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公报 >2021年 >第3期

盐政办发〔2021〕31号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盐城市2021年度近岸海域污染物
削减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6-2 来源:市司法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盐城市2021年度近岸海域污染物削减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盐城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62


盐城市2021年度近岸海域污染物削减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控制近岸海域污染排放,持续改善近岸海域水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近岸海域污染物削减和水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86)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送江苏省近岸海域污染物削减核算办法的函》(苏环函202049)要求,结合我市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状况和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0年度近岸海域水环境治理现状

(一)近岸海域水质现状

1﹒海水水质状况

2020年,5十三五国考点位优良海水点位比例春、夏、秋季均是20%38个国控点位优良海水面积比例是34.6%。与南通、连云港相比,我市海水水质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影响海水水质类别的主要超标因子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偶尔石油类超标,主要集中在近岸入海河口、排污口及港区、工业和城镇建设用海附近。

2﹒入海河流水质状况分析

2020年,我市列入考核断面的10条主要入海河流断面水质相对稳定,年度水质全部达标,其中Ⅲ类水断面8个(水质控制目标6个),Ⅳ类断面2个,无劣V类断面,但部分断面汛期水质波动较大。

(二)2020年水污染物削减情况

2020年,市沿海各县(市、区)通过实施工业污染治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畜禽规模养殖粪污治理与资源化综合利用、涉水散乱污企业取缔、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网箱养殖拆除、畜禽养殖场关停等7工程完成年度水污染物削减任务。

二、2021近岸海域污染物削减工作计划

(一)东台、射阳、滨海、响水、大丰年度削减任务

根据《江苏省近岸海域污染物削减和水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我市沿海地区2021年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总量分别削减2241/年、692/年、62/年。根据污染源普查、环统以及近海海洋环境容量等数据,将削减任务分解至沿海各县(市、区),为确保完成年度削减任务,分解任务总量略高于省对市下达的总量,其中:响水县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总量分别削减394.7吨、121.88吨、10.92吨;滨海县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总量分别削减314.43吨、97.09吨、8.7吨;射阳县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总量分别削减676.02吨、208.75吨、18.7吨;东台市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总量分别削减401.41吨、123.95吨、11.11吨;大丰区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总量分别削减678.54吨、209.53吨、18.77吨。

(二)阜宁、建湖、盐都、亭湖、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年度削减任务

根据《盐城市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方案》及《盐城市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等文件要求,按照海域-流域-控制区域水污染控制体系要求,在全流域推进污染源头治理,切实控污减排,削减入河污染物总量。阜宁、建湖、盐都、亭湖、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盐南高新区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提出综合性治污措施,在确保交界断面达标的基础上,切实完成水污染物减排年度工作要求。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沿海地区工业污染防治

加强沿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园区企业清、雨、污分流改造,优化污水处理工艺,完善配套管网。优化沿海产业布局,完成化工企业整治目标任务。强化直排海污染源和沿海工业园区监管。加强对入海河流考核断面下游入海排污口的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偷排漏排和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责任单位:沿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快沿海地区生活污染防治

推进沿海地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污水处理厂和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和扩建工程,建设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提升污水收纳和处理能力。全面开展沿海各县(市、区)城区小区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户覆盖率,推动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河道沿线村庄带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或资源化利用设施。到2021年底,沿海各县(市、区)城区基本消除污水直排口和污水收集管网覆盖空白区,建成区30%以上面积建成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所有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覆盖率达到65%(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责任单位:沿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沿海地区农业污染治理

着力推进沿海地区畜牧水产生态养殖,推动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启动水产养殖生态化改造试点工程,开展百亩以上连片养殖池塘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试点示范,建设生态沟渠、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和养殖尾水监控体系,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2021年,在沿海地区有条件的地方启动水产养殖农业绿岛、生态缓冲区等污染治理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建设。(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沿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严格控制种植业污染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开展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推进化肥使用减量化。大力推广有机肥和平衡施用氮磷钾肥及微量元素肥料。鼓励和引导增施有机肥、生物肥、专用肥、长效肥、缓释肥和有机复合肥等新型高效肥料。积极推广以控制氮、磷流失为主的节肥增效技术。强化病虫发生监测预警和抗药性监测,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施农药减量工程,推广精准施药及减量控害技术,减少农药施用量,控制农药残留,净化产地环境(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沿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推进船舶港口码头污染防治

