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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政办发〔2021〕81号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盐城市“十四五”残疾人事业
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6 来源:市司法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盐城市“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1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盐城市“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精神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要求,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加快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同步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盐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最快、财力投入最大、残疾人获得感最强的五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残联的精心指导下,全市各级残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三市”战略为引领,围绕“四新盐城”建设,坚定“两海两绿”发展路径,全面深化改革,锐意创新进取,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决战脱贫攻坚,决胜残疾人小康进程取得了决定性成就。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全市各级残联优先将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一户一策落实帮扶措施,全市46752名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全部稳定脱贫。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全面提升。推动实施残疾人社会保险全覆盖工程,残疾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率均达到98%以上。全市有9.39万名残疾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8.35万名残疾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补贴”覆盖面全国领先。残疾人康复救助制度不断完善。市政府出台《关于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5年来,全市累计有1.5万人(次)各类残疾儿童接受基本康复服务,完成辅助器具适配4.5万例,实施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1.3万例,精神残疾人免费服药5.5万人(次)。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达100%,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覆盖率100%。残疾人基本教育需求得到满足。持续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残疾人教育事业取得较大发展,有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8%,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全面落实残疾学生从学前到大学全过程免费教育政策,累计发放高中以上残疾学生教育补贴2491人(次)、294.75万元。残疾人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5年累计新增实名制就业5千人,新增实名制培训8千人,征收残保金4.5亿元。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头招录残疾人,落实按比例就业奖补、残疾人自主创业补贴等政策,全市城镇青壮年残疾人就业率达98.85%,农村青壮年残疾人转移就业率达66.01%。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更加普及。市残疾人综合服务基地建成并投入使用。建成244个“残疾人之家”,实现镇(街道)全覆盖,并向村(社区)延伸。依托残疾人托养中心和“残疾人之家”,累计为1549人(次)残疾人提供全日制托养服务,为8196人(次)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6113人(次)实现辅助性就业。累计完成4829户低收入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帮助残疾人提高自理能力,提升生活质量。社会助残氛围不断浓厚。连续3年倡议发起“暖心盐城、积善助残”公益行动,共募集999万元资金和物资;连续两年参加腾讯99公益日活动,共筹款140.8万元。实施“家电圆梦”行动,基本实现了困难残疾人家庭电视机、洗衣机、电风扇、太阳能热水器等基本家电全覆盖。

专栏1  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实现情况

主要指标

目标值

属性

实现情况

是否达到

目标值

1.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

6.5%

预期性

10.4%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100%

预期性

100%

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100%

预期性

100%

4.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8%

预期性

98%

5.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8%

预期性

98%

6.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脱贫率

100%

约束性

100%

7.城乡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率

100%

约束性

100%

8.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80%

约束性

100%

9.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覆盖率

95%

约束性

100%

10.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

98%

约束性

98%

同时也必须看到,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仍是社会事业发展的突出短板,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仍低于社会平均水平,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不高,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还不能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残疾人脱贫不解困的问题依然存在。残疾人仍然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需要关心帮助的困难群体。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残疾人事业一定要继续推动”,要“不断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决不能让残疾人掉队。“十四五”时期,要继续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团结带领残疾人和全市人民一道,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实践,在新阶段新征程谱写“四新盐城”建设新篇章,共建共享更加幸福美好的新生活。

  二、“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紧扣“四新盐城”总目标,把握新发展阶段特征,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和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共同富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推进残疾人事业现代化,不断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残疾人事业正确发展方向,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把党的领导贯穿残疾人工作的各个方面,推动残疾人事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残疾人保障和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满足残疾人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残疾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弥补残疾人自身能力发展不足,解决好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激发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贯穿残疾人事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深入推进残联改革和服务创新,围绕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创新残疾人服务提供方式,织密筑牢残疾人生活保障安全网,推动残疾人事业基本制度安排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地发展。

  ——坚持系统观念。抓住构建新发展格局机遇,用好体制机制显著优势,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社会力量、市场机制的推动作用,整合资源、集成政策、优化服务,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形成统一协同高效、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

  (三)发展目标

  到2035年,基本构建起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相适应,与我市“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相匹配,比较成熟的现代化残疾人事业发展体系。全社会对残疾人的理解、包容、支持达到新的高度,残疾人物质生活更为宽裕,精神生活更为丰富,社会保障政策健全有力,基本公共服务精准有效,残疾人平等参与、融合发展权利充分体现,与全市人民一道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按照2035年远景目标,到2025年,残疾人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重度残疾人得到更好照护;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基本形成,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残疾人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明显增强;残疾人事业基础保障条件明显改善,平等参与社会的环境更加优良,在持续巩固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成果的基础上,全力促进残疾人事业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多层次可持续的保障体系得到新完善。根据中央和省、市要求,按照上级残联部署,制定实施“强村富民帮促行动”推进乡村振兴,持续优化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纾困的政策措施,帮扶残疾人的社会福利制度不断完善。

