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九批)

发布日期:2022-05-03 08:43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JS202204220087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D2JS202204100083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检测报告数据作假,因为取样点与反映的地点不一致,且水泥船并未破碎。

盐城市

建湖县

其他污染

423日建湖县政府组织建湖生态环境局、建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湖经济开发区现场调查。

1、群众反映的地块位于建湖县冠华东路棉麻支路交界处向北约300米,经查,20195月,建湖经济开发区委托江苏中聚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含农林土壤检测与评价服务,20173月获得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对举报人反映的地块进行采样检测,出具的报告显示,该地块中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27种)、半挥发性有机物(10种)、有机氯农药(15种)、敌敌畏、乐果等有害物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中聚公司所属辖区监管部门)对中聚公司出具的(2019)苏中检(委)字第(06053)号报告进行了核查,该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能力附表)出具此份报告时在有效期内;该检测机构在出具此份报告时相关检测设备在检定有效期内;此份报告的原始记录与此报告上所列数据一致。

2、建湖经济开发区委托第三方公司,于2022417日对桥东村棉麻支路西侧地块地下水进行采样分析。经检测,棉麻支路西侧地块(南侧)点及棉麻支路西侧地块(北侧)点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419日,对反映地块土壤进行再次监测,土壤取样时参照2019年检测的点位进行取样,目前土壤样品正在分析。427日,对该地块地下水进行检查,分别采取了反应地块及其上下游的地下水水样,目前正在分析。

3、建湖生态环境局走访询问桥东村干部及附近多位居民。经了解,举报人房屋东侧原为一废弃小河沟,原河沟边有一条12吨住家水泥船,在2019年因城市发展该河沟被自然填平,水泥船在填平时被破碎后作为回填料,连同小河沟淤泥就地填埋。

部分属实

建湖县将对棉麻支路北侧周边杂草、杂物进行清理,引导周边居民规范有序种植。


2

D2JS202204220071

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头灶村,红蜻蜓码头,卸货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未落实相关降尘措施。目前停产应对中央环保督察。

盐城市

亭湖区

大气

423日,亭湖区政府组织新兴镇、亭湖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是江苏红蜻蜓油脂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新界村四组(10)。该公司建有3300吨级码头泊位,主要用于金属、建材、砂石、粮食运输。该公司年产80000吨一级菜籽油、10000吨二级棉籽油、5700吨一级大豆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636原盐城市环境保护局审批,于2009112日通过原盐城市环境保护局三同时验收。20213月,该公司针对码头装卸原料发生变更(由大豆、菜籽、食用油装卸变更为建筑材料、砂石、金属、粮食)编制了码头专项变动分析报告,取得变动分析专家评审意见,并向盐城市亭湖生态环境局备案。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码头未进行物料装卸作业。经查,该公司码头堆场未按《江苏红蜻蜓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码头项目变动分析专家评审意见》要求,设置网状定点喷洒+三面围堰+防风网等粉尘污染防治设施;堆场物料西侧部分未采取覆盖措施,地面有积尘,未及时清扫洒水降尘;吊机抓斗未按要求安装定点喷淋设施。

3、经查,该公司因疫情原因,导致货物无法正常进出,于202248日自行停产。

 

部分属实

1、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码头堆场未按《江苏红蜻蜓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码头项目变动分析专家评审意见》的要求,设置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立案查处。

2、亭湖区责成新兴镇政府督促该公司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取覆盖、洒水等有效措施,按照《码头项目变动分析专家评审意见》对码头露天物料堆场设置网状定点喷洒+三面围堰+防风网等粉尘污染防治设施;对吊机抓斗按要求安装定点喷淋设施。

 


3

D2JS202204220063

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牛奶厂内的一家砂石厂,无相关手续,生产时扬尘扰民,无降尘措施。

盐城市

亭湖区

大气

423日,亭湖区政府政府组织南洋镇政府、亭湖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无名砂石厂实为砂石经营部,位于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民航村四组(东侧为信访中的牛奶厂,即盐城市泰来神奶业有限公司),于20207月租赁亭湖区薛某建筑设备经营部的部分场地(约2000平方米)开始经营,从事砂石销售,主要设备有装载机2台、地磅1台、沙子装袋机1台。

