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六批)

发布日期:2022-04-30 09:23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JS202204190091

盐城市亭湖区文港路与毓龙路交叉处东北角,绿化带附近堆放大量建筑垃圾。

盐城市亭湖区

土壤

4月20日,亭湖区政府组织大洋街道、亭湖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城投公司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是盐城市文港路市政工程提升改造项目节点公园待建设场地。2021年4月,文港路市政工程提升改造项目列入2021年亭湖区城乡建设重大项目投资年度计划,由亭湖区城投公司组织实施。目前,该项目道路工程已竣工,正按计划实施景观绿化、城市家具以及交叉口街头绿地的建设工作。
2、群众反映的文港路与毓龙路交叉口东北角,占地约300平方米,计划建设节点公园,目前正在履行招标手续,近期将进场施工。现场核查时发现,因配套建设文港路与毓龙路交叉口道路交通信号灯及监控设施,在该处产生了建筑碎料。

部分属实

1、亭湖区对该处建筑碎料进行清理,并对清理后的场地使用防尘网覆盖。2、亭湖区对文港路沿线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施工垃圾第一时间清理处置。

2

D2JS202204190083

盐城市射阳县特庸镇盘洋村4组,中广核风电厂,风力、辐射、噪音过大,影响周边居民。

盐城市射阳县

辐射

4月20日,射阳县政府组织射阳生态环境局、特庸镇等部门和单位再次进行现场调查。
1、群众反映的中广核射阳特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射阳县特庸镇码头村60号。该公司中广核射阳特庸风电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射阳县特庸镇新洋港河道西岸及北岸,2014年6月,原射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2019年11月完成风电场项目自主验收;2019年12月完成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
2、该公司在特庸境内共有23台风机。其中,5号、6号、7号、8号风机位于盘洋村四组境内,2021年3月26日至今,射阳生态环境局对上述4台风机累计开展噪音监测13次,监测结果均达标。5号、6号、7号风机自2021年 5月25日起停运至今,8号风机自2021年11月6日起将运行时间从全天候调整为早8点至晚8点。2021年8月8日,射阳生态环境局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对8号号风机进行了辐射监测,未发现超标现象。2022年4月20日,射阳生态环境局再次对8号风机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
3、2022年3月27日,中央生态环保督查组交办编号为D2JS202203260059的信访件,经核查,发现存在群众宣传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射阳县已落实以下措施:1、迅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3、常态化开展风机点位噪声监测。目前,射阳县已完成中广核射阳特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立项,并将该项目环评审批、“三同时”验收、公众参与调查等信息在网站公示。

不属实

1、射阳县继续推进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射阳县加强风机点位噪声监测,接受群众全过程监督。
3、射阳县加强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群众对该项目的理解和支持。

3

D2JS202204190082

盐城市盐都区纬七路64号,盐城新泽都道路材料有限公司,近期为应对中央环保督察仅在夜间生产,扬尘、噪音严重。

盐城市盐都区

大气,噪音

4月20日,盐都区政府组织区工信、生态环境局、盐龙街道赴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是郝广成建材经营点,位于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纬七路(盐城新泽都道路材料有限公司院内)。2022年1月,该经营点租赁盐城新泽都道路材料有限公司北侧场地,用于道路废料加工经营,面积约2000平方米,2022年1月投入运营,至今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
2、经查,该经营点投入运营以来,一直都是在夜间加工,加工过程中有机械噪声和粉尘排放。4月14日,盐都生态环境局开展夜间执法检查发现,该经营点露天堆放的原料、加工后的石子、砂灰未完全遮盖,未采取扬尘管控措施。已对该经营点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现场责令停止生产,拆除生产设备,对露天存放的物料采取密闭、遮盖、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3、现场检查时,该经营点未生产,正在对原料、产品等进行清理。

部分属实

1、盐都区督促经营点清理加工设备、原材料、产品,对厂区环境开展整改。
2、盐都区将落实属地和相关部门管理责任,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关闭后的场地,未经门审批,严禁新上建设项目