  ——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实现新提升。提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水平,实施残疾预防提升计划、县域全类别残疾儿童康复工程,不断满足残疾儿童日益增长的康复需求,努力做到“应康尽康”“应康优康”。

  ——特殊职业教育达到新水平。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稳步发展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让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有能力的残疾人都能接受适合的、有选择的、高质量的职业教育,建立残疾人人力资源开发机制。

  ——就业创业服务创造新业绩。以服务对象精准化、服务机构专业化、服务流程标准化、服务数据信息化为着力点,推动构建覆盖全域的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鼓励新就业形态发展,形成更高质量的残疾人就业创业格局。

  ——残疾人托养服务实现新突破。分类分层统筹做好残疾人寄宿制托养、日间照料、居家托养服务,全面提高托养服务机构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为残疾人提供便捷的托养服务,更好地满足广大残疾人对托养服务的需求,优先保障低收入困难残疾人的托养服务。

  ——残疾人群众性文体服务取得新成绩。突出“大健康、群众性”导向,以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挖掘培育残疾人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群众性文体项目,打造具有盐城特色的残疾人群众文体项目,满足残疾人高品质多元化的精神文化需要。

  ——基层综合性残疾人服务平台得到新升级。规范“残疾人之家”运行管理,通过党建引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不断整合残疾人各类服务需求,推动服务模式升级优化,将“残疾人之家”打造成全方位的基层残疾人综合性服务平台。

——“智慧残联”建设迈出新步伐。以“不见面审批”理念统领残疾人事业发展,推广“互联网+助残服务”新模式,加快“智慧残联”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助残服务网上办理,让“不见面审批”成为新时代盐城残疾人工作的亮丽名片。

专栏2  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2020

2025

属性

1

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年均增长(%

10.4

与全市地区生

产总值增长同步

预期性

2

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人)

3004

8000

预期性

3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4

残疾人托养服务人数(人)

——

6000

预期性

5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100

100

约束性

6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100

100

约束性

7

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8

99

预期性

8

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8

99

预期性

9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

98

98

约束性

10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100

100

约束性

11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98

98

约束性

12

困难重度残疾人居家无障碍改造数(户)

——

1500

约束性

三、“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建立健全更多层次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让残疾人生活更有尊严。

  1. 巩固拓展残疾人全面小康成果。继续实施过渡期内残疾人脱贫攻坚帮扶政策,建立防止残疾人返贫监测和政策兜底保障动态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残疾人户加强监测,提前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加强对残疾人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创新就业方式,建立帮助残疾人就业增收、产业扶持的长效机制,稳步推进全面小康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2. 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福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全面落实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符合特困人员救助对象有关规定的残疾人,纳入救助供养范围,确保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加强困难残疾人临时救助,做好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困难残疾人急难救助工作,对被认定为医疗救助对象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救助。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度扩面,统一城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健全残疾人补贴动态监督管理机制,落实残疾人救助信息共享,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发放。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提升残疾人居住品质。进一步落实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信息消费优惠、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免费进入公园和公共文化体育场所等福利政策。

  3. 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面。完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政策,进一步巩固提升残疾人社会保险参保率。支持就业残疾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对符合条件失业残疾人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县(市、区)政府为持证残疾人购买综合意外保险,并逐步提高投保标准;鼓励残疾人和残疾人服务机构等参加相关商业保险,支持商业保险机构设立残疾人专项险种,实施优惠保险费率,研究探索相关险种保费补贴或风险补偿政策。

  4. 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中对残疾人的保护和救助。各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要将残疾人列为优先保护对象,充分考虑残疾人的防护和避险逃生,最大限度保护残疾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把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作为应急语言文字服务内容,确保残疾人可以无障碍获取信息。加强残疾人集中场所和残疾人服务机构应急服务能力建设。在基层社区探索建立结对帮扶制度,帮助残疾人更好应对突发灾害事故。开展残疾人应急科普读物宣传,引导残疾人增强自救互救能力。

专栏3  残疾人社会保障重点项目

一、资金类

1. 最低生活保障。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按照相关规定,可按单人户纳入低保。

2.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100%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二、服务类

