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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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批 2022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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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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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2JS202204120066 | 盐城市大丰区纬二路南150米,大丰跃龙化学有限公司,危废填埋在厂房旁的空地下,使用原料和环评不一致,实际使用甲硫醇钠,废气直排厂外,产生的几千吨危废工业盐交由第三方私自处置,生产聚六亚甲基双胍盐酸盐无环评。 | 盐城市大丰区 | 土壤 | 4月13日,大丰区政府组织大丰港经济开发区、区工信局、大丰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群众反映的大丰跃龙化学有限公司,位于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石化新材料产业园。《年产5000吨1,2-苯并异噻唑啉-3-酮一期项目(一期2500吨)》于2009年2月通过原盐城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11年11月通过原盐城市环境保护局验收;《年产2500吨1,2-苯并异噻唑啉-3-酮(二期)》于2013年7月通过原盐城市环保局审批,2015年2月通过原盐城市环境保护局验收;《年产500吨环丙甲酸项目》于2015年12月通过原盐城市环保局审批,2018年11月废水、废气部分通过自主验收,2021年1月固废、噪声部分通过自主验收;《年产600吨环丙氨嗪技改项目》于2017年11月通过原盐城市环保局审批,2018年11月1日废水、废气部分通过自主验收,2021年1月固废、噪声部分通过自主验收;《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于2020年3月通过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2020年11月通过自主验收。 2、4月14日,大丰生态环境局委托南京大学盐城环保技术与工程研究院对公司厂房周围空地16个点位钻孔取样,未发现异常。 3、该公司年产2500吨1,2-苯并异噻唑啉-3-酮项目环评报告要求缩合工艺应使用二硫化钠作为原料。2015年起该公司在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变更原料,使用甲硫醇钠。原料变更后产生的废盐,已委托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进行危险特性鉴别,预计将于6月出具正式报告,大丰生态环境局将根据报告结论进一步调查处理。现场检查时,1,2-苯并异噻唑啉-3-酮项目正在生产,生产废气经处理后排放,大丰生态环境监测站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对二车间DA004排口外排气、RTO炉排口外排气以及无组织废气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均达标。 4、该公司聚六亚甲基双胍盐酸盐项目已取得原盐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投资备案证明(盐经信审备〔2017〕7号),目前处于实验室小试阶段,尚未投入建设。 | 部分属实 | 1、大丰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年产2500吨1,2-苯并异噻唑啉-3-酮项目原料发生变化,未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2、大丰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严格按照环评审批要求,恢复使用二硫化钠作为原料生产,对现有贮存的甲硫醇钠退厂处理。如需变更原料,依规完善相关环保手续。 3、大丰生态环境局委托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对原料由二硫化钠改为甲硫醇钠后产生的废盐进行鉴定,待鉴定结果进一步调查处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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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X2JS202204120042 | 盐城市东台市梁垛镇,江苏磊达股份有限公司,在梁北村建有水泥生产线,粉尘严重扰民。 | 盐城市东台市 | 大气 | 4月13日,东台市政府组织东台生态环境局、工信局、梁垛镇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江苏磊达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东台市梁垛镇梁北村,主要从事水泥产品的生产。2000吨/日水泥熟料新型干法生产线技改项目(L1线)、2000吨/日水泥熟料新型干法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L2线)、矿渣粉磨生产线和水泥生产线环保节能综合技改项目(L3线)、年产300万吨水泥粉磨生产线技术改造工程(L4、L5线)、年产150万吨超细粉煤灰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A、B、C线)、2*2000t/d水泥熟料新型干法生产线低温余热发电工程项目、水泥熟料新型干法生产线纯低温余热发电工程项目、新型干法熟料窑尾烟气脱硝工程项目、物料货场环保封闭式改造项目及L3线2台直径4.2米矿渣磨技术升级和性能改造项目,均办理了相关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2017年9月3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该公司3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居住。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L1、L2旋窑生产线正常生产,L3、L4粉磨线阶段性生产,A、B原料粉磨线阶段性生产;C原料粉磨线3月21日停产,L5粉磨线4月4日停产。调阅旋窑生产线废气排放在线数据,未发现数据超标。