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三批)

发布日期:2022-04-27 08:48 浏览次数: 字体:[ ]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JS202204160070

盐城市亭湖区存在多条黑臭河道,如:都市工业园南侧1条河、爱琴海购物广场南北2条河。

盐城市

亭湖区

417日,亭湖区政府组织新洋街道、区住建局、水利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都市工业园南侧1条河是盐城市亭湖区新洋街道都市工业园景观河,东至小洋湾北段、西至公路河,全长1.42公里;爱琴海购物广场北侧河道为东民灶沟,东至东伏河、西至公路河,全长2.84公里;爱琴海购物广场南侧河道为童家沟,东至东伏河、西至串场河,全长3.37公里。

2都市工业园景观河、爱琴海购物广场北侧东民灶沟、爱琴海购物广场南侧童家沟3条河道水体均观感良好,无异味但东民灶沟爱琴海购物广场段有一处雨污管错接,晴天有少量污水溢流。现场对上述3条河道水质氧化还原电位、透明度、溶解氧、氨氮等因子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均不属于黑臭水体。

部分属实

1、亭湖区责成新洋街道对东民灶沟爱琴海购物广场段的错接雨污管进行整改

2、亭湖区落实新洋街道对都市工业园景观河、爱琴海购物广场北侧东民灶沟、爱琴海购物广场南侧童家沟3条河道沿线排口开展溯源调查,杜绝污水直排入河;加大河道保洁力度,确保河道整洁。

 

 

2

D2JS202204160064

盐城市射阳县经济开发区海都北路,统一能源热电有限公司,电厂烟囱每天排放烟气,洒落小颗粒物质,影响周边环境。

盐城市

射阳县

大气

417日,射阳县政府组织射阳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射阳城建集团等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是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曾用名统一能源(射阳)热电有限公司,地址位于射阳经济开发区海都北路东侧。该公司热电项目(3×75t/h次高压次高温循环流化床锅炉和2×15MW高压次高温抽凝机组)经原盐城市环保局审批同意建设;200610月,一期2×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2×15MW机组工程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20123月,二期工程(3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于20181月经原射阳县环保局审批,1#锅炉、2#锅炉、3#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分别于201811月、20197月、201911月通过竣工环保自主验收。20207月取得排污许可证换证手续。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3#炉正在运行,1#炉、2#炉停运,3个锅炉共用1根排气筒。日使用煤炭约180吨,配套的除尘、脱硫、脱硝等废气治理设施正在运行,烟气经处理后通过100米高烟囱高空排放,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

3、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干煤棚、粉煤灰、石灰石存储均处于密封状态,CEMS烟气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射阳生态环境局组织监测人员对该公司烟囱排口烟气及厂区周边下风向3个点位无组织烟气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对该公司厂区周边环境进行勘察,未发现路面、庄稼、树木以及停驻车辆上有洒落小颗粒物质现象。

4、经调阅2022年以来该公司烟气在线监控历史数据,未发现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日数据超标现象。但因疫情影响蒸汽需求降低,设备运行负荷较低,二氧化硫浓度日数据接近限值。

部分属实

1射阳县督促企业提高锅炉运行负荷,加大药剂使用量,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2、射阳县责成属地和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3

D2JS202204160056

盐城市东台市中南广场,广场舞使用喇叭音响,噪音扰民。

盐城市

东台市

噪音

417日,东台市政府组织经济开发区、公安局、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是东台市中南城商业综合体,位于东台市迎宾大道10号,市民跳舞的广场位于商业综合体西侧。该广场南侧380米内为空地,北侧170米为中南城春溪雅苑(项目未交付、无居民),东侧为商业综合体主楼,西侧为老204国道(老204国道西,距离商业综合体120米有台城华府小区)。

2、经调阅中南城商业综合体广场监控,2022416日晚,有约20名市民在广场使用音响跳舞。现场检查时,因疫情原因,居民已不再集中跳舞。经调查,中南城商业综合体202112月份运行以来,陆续有市民在广场跳广场舞,对西侧居民产生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1东台市将落实中南城商业综合体物业,做好跳舞市民的规范引导,避免音响音量过大而影响周边群众