4

D2JS202204190079

盐城市亭湖区双元路27号,开明果林水果店,空调外机噪音扰民。

盐城市亭湖区

噪音

4月20日,亭湖区政府组织亭湖生态环境局、文峰街道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是盐城市亭湖区文峰街道每天开之明水果店,位于盐城市亭湖区双元路27号京都苑2幢106室,2018年4月登记注册并办理营业执照,不需要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排污登记表。该店所在楼幢为6层商住楼,一楼沿街均为门面房共有6间,二至六楼均为居民共有20户。
2、现场检查发现,店内有一台松下牌水果冷藏柜冷凝机组,外机安装在楼后方墙壁上,位于一楼与二楼之间,距地面约2.5米,已用隔音棉外包铁皮做了封闭隔音处理,现场检查降噪不明显。经与周边和楼上居民了解,该外机晚上响声较为明显。
3、2022年4月22日亭湖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设备周边环境噪音进行检测,结果显示白天达标、夜间不达标。

属实

1、亭湖区责令文峰街道督促每天开之明水果店将水果冷藏柜冷凝机组外机移放到室内,减少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亭湖区督促属地及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

5

X2JS202204190064

盐城市大丰区草堰镇丁溪村,大丰金彩塑料制品厂,环评手续造假;长荣建材、鑫国铁厂、东台砂石建材工业园、苏ECZ216车队等,废水、废气污染周边环境。

盐城市大丰区

水,大气

4月20日,东台市政府、大丰区政府分别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调查。
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共涉及7个单位:
(一)盐城大丰金彩塑料制品厂:
1、该厂位于大丰区草堰镇丁溪村丁兴公路北侧86号,年产3500吨塑料粒子项目于2016年11月经原大丰市环境保护局“三个一批”登记备案,2020年6月领取排污许可证。
2、经查,该厂于2016年11月委托无锡市智慧环保技术监测研究院有限公司(2016年5月取得原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资质证书)编制《年产3500吨塑料粒子项目现状评估报告》,2016年11月取得原盐城市大丰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项目现状评估报告备案证明及“登记一批”备案意见。现场核查发现,该厂未按排污许可证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规定设置2个实际为4个。
(二)盐城市大丰区长荣建材有限公司:
1、该公司位于大丰区草堰镇丁溪村一组,年产50万m³商品混凝土项目于2008年4月经原大丰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14年5月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2020年4月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2、4月19日,曾收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涉及该公司举报问题(交办件编号:X2JS202204180034),大丰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无组织粉尘进行采样监测,厂界西北外10米(下风向)、厂界西北偏西外10米(下风向)、厂界西北偏北外10米(下风向)颗粒物均达到排放标准。
3、4月20日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露天堆放的砂石物料已全部遮盖,地面未见明显积尘,部分输送带上方防尘罩脱落。清洗废水收集池容积偏小,已基本蓄满,未发现有生产废水排入周边河道。
(三)江苏鑫国机械铸造有限公司:
1、该公司位于大丰区草堰镇工业集中区,《废铁渣综合利用项目现状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6年11月取得原大丰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境管理要求,2017年9月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2017年1月领取排污许可证,目前正在办理排污许可证延续手续。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未发现有生产废水排入河道。检查发现该公司场地上露天堆放的钢渣物料未全部遮盖,周边地面有积尘。大丰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无组织粉尘进行采样监测,厂界东南侧外5米(上风向)、厂界西北偏北10米(下风向)、厂界西北侧(下风向)、厂界西北偏西10米处(下风向)颗粒物均达到排放标准。
(四)东台砂石建材工业园:
1、共涉及4家企业,分别为:(1)东台市宇厦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东台经济开发区丁南村一组,商品混凝土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一期)于2022年2月经东台生态环境局审批,2022年4月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2)东台市北郊建材有限公司,位于东台市经济开发区港池北侧3号,主要从事新型建筑材料制造和销售。(3)江苏宝利升建设有限公司,位于东台市新桥新村,主要从事地基和基础工程制造和施工。(4)东台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位于东台市台城新东东路30号,主要从事混合料水稳碎石拌和生产和销售。
2、2021年,根据盐城市串场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东台市宇厦混凝土有限公司、东台市北郊建材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由串场河沿线搬迁至该安置点。该安置点东侧为港池入口、南侧为原安和焦化厂港池、西侧为老204国道、北侧为丁溪河。
3、现场检查时,东台市宇厦混凝土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一期)正在调试设备,尚未投入生产,未发现有废水排放,但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扬尘污染。东台市北郊建材有限公司、江苏宝利升建设有限公司、东台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不具备生产能力,厂区内有从原生产厂区运来的砂石等物料和部分生产设备堆放。其中砂石等物料露天堆放,遮盖不到位,地面有积尘。
4、2022年4月20日,东台生态环境局在安置区域南侧原安和焦化厂港池、北侧丁溪河水体进行采样,监测结果达标。同时,在安置区域下风向设置大气采样点监测空气环境质量状况,监测结果达标。
(五)经查,东台、大丰境内均未发现有群众反映的“苏ECZ216车队”。

