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环保局,市生态环境局盐南高新区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张平同志任盐城市大丰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
特此通知。
中共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2年11月15日
抄送:中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盐城市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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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印发
| 索引号 | 11320900014355240K/2022-23065 | 组配分类 | 人事任免 | ||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2-11-29 |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时效 | 有效 | ||
关于张平同志任盐城市大丰生态环境局
党组成员的通知
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环保局,市生态环境局盐南高新区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张平同志任盐城市大丰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
特此通知。
中共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2年11月15日
抄送:中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盐城市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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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