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七批)

发布日期:2022-05-01 09:29 浏览次数: 字体:[ ]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七批   2022年4月30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35

X2JS202204200057

盐城市建湖县里下河钢材市场东北侧河边(与陈堡养老服务中心共用地块),建湖县海洲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使用煤炭和建筑材料作为燃料,无废气处理设施,生产时粉尘、烟尘污染严重。多次反映无果。

盐城市建湖县

大气

421日,建湖县政府组织建湖生态环境局、建湖经济开发区现场调查。
1
、经查,群众反映的建湖县海洲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建湖县钟庄街道陈堡村陈堡组(在建湖县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内),主要从事砂子烘干项目加工。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砂子烘干项目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2
、现场检查时海洲公司未生产,未发现有使用煤炭作为燃料的情况,厂区内未发现有煤炭堆放。加热炉、滚筒烘干机产生的废气经旋风+布袋+水膜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厂区部分黄砂原料未覆盖,地面积尘严重。
3
、经查,2021年建湖生态环境局共接到4次关于海洲公司的信访问题,均按期反馈处理结果。202112月,建湖生态环境局对海洲公司在禁燃区内使用废木板高污染燃料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限期在2个月内拆除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备并处罚款2万元;2022416日,建湖生态环境局后督查发现海洲公司加热炉已拆除;419日,再次检查发现海洲公司擅自将加热炉重新安装并使用。423日上午,建湖县供电公司对该公司实施断电,目前完成加热炉的拆除工作。

部分属实

1、建湖县督促海洲公司完成厂区环境整治;规范贮存黄沙等原料,清理地面积尘,防止扬尘污染。
2
、建湖生态环境局将持续跟踪督查,确保问题不反复。

56

D2JS202204200041

盐城市大丰区黄海西路怡莱酒店对面,路边草坪上存在死鱼死虾和垃圾,异味扰民,污染环境。

盐城市大丰区

大气

421日,大丰区政府组织大丰经济开发区、区城市管理局、大丰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
、经查,群众反映的地点位于大丰经济开发区黄海路北侧,周边300米范围内无居民住宅。
2
、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草坪上有死鱼死虾,有少量垃圾,现场无异味。经走访了解,前期有一名群众在黄海西路北侧绿化带处临时设摊出售鱼虾,宰杀过程中有垃圾和异味产生。

部分属实

1、大丰区组织对草坪上少量垃圾进行清理,并在现场设置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公示牌和创建文明城市宣传牌。
2
、大丰区落实人员加强对周边交通干道及绿化区域的常态化巡查管护,及时制止乱丢乱弃行为。

65

D2JS202204200032

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富民居五组,修建343国道导致噪音、扬尘扰民,居民房体开裂。

盐城市亭湖区

噪音,大气

421日,亭湖区政府组织便仓镇、亭湖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现场调查。
1
、经查,群众反映的是343国道盐丰线二期二标段新建交通工程项目,由盐城市交投集团负责实施,202110月开工建设。
2
、现场检查时发现,343国道便仓段项目沿线施工有噪音;部分重型车辆在通过平交道口减速带和钢板时产生较大噪音。项目沿线部分备土点、建筑垃圾防尘网未覆盖到位,部分重型车辆在通过平交道口时产生一定扬尘。
3
、经查,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富民居委会五组共有170户农户,与在建的343国道之间有盐西河分隔(河宽约20米)。经了解,项目便仓段自开工至今,实施了原地面清表、钻孔灌注桩、承台开挖、混凝土浇筑等。现场走访便仓镇富民居委会五组距离343国道50米范围内的9户农户,发现其中7户农户房屋存在墙体裂缝情况。

