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盐城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索引号 | 1132090001435503X1/2022-20841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2-04-02 |
文号 | 盐政规发[2022]4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时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盐城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盐城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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