1. 残疾人走访探视服务。村(居)委会和残疾人协会对困难残疾人开展经常性走访探视,及时反映和解决问题。

2. 残疾人社会工作和家庭支持服务。开展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为残疾人建立社会支持网络,让更多残疾人有微信群。为残疾人家庭提供喘息服务、心理辅导和康复、教育等专业指导。逐步在残疾人服务机构中设置社会工作岗位,提高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水平和质量

3. 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困难残疾人急难救助。对因疫情防控在家隔离的残疾人,落实结对帮扶志愿者,加强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必要帮助。因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责任,被监护人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提供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护措施。

  (二)加大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力度,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

1.加大残疾人就业稳岗支持力度。健全残疾人就业保护、就业支持和就业服务制度,推动出台《盐城市残疾人就业管理办法》,保障残疾人的平等就业权利。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相关政策,保障残疾人就业培训、奖励补贴、就业服务等资金支出。推进残疾人就业激励政策与社会保障政策的有效衔接,落实招录残疾人用人单位职业培训补贴、就业岗位无障碍设施设备购置改造补贴、超比例安置奖励等政策。建立残疾人就业表彰制度,对残疾人就业创业典型和为残疾人就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有效调动残疾人就业和各类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出台《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为自主就业创业残疾人提供就业创业培训、开业指导等服务。出台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扶持政策文件,建设一批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为入驻创业实体提供有效的综合服务和政策扶持,促进基地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建设。

 

 

专栏4  残疾人就业补贴奖励重点项目

一、补贴类

1. 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补贴。对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残疾人给予经营场地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公用事业费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求职创业的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给予补贴。

2. 残疾学生实习见习实训补贴。对包括残疾人大学生在内的16—30岁失业残疾青年在实习见习实训期间给予一定期限的补贴。

3. 招录残疾人的用人单位补贴。对正式招录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设施设备购置改造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安排残疾人实习见习实训的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补贴。

4. 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对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给予机构建设、场地租金、机构运行、无障碍改造、生产设备和辅助器具购置等补贴。

5. 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补贴。对通过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奖励类

1. 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

2. 残疾人就业服务奖励。对推荐残疾人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给予奖励。

2.促进残疾人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创业。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税费优惠、政府采购支持等扶持政策,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做好残疾人就业服务需求和就业状况调查,采取预留岗位、定向招录等方式,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全面推行残疾人就业和超比例奖励制度,实施按比例就业年审和公示制度,对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拒缴、少缴残保金的用人单位,将其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支持兴办辅助性就业机构,建立市级辅助性就业项目调配平台,完善市、县(市、区)辅助性就业项目调配网络。立足新就业形态,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开发适合农村残疾人的就业岗位,推动城乡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残疾人及其符合条件的直系亲属就业。

  3.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健全覆盖城乡各类残疾人的培训体系,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项目公示和培训成效评价制度,帮助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相应的职业素质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积极组织残疾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统工艺技能培训,培养残疾人工匠和技能型人才,建立非遗培训基地或非遗工匠工作室、开展“师带徒”培训,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定期组织残健融合的职业技能竞赛,积极组织残疾人参加全国和省内职业技能竞赛,坚持就业赋能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用“智志双扶”提升残疾群众就业增收致富的内生动力。

  4.加强和改进残疾人就业服务。构建涵盖“人力资源开发-就业指导-供需对接-就业维护”全链条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建立服务全面、使用便捷、形式多样的就业服务平台,满足新业态下的残疾人就业服务需求。建立残疾人就业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和跟踪反馈机制,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保障,打造残疾人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全市残疾人就业合作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库和适合残疾人就业岗位库,通过政府购买职业介绍服务等形式,推荐残疾人就业。持续开展“就业援助月”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残疾人及其直系亲属纳入就业援助范围。

  5.规范和扶持盲人按摩行业发展。针对盲人按摩行业发展需求开展多层次、多类别的培训,提升盲人按摩行业市场竞争力,打造盲人按摩机构品牌,扩大社会影响力。各县(市、区)培育不少于1家盲人按摩龙头机构,承担盲人按摩岗前培训、实训任务,带动盲人按摩人员稳定就业。鼓励扶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医院、社区卫生机构就业,指导帮助有创业愿望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开办盲人医疗按摩机构,在技术、场地、设备、医保定点等方面给予支持。

专栏5  残疾人就业服务重点项目

1.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项目。2025年,市、县(市、区)编制50人以上(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县级及以上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有15%以上的残疾人干部。