部分属实

1、亭湖区和盐城市交投集团拆除路面减速带和移走铺设的钢板;对已破损的平交道口,换填沥青混凝土,设置振荡标线提示过往车辆减速慢行,减少社会车辆经过时产生的噪音。
2
、亭湖区和盐城市交投集团对全线的备土点、建筑垃圾采取绿网全面覆盖,并加大洒水降尘频次;在主要平交道口沿道路两侧布设喷淋系统,并采用雾炮机分时段喷雾降尘;安排专职保洁人员对各路口、场内施工便道进行全天候打扫、保洁。
3
、亭湖区和盐城市交投集团对343国道建设项目便仓段沿线距道路红线较近的农户进行走访,继续摸排房屋墙体开裂情况,配合做好受损房屋鉴定;确因项目施工造成的房屋墙体开裂,及时对接妥善处置。

119

X2JS202204200038

1盐城市大丰区西团镇工业园,江苏乾晋棉科技有限公司,未批先建,手续不全,未取得能耗批标和环评手续,固废、危废去向不明,厂区随意堆放,未建立固废处理台账,无污水收集池,雨天厂区红色污水横流,使用高硫焦碳,检测报告不全,废气未经处理超标排放,厂区扬尘污染严重,散发刺鼻异味,机油等危废未按实际使用申报,且随意倾倒;2.大丰区港区石材产业园,江苏和鑫顺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手续不全,未取得能耗批标和环评手续,使用高硫焦碳,废气未经处理超标排放,固废、危废去向不明,厂区随意露天堆放,未建立固废处理台账,机油等危废未按实际使用申报,且随意倾倒,厂区扬尘污染严重,散发刺鼻异味,无污水收集池,雨天厂区红色污水横流。

盐城市大丰区

大气,,土壤

421日,大丰区政府组织区纪检监察、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工信等部门,以及港区居委会、西团镇等再次现场调查。

(一)关于江苏乾晋岩棉科技有限公司。

1、该公司位于盐城市大丰区西团镇工业园区,年产6万吨岩棉制品建设项目于201711月经原盐城市大丰区环保局审批。该项目共2条生产线,分2期建设,一期年产3万吨项目,二期年产3万吨项目,均已通过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201911月取得排污许可证。

220221月,因企业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西团镇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做好节能审查手续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停产整改,设备主控室已贴封条。

3、该公司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旧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均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处置。经核查,2019年至2022年共产生危险废物40.849吨。目前无危废贮存,危废台账记录与转移联单一致。该公司一般固废主要为炉渣、渣球、残次品、边角料、飞灰、粉尘、脱硫污泥,委托盐城秉旺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处置一般固废,已建立一般固废管理台账。2019年至2022年共产生一般固废11991.18吨,已委托处置11823.32吨,目前库存167.86吨。该公司2019年至今共购进40吨活性炭,产生的38.1吨废活性炭已全部委托处置,废气治理设施箱体内约有5吨活性炭。2019年至今共购买机油0.5吨(有购销合同),产生废机油0.444吨,已全部委托处置,购买量与实际转移量、消耗量基本吻合;2019年至今共产生94个各式废机油桶,已全部委托处置;使用的过滤棉为自产的岩棉板,更换时产生废过滤棉,2019年至今共产生0.895吨,已全部委托处置。

4、该公司废水主要为碱式喷淋塔喷淋水和生活废水,无生产工艺废水,喷淋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江苏联丰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原料、固废均贮存在室内,未发现受雨水冲刷的现象。

52022416日,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库存焦炭进行采样检测,结果为干基全硫0.56%,小于0.8%,不属于高硫炭。

6、熔制工段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废气焚烧处理+碱式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已安装废气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并与大丰生态环境局污染源监控中心联网。调阅2022年以来在线监控数据以及该公司委托江苏中聚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开展的自行检测报告(2019年至2022年以来共委托检测14次),均显示废气达标排放。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停产,不具备采样监测条件。

7421日,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已完善生产及污染实施运行情况记录。

(二)关于江苏和鑫顺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1、该公司位于盐城市大丰区港区石材产业园石材六大道南侧,年产6万吨岩棉制品生产线项目于20182月经原盐城市大丰区环保局审批。该项目共2条生产线,分2期建设。一期年产3万吨项目已完成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二期年产3万吨项目于202112月建成,正在开展“三同时”验收工作。20209月取得排污许可证。