2021年3月,东台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部门对该公司进行固定污染源烟气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结果显示自动监控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运行要求。核查该公司2021年、2022年根据环评审批和验收要求,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现场监测报告,显示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均达到规定排放标准。但在袋装水泥的装运过程中,存在粉尘散落现象。 3、经调查走访西侧群众,反映在大风、大雾或者气压较低的时候,会有粉尘影响。4月18日,东台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排放进行采样监测,将根据结果采取进一步措施。 | 部分 属实 | 1、东台市督促企业加强管理,完善袋装水泥装运过程的防尘措施;做好厂区内部道路洒水、运输车辆出厂清洗,减少道路扬尘。 2、东台市将根据《江苏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加快推动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3、东台生态环境局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规范运行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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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D2JS202204120050 | 1、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青墩,盐城市同祺水务有限公司,自2018年成立以来,实验室废液等危废一直未处理,部分通过下水道排放,现有危废间的废液来自第三方在线监测房;’2、该公司在线监测数据造假,工人携带矿泉水瓶进入在线监测房,更换在线监测设备采水的水样,以达到在线监测数据达标的目的。 | 盐城市亭湖区 | 水 | 4月13日,亭湖区政府组织环保科技城管委会、亭湖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盐城市同祺水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起承接江苏新青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城乡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项目。《江苏新青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1.2万t/d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9年3月经盐城市亭湖区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2021年12月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 2、经调阅该公司化验室原始记录和实际使用记录发现,同祺水务存在未按规定收集、处理化验室废液现象。目前危险废物暂存仓库暂存废液共1.15吨,其中自动监测设备产生的废液1吨,化验室产生的废液0.15吨。经了解,2021年12月1日后开始自行收集化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但之前化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已排入下水管道并经公司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经测算,最大值约为0.25吨。 3、现场检查发现:4月2日之前的在线监控站房录像未能调取,企业未按规定保存自动监控视频监控录像6个月内信息。经调阅该公司2022年4月2日至4月13日视频监控录像发现,2022年4月8日上午7:50至 8:01,第三方运维单位盐城市博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携带纯净水瓶(娃哈哈牌,596毫升)进入在线监测站房。经调阅运维记录,在此期间第三方运维单位对该公司在线监测设备进行调零标定,携带纯净水瓶是因在调零标定过程中需用纯水清洗设备管路。经聘请盐城中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人员调阅自动监控设备参数,未发现有修改参数迹象。 | 部分属实 | 1、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对盐城市同祺水务有限公司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立案查处。 2、亭湖区将督促同祺水务依法规范收集、贮存、处置化验室废液。 3、按《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规定对自动监控视频进行保存备查。目前该公司已对视频监控存储硬盘进行更换,满足储存需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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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X2JS202204120024 | 盐城市射阳县临海镇,江苏金马油脂科技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超范围生产酸化油,偷排酸化废水,刺鼻异味严重扰民。 | 盐城市射阳县 | 水 | 4月13日,射阳县政府组织临海镇、县工信局、应急管理局、射阳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群众反映的江苏金马油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位于射阳县临海镇同胜居委会。年产1万吨精脂肪酸项目于2003年2月经原省环保厅审批,2006年3月经原盐城市环保局环保“三同时”验收;5000吨聚酰胺树脂项目于2016年12月经原射阳县环境保护局“三个一批”登记备案。 2、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现场配套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曝气工段)正在运行。通过查阅生产工艺,该公司利用酸化油作为原料生产精脂肪酸产品。现场提供了酸化油购买合同、发票及精脂肪酸产品销售合同、发票,未直接出售酸化油,与项目立项、环评审批要求一致。 3、2013年1月,该公司废水纳入在线监测平台监管。经调阅近年来的废水在线监控数据及废水、废气自行检测报告,未发现数据超标。