2. 农村残疾人就业基地建设项目。依托农村“双创”基地、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济主体,扶持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经营管理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带动残疾人稳定就业、生产增收。开展手工制作等残疾妇女就业创业项目。扶持残疾人直系亲属就业创业,实现“零就业”残疾人家庭至少1人就业

3. 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依托企业、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建立一批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和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实习见习和开放式、全要素、可复制的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建立至少1个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认定一批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的级残疾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每个县(市、区)至少1家。

4. 残疾人就业形态扶持项目。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帮助残疾人开展网络零售、云客服、直播带货、物流快递、小店经济等新形态就业。

5. 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服务项目。依托高校、社会助残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提供信息比对、职业能力测评、专场招聘、职业素质培训、职业生涯规划、见习实习、就业跟踪等专项就业服务。全市“十四五”期间每年高校应届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率达100%,就业率(就业人员/(调查人数-其他特殊原因人数))达70%以上。鼓励各地积极做好对暂不就业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6. 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推进项目。残疾人之家品牌建设为基础,推进各类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发展;推动县(市、区)建立辅助性就业项目调配中心,开发和储备附加值高、可持续性强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辅助性就业项目,全面搭建市、县(市、区)项目调配网络。

7. 残疾人公益性岗位项目。各地设立的乡村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社会救助协理员、农家书屋管理员、残疾人专职委员、社区服务人员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

8. 制定和完善提高残疾人就业服务质量的各项服务标准和规范。全面推进残疾人职业能力测评服务,十四五期间完成总计不少于1000人次的测评服务。

9. 激励、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培养20市级残疾人创新创业人才,支持残疾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振兴传统工艺等项目。全设立10个残疾人非遗传承培训基地或大师工匠室,组织开展残疾人非遗传承师带徒培训,帮助残疾人学习传统工艺,掌握相关技能。

  (三)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

  1.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

  ——加大残疾预防工作力度。全面落实《江苏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家庭支持的残疾预防工作格局。坚持普遍预防与重点防控相结合,以社区和家庭为基础,建立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机制;落实相关部门管理职责,加强行业监管,建立健全新生儿疾病和未成年人残疾筛查、诊断和康复服务的信息共享和业务联系工作机制,持续加强早期诊断和早期康复服务。积极开展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关注心理健康保健,不断提升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能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知识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自我防护、自主康复意识。采取服务和激励并举的措施,做好孕前和孕产期保健、产前筛查、产前诊断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消除或者降低致残风险,并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和范围,推动残疾预防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有效降低残疾发生率。

  ——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水平。完善残疾儿童康复体系建设,提供高质量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建立健全儿童残疾筛查、报告、转介制度,及时发现残疾儿童并提供干预措施。加强儿童康复定点机构建设,主城区范围内错位互补发展,其他县(市、区)2023年底前实现康复全类别覆盖,建立和完善定点康复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着力推动康教一体化康复服务,强化定点康复机构资质管理,到2022年底前,从事儿童康复至少要具备教育或医疗一种以上资质。建立残疾儿童康复绩效评价办法,提升儿童康复服务规范和质量水平。巩固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率100%,听力言语等残疾儿童康复延伸到7-14岁。对15-18岁残疾少年结合托养开展职业康复和培训。出台并落实《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植入和升级救助项目的实施方案》,对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植入和升级外机给予救助,切实做到“应助尽助”“应助早助”。加强大龄肢体(脑瘫)残疾和孤独症儿童少年康复服务,争创省级孤独症儿童康复示范中心,探索总结行之有效的孤独症康复新方法并加以推广应用。

  ——完善成人康复服务体系。落实《“健康盐城2030”规划纲要》,统筹整合各类医疗卫生、养老、康复和托养等资源,形成全年龄段覆盖、医疗干预和社区康复相结合的康复服务模式。整合公共卫生服务资源,合理布局医院康复科、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基层卫生机构三级康复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效率。夯实社区康复基础,完善细化社区康复点服务规范,丰富康复指导、职业康复、社会融合等服务内容。市残疾人教育康复中心加快转型,在开展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的同时,发挥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技术资源中心、研究指导中心、服务示范中心作用,高水平开展残疾预防和康复工作。将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社会保障范围,提高残疾人医疗康复、辅助器具医保政策保障水平。完善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项目管理。广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精神残疾人基本用药范围根据国家目录同步调整更新,保持免费服药群体稳定。持续推进精准康复服务,持证残疾人康复服务率不低于95%。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丰富残疾人个性化服务内容,实现有需求的残疾人签约率达到100%