2、该砂石经营部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砂石经营部不需要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3、现场检查时,该砂石经营部正常经营,场地堆放约60吨石子、120吨瓜子片、450吨黄沙,未从事砂石生产;场地、进出路面积尘较重,部分砂石物料未覆盖到位,存在扬尘情况,未采取有效抑尘、降尘措施。

部分属实

1、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对该砂石经营部部分砂石物料未覆盖的行为立案查处。

2、亭湖区将加强属地网格员巡查力度,杜绝类似环境问题再次发生。


4

X2JS202204220075

盐城市盐都区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区龙乘南路,盐城华盛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违规生产淘汰油浸、干式变压器,有机、酸洗磷化废气未按规定收集处理,偷排磷化酸洗废水。环评批建不符,排污许可与实际生产不符,危废产生量与原辅材使用量不符;违规私自处置危废,无危废库及进出台账;厂区东南侧侵占冈沟河河道及绿化护坡用地,违规建设厂房,污染地表水。

盐城市

盐都区

423日,盐都区政府组织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盐龙街道、盐都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是江苏华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龙乘路66号,主要从事变压器生产。

2、该公司年产300kVA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矿用隔爆型干式变压器、箱式变电站以及高低压成套设备、配电装置等零配件项目于2019年由盐都区经信委备案,2000台套风电变压器及控制设备技改项目于2020年由盐都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油浸式变压器和干式变压器均不属于淘汰类,《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版)》禁止准入类也未涉及相关产品。

该公司年产300kVA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矿用隔爆型干式变压器、箱式变电站以及高低压成套设备、配电装置等若干零配件技改项目和年产液流电池5000个堆栈及若干配件技改项目于2020123通过盐城市生态环境局(盐都)审批;202111月完成环保自主验收工作。

3、经查,该公司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生活废水已接入园区管网,由苏水水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未发现有酸洗磷化工序。该公司浸漆、烘干废气经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粉、喷漆废气采取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正在运行,厂区无明显异味。调阅该公司2020年度和2021年度废气自行监测报告,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废气均达标。

420217月,盐都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浸漆工序配套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存在活性炭更换不及时的情况,8后督查时,该公司已按要求更换了活性炭。

5、经核查,该公司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验收手续与建设规模、原辅材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污防设施等内容相符,未发现有批建不符和未批先建的情况。该公司于20204月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备案手续,对照排污登记内容,未发现有和实际生产不符的情况。

6、经核查,该公司生产过程共产生6种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吸附棉、废油漆、废树脂、废油漆桶、废树脂桶,均委托盐城新宇辉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调阅该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和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未发现有违规处置危险废物和管理台账不规范的情况。经核查生产项目环评报告、2021年实际生产量,该公司危废产生量与原辅材使用量基本在合理误差范围内。

7、经查,该公司占地面积61490平方米,厂区内建设的办公楼、值班室、生产车间及辅助用房共8幢,均办理了不动产产权证;公司东侧厂界距冈沟河约100米,该区域内为农田和居民,南侧、西侧为园区道路及企业,北侧生产河,未发现有侵占冈沟河河道和绿化护坡用地、违规建设厂房和污染地表水的情况

部分属实

1、盐都区责令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继续加大污染防治设施投入,确保产生的污染物有效收集处置,达标排放

2盐都区落实盐龙街道加大巡查、督查力度,督促企业定期对生产设备、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3、盐都区落实相关责任部门,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发现问题,依法查处,督促整改。


5

D2JS202204220085

盐城市亭湖区在水一方小区东侧经一路两侧的绿化带种植树木,泥土溢出绿化带,导致附近路面扬尘污染。

盐城市

亭湖区

大气

423日,亭湖区政府组织东亭湖街道、区住建局、区城管局、亭湖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是盐城市亭湖区东亭湖街道在水一方·梧桐墅小区东侧经一路,该道路南起纬九路南支路,北至黄海东路,长约850米,宽约20米,双向两车道,201612月建成通车,道路两侧人行道上设置树池栽植行道树,南段两侧、北段东侧人行道外为绿化带。

2、现场检查发现,经一路两侧人行道上的行道树树池内原种植的麦冬大部分被损坏,杂土堆砌并祼露,部分杂土溢出到路面上,导致路面存有一定扬尘污染;经一路南段两侧、北段东侧人行道外的绿化带未发现有泥土溢出的情况。

 