2021年以来,生态环境部门对该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和双随机检查时,废水、废气排放均符合标准要求,未发现偷排、乱排污水现象。 4、经核查,该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正常生产过程中厂区范围内有异味。 | 部分属实 | 1、射阳县人民政府落实射阳生态环境局加大执法检查频次,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加强源头管理,强化无组织废气收集。 2、射阳生态环境局督促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采取有效密闭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做好企业环保工作。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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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X2JS202204120023 | 盐城市阜宁县高新区,江苏丽王科技有限公司,从事颜料生产,埋设一根直径60cm管道,生产废水从该厂区通往阜宁高新区城市污水处理厂,与城市污水混合后直排苏北灌溉总渠入海;另一根直径30-40cm管道,直接通往灌溉总渠,对外宣称已拆除,但实际仍在使用。 | 盐城市阜宁县 | 水 | 4月13日,阜宁县政府组织县水务局、住建局、阜宁生态环境局、高新区现场调查。 1、群众反映的江苏丽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阜宁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昌大道。《年产3000t/a酞菁绿、1万吨溶济法铜酞菁、2000吨酞菁蓝B、5000吨酞菁蓝BGS、5000吨黄颜料、5000吨红颜料、1500t吨荧光颜料、7000吨三氯化铝、10000吨涂料色浆、1000吨纺织印染助剂、1000吨高档颜料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2年3月通过原盐城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修编文件于2013年1月通过原盐城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配套设施导热油炉生物质燃料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2014年1月通过原盐城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14年9月通过原盐城市环境保护局“三同时”验收;2020年12月取得排污许可证。 2、经查,该公司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全部通过一企一管送至工业污水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淮河入海水道南泓,排查未发现有其它管道将生产废水排入生活污水厂。 3、江苏丽王公司距离苏北灌溉总渠约1000米,途径江苏双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邦家沟、328省道。经现场排查,未发现有管道通向苏北灌溉总渠。 4、江苏丽王公司生产用水为园区自来水,阜宁生态环境局已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开展水平衡核算。 | 部分属实 | 阜宁县将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对园区内企业废水处置、排放情况进行排查,依法从严监管,严防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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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D2JS202204120040 | 盐城市大丰区工业园,盐城新宇辉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露天堆放回收的固体废物,处理垃圾流程不规范,导致异味扰民。 | 盐城市大丰区 | 大气 | 4月13日,大丰区政府组织港区、大丰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群众反映的盐城新宇辉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石化新材料产业园。现有项目为33000吨/年、9000吨/年危废焚烧炉各一套,总设计处置能力为42000吨/年,其中处置工业危险废物36000吨/年、处置医疗废物6000吨/年;28万m³危废填埋场一座,设计填埋能力1.8万吨/年;5000m2危险废物暂存仓库。申领了排污许可证和危废经营许可证,危废填埋场建设项目于2013年9月经原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审批,2016年12月取得原盐城市环保局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临时)》,有效期限自2016年12月至2017年11月。危废经营许可证到期后,填埋场停运。 2、现场检查时,使用无人机对厂区范围进行航拍,未发现有固体废物露天堆放的现象。 3、经查,该公司收集的医废进入公司车间前,进行一次消杀,再由专班人员进行卸货;卸货后再次对装卸车辆进行消杀。隔离点产生的医废经提升机进焚烧炉焚烧;普通医废一般经提升机进焚烧炉焚烧,量大情况下,经破碎进料坑,再由料坑通过行吊送至进料仓焚烧炉焚烧。 4、2022年3月份以来,因疫情防控需要医疗废物日接受量大幅增加,原有隔离点医废和普通医废都通过提升机送入回转窑的处置方式速率不能满足医疗废物“日产日清”要求。2022年3月9日,企业当日接受的普通医废改为先投入料坑、再用行吊送入回转窑的方式进行应急处置,该处置方式与环评审批要求不一致。 5、该公司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大丰生态环境监测站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于2022年4月14日对该公司废气排放口、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指标均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 | 部分属实 | 1、大丰区将督促企业稳定生产工况,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2、大丰港区管委会将督促企业安装厂界无组织VOCs在线监控装置。 3、疫情形势好转且医疗废弃物日收集量小于20吨后,普通医废进料方式立即按照原环评审批要求执行。 