部分属实

1、大丰生态环境局对江苏鑫国机械铸造有限公司堆场部分钢渣物料未遮盖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对盐城大丰金彩塑料制品厂未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2、大丰区督促盐城大丰金彩塑料制品厂停止生产,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盐城市大丰区长荣建材有限公司修复输送带上方防尘罩,扩建清洗废水收集池;江苏鑫国机械铸造有限公司未取得排污许可延续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堆场防尘措施落实到位,粉尘达标排放。
3、东台市督促砂石建材工业园4家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物料遮盖措施;严控运输车辆进出场地速度,实施有效覆盖;在建设过程中采取有效抑尘措施。
4、东台生态环境局、大丰生态环境局将持续跟踪督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6

X2JS202204190057

盐城市大丰区华丰工业园区,盐城新宇辉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填埋场,多次非法填埋上千吨危险固废,其中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的上百吨未焚烧高含量固废直接填埋至该处,填埋场废水及渗透液长期偷排,污染周边河流及土地。环保设施及双效蒸发长期不运行,用回转窑飞灰冒充废盐做假账。与回转窑30吨烟筒平行东西向为非法填埋危废及桶装物处。

盐城市大丰区

土壤

4月20日,大丰区政府组织大丰港经济开发区、区工信局、大丰生态环境局现场督察整改情况。
1、群众反映的盐城新宇辉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石化新材料产业园,主要经营范围为:环保技术的研发;一般废弃物收集、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的项目建设;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等。已申领排污许可证和危废经营许可证。现有项目为33000吨/年、9000吨/年危废焚烧炉各一套,28万m³危废填埋场一座和5000m2危险废物暂存仓库。危废填埋场建设项目于2013年9月经原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审批;2016年12月取得原盐城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临时)》,2017年11月到期后,填埋场停运。
2、经查,新宇辉丰公司填埋危废品种主要为焚烧炉渣(772-003-18)、飞灰(773-003-18)、废石棉(900-032-36)、污泥(264-012-12)等,2017年11月份危废经营许可证到期后未再进行过填埋作业。
2022年4月23日至25日,南京大学盐城环保技术与工程研究院对新宇辉丰公司台账进行核查,出具了《填埋类危废台账的调查报告》,调查结论为“企业台账不完整,原始台账资料有所缺失。现有的台账数据基本闭环”。目前相关情况仍在调查核实中。目前,大丰区政府已对填埋场进行管控,已组织有关单位对时任管理人员、操作工等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
3、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公司在双效蒸发设备未运行期间,回喷系统故障时,存在高盐废水收集后外排园区污水厂的行为。公司提供了2021年8月27日江苏恒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壤检测报告,报告未评价。参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筑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工业用地第二类筛选值,6个样品未超过第二类筛选值标准。
4、经查,该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起高盐废水(湿法脱酸废水和废气处理设施洗涤塔废水)全部回喷至焚烧炉急冷塔处理。环评中要求渗滤液进入填埋场废水配套水处理系统处理,但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起将渗滤液回喷至焚烧炉冷却塔处理。污水站双效蒸发系统和填埋场废水配套水处理系统未运行的行为违反了环评及审批意见要求。

