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六批)

发布日期:2022-04-20 09:14 浏览次数: 字体:[ ]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六批    2022420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JS202204090081

    盐城市建湖县阜溧高速建湖西高速出口向北约1-2千米,交通噪音扰民;阜溧高速建湖西高速出口向北约1-2千米西侧的光伏发电存在电池辐射,且存在安全隐患;阜溧高速建湖西高速出口向北约1-2千米,中石化占用农田,在地下埋藏管道。

盐城市

建湖县

噪音

    410日,建湖县政府组织县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湖生态环境局、建阳镇现场调查。
    1、阜溧高速阜宁至建湖路线全长36.029公里,20106月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20111月经原江苏省环保厅批复,20128月开始建设,201510月正式通车,20175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1710月通过工程项目交工验收。经对阜溧高速、S233、向阳路、君实路共8个点位(包括朱家墩12户居民、坚持一组12户居民两个点位)噪声进行监测,8个点位昼夜间噪声等效声级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但个别点位夜间瞬时最大声级存在超过限值情况,会对周围居民产生一定影响。
    2、阜溧高速建湖西高速出口向北约1-2千米西侧,共有2处光伏发电。一是阜溧高速出口西北侧约1.1km处,建湖晶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租赁江苏斯泰威工业有限公司屋顶,已建6MWp屋顶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电压10KV)。201612月经建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20174月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该项目于2017529日通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20176月,江苏省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出具了《光伏发电工程开关站受电前及发电单元启动前质量监督检查报告》。对照相关规定,从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角度,并网电压小于100KV的光伏发电项目免于管理。二是建阳镇拟利用新世纪大道西侧约1010亩一般农用地建设光伏电站,现未取得相关手续,尚未建设。
   
3、群众反映的是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盐城建湖向阳大道加油加气站,位于建湖县向阳路北、建湖西高速出口,前期立项、土地、商务、环保等审批手续已办理,未占用农田。目前该加油站设备已安装,尚未运营。加油站规划范围内地下埋设管线为输油管线及雨水管网,规划范围外无管道。

部分属实

    1、建湖县将督促有关单位采取设置声屏障或通风隔声窗等降噪措施。
    2、待阜溧高速车流量恢复正常后,将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该路段噪声进行监测,根据检测结果采取进一步措施。
    3、建湖县将加强监管,督促中石化建湖分公司严格按照批准(批复)内容建设,做好运营前相关手续办理,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常运营。

2

D2JS202204090070

   盐城市滨海县八滩镇,同贵砖瓦厂,厂区堆放外运来的固体废物,填埋在厂区北侧空地及东侧农田内。

盐城市

滨海县

土壤

    410日,滨海县政府组织八滩镇政府、滨海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群众反映的砖瓦厂全称是滨海县八滩同贵砖瓦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滨海县八滩镇八滩村。1984年开始建设,1985年正式投入生产,20025月取得原滨海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2017年因全县砖瓦行业整治停产至今,目前正在履行环评审批撤销程序。
   
2、该企业占地面积160亩,西侧60亩为集体建设用地,东侧100亩为集体农业用地(坑塘、沟渠)。
   
3、厂区内北侧未硬化的空地上,露天堆放有污泥约500吨,为2006年从上海市高桥石油加工厂购回作为制砖燃料使用。
   
4、厂区东侧塘沟填埋部分红色的固体废物约50吨,为盐城美逸家纺有限公司产生的压滤污泥和毛毯边角料。由盐城美逸家纺有限公司原生产经理委托同贵公司职工,擅自在20153月份至11月份陆续运至同贵公司东侧塘沟进行填埋。
   
5、八滩镇分别于322日、411日委托江苏南大华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厂区北侧固废、和东侧固废进行鉴定。待场区固体废物清理结束后将对周边土壤及地下水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属实