全面开展船舶防治油类污染、防垃圾污染、防污底系统等设施设备配置工作,开展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含油废水、化学品洗舱水等废水的接收处置能力。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沿海渔港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沿海渔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建设渔港码头工程污水预处理设施和污水收集设施,减少船舶流动源污染物入海量。禁止船舶向水体倾倒垃圾,禁止船舶向水体排放超标含油废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级推进辖区内海洋垃圾监管工作,打造清洁岸滩。(牵头部门:市交通局、盐城海事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沿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推进沿海地区绿岛项目试点建设

坚持集约建设、共享治污原则,加快推动沿海各县(市、区)工业绿岛、农业绿岛和服务业绿岛试点建设,提高绿岛项目入库率。通过政府参与、多元投资,配套建设具有沿海特色的可供多个市场主体共享的环保公共基础设施,实现中小型工业企业、畜禽养殖户、水产养殖户污染物统一收集、集中治理、稳定达标排放。(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责任单位:沿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开展入海河流综合整治

通过河道疏浚、生态护坡建设、拆建涵闸、恢复河道生态功能等,对梁垛河、斗龙港、黄沙港、射阳河等主要入海河流沿线地区开展综合整治。到2021年年底,主要入海河流稳定消除劣Ⅴ类,实现水质持续改善。(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责任单位:沿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推进入海排口排查与整治

继续推进全市入海排污口的监测溯源整治工作,健全入海排污口台账和分类监管体系,清理废弃排口,整治非法和不合理设置的入海排污口。沿海各县(市、区)应按照一口一策原则,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全市入海排污口动态管理清单,有效管控陆源入海污染物排放。2021年年底前,完成所有入海排污口的监测和溯源工作。(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沿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实施美丽海湾试点建设

按照国家、省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要求,以美丽海湾(岸段)为统领,扎实推动海湾(岸段)生态环境质量改善,2021年启动东台条子泥遗产地美丽海湾(岸段)建设,编制实施美丽海湾(岸段)保护和建设方案,争取入选美丽海湾(岸段)优秀案例。(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东台市人民政府)

(九)加强滨海湿地修复与保护

加强滨海湿地修复,采取湿地封育保护、生态补水、生物栖息地恢复与重建等措施,提升滨海湿地生态质量和生态功能。实施滨海湿地生态保护及修复工程项目,对重点海域和滩涂围垦、巷道、港口码头、临港产业园附近海域,分区分类实施生态修复和风险防范措施;减少岸线资源占用,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加强重要水生生物三场一通道(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保护。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和岸线开发管控,统筹安排海洋空间利用活动。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沿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防范环境风险

进一步提升海洋污染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以沿海石油、化工、冶炼、生物制药等企业为重点,排查海洋污染事故潜在风险源,持续开展环境安全检查。稳妥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港口集中建设专用油品、化学品码头,配备相应的应急防范设施并建立应急队伍,加强与公安、交通、安监、海事等部门在风险防控和突发环境事件中的联动。(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盐城海事局;责任单位:沿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一)系统推进海洋生态环境监测

对国家十四五海水水质考核点位实施预警监测,水质异常点位所在县(市、区)认真分析原因,提出针对性管控方案,组织实施环境管控工作。配合入海河口省考断面评价考核工作,沿海各县(市、区)加强对入海河流入海河口附近海域水质监测,确保每月1次监测频率,推进重点海域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大丰、射阳等地试点启动重点海域海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建设。(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沿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重点工程项目

参考《江苏省近岸海域污染物削减核算办法》,全市从工业污染治理、生活污染治理、农业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城乡绿岛建设等5个方面提出22项重点工程项目(具体清单见附件2),拟投资约12.43亿元。

 

附件:12021年全市近岸海域污染物削减量分配表

      2﹒近岸海域污染物削减重点工程项目清单

 

 


附件1

2021年全市近岸海域污染物削减量分配表

地区指标

化学需氧量(吨)

总氮(吨)

总磷(吨)

省下达的指标

2241

692

62

响水

394.7

121.88

10.92

滨海

314.43

97.09

8.7

射阳

676.02

208.75

18.7

东台

401.41

123.95

11.11

大丰

678.54

209.53

18.77

计划削减总量

2465.1

761.2

68.2

 

 


附件2

近岸海域污染物削减重点工程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类别

县(市、区)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规模

计划

总投资

(万元)