  ——优化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完善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网络,建立辅助器具网上申请、适配平台,依托社会化服务资源开展辅助器具租赁服务,鼓励医疗、康复、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教育、就业、托养机构开展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实现辅具服务多点多形式覆盖,缩短辅助器具申请响应时间。完善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办法,推进更加精准的辅助器具实物配发和货币补贴制度,残疾人基本辅具服务率不低于98%。加快推进市辅具及假肢矫形器展示服务中心建设,提高个性化、专业化服务能力。推进智能化辅具应用、辅具无障碍技术的研发和推广,用科技赋能,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

——构筑完善康复人才培训体系。建立完善残疾人康复人才培训、行业人才准入、考试和继续教育制度,将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的教师和医护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分别纳入教育、卫生系统职称评聘体系,加强职业道德和能力业绩的评价,作为精准康复服务的有力支撑。制定康复人才培训规划,完善人才培训内容和方式、评价制度。完善康复从业人员培训核心课程,构建全员培训和合格上岗机制。建立健全各类康复专业人才培训实践基地,推行跟班学习培训模式,做好区域技术示范和传帮带。依托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江苏医药职业学院等高等院校,加强特殊教育和康复专业复合型人才培养。

专栏6  残疾人健康和康复服务重点项目

1. 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评估,为残疾人普遍提供基本康复服务,为家庭照护者提供居家康复、照护技能培训和支持服务。开展渐冻人等罕见致残疾病康复服务。针对特困残疾人和孤残儿童实施福康工程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等康复服务项目。

2. 提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水平。建立残疾儿童早期筛查、早期干预、早期康复服务体系,试点建立新生儿生长发育筛查动态监测机制。完善人工耳蜗救助政策和网络服务平台,优化救助流程,修订人工耳蜗筛查标准,拓宽筛查渠道。

3. 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服务。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服药指导、社区康复、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为家庭照护者提供技能培训、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促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康复、就业和回归社会。

4. 残疾互助康复项目。推广开展脊髓损伤康复希望之家”、“中途失明者光明之家、精神障碍患者家属专家交流互助等残疾人互助康复项目。

5. 健全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健全分层分类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信息化水平,为有需要的残疾人提供常态化、便捷化、多层次、高质量的辅助器具适配和家庭无障碍改造服务。

6. 康复专业人才培养项目。加强康复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残疾人康复专业技术人才规范化培训。将康复纳入全科医生、家庭医生签约、村医等培养培训内容。

  2.教育服务。

  ——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巩固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解决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问题。大力发展医教、康教相结合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稳步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高度重视残疾人文盲妇女的权益保护,开展教育培训等个性化帮扶服务。严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入口,坚持“双证”上岗,全面提高特殊教育师资水平。办好盐城市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将职业教育与就业技能提升紧密有机结合,提高办学质量;依托市内外高校资源,合作开办残疾人大专班、本科班,提升办学层次。依托开放大学,做好残疾人继续教育、学历培训。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坚持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上机构及远程教育为补充,发挥特教指导中心的专业指导作用,积极推进融合教育。适龄残疾儿童融合教育率达80%以上。全面落实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各相关部门加强专业人员的配备与合作,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全面完成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加强普通学校的无障碍环境改造,根据生源状况配备专用设备和专职特教教师,为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提供支持保障。鼓励康复救助的儿童进入普通幼儿园、中小学接受教育,定期进行康复干预。各类招生和考试要为残疾人提供合理便利条件。

  ——规范开展送教上门。对确实不具备入学条件的残障儿童,由教育、医疗、康复等机构联合开展送教服务,确定送教上门具体操作办法,明确频次、经费和奖励措施。有条件的学校开展远程现场同步教学,努力实现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全覆盖、零拒绝。

——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完善残疾人就学保障政策,全面落实残疾学生从学前到大学全过程免费教育。落实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按当地普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8倍以上拨付政策,落实残疾学生、残疾人家庭子女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和助学贷款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非营利性特殊教育机构,或依托“残疾人之家”、康复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达到合格办学条件和标准的,其接纳的适龄残疾儿童纳入学前或中小学学籍管理。加强特殊教育督导和质量检测评估,加强特教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加大国家通用手语和盲文推广力度。

 

 专栏7  残疾人教育重点项目

1.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项目。进一步规范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运行机制,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需求进行摸底排查和规范评估,给予科学的教育安置。完善送教(康)上门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送教(康)上门经费与支持保障政策

2. 残疾幼儿学前康复教育发展项目。鼓励普通幼儿园招收残疾幼儿,落实残疾幼儿学前教育免费政策。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开展学前康复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儿童康复机构获得教育资质或申办特教办学点,其接纳的适龄残疾幼儿纳入幼儿园学籍管理。

