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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政发〔2022〕19号


盐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明确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等3户企业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6 来源:市司法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明确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盐城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盐城海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为市属二档企业建制。

3户企业要以“进档升级”为契机,进一步找准功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明确战略方向,坚持实体化转型、产业化发展,深化改革创新,切实优化产业布局,加强风险防控,全力构建可持续盈利模式,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特此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

                          20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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