4、大丰港区生态环境部门将增加园区企业巡查、督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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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D2JS202204120041 | 盐城市大丰区小杨村内建有多家养殖户,导致鸿坤养猪场旁的河流水体黑臭,河水散发猪粪味。 | 盐城市大丰区 | 水 | 4月13日,大丰区组织小海镇、万盈镇、区农业农村局、大丰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是大丰区小海镇小洋村9家畜禽养殖户和万盈镇六里村一组1家养猪场,涉及的河流为小洋河。 2、小海镇小洋村6家养鸡户:从事肉鸡养殖的4户(非规模化养殖场);从事蛋鸡养殖的2户(单某养殖户存栏约2000羽、杨某养殖户存栏约8000羽),距离东侧小洋河约600米,均建有粪污收集池,已加盖,定期委托外运处置。 3、小海镇小洋村3家养猪户:陈某养殖户,距离东侧小洋河约210米,目前存栏生猪510头,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污经自动刮粪机刮至粪污收集池内暂存,定期委托江苏道远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种植大户汤某拖运处置。单某1养殖户,距离东侧小洋河约530米,目前无生猪存栏,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污经自动刮粪机刮至粪污收集池内暂存,定期委托江苏道远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拖运处置。单某2养殖户,距离东侧小洋河约1500米,目前存栏4头母猪和42头猪仔,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污经人工清理至中转池后用泵抽至收集池内暂存,定期委托江苏银宝大地禾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拖运处置。3家养猪户均已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和排污许可登记。 4、万盈镇六里村一组1家养猪场:举报提到的“鸿坤养猪场”实际为盐城市大丰区猪利业养殖场,已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和排污许可登记;距离东侧小洋河约20米,建有猪舍6栋,最大养殖规模为1500头,目前没有生猪存栏。建有1座容量约4800立方米的粪污收集池,定期委托江苏道远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种植大户拖运处置。 5、经查,2家蛋鸡养殖户和4家生猪养殖场的粪污清运台账记录与实际清运情况一致,未发现有粪污排入小洋河的情况,未闻见水体黑臭有猪粪味。单某2养殖户粪污中转池未采取有效措施防雨、防臭,周边环境有异味。 6、4月13日,大丰生态环境局对小洋河上下游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小洋河水质正常。 | 部分 属实 | 1、目前,单某2养殖户粪污中转池已搭建钢架防雨棚并采用塑料薄膜遮盖进行防雨防臭;已完成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东侧小沟已清淤。 2、大丰区将加强监管监测,发现违法排污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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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D2JS202204120025 | 盐城市大丰区双月湾垃圾场,将大量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私自掩埋至场内河流及鱼塘内,深度达数十米,相关部门仅对表面垃圾进行清理以应付检查;新民公墓东侧,堆积大量建筑垃圾,相关部门仅对建筑垃圾进行覆盖以应付检查。 | 盐城市大丰区 | 土壤 | 4月13日,大丰区政府组织经济开发区、区城管局、大丰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大丰双月湾垃圾处理场,位于大丰经济开发区新民社区居委会二组,由原大丰县城管局管理。《大丰县双月湾垃圾处理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1995年10月经原大丰县环保局审批,1995年11月通过原大丰县建设局组织的竣工验收。 2、经查,双月湾垃圾处理场周边有河流和鱼塘。在原大道砖瓦厂关闭后的大丰“撤县并市”过程中,政府取用该地块土方用作城市道路建设、沟塘填平,取土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土塘,即后来的双月湾生活垃圾填埋场1-4号塘,期间未因取土形成过河流,不存在将垃圾填埋至场内河流的情形。双月湾垃圾场4号塘、3号塘在取土开挖投入生活垃圾填埋、建筑垃圾堆放前的闲置期,村民徐某曾于2001年在4号塘养过一年鱼,环卫处职工曾于2002年-2005年在3号塘养过四年鱼。临时养殖结束后,4号塘按照设计经防渗作业后作为生活垃圾填埋使用,填埋深度约13米,未有填埋工业固废的情形;2007年起,大丰生活垃圾开始焚烧处理,不再填埋。3号塘未按原计划用于生活垃圾填埋,而是用作建筑垃圾堆放使用,未有填埋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的情形。大丰区城建集团于2021年12月初正式对双月湾垃圾场3号塘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进行分拣处置,截至目前已分拣处置建筑垃圾4.6万吨,分拣处置工作正有序进行。 3、群众反映的新民公墓东侧,实为盐城市大丰丰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大丰区开发区阀门工业新和路南2幢。年产20万吨石子骨料、20万平方米水泥砖项目于2020年1月经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2021年1月8日完成自主环保验收。 4、2022年4月8日,大丰生态环境局在检查中发现丰顺公司厂区内约6000吨废弃混凝土块(生产原料)等建筑垃圾露天贮存、防尘网遮盖不到位等情况。 | 部分 属实 | 1、大丰生态环境局对大丰区城建集团运营的垃圾分拣处置项目未经审批擅自投运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责成企业完善分拣处置项目环保手续,健全污染防治设施;完成现有堆场建筑装潢垃圾的分拣处置工作;加强对堆场周围封闭水沟的整治,确保不污染外围河道水环境。 2、大丰生态环境局对丰顺公司厂区内约6000吨废弃混凝土块(生产原料)等建筑垃圾露天贮存、防尘网遮盖不到位等行为立案查处。责成企业物料遮盖到位,提高棚化程度,硬化堆场地面。