220221月,因企业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发《关于做好节能审查手续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停产整改,配电间高压柜已贴封条。

3、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415日委托中检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进行采样检测,结果为干基全硫0.65%,小于0.8%,不属于高硫炭。

4、该公司前期委托江苏鑫翰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109日、2020119日、2021330日,以及江苏天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15日出具的检测报告均显示废气达标排放。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停产,不具备采样监测条件。

5、该公司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和废机油,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处置,已建立危废台账。2019年至2022年共产生危险废物16.3794吨(废活性炭15.96吨,废机油0.4194吨),共委外处置16.306吨(废活性炭15.96吨,废机油0.346吨),目前库存0.0734吨废机油,台账记录与实际转移联单一致。一般固废主要为炉渣、渣球、次品和边角料、飞灰、捕捉粉尘、沉渣,制球后回用于生产。

该公司生产至今共购进45m3活性炭,已产生的15.96吨废活性炭已全部转移处置,目前库存1.041吨。购买量与转移量、库存量、吸附箱内在用量基本吻合。该公司叉车、装卸机均委外保养,2020年更换138升机油、2021年更换172升机油,产生量与申报量基本吻合。

6、废岩棉、矿渣暂存库因防雨淋措施不到位,受雨水浸泡后会使雨水发红。421日再次现场检查时,一般固废已覆盖完全,无明显扬尘。

部分属实

1、大丰生态环境局对江苏和鑫顺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一般固废未规范贮存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2、大丰区督促江苏和鑫顺保温材料有限公司落实废岩棉库的覆盖、漫坡等防雨淋措施。

3、大丰区督促江苏乾晋岩棉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和鑫顺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尽快完成节能审查意见报批。

4、大丰区将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企业问题整改到位前不得恢复生产。

5、大丰区政府待企业恢复生产后,将进行废气、噪声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进行下一步处置。

126

D2JS202204200005

盐城市东台市新街镇新街汽车站东侧1公里,江苏孜俊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废气异味扰民。

盐城市东台市

大气

421日,东台市政府组织新街镇、东台市工信局、东台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
、群众反映的江苏孜俊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东台市新街镇府前东路,辊压自动化机械加工项目于20195月经原东台市环保局审批,已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2
、经查,孜俊公司辊压自动化机械项目于20223月下旬建成投产,现场检查时未生产。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喷塑和固化工序,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已按环评审批要求完成建设,厂区内无异味。因现场未生产不具备监测条件,未对排放废气进行监测。
3
、孜俊公司东侧为企业,西侧为农田,南侧为府前东路,北侧为居民区,生产项目以喷塑和固化车间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实际距北侧居民住宅约105米。经走访周边单位和居民,发现该公司在特殊气象条件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可能对周围居民产生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1、东台市督促孜俊公司完成环保自主验收工作;在阴雨天气降低喷塑和固化工序生产负荷。
2
、东台生态环境局将持续跟踪督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130

D2JS202204200003

盐城市亭湖区毓龙街道通洋路6-2号,王三川菜馆,油烟扰民,油污水排入小区公共下水道,饭店后门地面遍布油污。

盐城市亭湖区

大气

421日,亭湖区政府组织毓龙街道、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亭湖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
、经查,群众反映的盐城市亭湖区王三川菜馆,业主于200710月租赁盐城市亭湖区毓龙街道通洋路6号洋东新苑小区1#1111B室经营至今。该饭店所在1#楼为六层商住楼,一楼沿街均为门面房共有19间,二至六楼均为居民共40户。
2
、现场检查时,该饭店正常营业,油烟未规范收集而经厨房排风扇吸入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外环境,饭店厨房周边有明显油烟味,饭店北侧油烟管道内少量油污渗溢至地面;经营过程产生的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分离后排入小区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
2022421日,亭湖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饭店油烟风机出口油烟采样检测,油烟检测值未超过排放标准。

部分属实

1、亭湖区将督促该饭店完成油烟净化设施和油烟管道的清洗维护;完成油污地面的清理。
2
、亭湖区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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