该公司2021年3月26日起公司污水处理站双效蒸发未运行,双效系统未产生废盐,将高盐废水回喷产生的部分飞灰按废盐处置,2021年4月至2022年4月20日,台账记录废盐574.378吨,飞灰2233.433吨,实际产生废盐0吨、飞灰2807.811吨,未如实记录废盐和飞灰的产生量。经调阅公司废盐和飞灰委外处置合同和台账,废盐和飞灰均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大丰生态环境局已委托南京大学盐城环保技术与工程研究院于4月20日采取随机定位、抽查的方式,完成了对该公司除填埋场内部外30吨排气筒东西平行方向9处钻孔(深度6米)取样工作,结论为“本次钻探识别结果均未发现土壤有异常,排查结果为:盐城新宇辉丰科技有限公司地块(与回转窑30吨烟囱平行东西方向)未发现有危废及桶装物填埋的问题”。目前,大丰区政府已对填埋场进行管控,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届时进一步核实是否有非法填埋危废及桶装物。

部分属实

1、大丰生态环境局对盐城新宇辉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废水治理设施和未如实记录台账的行为立案调查。
2、大丰区督促企业暂停接收工业危废,待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后恢复接收;按照环评文件及审批要求组织生产,水污染防治设施与生产同步运行,水污染物达接管标准排放;建立完整的环保台账并按规范要求保存。
3、公安部门牵头联合大丰港经济开发区、大丰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当时主要负责人、填埋场负责人等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大丰区将根据调查情况采取下一步工作措施。

7

X2JS202204190046

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金陈村,粪便集中处理站,设施不完善,臭味扰民;金陈小区与三组之间的两处大型无名养鸡场,鸡粪直排河道,南侧小沟黑臭,其中陈某锋养殖场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大棚房;村部楼房旁的无名大理石加工厂,粉尘、噪音扰民。

盐城市亭湖区

4月20日,亭湖区政府组织便仓镇、亭湖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信局现场调查。
1、经查,(1)群众反映的便仓镇金陈村粪便集中处理站为2017年12月盐城惠裕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实施的镇级畜禽粪便处理中心项目,该项目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群众反映的两处大型无名养殖场为盐城市孟某家庭农场有限公司和陈某养殖场(即陈某锋养殖场),孟某家庭农场有限公司蛋鸡养殖规模约1900羽,陈某养殖场肉鸡养殖规模约45000羽,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3)群众反映的便仓镇金陈村村部楼房旁的无名大理石加工厂为盐城市亭湖区城南飞达石材厂。
2、现场调查时,盐城惠裕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正在生产。该公司未配套建设粪球粉碎工段抑尘设施,蓄粪收集池收集已满,部分粪污未及时处置溢流至东侧空地。2022年4月21日,亭湖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厂界上风向1个点位、下风向3个点位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虽达标,但下风向点位臭气浓度均偏高,存在一定异味。
3、孟某家庭农场周边50米范围内无农户,西侧距离约100米为纲要河,南侧距离约5米为吨粮河,非举报件中所称的小沟。陈某养殖场周边50米范围内无农户,东侧距离约160米为生产河,南侧距离约150米为生产沟,西侧距离约220米为纲要河,北侧距离约20米为吨粮河。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鸡粪直排河道的情况。4月21日,亭湖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2家养殖池周围4条河道共8个点位地表水水质进行检测,未发现异常。
4、经查,陈某养殖场地块于2020年2月经便仓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办理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该地块范围内共建有鸡舍2幢、饲料加工仓库1幢、集装箱临时管理用房1间、鸡粪处理棚1个(未使用),经核实,上述用地均在设施农业地备案范围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未改变设施农业用途,不属于需专项清理的“大棚房”。
5、经查,盐城市亭湖区城南飞达石材厂于2022年1月份就已停产,现场发现该厂厂区北侧和东侧空地上堆有约40平方米的石材废边角碎料。经了解,该石材厂在前期石材装卸、加工过程中存在噪声、扬尘的情况,存在扰民问题。