2、东台市督促中南城物业加强网格化巡查,做好宣传引导

3、东台市公安部门对噪音扰民且不听劝阻的广场舞行为依法依规处置。

4

D2JS202204160055

盐城市大丰区大丰实验中学附近,香汇长隆项目施工时未开启降尘设备,导致扬尘污染严重。

盐城市

大丰区

大气

417日,大丰区政府组织区住建局、大丰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群众反映的“香汇长隆项目”实际为香汇长龙悦府项目,位于盐城市大丰区通港大道北侧,常新路西侧,建设单位为江苏中庚联鑫置业有限公司,一、二标段施工单位为福建宏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三标段施工单位为蓝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均已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处于基础、主体施工阶段。该项目东南侧为吾悦华府一期住宅小区,直线距离约1公里。

2现场检查时,香汇长龙悦府项目已配备雾炮、喷淋等降尘设备,但未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全程开启。大丰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项目扬尘进行监测,结果均达到排放标准

部分属实

1大丰区住建局对香汇长龙悦府项目两个施工单位施工时均未正常开启降尘设备的违法行为下发《建设工程施工停工(局部)整改通知书》,责令该项目停工整改。

2大丰区将督促施工企业按照建筑施工扬尘管控要求,做好扬尘常态化管控工作,减轻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5

X2JS202204160064

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社区,跃进河两岸垃圾成堆,为逃避检查,用绿网覆盖,虚假整改;污水管道直通跃进河,污染水体;潘黄街道良田变林地,林地变农田,随意变更。

盐城市

盐都区

417日,盐都区政府组织潘黄街道、区住建、城管、自然资源和规划以及盐都生态环境部门现场调查。

1经查,潘黄街道跃进河全长约3100米,兆泉社区境内约1000米,东至前进河,西至小马沟,河面宽约15

2、跃进河兆泉社区段南岸为居民区,无垃圾堆放;北岸沿河原有32户居民住宅,于20211215日启动协议搬迁,目前已搬迁29户,部分拆迁建筑垃圾和外来少量偷倒装璜垃圾没有彻底清运,原地沿河存放,并用绿色防尘网覆盖避免扬尘污染。

3、河岸南侧居民生活污水已纳入集镇污水管网;河岸北侧未搬迁的3户居民,因拆迁施工,部分污水管网破坏,少量生活污水入河。

4、经核查,2017年,潘黄街道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力推进“五个一”战略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在辖区内已收储的储备土地上实施了临时性苗圃储备林项目,共造林355.2亩(其中161.89亩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中为耕地)。今年3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文件精神,盐都区要求各镇(区、街道)对占用耕地植树造林行为进行整改,恢复种植条件,确保粮食安全。因此,潘黄街道制定详细的林木移植方案,将占用耕地种植的林木全部移植到宜林地。

部分属实

1、盐都区组织对跃进河北侧拆迁产生的建筑、装璜垃圾进行清运平整场地;修复仍未搬迁居民生活污水管网

2盐都区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按照生活垃圾村收集、镇清运、区处置三级管理制度,确保生活垃圾全量收集,做到日产日清加大巡查、督查力度,控制扬尘污染,常态化开展河道保洁工作。

6

D2JS202204160039

盐城市大丰区草庙镇庆生村,6排河与7排河中间的河道杂草丛生,影响水质,散发异味。

盐城市

大丰区

417大丰区政府组织草庙镇、区水利局、大丰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经查,草庙镇庆生村中心河为南北走向6排河位于庆生村三组,东西走向7排河位于庆生村二组,东西走向6排河与7排河平行,两河与中心河十字相交。举报的河道为中心河位于6排河与7排河中间的一段,长度约500米。

2现场检查发现,该河道存在一定量的芦苇及枯草。

3因草庙属于高亢地区,除汛期外,排河和中心河常年基本无水现场检查,中心河几乎没有水,也未闻到异味6排河和7排河内积存约15厘米的前期雨水,水体清澈无异味。

部分属实

1大丰区草庙镇组织人员和设备对中心河芦苇和枯草进行清理

2大丰区将责成草庙镇进一步落实各级河长责任,加强巡河管河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7

