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第十四批 2022年4月17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JS202204070088 | 盐城市射阳县经济开发区陈洋居委会二组,射阳县供电公司,未按规划、违规设置变电站,导致电磁辐射及噪音扰民。 | 盐城市 射阳县 | 辐射 | 4月8日,射阳县政府组织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供电公司、射阳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群众反映的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盐城供电分公司盐城陈洋110KV输变电项目于2017年取得原省国土资源厅用地预审意见和省发改委核准批复。2018年至2019年,该项目先后取得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2022年4月,射阳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对该项目进行规划核实,项目建设地址、内容与规划方案、规划许可一致。 2、2021年8月8日,射阳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站委托江苏润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变电站东、南厂界1m处、近点高压线等5个点位电场强度、磁场强度分别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 3、2022年4月8日,射阳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人员对该变电站东、南、西、北厂界围墙1m处以及东南侧最近的1户居民等5个点位昼夜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排放标准。 | 部分属实 | 1、射阳县将加大对该变电站周边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日常监测频次,及时公开监测结果。 2、射阳县落实属地做好群众宣传解释工作。 | 无 |
2 | D2JS202204070086 | 盐城市亭湖区东亭湖街道梧桐墅小区2期,小区西侧裸土堆成小山,并堆有白色垃圾、建筑垃圾,常年无人清理。 | 盐城市 亭湖区 | 土壤 | 4月8日,亭湖区政府组织东亭湖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区城管局现场调查。 1、经查,在梧桐墅小区二期西南角有土方堆积,系位于梧桐墅小区南侧在水一方小区2013年7月开发建设时出土堆放,将作为后期小区或西侧地块绿化造型时使用。 2、盐城在水一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梧桐墅小区二期西侧围墙外用绿色彩钢瓦违规搭建了近200平方米的建筑装潢垃圾暂存点,用于暂存梧桐墅小区二期居民建筑装潢垃圾。 | 属实 | 1、梧桐墅小区西南角堆土已进行平整、播撒草种,并用密目网进行覆盖。 2、在梧桐墅小区二期西侧围墙外违规搭建的建筑装潢垃圾暂存点已拆除,建筑垃圾、装修装潢垃圾已清运。 3、盐城在水一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梧桐墅小区二期内东北角重新设立建筑装潢垃圾暂存点,并提高清理频次。 | 无 |
3 | D2JS202204070078 | 盐城市亭湖区大洋街道大洋村村部后的河流,周边居民直排生活污水,导致河道黑臭。当地有关部门为应对中央环保督察,近十天从通榆河抽水,更换河水。 | 盐城市 亭湖区 | 水 | 4月8日,亭湖区政府组织大洋街道办事处、亭湖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盐城市亭湖区大洋街道大洋村村部后的河流是大洋村中心河。 2、通过现场排查,未发现居民生活污水直排。2022年4月8日,亭湖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对大洋中心河桥上下游水质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不是黑臭水体。 3、2017年因高铁高架施工,中心河河道成为“断头河”。为增强河水流动性,2019年开始生态补水。 | 部分属实 | 1、盐城市住建局将在大洋中心河与通榆河交叉口新建1座引排结合双向闸站。 2、亭湖区将加大河道沿线巡查力度,杜绝污水直排入河;加大河道保洁力度,及时清理河面漂浮物及河岸垃圾。 | 无 |
4 | D2JS202204070070 | 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工业园区,因2019年3月发生特大爆炸事故,同年4月5日盐城市人民政府决定彻底关闭化工园区,但目前仍未关闭,允许除天嘉宜化工厂以外的其他化工企业都恢复生产。 | 盐城市 响水县 | 其他污染 | 4月8日,响水县人民政府开展调查。 群众反映的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于2019年4月取消化工定位,目前保留3家化工企业:响水中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天源化工有限公司、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和联化科技(盐城)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份合并为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3家企业已复产,其它52家化工生产企业已于2021年年底拆除完毕。 | 部分属实 | 1、响水县将加大对复产化工企业的联合执法检查力度,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到位。 2、响水县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相关要求加大环保投入,持续升级改造,加大废气、废水治理,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响水县将加大日常监测、监督性监测频次,确保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水废气达标排放、危废固废规范处置。 | 无 |
5 | D2JS202204070060 | 盐城市建湖县上冈镇南庄村,江苏中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骨头颗粒,每天数十吨煮骨头废水用车运输至南庄桥附近河边,通过管道排入通榆河,部分排入厂区地下。上冈污水处理厂与该公司签订的合同规定只接纳不超过10吨污水。 | 盐城市 建湖县 | 水 | 4月8日,建湖县政府组织上冈镇、建湖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现场调查。 1、群众反映的江苏中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5月投产,年产8000吨骨粉颗粒饲料项目于2020年10月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2021年6月办理排污许可登记备案。因缺少生产原料,于2022年3月底停产至今。 2、经走访调查,未发现该公司使用车辆运输废水至南庄大桥周边通过管道排入通榆河及地下排放废水的情况。 3、该公司于2021年7月与建湖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签订《废水处理合同》,建湖县上冈污水处理厂同意接收并代处理该公司日均5吨、最高不超过10吨的废水。经核查用电监控和生产记录,日最高生产约8吨产品,日最高废水产量约6.4吨。 4、2021年12月后,该公司废水通过多效蒸发器处理后回用。 | 部分属实 | 建湖县针对该公司废水排放去向发生变化,未重新备案的问题,督促其依规变更排污许可登记。 | 无 |