部分属实

1亭湖区落实区住建局对经一路两侧行道树树池内杂土进行清理并种植绿色植被

2亭湖区落实区城管局加大该道路及周边道路的清扫、洒水频次,降低扬尘污染

3亭湖区落实东亭湖街道和相关部门开展经常性巡查,保持常态化绿化管护和道路保洁。


6

X2JS202204220073

盐城市建湖县芦沟镇芦北村,建湖县供电公司双排铁塔22万伏超高压输电走廊 ,影响附近居民。

盐城市

建湖县

辐射

423日,建湖县政府组织芦沟镇、县供电公司现场调查。

1、群众反映的范围是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盐城供电分公司220千伏芦北变线路工程(芦堡2686线、都芦4946线)、盐城220千伏万盛至芦北线路工程(芦万2E57线)、盐城220千伏学富输变电工程(芦学2E58线)、盐城220千伏吉利输变电工程(芦吉46F0线、芦吉46F9线)这4项工程包含的6220kV输电线路,线路途经盐城市建湖县芦沟镇芦北村。其中,芦堡2686线、都芦4946线塔号5-6段输电线路穿越芦北村居民区。

2、经查,芦堡2686线、都芦4946线均已办理规划及环保手续,建湖县供电公司已于20104月、20157月、20222月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上述区域进行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现场测量,监测结果显示工频电场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的有关要求。

不属实

建湖县将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积极回应群众诉求


7

D2JS202204220060

盐城市大丰区三龙镇河北线南侧、方大线东侧,江苏珍鹿防治有限公司、盐城老墩建材有限公司,污水收集不到位,直接排入厂区内无名小河,最终流入斗龙港。

盐城市

大丰区

423日,大丰区政府组织新丰镇、大丰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一)江苏珍鹿纺织有限公司

1该公司位于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方强工业园区,年产2700吨纱线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于20039月经原大丰市环保局审批,年新增3500吨纱线项目于20193月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已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厂区内无小河。检查发现生活污水未全部规范收集,部分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部分经雨水沟流入厂区东侧老斗龙港河,现场未发现有水排放。

3424日,大丰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厂区东侧老斗龙港河断面水质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

(二)盐城市大丰区老墩建材有限公司

1该公司位于大丰区新丰镇老墩村十三组,水泥砌块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于20068月经原大丰市环保局审批,已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厂区内无小河。南侧为小沟,北侧为河北中沟,西侧为老斗龙港河,南侧小沟、北侧河北中沟与西侧老斗龙港河相通。检查发现生活污水未全部规范收集,部分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肥田,部分流入厂区北侧农田,现场未发现有水排放。物料露天堆放,部分未采取覆盖措施,场地积尘较多,下雨时可能会受雨水冲刷流入河道。

3424日,大丰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厂区西侧老斗龙港河和北侧河北中沟断面水质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

 

 

 

 

 

部分属实

1、大丰区督促江苏珍鹿纺织有限公司对厂区生活污水管网进行改造,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大丰生态环境局对盐城市大丰区老墩建材有限公司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3大丰区督促老墩建材有限公司对厂区生活污水管网进行改造,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对厂区场地进行水泥硬化;物料堆场四周建设防风抑尘网,采取有效覆盖措施,建设粉煤灰贮存筒仓;购置并正常使用雾炮机、洒水车等抑尘设备。

4大丰生态环境局将持续跟踪督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8

X2JS202204220066

盐城市阜宁县阜城街道北京河西端近电排站北岸处的一片树林和油菜地,于2021年清明前被毁坏平整后,垒起十七座空坟,北京河沿岸孙桥段林带修建坟堆,影响周边生态环境。

盐城市

阜宁县

生态

423日,阜宁县政府组织县农业农村局、水务局、阜城街道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阜城街道北京河西端近电排站北岸处区域实为阜城街道孙桥居委会集体规划地,位于阜城街道孙桥居委会三组,该规划地于上世纪70年代被少数居民用于安葬本村过世村民,坟墓占用规划地面积约为150平方米。

220213月,孙桥居委会栽培了柳树、松树等植物对北京河沿岸进行绿化。经现场查看,柳树、松树等植物未发现存在人为毁坏平整现象。

3、该集体规划地南侧为北京河;北侧为孙桥居委会集体未开发用地;东侧为排涝沟;西侧为闲置水塘,周边无住户。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该居委会少数居民为了安葬亲人占用了部分该集体规划地。经现场检查,现有15座散坟,均为火化后土葬,坟堆未进行硬质化,最后一座坟设立于20016月。

