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亭湖区

发布日期:2022-01-25 15:04 来源:亭湖区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tingh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盐城市青年东路55号,邮编:224001,电话:0515—6669062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进一步聚焦主题主线,强化组织领导,深化制度建设,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得到大幅提升。

1.在提升工作责任感、紧迫感上下功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政策法规要求,我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面上统筹协调,由区政府办牵头,对全区各部门板块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业务指导,确保公开工作的持续性、有序性;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增强责任意识,将主动公开审查、台账管理、“五公开”要求等纳入政府信息公开总体制度;强化督查考核,年终对39个部门板块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打分,得分直接换算一并计入综合考核。

2.在提升公开全面性上下功夫。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文件要求,我区持续抓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编制工作,主要涉及义务教育、养老服务、涉农补贴等26个试点领域,相关编制工作已完成;完善9个重点领域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全年共公开相关信息110条。

3.在提升答复规范性上下功夫。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件办理工作,更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我区制定下发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流程,对接收、登记、补正、拟办等环节进行指导,督促各部门板块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件答复工作。全年,全区共收到并处理依申请公开信件824件(含上年结转45件),除29件结转下年继续办理外,其余均已按照规定及时答复申请人。

4.在提升平台覆盖面上下功夫。依托“亭湖在线”政务新媒体,发布我区新闻宣传、政策解读等内容,全年共发布信息1992条;进一步加大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影响力,集中发布政府文件、政府办文件、各类报告、行政复议案件等信息,全年共发布政府文件、政府办文件、规划计划、人事任免、统计公报、政策解读等信息48条;公开行政复议文书112条;全区26个部门、14个镇(街、区)政务公开均已集约至区政府门户网站,全年共公开业务工作、现代农业、公告公示、农机购置补贴等信息2161条。

5.在提升信息管理动态化上下功夫。按照政府信息全周期管理要求,我区对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等信息进行动态调整更新。2021年8月,由区司法局牵头,对全区以区政府(含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下发《关于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对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布,并在原文件发布标题中标注有效性状态,进一步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33

5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3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54

行政强制

5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26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59

20

0

0

0

0

77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5

0

0

0

0

0

45(注:上年撤回2件)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65

3

0

0

0

0

36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2

3

0

0

0

0

5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1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1

0

0

0

0

0

1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82

10

0

0

0

0

29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1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0

2

0

0

0

0

22

2.重复申请

11

0

0

0

0

0

1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5

0

0

0

0

0

25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75

20

0

0

0

0

79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9

0

0

0

0

0

29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4

7

6

4

31

13

3

1

1

18

5

0

0

0

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较上年有了明显提升,但对照上级工作要求以及群众期盼,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部分单位公开主动性、时效性略显不够。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入性、细致性稍显不足。三是互动回应的针对性、便捷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2022年,我区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和安排,紧扣群众关切热点,进一步落实“五公开”要求,全力推动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在增强主动意识上再发力。督促各部门板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做到“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落实相关职能部门,主动靠前服务,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率;持续完善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栏目,让群众浏览更加便捷、一目了然。

二是在增强精品意识上再发力。注重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指导督促各部门板块按照国家、省、市部门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要求,集中、及时、规范公开食品药品监管、公共文化服务、社会救助、社会公益类信息,进一步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是在增强服务意识上再发力。将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有机结合,持续开展公开标准化体系创建活动,建立“店小二”式服务标准化体系,做到大厅服务“未求先应”、窗口服务“边笑边应”、审批服务“一呼就应”、代办服务“有求必应”,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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