年度建设目标

责任单位

预计削减量(吨/年)

化学

需氧量

总氮

总磷

1

工业污染治理

滨海

关停化工企业

拟关闭博鸿电子化学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

/

完成

滨海县

人民政府

待定

待定

待定

2

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响水

港城生活污水处理厂

污水厂1m3/d,配套管网15km

12700

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

响水县

人民政府

511

40.15

8.72

3

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响水

城西生活污水处理厂

污水厂0.6m3/d,配套管网25km

16000

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

响水县

人民政府

待定

待定

待定

4

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滨海

滨海县头罾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建设处理规模为0.3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1

11000

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

滨海县

人民政府

55

4

0.6

5

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滨海

城镇污水管网建设

新建、改造城镇污水管网15公里

5000

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

滨海县

人民政府

21.3

2.86

0.32

6

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滨海

滨海县镇区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项目

对总处理规模为1.85万吨/12镇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技术改造。

4800

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

滨海县

人民政府

260

38

4.5

7

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射阳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升工程

对四明镇、海河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改造提升、新建配套污水管网、修复污水提升泵站。

8000

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

射阳县

人民政府

93.08

7.12

1.64

8

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东台

东台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100个行政村各建设1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合计处理能力约2000/

6600

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

东台市

人民政府

126.2

21.9

1.8

9

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东台

城镇污水管网建设

新建市区污水管网8公里,实施雨污分流改造30万平方米

16500

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

东台市

人民政府

30

3.5

0.55

10

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大丰

联合环境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处理规模500t/d,尾水达一级A标准

9997.45

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

大丰

人民政府

2.92

8.40

0.06

11

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大丰

城北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

新建生活污水管网15km

/

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

大丰区

人民政府

250

47

5.5

12

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大丰

开发区恒泰水务有限公司1000/日生活废水处理改造项目

开展提标改造,提标改造后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为1000t/d

2000

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

大丰

人民政府

164.25

10.95

2.74

13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响水

响水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1. 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补助:包括贮粪池、堆粪场、异位发酵床、雨污分流设施、清运车、吸粪车、粪污发酵系统改造等。

2. 监控体系建设。

3. 养殖工艺设施提升:自动刮粪系统、自动饮水系统建设补助。

1792

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

响水县

人民政府

306.6

84.09

5.23

14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响水

响水县2020年中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1. 36个畜禽规模养殖场的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节水设备改造、房屋保温改造、环境控制设备购置。

2. 支持建设畜禽粪污处理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一个中心即粪污还田服务中心;N个服务站——根据养殖分布和养殖量,在规模养殖场和养殖集中区设立粪污还田服务站。

6121.16

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

响水县

人民政府

待定

待定

待定

15

规模化池塘养殖尾水深度处理

响水

池塘生态化改造项目

整合5000亩海水多营养层级立体养殖基地,配套高标准池塘护坡、进排水系统、尾水净化设施,实现健康生态及智能化养殖

5000

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

响水县

人民政府

待定

待定

待定

16

化肥减施

响水

2020年耕地质量与提升与等级调查项目

采样测土、田间试验及示范区建设

34.5

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

响水县

人民政府

待定

待定

待定

17

规模化池塘养殖尾水深度处理

滨海

滨海县水产绿色养殖设施化建设项目

池塘尾水处理率为100%的池塘养殖设施化建设

261

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

滨海县

人民政府

30

30

7.8

18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滨海

滨海县明峰牧业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畜禽粪便、尿液处理设施建设

1000

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

滨海县

人民政府

500

100

10

19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射阳

牧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猪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

一期15万头生猪

12500

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

射阳县

人民政府

588.6

140.62

16.74

20

规模化池塘养殖尾水深度处理

东台

养殖尾水生态化化改造

完成2.4万亩养殖池塘尾水生态化改造

3000

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

东台市

人民政府

360

360

93.6

21

人工湿地修复

射阳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尾水湿地净化工程

千秋镇、四明镇、海河镇、海通镇、兴桥镇、盘湾镇、特庸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尾水生态湿地工程,尾水排放达到地表水IV类要求。

1500

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

射阳县

人民政府

91.25

61.59

0.91

22

粪污处置

大丰

畜禽粪污处置

设计处理能力6万头/

500

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

大丰区

人民政府

300

147

11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

市法院,市检察院,盐城军分区。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68日印发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