3. 残疾人职业教育提升计划。继续支持盐城市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的发展,增加招生人数,提高教学质量,提升毕业学生就业率。鼓励有条件的各级各类职业教育机构至少开设12个适合残疾人的职业教育专业。将职业教育与就业技能提升紧密有机结合,把职业教育与残疾人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工作相融合,鼓励职业教育机构面向就业市场开设就业率高的专业,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

4. 残疾学生从学前到大学全过程免费教育。对在省内民办学校或外省各类学校学习且未享受免费教育政策的残疾学生,按本省公办学校标准报销学费和住宿补助。

  3.托养服务。

  ——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出台《盐城市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以寄宿制托养服务为依托、镇(街道)机构日间照料为主体、居家照护服务为基础的托养服务体系,为就业年龄段(1660周岁)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托养服务,基本满足残疾人托养需求,对低保、低收入残疾人托养服务实行兜底保障。

  ——增加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供给。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加大财政对残疾人托养的支持力度,逐步建立残疾人托养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补贴范围。改善残疾人托养服务基础设施条件,增强公共服务机构提供残疾人托养服务的能力。推动将残疾人托养纳入长期照护险支付范围。鼓励支持养老、医疗机构承接残疾人托养服务,加强对民间投资举办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的支持援助力度,增加残疾人托养服务资源,扩大服务供给。做好残疾人托养和失能老人照护标准、服务的衔接,完善普惠型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功能,鼓励接收无法互相照顾的老年人和成年残疾子女共同入住。

  ——规范残疾人托养服务管理。制定托养服务机构建设运营规范,推动托养服务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实行残疾人托养服务动态化监督管理。强化分类管理,公办机构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民间资本按照经营目的,自主申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由相关部门依法登记。建立残疾人托养激励机制,对管理服务规范、质量控制和绩效管理成效突出的机构,在评先评优、资金补助上予以倾斜。加强托养服务人才培养和配备,完善入职奖补激励政策,定期对托养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

  4. 文化体育服务。

  ——创新创优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将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功能纳入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将残疾人文化活动融入镇(街道)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基层公共文化机构活动内容,建立和完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机构助残服务机制。继续推进残疾人文体艺展能中心、文化创业基地和社区康复体育示范点建设,依托基层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资源,开展残疾人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文化体育活动。创新“残疾人文化周”活动形式,深入实施“五个一”文化助残项目。发挥主流媒体的主阵地作用,综合利用社交媒体等各类媒体资源,以多种传播方式和丰富多彩的载体传播主流思想舆论,形成立体化残疾人事业宣传格局。

  ——打造完善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服务设施平台。结合地区特色、残疾人群众喜好,鼓励残疾人以文体活动兴趣小组、文艺演出小分队、读书社、体育健身团等形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培育储备优秀作品、精彩节目和优秀人才。支持鼓励各级各类残疾人协会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残疾人文化体育健身活动。在基层建立残疾人康复体育活动点,加强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继续实施“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康复体育关爱家庭计划”,推进社区残疾人健身体育和重度残疾人居家康复体育服务。

——选拔培养残疾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把竞技性体育作为展示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引导残疾人群众广泛参与的载体和平台,优化项目结构,合理配置残疾人运动队的规模、结构,集中优势资源向重点项目倾斜,重点保障残奥项目,做到优势更优、强项更强。加强残疾人运动队思想政治工作和规范管理,不断提高运动竞技水平。做好国内、国际重大体育赛事备战工作。

 

 

 

 

专栏8  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重点项目

1. 残疾人群众性文化广泛开展并鼓励残疾人参加残疾人文化周”“文化助残公益行动”“书香中国 阅读有我”“文化暖心等公共文化活动。实施基层残疾人群众性文化项目,推进五个一文化进家庭、进社区,帮助有文化需求的残疾人每年读一本书、看一次电影、游一次园、参观一次展览、参加一次文化活动。

2. 残疾人文化服务项目为盲人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大读物、数字阅读、无障碍电影电视版本。鼓励并推进电影院线、有线电视提供无障碍影视服务。鼓励影视作品、网络视频加配字幕,推动电视台开播通用手语栏目。

3. 残疾人文化设施建设继续推进残疾人文体艺展能中心、文化创业基地建设。实现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全部建立盲人阅览室、配备盲文图书及有关阅读设备。

4. 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扶持残疾人参与具有地域特色的民间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激发残疾人文艺队伍参与创作热情,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交流。举办残疾人文艺汇演,发现和培养残疾人优秀艺术人才,打造文艺精品节目。