1、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对盐城惠裕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新上日处理50吨畜禽粪便处理中心项目;大块粒粪球粉碎工序未配套建设除尘设施、日处理50吨畜禽粪便处理中心项目未验收;部分粪污未及时收集、贮存、处置溢流至粪污收集池东侧无防渗漏空地上的行为立案查处。
2、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对陈某养鸡场肉鸡养殖项目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直接向环境排放未经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行为立案查处。
3、亭湖区责成盐城市亭湖区城南飞达石材厂对厂区北侧和东侧空地上石材废边角碎料进行清理。
4、因受到市场行情与疫情影响,且目前蛋鸡已达淘汰鸡龄,公司认为不再具备养殖条件,盐城市孟某家庭农场有限公司蛋鸡养殖场目前已将蛋鸡出售,鸡舍养殖设施已拆除。

8

X2JS202204190055

盐城市大丰区大中镇新团村大刘路南侧,裕达建材,长期无手续生产,扬尘、噪音严重扰民,且污染河道。

盐城市大丰区

大气

4月20日,大丰区政府组织大中街道、大丰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群众反映的盐城市大丰区裕达建材厂,位于盐城市大丰区大中街道新团村六组3幢、4幢、5幢,租赁盐城市大丰区丰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土地及厂房从事石子、石粉生产。该厂“年加工石子10万吨、石粉20万吨、水泥砖1.5万立方、木材颗粒5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8月经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审批同意建设,2020年4月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该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年加工石子10万吨、石粉20万吨”项目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于2019年12月完成自主验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于2019年12月通过原盐城市大丰区环境保护局竣工验收;二期“年加工水泥砖1.5万立方、木材颗粒5吨”项目未建设。
2、厂区北侧为新团河、南侧为鱼塘,东侧为束某琉璃瓦销售点,西侧为农田。其中束某琉璃瓦销售点位于东侧约40米处,2022年1月已签订拆迁协议,拟近期拆迁,该厂200米范围内无居民住宅。现场检查时,该厂受疫情影响处于停产状态,混凝土块、石子、石粉等物料露天堆放,大部分已使用防尘网遮盖,部分遮盖不到位,现场有积尘。该厂生产过程中颚式破碎机、装载机等设备运行时有噪声产生。
3、该厂污水为生活污水,无工艺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还田。该厂在南侧鱼塘边设置了1个雨水排放口,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污水排向鱼塘和北侧新团河边的情况。
4、2022年4月20日,盐城市大丰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厂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监测,结果达到排放标准。

部分属实

1、大丰生态环境局对盐城市大丰区裕达建材厂物料堆场防尘措施不到位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2、大丰区督促企业加强扬尘管控,对物料堆场遮盖到位。

9

X2JS202204190044

盐城市盐南新区新都街道碧水豪苑小区,雨污未分流,下水管道堵塞,经常污水漫溢,臭气扰民,小区路面坑洼;小区西侧的5家餐饮店,油烟排放不达标,噪音扰民,下水管道污水漫溢;小区居民饲养家禽、藏獒、鸵鸟等动物,粪便臭气扰民;小区多处垃圾点异味刺鼻,垃圾桶污水满溢。

盐城市盐南高新区

大气

4月20日,盐南高新区管委会组织新都街道、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市公安局盐南分局、市生态环境局盐南高新区分局现场调查。
1、经查,碧水豪苑小区位于盐城市区盐马路237号,建于2002年,房屋242套,现有住户约190户。
2、经查,碧水豪苑小区于2005年实行雨污分流,现场检查时雨污管网运行均正常,管网内水位较低,未发现管道堵塞情况。经走访小区居民及物业工作人员,其表示未发生过经常污水漫溢,臭气扰民的情况。该小区因建设年代久,小区道路长期有车辆通行,导致160号楼东侧、51号楼西侧等楼栋存在少部分路面坑洼现象。
3、经查,小区西侧目前共4家餐饮,均配套油烟净化装置,空调风机安装在楼顶,不正对小区居民楼。市生态环境局盐南高新区分局对4家餐饮楼顶的油烟及噪声进行监督性监测,检测结果达标。现场检查发现,4家餐饮排水走向是排往小区内部商业餐饮管道,不与小区污水管网并管,因未设置隔油池,近期未疏通管道,发生溢漫。
4、经查,小区内涉及饲养家禽共4户,分别为该小区17号、3号、69号、70号业主,共饲养20只鸡、1只鸽子、1只鸭,未发现藏獒、鸵鸟等动物。
5、经查,小区内共设有8个垃圾点,南北进出口外各设1个垃圾集中点供环卫清运。检查时未发现有异味刺鼻,垃圾桶污水满溢情况,但发现小区内存在垃圾清运不及时现象。