X2JS202204160049

盐城市建湖县321省道南华工业园,永林油脂科技,无油酸加工资质,每天排放刺鼻油脂废气,污水处理设施未运行,废水超标排放。

盐城市

建湖县

大气

417日,建湖县政府组织建湖生态环境局、县工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为江苏永林油脂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建湖县南华工业园该公司年产万吨脂肪酸技改项目于19999月经原江苏省环保局审批20007月验收;新增年产4万吨脂肪酸、2万吨液体聚酰胺树脂(固化剂)、1.2万吨二聚酸扩能改造项目于20097月经原盐城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116月通过原盐城市环境保护局验收20224月取得排污许可证

2、查阅该公司项目环评,油酸既为该公司脂肪酸项目的主产品,也作为二聚酸的生产原料。该公司年产万吨脂肪酸技改项目于19993月经原建湖县计经委备案,新增年产4万吨脂肪酸、2万吨液体聚酰胺树脂(固化剂)、1.2万吨二聚酸扩能改造项目于200712月经原盐城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审批。

3、该公司从20195月起停产整治,现已取得盐城市政府复产批复,尚未复产。现场检查时,厂区内未闻到刺鼻油脂气味;污水处理站用玻璃钢材料进行封闭,为方便操作人员进出,安装了10个彩钢瓦材质的门;废气处理装置正常运行。但污水处理站有一个彩钢瓦材质门损坏,少量废气外溢,门外有轻微异味。

4、该公司废水已接管建湖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停产后无生产废水产生,整改期间的设备清洗水、场地冲洗水、初期雨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接管标准后送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余时间段为维持菌种活性,污水处理设施未停运。现场检查时,废水在处理设施内循环处理未排放,现场未发现该公司有其它排放口。经对该公司中间小河、公司南侧黄沙港及其上、下游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水质均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

部分属实

1、建湖县责成江苏永林油脂科技有限公司对污水处理站损坏的门进行维修,确保污水处理站完全封闭,无废气外溢。

2该公司复产后,建湖生态环境局将严格按照环评批复、排污许可证及专家验收意见加强环境监管

8

D2JS202204160020

盐城市亭湖区黄尖镇洋尖村5组大洋路南侧600,吴1养鸡场、吴2鸡场,异味严重扰民。

盐城市

亭湖区

大气

417日,亭湖区政府组织黄尖镇、区农业农村局、亭湖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涉及2家养鸡场,分别为:

1)德旭家禽养殖场,位于亭湖区黄尖镇洋尖村五组37号,20128月开始从事蛋鸡养殖,建有4栋鸡舍,现存栏蛋鸡约10000羽、雏鸡约5000羽,配套建有2座粪污收集池和1座发酵池,养殖过程产生的粪污经收集发酵处理后交种植大户还田利用,臭气主要来自鸡舍排风口和粪污收集发酵池。20204月办理排污许可登记未办理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手续。周围50米范围内有2户农户,最近的农户约30

2)吴家禽养殖场,位于亭湖区黄尖镇洋尖村五组29号,201610月开始从事蛋鸡养殖,建有4栋鸡舍,现存栏蛋鸡约8000羽、雏鸡约3000羽,配套建有2座粪污收集池和1座发酵池,养殖过程产生的粪污经收集发酵处理后交种植大户还田利用,臭气主要来自鸡舍排风口和粪污收集发酵池。20204月办理排污许可登记未办理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手续。周围50米范围内有4户农户,最近的约30米。

2、现场检查时,禽养殖场粪污收集池中粪污已满,顶盖未完全封闭,现场有明显异味;吴禽养殖场粪污收集池和发酵池中粪污已满,其中1座粪污收集池和粪污收集发酵池顶盖未完全封闭,现场有明显异味。亭湖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分别对两家养殖场周边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进行采样监测,检测结果显示,两家养殖场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虽达标,但下风向点位臭气浓度均偏高

属实

1、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对德禽养殖场和吴禽养殖场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行为立案查处。

2、亭湖生态环境局将持续跟踪督查,督促2家养殖场规范粪污收集、贮存、处置并及时清运,切实减少异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9

D2JS202204160014

盐城市射阳县黄海北路128号,绿居环保建材厂,使用危废制作砖头,厂区内露天堆放砂石,扬尘及破碎机、制砖机噪音扰民。多次反映未能彻底解决。

盐城市

射阳县

大气

噪音

417日,射阳县政府组织合德镇、射阳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群众反映的盐城绿居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射阳县合德镇黄海北路128号。年产2000万块砂石骨料免烧砖项目于201910月经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20215月完成环保自主验收;20217月取得排污许可证。该公司生产车间北侧约140米、南侧约100米有居民,东西两侧无居民。