5. 残疾人健身体育活动。组织开展残疾人自强健身周”“全国特奥日等活动。县级以上每年开展残疾人体育活动不少于5项次。鼓励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比赛。创编推广适合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项目。举办第三届全市残疾人运动会,全力备战第十一届全残运会,努力为北京冬残奥会杭州亚残运会巴黎残奥会培养、输送人才

  5.维权和无障碍服务。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体系。完成《盐城市残疾人保障办法》起草工作,县(市、区)以政府文件形式出台残疾人优惠服务清单,提高我市残疾人事业法治保障水平。开展残疾人保障法和相关条例的执法检查和调研督查,推动建立残疾人权益保障监督机制。切实做好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参政议政工作,协助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残疾人的议案、提案。制定全市残联系统“八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营造残疾人事业发展良好法治环境。

  ——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和服务。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意见》,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健全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机制、工作标准,充分发挥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的功能,共同推进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深入开展,着力解决残疾人普遍性、群体性的利益诉求。构建残疾人事业安全发展机制,时刻绷紧安全发展这根弦,坚持底线思维,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系统排查各类风险隐患,着力构建覆盖全残联系统、全服务领域、全业务范畴的风险防控体系。

  ——切实做好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将残疾人信访接待工作纳入市、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内容,拓宽残疾人诉求反映渠道,充分发挥网络信访平台作用,以解决问题为重心,加强残疾人信访工作机制建设,开展领导干部矛盾纠纷排查和带案下访活动,加强信访信息分析研判,跟踪督办,进一步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方便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及加装辅助装置,完善残疾人无障碍停车政策。做好涉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协助查处侵害残疾人权益的大案、要案,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支持、全民行动的工作机制,遵循实用、易行、广泛受益的原则,满足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的无障碍需要。县级以上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与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健康城市、智慧城市等创建工作相衔接,并与城市更新、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同步实施。积极开展全国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工作,开展残疾人家庭、残疾人服务设施无障碍改造工作,对已建成的无障碍设施开展智能化升级。加快政府政务、公共服务、电子商务等信息无障碍建设,推进政府部门网站无障碍改造、政府重大事件新闻发布会全程手语、字幕直播。动员社会力量加强信息无障碍技术和产品研发。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积极组织无障碍体验活动,动员社会和残疾人广泛参与无障碍督导促进工作。

专栏9  无障碍重点项目

一、无障碍设施

1. 道路交通无障碍。城市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配备无障碍设施,人行道交通信号设施逐步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公共场所、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公共交通工具逐步配备无障碍设备。加强公交无障碍设施与道路无障碍设施连接点的衔接。

2. 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医疗、教育、文化、体育、交通、金融、邮政、商业、旅游、餐饮等公共服务设施和特殊教育、康复、托养、社会福利等残疾人服务设施、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加快推进无障碍改造。

3. 社区和家居无障碍。居住建筑、居住小区建设无障碍设施。为低收入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家居无障碍改造。

4. 无障碍厕所。加快推进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旅游景区等无障碍厕所建设。文明村镇建设中加大农村地区无障碍厕所建设力度。

二、信息无障碍

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信息无障碍。加快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大厅信息无障碍建设。推动与残疾人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App)的无障碍改造。

三、无障碍服务

鼓励政务服务大厅和公共服务场所为残疾人提供字幕、手语、语音等服务。

 6.基层残疾人服务。

  实施县域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建设县、镇、村三级联动互补的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县(市、区)残联开展残疾人需求评估,加强服务资源统筹。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严格按照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持续推进“残疾人之家”建设,在常态化开展辅助性就业服务的基础上,综合开展日间照料、康复训练、文化体育、教育培训等服务,打造全方位的基层残疾人服务平台。制定“残疾人之家”三年提升行动方案,坚持专业化服务、社会化运营、品牌化发展方向,探索建立高质量发展的运营机制。开展“残疾人之家”星级评定,打造一批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示范性“残疾人之家”。