    1、滨海生态环境局对清理的固体废物实施查封扣押,发函至上海浦东新区生态环境部门商请协助调查处理;视鉴定结论作进一步处理。
   
2、滨海生态环境局对盐城美逸家纺有限公司不规范处置固体废物行为立案调查,待鉴定结论依法依规处理。
   
3、八滩镇将推进场地固废清理,规范贮存。

3

D2JS202204090064

    盐城市射阳县四明镇塘菏村一组,李某良利用十亩基本农田搭建鸡舍猪舍,粪污排入鸡舍南侧寸通河,异味严重。

盐城市

射阳县

    410日,射阳县政府组织四明镇、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射阳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是江苏得良畜禽有限公司,位于射阳县四明镇塘合村四组。生猪养殖400头、蛋鸡养殖30000只项目于20207月进行环境影响登记备案,20204月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
   
2、该公司建筑占地面积12.99亩,其中12.55亩为基本农田,0.44亩为一般农用地。建有猪舍2幢和鸡舍3幢,正在新建1幢鸡舍,主体结构已建成。
   
3、群众反映的寸通河实为陈通河,位于该公司南侧,与农田条排沟相连接,两者之间有排涝站,已闸死,未发现河水流动。该公司西侧农田条排沟南段,水质呈黑色有异味;陈通河未发现有明显异味。现场未发现该公司有粪污直排现象,但养殖区域周边环境较差有异味。
   
4、射阳生态环境局现场对该公司南侧陈通河、西侧农田条排沟进行采样监测,检测结果显示均符合农田灌溉标准。

部分属实

    1、射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江苏得良畜禽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依法将案件移送射阳县公安局。 
   
2、射阳县将开展养殖场周边环境整治,对西侧条排沟进行清淤换水。
   
3、射阳县将按照法定程序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进行处理,恢复基本农田功能;持续跟踪督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4

X2JS202204090036

    盐城市东台市许河镇丁河村,大量农田建为养殖场,村内七十多家大规模家禽养殖户,紧邻居民区,养殖场内粪便污水池未加盖密闭,臭气扰民。

盐城市

东台市

大气

    410日,东台市政府组织许河镇、东台农业农村局、东台生态环境局到现场调查。
   
1、经查,许河镇丁河村现有家禽养殖户119户、存栏131万羽,其中存栏1万羽以上的规模家禽养殖户76户。该村养殖户畜禽粪污的主要处理方式有就近蓄积发酵还田利用、协议消纳外运以及第三方代为处理等。
   
2、许河镇丁河村共有耕地4747亩,119户养殖场占地约148.2亩,养殖场占用丁河村耕地比为3.12%
   
3、丁河村现有76家规模家禽养殖户,其中38户紧邻居民区(利用自家宅基地周边附房及大棚养殖)。
   
4、因部分养殖场紧邻居民区,且蓄粪池未加盖密封,部分时段存在臭气扰民现象。东台生态环境局已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随机抽取5户紧邻居民区的规模养殖场进行恶臭气体采样检测,将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部分属实

    东台市将落实属地推动紧邻居民区的养殖户退出养殖或降低养殖密度,提高粪污清运频次;引进试验粪污除臭药剂;对户外蓄粪池采取安全密闭措施,有效控制异味外排。同时,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跟踪督办、推动整改。

5

D2JS202204090044

   盐城市射阳县林海镇同胜居委会东侧,金马油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属于化工企业,无加工酸化油的资质,使用强硫酸作为原料,生产废水未达标排放,生产过程中刺鼻异味扰民。

盐城市

射阳县

,大气

    410日,射阳县政府组织临海镇、县工信局、应急管理局、射阳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群众反映的是江苏金马油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年产1万吨精脂肪酸项目于20063月经原盐城市环境保护局环保三同时验收;5000吨聚酰胺树脂项目于201612月经原射阳县环境保护局三个一批登记备案。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准分类,该公司为化工企业。
   
2、该公司利用酸化油作为原料生产精脂肪酸项目,根据现场提供的酸化油购买合同及发票,98%浓硫酸是用于精脂肪酸项目水解酸化工段,作为酸化油水解的酸碱调节剂和催化剂,与年产1万吨精脂肪酸项目立项、环评审批要求一致。
   
3、经调阅该公司2021年至今的废水在线监控数据及废水、废气自行检测报告,未发现数据超标。经核查,该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但是正常生产过程中厂区范围内仍存在异味。
   