 

部分属实

1阜宁县阜城街道对辖区内河道沿岸绿化进行巡查,杜绝人为破坏绿化植被行为发生

2阜宁县民政局、阜城街道落实管理职责,采取迁移、植绿遮挡等方式对15座散坟进行分类处理

3阜宁县民政局牵头在全县开展散坟整治回头看工作,规范社会丧葬行为。


9

X2JS202204220063

盐城市东台市东升广告有限公司,未经相关部门审批,非法占用涉农土地,在东台市境内架设30多处高炮广告牌,毁损大量农田。

盐城市

东台市

其他污染

423日,东台市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管局到现场调查。

经查,东升公司在东台市境内共建设高炮广告牌10个,均有使用协议书和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每个高炮广告牌地基占地面积均为2.25平方米,画面为商业广告或公益广告,未违反户外广告画面设置要求。其中7个占地为租用所在镇村的现状建设用地,1个占地为经东台市水务局审批的未利用地,2个占地为耕地(其中1个占用基本农田)。2个占用耕地的高炮点位均位于东台市南沈灶镇境内,分别位于沈海高速南沈灶进口东侧和352省道南沈灶岔路口西路北100米处。

部分属实

1、东台市政府已责令东升公司已拆除占用耕地的广告牌,恢复耕地原状。

2、东台市政府将加强属地网格员巡查力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0

X2JS202204220055

盐城市阜宁县城南新区北京河西出口与射阳河交汇处北拐角,一户上岸落户的船民长年向射阳河排放污水及粪便,放养鸡鸭鹅,将修理柴油机的废机柴油倾倒入河,在河流拐弯处形成23亩水草聚集地,影响船只通行及夏季泄洪,破坏岸上植被,私建菜园。

盐城市

阜宁县

423日,阜宁县政府组织县农业农村局、水务局、交运局、阜城街道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盐城市阜宁县城南新区北京河西出口与射阳河交汇处北拐角位于阜城街道孙桥居委会三组,上岸落户的船民名为孙某,约十五年前上岸落户,该区域只有孙某一家三口居住。房屋边侧挖有一个土坑作为旱厕使用,产生的生活污水用于对其种植蔬菜施肥,存在少量粪水溢出排入射阳河的迹象。经现场查看,孙某在房屋边侧散养有约30只家禽。

2、经查,群众反映的区域共停泊有26老式挂桨水泥船(承载在2吨至5吨之间),船只为某外购旧船,柴油机为船上安装的老式挂桨柴油机,因老旧严重从未使用过。现场未发现维修机械行为以及将废机柴油倾倒入河迹象。

3、经查,停泊的26艘水泥船周边有较多的水草聚集,对河面整洁和河水流动有一定的影响。孙海林居住区域为堤防管理所管理土地,该户在河岸边约0.2亩空地种植蔬菜,现场未发现破坏岸上植被行为。

部分属实

1、阜宁县阜城街道落实属地环境监管职责,督促住户建设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定期对该户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清运,规范处置。

2、阜宁县水务局、阜城街道成立联合专班,立即组织人员对射阳河流拐弯处水草清理,完善射阳河沿岸保洁巡查机制,确保河道整洁常态化。

3、阜宁县河长办对停泊水泥船进行规范停靠,并举一反三促整改,在全县范围进行排查,列出问题清单,逐项整改销号。


11

D2JS202204220031

盐城市亭湖区四季新城小区西门口,餐饮店、烧烤店晚间油烟、噪音扰民。

盐城市

亭湖区

大气

423日,亭湖区组织新洋街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建局、亭湖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核查。

1、现场检查时,盐城市亭湖区四季新城小区西门口15家餐饮店均未配套专用烟道,虽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但未及时清洗维护,油烟低空排放,导致四季新城小区西门口附近晚间油烟较重,存在扰民情况,其中:二扁头饭店、幸福传菜饭店、淮南牛肉汤小吃店、凌老大鸡腿小吃店、正新鸡排小吃店、潘氏凉皮小吃店等6家餐饮店未正常运行油烟净化装置。