  (四)夯实残疾人事业基础建设,创新残疾人事业发展机制。

  1.加强残联组织建设。加强党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围绕“强三性”“去四化”,深入推进残联组织改革。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机制,充分发挥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职能作用,成员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分工。健全各级残联党组工作制度,确保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执行。强化县(市、区)和镇(街道)残联建设,2022年底前实现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全覆盖。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专职委员管理体制,参照当地社区工作者落实薪酬待遇,建立竞争择优、教育培训、考核奖励、职业晋升和动态调整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实现专职委员队伍素质提升、稳定实干。加强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健全协会组织体系,加强经费、场地、人员等保障力度,更好履行代表、服务、维权、监督职能。加强残疾人事业人才队伍建设,重视残疾人干部、青年干部、基层干部培养选拔,通过“专兼挂”等多种方式,增强残联组织工作力量。加强各级残联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残联干部队伍。积极支持助残社会组织和助残志愿者队伍成长,重点培育示范性助残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实现专门协会、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和助残社会组织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2.加快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加快搭建“智慧残联”大数据平台,推广“互联网+助残服务”新模式,建设全方位的残疾人服务平台、业务协同管理平台。面向基层残疾人工作者、服务机构、专项资金、残联组织四类对象,构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围绕提升残联数据治理能力,强化数据资源管理,构建全市残联大数据中心,推动残联系统数据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常态化开展残疾人基础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深化助残服务“放管服”改革,提高残疾人服务事项效能,建设面向全市残疾群众的公共服务门户,提供在线申请、受理、反馈、评价等全天候在线服务功能。根据国务院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要求,推进残疾人证新办(补办)、换证、迁移、等级变更、注销,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市内通办”“跨省通办”。积极融入长三角残疾人事业一体化发展,深化重点领域合作,加强规则对接、标准互认和政策协调,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加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确保可控可靠。

  3.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加强残疾人事业宣传,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残疾人观,教育引导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积极投身“强富美高”新盐城建设。加强全市残联系统新媒体平台建设,以互联网思维、全媒体视角谋划残疾人工作宣传的内容、对象、方法和手段,打造全媒体宣传矩阵。组织全市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活动,讲好残疾人奋斗故事,展示残联系统和社会各界扶残助残事迹。完善社会助残动员机制,采取党建引领助残、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广泛开展助残项目,形成党建引领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4.加强残疾人事业理论研究和创新能力建设。加强与驻盐高校等机构合作,组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研究智库,围绕残疾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课题研究、理论研讨和政策咨询工作,提高残疾人工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持续开展残疾人事业创新创优项目评选,以实实在在的项目成果助推残疾人事业“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

 

 

 

 

专栏10  基础设施、信息化和科技创新重点项目

1. 康复托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继续支持残疾人康复、托养等服务设施建设,配置专业设备和器材。

2. 盲人按摩医院建设项目。支持集中安置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就业执业的按摩专科医院建设。

3. 特殊教育学提升项目。继续做好特殊教育学校整合提升工作,支持盐城市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高水平发展,提升办学层次。

4. 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项目。本级、人口100万以上的有需求的县(市、区)建设1所精神卫生服务福利设施。

5. 在线特殊教育项目。利用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远程支持残疾学生居家学习和家庭教育。

6. 互联网康复项目。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康复服务平台,为基层康复机构、残疾人提供指导和服务。

7. 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市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借助残疾人职业培训管理系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按比例就业年审系统和盲人按摩人员管理系统,做好残疾人就业服务。

8. 智慧残联建设项目。建设残疾人口基础信息和服务需求服务资源信息数据库,实现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数据联通共享,推动精准化服务和精准化管理。

9. 科技助残项目。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开展智能助听、中高端假肢、儿童康复机器人、基于智慧城市的无障碍等技术研发和应用。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各级政府规划体系。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针对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需求制定当地规划,加强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各级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发挥牵头作用,一以贯之落实群团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党政部门的联通,统筹协调解决残疾人事业发展重大事项。各级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残疾人工作职责,将本规划的主要任务指标纳入部门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强化工作合力,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事。

  (二)强化经费保障,建立稳定增长的多元投入格局。各级人民政府要不断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经费保障力度,根据支出责任合理安排经费,并随着各地经济发展同步增长。依法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不折不扣落实税费征收政策。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力度,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每年安排不低于20%的经费用于残疾人事业。根据残疾人体育发展需求,体育彩票公益金合理安排经费用于支持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筹建盐城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加强基金会募款捐助能力,不断扩大助残服务覆盖面。注重政策引导,鼓励更多社会资金参与残疾人事业,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残疾人事业多元投入格局。加强残疾人事业经费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

  (三)扩大有效供给,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提升残疾人服务能力,聚焦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薄弱环节,强化公共资源投入保障,完善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扩大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创新设施运行和服务供给机制,对已建设的康复、托养、“残疾人之家”等服务设施,通过公办民营、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设施运行,有效发挥设施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力度,对助残产业在用地、用房、人才培育和引进等方面给予优待扶持,不断提高提升残疾人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水平。

  (四)开展监测评估,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各级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和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及时公开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在“十四五”中期、末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评,作为全市残疾人工作先进地区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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