4、因疫情影响,原料无法购进,该公司于2022331日停产至今,待恢复生产后将开展进一步监测。

部分属实

    射阳生态环境局将加大执法检查频次,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加强源头管理,强化无组织废气收集,采取有效密闭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6

D2JS202204090040

  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东联村,江苏辉达建材有限公司,生产时扬尘污染、污水直排河道。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称此处未发现扬尘污染,且污水直排问题已整改到位。

盐城市

大丰区

大气,

410日,大丰区政府组织刘庄镇、大丰生态环境局、大丰区交通运输局、工信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江苏辉达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5万立方米混凝土项目于201412月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20205月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220207月,江苏辉达建材有限公司与盐城禾创建材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将生产场地、设施设备等出租给盐城禾创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经营。
   
3、盐城禾创建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登记住所为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东联村,利用江苏辉达建材有限公司现有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继续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生产过程中砂石堆场防尘网遮盖不到位,周边地面有积尘,周围未设置防风抑尘网。2022410日,大丰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无组织粉尘进行采样,监测结果均达到排放标准。
   
4、现场检查时,盐城禾创公司未生产,未发现有生产废水外排,未发现周边河道有生产废水外排管道。车辆、搅拌楼和生产场地清洗水收集在厂区清洗废水收集池中,沉淀后回用。
   
520211216日,大丰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未见明显扬尘,厂区西侧地面低洼处有场地清洗水积存,少量积水经农田界沟流入南侧五排河。20211220日再次检查时,未见明显扬尘,该公司已对西侧农田界沟进行清理和封堵。20211220日,大丰生态环境局将处理情况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反馈举报人。

部分属实

1、大丰生态环境局对盐城禾创建材有限公司砂石堆场遮盖不到位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2、目前,盐城禾创建材有限公司砂石堆场已遮盖。将进一步采取设置防风抑尘网、扩建清洗废水收集池等措施,确保粉尘达标排放,清洗废水全部收集。

7

D2JS202204090019

    盐城市滨海县滨淮镇双岗村双小路的一处养虾棚,无证打井深约70米,取水养虾,地下咸水流入附近稻田,污染土壤,导致无法种植,养殖污水直排附近废黄河内。

盐城市

滨海县

    410日,滨海县政府组织县农业农村局、滨淮镇政府、滨海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是盐城盛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年养殖500吨对虾项目于20215月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手续,20215月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2、经水利部门核查,养虾棚实际位于滨淮镇河西村。该养殖场存在无证取水养虾的现象。
   
3、该养殖场附近无稻田,但咸水养殖的尾水会导致土壤盐渍化。现场核查时未排放养殖尾水,但该公司未配套建设养殖池塘尾水生态化处理措施。
   
4、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监测站同时对养殖区东侧和南侧农田土壤水质取样化验,农田土壤监测时间周期较长,目前结果未出。

部分属实

    1、滨海县水利局对盐城盛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未经行政许可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2
、滨海县自规局对盐城盛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3
、责令盐城盛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取得合法手续,进行水产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确保养殖尾水达标排放。

8

D2JS202204090008

    盐城市亭湖区大洋街道大洋村11组农庄附近,周边居民直排生活污水,导致河道黑臭。

盐城市

亭湖区

    410日,亭湖区政府组织大洋街道办事处、亭湖生态环境局、亭湖区住建局现场调查。
   
1、经查,亭湖区大洋街道大洋村11组位于大洋街道通榆河河东,北临新洋港、南至黄海路、东靠大新河,有村民103户,土地约400亩,区域内有农庄河、中心河、引水沟、生产沟、大新河等5条河道。
   
211组东侧的大新河沿线南北农庄共有农户26户,生活污水未纳管收集处理,存在直排现象。
   
32022410日,亭湖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上述5条河流水质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不属于黑臭水体,但氨氮指标较高,水质较差。

部分属实

    亭湖区加快推进大洋村11组境内大新河沿线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对26户农户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置;加大河道日常巡查和保洁力度,及时清理河面漂浮物及河岸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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