2、经查,该公司厂区南侧原料堆场约有60吨建筑废砖块,未贮存其他物料。经查阅企业收购砖渣记录,未发现有收购其他物料的情形,未发现有使用危废制作砖头的情况。射阳县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公司生产的砖块进行抽捡,预计将于5出具结果。

3202242射阳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建筑垃圾粉碎和制砖工段正在生产,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噪声、粉尘监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但发现场地中心路部分未硬化,车辆出入时产生少量扬尘;存在夜间生产噪声影响居民的现象。射阳生态环境局立即责令企业进行整改。417日再次检查时,该公司因受疫情影响停产,建筑废砖块原料堆场已经采取防尘网覆盖措施,无露天堆放砂石,中心路已经硬化400平方米左右,路西侧100平方米左右待硬化部分已用石子覆盖,洒水车每天运行降尘。

部分

属实

1、射阳生态环境局督促企业完成场地中心路剩余部分的硬化;进一步完善物料堆放场地“三防”措施

2射阳生态环境局加强监测监管,督促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10

X2JS202204160006

盐城市响水县经济开发区,福尔康印染公司,印染废水排入厂区水塘,灌河落潮时,宣圩河水位下降,通过东围墙闸门将水塘内污水排入宣圩河,流至灌河。并通过暗管将污水偷接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污管道内,长期偷排。20216月,该企业偷排行为被生态环境部门检查发现,并未移送公安。

盐城市

响水县

417日,响水县政府组织响水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等现场调查。

1、群众反映的是响水县富尔康印染有限公司,位于响水经济开发区响陈路北侧、宣圩河西侧,主要从事纺织面料染整。年产3500吨染色纤维和3000吨染整面料通过“三个一批”登记备案;201712月取得排污许可证,202012月到期后办理延续手续。

2、位于富尔康公司厂区东北角的水塘,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经初步测算约有6000m3水),为原砖瓦厂遗留的取土区,水塘与宣圩河之间存在闸门。现场检查时,公司正常生产,废水治理设施正在运行,在线监测设备运行、传输正常,实时数据符合规定排放标准,未发现有废水排入厂区内水塘。响水生态环境局委托南大盐城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富尔康公司水塘、水塘与宣圩河闸口内外、废水排放池等处采样,结果显示均检出苯胺类物质。

3202241日,响水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富尔康公司与响水县今越污水处理厂连接的管道破损,污水外泄,部分流淌至宣圩河,执法人员立即通知富尔康公司关闭阀门。现场对外泄废水采样监测,检测结果显示对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化学需氧量、氨氮、苯胺等指标均超标

4、查,2015年富尔康公司纺织面料染整项目建成,根据环评批复,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接管工业污水处理厂。因响水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尚未建成,20153月,富尔康公司与响水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签署污水接纳处理协议,印染废水经预处理后接入响水县城市污水厂集中处理经核查,2015320173月,富尔康公司共向响水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放约11570吨生产废水,在日常监管执法中未发现富尔康公司有偷排生产废水的情况。20173月,响水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厂(今越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富尔康公司停用与响水城市污水处理厂连接管道改为接管响水今越污水处理厂418日,响水生态环境局对原有排污管道开挖排查,未发现有排水迹象

52021611日,响水生态环境局根据群众举报,在该公司厂区东侧、仓库空地处开挖发现部分不明管道。经调查核实,不明管道为富尔康公司在2013年铺设,因当时经济开发区未建工业污水处理厂,准备用于接管前的废水排放,后因沿途村庄反对停止建设,未与灌河打通,也未与污水处理设施联通,铺设的管道实际未投入使用。响水生态环境局从富尔康公司铺设管道的目的进行判断,认定其目的是以规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符合暗管性质,于2021723日下达处罚告知书进行查处,该公司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根据现有证据,设置管道行为终止时间超过《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二年时限,2021915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案审会决定撤销行政处罚告知书,该案件没有移交公安部门。

部分

属实

1、响水生态环境局已对富尔康印染有限公司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对塘水进行抽到污水处理厂处理。

2、响水生态环境局将持续跟踪督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