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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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D2JS202204120020 | 盐城市亭湖区五星街道庆康社区尚城家园小区,堆放大量生活垃圾,未及时清运。 | 盐城市亭湖区 | 土壤 | 4月13日,亭湖区政府组织五星街道、区城管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是盐城市亭湖区五星街道庆康社区尚城嘉园小区,位于盐城市人民路与腾飞路交汇处西南侧,2012年建成,分北区和南区两部分,共建有7幢住宅楼,已入住748户。 2、通过走访小区居民和保洁人员了解到,2022年3月31日小区原物业公司盐城市洪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合同到期撤场;4月1日五星街道庆康社区居委会安排原物业公司6名保安和4名保洁人员继续负责小区保洁和环境秩序;4月11日留用的保安保洁人员因薪酬问题未与小区业主委员会达成一致而离职,导致4月12日早上小区垃圾桶内垃圾堆积,未及时拖运。 3、4月12日下午,庆康社区居委会已安排人员对小区内所有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并重新安排8名保洁人员全天候做好小区日常保洁工作。 | 部分 属实 | 1、亭湖区落实五星街道加强与小区业主委员会沟通协调,尽快帮助小区重新引进服务好、信誉优的物业公司。 2、在新物业公司进场前继续由庆康社区居委会对尚城嘉园小区进行代管,做到小区垃圾日产日清。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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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X2JS202204120007 | 盐城市阜宁县硕集居委会九组,原硕集村玻璃厂内的一处搅拌站,与居民区一墙之隔,无环保手续,粉尘、噪音扰民。多次反映无果。 | 盐城市阜宁县 | 大气 | 4月13日,阜宁县政府组织县住建局、阜宁生态环境局、硕集社区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原硕集玻璃厂内的一处搅拌站,实为阜宁昌瑞建材有限公司,位于阜宁县硕集社区永硕路8号。2021年11月5日注册成立,未办理环保手续。 2、昌瑞建材东侧厂界外为空地,东侧厂界距居民点最近处约50米,共5户居民;南侧为新街东路,路南侧居民点离南侧厂界最近处约50米,共2户居民;西侧为永硕路,路西侧居民点距离西侧厂界最近处约30米,共2户居民;北侧厂界外为空地,北侧厂界距离居民点最近处约50米,共3户居民。 3、2022年初,阜宁县污防指办在全县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昌瑞建材未经批准擅自建设混凝土搅拌站(未投入使用),并于2022年2月22日向硕集社区交办了相关问题。4月13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配套的进料装置已拆离原地,该公司配套的进料装置已拆离原地,搅拌塔正在拆除,但部分设备、砂石物料未清理到位。场地贮存有约1000吨石子、3000吨细砂,厂区北侧有少量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 部分属实 | 1、阜宁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混凝土搅拌站未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建设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2、4月14日,再次检查时,该公司搅拌站所有设备已拆除,厂区北侧少量露天堆放的物料已覆盖到位。 3、阜宁县硕集社区强化属地网格化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规范物料堆放,防止扬尘污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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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X2JS202204120002 | 盐城市阜宁县盐城恒锦机械有限公司对面的王达石塑料加工厂, 三无企业,无隔音措施,机器噪音扰民,机油随意滴落危废贮存室地面,厂内露天堆放原料和危废,雨天污水流入河塘。 | 盐城市阜宁县 | 噪音 | 4月13日,阜宁县政府组织县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阜宁生态环境局、阜城街道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阜宁县恒锦机械有限公司对面的王达石塑料加工厂,实际为阜宁县阜城戴某废旧物资回收门市,原名称为阜宁县阜城戴某润滑油门市,于2016年3月经阜宁县市场监管局批准注册成立,2016年3月变更为现名称,2020年1月由阜宁县阜城街道通榆北路446号搬迁至阜宁县阜城街道通榆北路916号院内。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规定,该门市不需要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2、该门市主要回收废塑料瓶(饮料瓶、洗漱用品瓶、食用油包装瓶),经过分拣、压缩打包后出售,不涉及破碎、水洗。塑料瓶在压缩前撕除的外包装抛弃在场区地面上,场内露天堆放约300公斤原料(未经压缩打包塑料)。受疫情影响,该门市场地上露天堆放约300吨已打包废旧塑料未及时出售。现场未发现废机油瓶、废机油桶、废旧农药瓶、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未发现机油滴落地面现象。 3、该门市分拣、压缩打包机械未采取降噪措施,现场检查时未运行;东侧围墙外50米范围内共有6户居民,其中距离最近的居民处约30米,压缩打包时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 4、该门市东侧围墙外有一条南北走向、宽约5米、长度约100米的水塘,与外围水系不连通,主要用于周边雨水收集,未发现有废水外排迹象。下雨时,周边雨水汇入该水塘。 | 部分属实 | 1、阜宁县责令该门市对抛弃在场区内的塑料瓶外包装进行清理,对场地上露天堆放约300吨已打包废旧塑料和约300公斤未经压缩打包塑料进行规范贮存。对分拣、压缩打包机械采取降噪措施。 2、阜城街道强化属地网格化监管责任,举一反三,对阜城街道范围内废旧物资回收项目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落实专人督促整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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