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盐城市2021年度近岸海域污染物削减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日
索引号 | 11320900K12926869E/2021-18379 | 组配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1-06-02 | ||
文号 | 盐政办发〔2021〕31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其他 | 时效 |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盐城市2021年度近岸海域污染物
削减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盐城市2021年度近岸海域污染物削减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