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市城管组〔2021〕23号
中共盐城市城市管理局党组
关于孙克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免去孙克余同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二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王海峰同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大队长职务;
熊伟华同志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法制宣传科科长,免去机动大队大队长职务;
乐海军同志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二大队大队长,免去一大队大队长职务;
胡 克同志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协调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三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陈剑琦同志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装备财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二级主办职级;
周国峰同志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机动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岳卫东同志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二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张 健同志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吕 琪同志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吕 凯同志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顾 吟同志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机动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此通知。
中共盐城市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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