部分属实

盐南高新区将督促小区物业尽快对破损路面进行维修,强化对雨污管网日常管理,及时倾倒垃圾、清洗垃圾桶;督促4家餐饮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装置,定期对下水管道进行清掏;责令业主将饲养的家禽及粪便进行清理。

10

X2JS202204190022

盐城市射阳县特庸镇畜禽粪污处理中心厂,无环评及验收手续,无除臭设备,厂房未密闭,刺鼻臭气严重扰民,污水未及时处理,外溢后污染周边环境。

盐城市射阳县

大气,水

4月20日,射阳县政府组织射阳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特庸镇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盐城市射阳县特庸镇畜禽粪污处理中心厂,实为射阳县中牧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经查,该公司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年产1万吨有机肥项目于2018年5月通过原射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2018年10月开始建设,2019年3月建成投产,2022年3月与第三方签订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合同,因疫情影响,尚未办理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
3、经查,该公司污堆肥发酵过程产生NH3、H2S等恶臭气体,根据环评,要求通过定期喷洒除臭剂除臭后无组织排放,未对堆肥、发酵场所作封闭要求。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加工车间四周未封闭,西侧3个发酵大棚两端未封闭。北侧场地露天堆放鸡粪,有异味。该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目标,但对卫生防护距离外居民产生一定影响。4月24日射阳生态环境局组织人员对该公司厂北侧围墙外三个点位进行了NH3和H2S气体的检测。
4、经查,该公司粪水直接排入2个已采取防渗漏措施总容积为8000m3的沼液池贮存,现场检查未发现沼液池粪水外溢污染周边环境情况,但在大棚西侧一约40cm左右宽南北向条沟(与周边河道不相通)内有粪水迹象。

部分属实

1、射阳生态环境局对射阳县中牧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办理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的行为立案查处。
2、射阳县督促该公司将露天堆放的鸡粪清运至生产车间内,大棚西侧南北向条沟粪水抽至粪污收集池;完成厌氧发酵罐等生产设备的检修,确保正常运行;完成车间全封闭改建,并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
3、射阳县将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常态化开展环境整治。

11

X2JS202204190010

盐城市滨海县滨淮镇河西村至港西村道路上,违规打井,使用地下水无证养殖南美对白虾,无排污许可,污水直排河道、农田。

盐城市滨海县

4月20日,滨海县政府组织县农业农村局、滨淮镇政府、滨海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是盐城盛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2018年9月登记注册,2021年5月年养殖500吨对虾项目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手续,2021年5月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2、该企业南美白对虾养殖项目无水产养殖手续、无取水许可手续。养殖项目于2021年3月份开始,2021年度共养殖2茬(春虾3-7月、秋虾8-12月);2022年3月10日开始投放虾苗,目前正在养殖。养殖区共有10处调节水池,每个水池均配备了地下水和地表水双水源(地下水由10眼地下水井抽取,地表水取用养殖场旁边的废黄河水源)。养殖区内共有18眼地下水井(4月11日排查发现10眼;4月14日经深入排查又发现8眼,业主已当场对这8眼水井完成封填),经测井深在42.4米-51.0米之间,属于浅层地下水。
3、该企业养殖期间不排放养殖尾水,每茬养殖结束后,养殖尾水通过水泵抽入配套建设的尾水收集池,经沉淀过滤后排入排放池,最终外排至废黄河;养殖虾棚距离农田最近距离东侧130米,西侧为路,南侧200米,北侧20米。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养殖,未发现养殖尾水直排河道、农田的情况。
4、4月20日,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养殖尾水排放池、废黄河三个监测点进行取样监测,结果显示养殖尾水排放池盐度、pH、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石油类、总铜、总镉、总锌、总铅、总砷均符合排放标准;废黄河三个监测点盐度、pH值、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石油类、砷、铜、锌、镉、铅等指标均符合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