6 | D2JS202204070058 | 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新界村,中心河两侧农庄生活污水直排该河,导致河流黑臭。 | 盐城市 亭湖区 | 水 | 4月8日,亭湖区政府组织新兴镇、亭湖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是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新界村中心河,位于新界村十组,南至新洋港,北至农庄河,全长2.17公里。 2、新界村中心河河西侧为盐青路,居民生活污水已经接管处理。东侧62户农户,其中6户已经接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3户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沟渠还田,剩余43户生活污水直排该河。 3、2022年4月8日,亭湖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新界村中心河3处水质进行采样监测,均达标。 | 部分属实 | 1、亭湖区加大工程建设推进力度,尽快实现新界村中心河东侧农村生活污水全量收集处理。 2、亭湖区加大河道日常巡查和保洁力度,及时清理水面漂浮物和有害水生植物,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3、新界村正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全量收集处理工程,该工程于2021年11月15日开工,目前正在建设中。 | 无 |
7 | D2JS202204070046 | 盐城市大丰区开发区西康路与南环路交界往西约100米,丰顺碎石场,扬尘污染严重。 | 盐城市 大丰区 | 大气 | 4月8日,大丰区政府组织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调查。 1、群众反映的是盐城市大丰丰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该公司租赁江苏美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内东南侧地块从事石子骨料、水泥砖制造。该公司年产20万吨石子骨料、20万平方米水泥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1月经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2020年4月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2021年1月完成环保“三同时”自主验收。 2、经查,该公司存在部分物料遮盖不到位,设备棚化程度不高,物料堆场场地未硬化等问题。 3、2022年4月8日,大丰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厂区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浓度进行监测,结果均达标。 | 属实 | 1、盐城市大丰生态环境局已对丰顺公司物料堆场覆盖不到位的行为依法立案调查。 2、责令丰顺公司对物料堆场使用防尘网覆盖到位,提高棚化程度;重建粉碎、筛选设备工棚,完成堆场地面硬化。
| 无 |
8 | X2JS202204070026 | 盐城市城南新区海洋路与开放大道交界处,盐城宇新固废处置有限公司,2019年起开始拆除并对地块进行修复,修复过程中严重违法违规,水泥硬化地面破除后集中堆放在临时水池内并用循环水冲洗,冲洗废水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冲洗后的破碎地坪、残渣残液共上千吨,就地填埋,现场异味刺鼻。 | 盐城市 盐南高新区管委会 | 土壤 | 4月8日,盐南高新区管委会现场调查。 1、经查,盐城宇新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位于盐城市盐南高新区新河街道,年焚烧处置6000吨危险废物项目于2005年通过环保验收。2013年5月停业,原场地封场退役。 2、2017年11月,宇新固废退役场地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定为污染地块,后经过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并进行修复。目前修复效果评估报告正处于市级评审修改阶段。 3、2019年10月,修复工程正式实施,修复过程主要有基坑废水、机械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产生,经收集处理后达到回用标准,全部回用于热脱附废气处理系统的直接冷却水,不外排。宇新固废修复场区的水泥硬化地面经拆除后和土壤运至预处理大棚,使用筛分破碎铲斗对土壤进行预处理筛分破碎,破碎后进行含水率调节,进入热脱附单元处理,处理达标后用于回填。预处理过程不产生废水;产生的废气经微负压收集进入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筛分破碎后产生的建筑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4、2020年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对宇新固废修复工程存在部分挖掘出的受污染土壤露天贮存,未采取覆盖或进棚措施;受污染土壤堆放大棚大门敞开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0万元。 | 部分 属实 | 盐南高新区对修复效果情况进行“回头看”,一旦发现有违规处置情况,将依法严肃查处;同时督促盐城宇新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尽快完善效果评估报告组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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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D2JS202204070023 | 盐城市盐都区郭猛镇明朗村2组S229省道旁的废品收购站,回收医疗垃圾、工业油漆桶制作塑料粒子,雨天污水流入明朗村2组生产用河,夜间装卸材料噪音扰民。 | 盐城市 盐都区 | 水 噪音 | 4月8日,盐都区政府组织郭猛镇、生态环境等部门现场调查。 1、群众反映的废品收购站,位于盐都区郭猛镇明朗村二组(S229省道东侧),2022年3月1日起租用明朗村村民闲置厂房和水泥场地用于废旧品回收,厂房面积约400平方米,租期5年(有效期2022年3月1日至2027年3月1日)。主要收购废旧塑料、金属、纸品等,收购后分类-拆解-打包-销售。 2、现场检查发现,该废品收购站购买一台泡沫挤出机制作泡沫品。 3、废旧品露天收购,废旧金属拆解后露天存放;无工艺废水产生,3名工作人员生活废水经收集后排入南侧生产河;存在夜间装卸作业,机械、车辆噪声对周边环境有影响。 | 部分属实 | 1、目前,泡沫挤出机已拆除,拆解机械已存放到厂房内。 2、生活污水已建成三格式净化池接纳处理后,排入南侧生产河。 3、露天存放的废旧品已遮盖。 4、郭猛镇将加强管理,常态化抓好周边环境清理整治,强化督查,严禁夜间装卸货物噪音扰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