新建

阜宁县

经济开发区

12

省规一级站

2021

2020年已开工建设

高新区

国标一级站

2021

提档升级

沟墩镇

省规二级站

2021

新建

古河镇

省规二级站

2021

新建

罗桥镇

省规二级站

2021

新建

板湖镇

省规二级站

2021

新建

芦蒲镇

省规二级站

2021

新建

陈良镇

省规二级站

2022

新建

三灶镇

省规二级站

2022

新建

新沟镇

省规二级站

2022

新建

羊寨镇

省规二级站

2022

新建

陈集镇

省规二级站

2022

新建

滨海县

东坎街道

15

省规二级站

2021

2020年已开工建设

坎北街道

省规二级站

2021

2020年已开工建设

正红镇

省规二级站

2021

新建

五汛镇

省规二级站

2021

新建

现代农业产业园

省规二级站

2021

新建

八滩镇

省规一级站

2021

新建

滨海港经济区

国标一级站

2021

提档升级

通榆镇

省规二级站

2022

新建

陈涛镇

省规二级站

2022

新建

界牌镇

省规二级站

2022

新建

滨海港镇

省规二级站

2022

新建

天场镇

省规二级站

2023

新建

八巨镇

省规二级站

2023

新建

滨海县

蔡桥镇

15

省规二级站

2023

新建

滨淮镇

省规二级站

2023

新建

响水县

经济开发区

8

国标一级站

2021

2020年已开工建设

陈家港镇

国标特勤站

2021

提档升级

黄圩镇

省规二级站

2021

新建

大有镇

省规二级站

2021

新建

小尖镇

省规一级站

2021

新建

南河镇

省规一级站

2021

新建

运河镇

省规二级站

2022

新建

双港镇

省规二级站

2022

新建

大丰区

白驹镇

16

省规二级站

2021

2020年已开工建设

新丰镇

省规一级站

2021

新建

刘庄镇

省规一级站

2021

新建

大中街道

省规一级站

2021

新建

经济开发区

省规一级站

2021

2020年已开工建设

万盈镇

省规二级站

2021

新建

临港产业园

省规一级站

2021

提档升级

丰华街道

省规一级站

2021

新建

三龙镇

省规一级站

2021

新建

西团镇

省规一级站

2021

新建

大桥镇

省规二级站

2022

新建

草堰镇

省规二级站

2022

新建

南阳镇

省规二级站

2022

新建

草庙镇

省规二级站

2022

新建

大丰区

小海镇

16

省规二级站

2023

新建

沪苏大丰产业联动聚集区

省规二级站

2023

新建

亭湖区

便仓镇

3

省规一级站

2021

新建

盐东镇

省规一级站

2021

提档升级

黄尖镇

省规二级站

2022

新建

盐都区

大冈镇

7

省规一级站

2021

新建

大纵湖镇

省规一级站

2021

新建

秦南镇

省规一级站

2021

新建

郭猛镇

省规一级站

2021

新建

学富镇

省规一级站

2021

新建

楼王镇

省规一级站

2021

新建

尚庄镇

省规一级站

2021

新建

开发区

步凤镇

1

省规一级站

2021

提档升级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

市法院,市检察院,盐城军分区。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218印发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