部分属实

1、滨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企业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已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立案查处,正在推进被占用的基本农田复垦工作。
2、滨海县水利局按照法定程序对该企业养殖区域内的违规取水设施、取水设备进行封存,完成违规取用地表水、地下水查处工作;督促该企业完成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相关手续办理。
3、滨海县农业农村局要求该企业依法办理水产养殖证,规范处理养殖尾水,确保达标排放。
4、滨淮镇政府安排专人看管封存的10眼地下水井,案件查处期间严禁取水。
5、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关手续,滨海县将依法实施有序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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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亭湖区新洋街道新盐路两侧,长期存在大量散乱污小企业,污染严重,如 :汽修厂散发刺鼻异味;仓库冷库进出车辆噪音扰民;车床加工作坊排放切削液,附近幼儿园油烟扰民。

盐城市亭湖区

大气

4月20日,亭湖区政府组织新洋街道、区工信局、亭湖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经查,盐城市亭湖区新洋街道新盐路两侧企业共68家。其中,仓储类企业28家(涉及冷库2家),金属制品加工类企业24家(涉及切削液使用12家),纺织服装、服饰加工类企业11家,汽车维修类企业1家,皮革制品加工类企业1家,纺织业加工类企业1家,机动车检测类企业1家,幼儿园1家。上述单位均不需要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汽车维修、仓储(不涉及危化品)、文教行业不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纺织业、金属制品业和纺织服装、服饰加工需进行排污许可证登记管理。
2、经查,盐城市亭湖区新洋街道新盐路两侧68家企业均位于新洋街道盐湾工业园和北闸工业园园区内,均符合产业政策和地方产业布局,土地性质均为工业用地。经现场检查,未发现“散乱污”企业。
3、新盐路两侧从事汽车维修的企业名称是盐城市亭湖区驰睿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亭湖区新盐路3-2号2幢(7),2019年8月办理营业执照。该企业建有约25平方米喷漆房1个,已配套喷漆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现场检查时,企业未进行喷漆作业,未能开展废气检测。经了解,该企业在前期喷漆作业过程中废气虽经收集处理但仍有一定异味。
4、检查发现,盐新盐路两侧28家仓储类企业,车辆行驶、货物装卸过程中有噪声产生,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
5、新盐路两侧涉及到使用切削液的车床加工的12家企业,均为小型企业,切削液使用量少,主要用于车床加工过程中刀具、模具的冷却、润滑,切削液在加工过程中均循环使用,损耗添加。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切削液直接排放行为。
6、新盐路两侧幼儿园名为盐城市亭湖区石化幼儿园,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清理维护;幼儿园周边350米范围内无居民。

部分属实

1、盐城市交通执法支队对盐城市亭湖区驰睿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30日内到辖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汽车维修经营备案手续,整改期间不得从事汽车维修经营活动。
2、亭湖区责成新洋街道立即督促相关企业完成排污许可登记手续,目前需要办理的31家企业已全部进行网上登记;要求盐城市亭湖区驰睿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室内喷漆房进行喷漆作业,并加强废气治理设施日常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要求相关仓储类企业采取车辆运输过程中禁止鸣笛,减速慢行,尽量避免在休息时间进行货物装卸等噪声管控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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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建湖县沿河镇向阳村,朱某成开办的窑厂北侧,数十亩大坑(取土场地)内填埋大量塑料垃圾、铸造垃圾和化工垃圾。目前正在用土覆盖填埋点。

盐城市建湖县

土壤

4月20日,建湖县政府组织建湖县沿河镇、建湖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群众反映的朱某成开办的窑厂位于建湖县沿河镇向阳村,已于2017年关闭。
2、现场检查时无生产迹象。原取土场地约9.5亩,位于厂区西北侧,现场无大坑,基本为平地,但表面有坑洼、凹凸不平的情况。西北侧场地地面上堆有建筑垃圾、塑料垃圾等杂物,初步检查未发现铸造及化工垃圾。为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向阳村对该场地表面进行平整。
3、沿河镇已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勘探调查。

部分属实

1、建湖县工信局牵头落实向阳村窑厂整治工作,清理设备、原料和场地,达到“两断三清”要求。
2、建湖县沿河镇根据勘探调查认定结果,做好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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