2、现场检查时,二扁头饭店、幸福小厨饭店、葱姜蒜饭店、锦上饭店、幸福传菜饭店、串里烧烤店、吾家村花烧烤店、淮南牛肉汤小吃店、沙县小吃店等9家餐饮店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在室外,未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存在扰民情况。

 

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针对二扁头饭店、幸福传菜饭店、淮南牛肉汤小吃店、凌老大鸡腿小吃店、正新鸡排小吃店、潘氏凉皮小吃店等6家餐饮店未正常运行油烟净化装置的行为立案查处。

亭湖区责成新洋街道办事处督促15家餐饮店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定期做好清洗、维护和保养,并完善清洗台账,确保油烟净化装置正常运行;对安装在外部的油烟净化装置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2

D2JS202204220023

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镇仁智村龙凤桥码头,无证经营,扬尘污染严重,凌晨时段码头运输车辆行驶噪音、扬尘扰民,多次反映无果。

盐城市

大丰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大气

423日,大丰区政府组织新丰镇、区交通运输局、大丰生态环境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步凤镇、区住建局、区安监环保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是盐城市大丰区龙堤运输站,位于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赤旗村四组,该运输站由原大丰市龙堤乡运输站改制而来,20151117日取得营业执照,港口经营许可证编号<苏盐大>港经证<0020>(内河)。该运输站龙凤桥西北侧码头建设项目于2021331日经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2021514日完成环保三同时自主验收,2021425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2、该运输站码头在装卸、运输过程中有粉尘产生,通过建设防尘网、设置雾炮喷淋、洒水等措施抑制装卸粉尘、道路扬尘。20207月已按要求安装粉尘在线监测系统并接入省交通厅数据平台,自安装至今未接到粉尘超标信息。423日现场检查时该码头未进行装卸、运输作业,不具备废气采样监测条件。

3、该运输站码头的吊机、传输带、车辆等设备运行时有噪声产生,主要采取低噪声吊机、车辆船舶限速禁鸣、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方式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现场检查时该码头未作业,不具备噪声监测条件。

4415日起,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人员手机数次接到群众反映该运输站的噪声问题,经核实后告知举报人,此码头不属于开发区,建议举报人向大丰区反映。经大丰区核查,近三年来未曾接到群众反映该运输站的类似问题。

418日,凌晨324分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人员手机接到举报人反映凌晨时段码头运输车辆行驶噪音问题,立即前往现场查看,未发现码头卸货、装运、转运等工作。

部分属实

大丰区将督促该运输站码头在作业时采取洒水抑尘、车辆覆盖等措施加强扬尘管控,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车辆禁鸣等措施加强噪声管控。同时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管力度。


13

D2JS202204220002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D2JS202204100004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1、调查情况称景观河与外河阻隔已打通,与事实不符,实际现场内循环河未打通,仍被人为阻隔;2、处理情况称小区环境已整治,装潢和生活垃圾已清理,破坏的绿化已恢复,与事实不符,实际现场小区内的建筑垃圾仍未清理,绿植枯死未补种。湖边浴室向西100多米,居民楼门口的绿化带内仍堆放白色建筑垃圾袋和石灰粉。相关部门虚假整改。

盐城市

盐都区

其他污染

423日,盐都区政府组织区住建、城管、生态环境部门和潘黄街道赴现场调查核实。

1、经现场核查,景观河两端与外河(前进河、杨中河)均已打通。景观河西端约30米处设置有防水圩堤,是小区建设时同步建成的,因景观河两侧距人防地下室较近,为防止河水渗入地下室建设防水圩堤,非人为阻隔河道与外界相通。

2、经现场核查,小区内未发现生活、装潢垃圾未清理的现象,未发现绿化被破坏,小区景观河两侧杂草前期已全部清理,目前河边两侧已播下花草种,正在浇水维护。湖边浴室向西绿化带中部分地被居民栽种蔬菜,未发现白色建筑垃圾袋和石灰粉。

 

部分属实

1、潘黄街道对景观河内防水圩堤不能打通的原因,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消除群众的误解。同时,立即组织对人工河清淤整治,清淤整治前保持河道活水,并正常保洁。

2、潘黄街道继续开展“清洁家园进小区”行动,对小区环境全面整治,清理杂草、杂物、枯树等,确保小区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3、潘黄街道将落实常态化管理,定期开展巡查,督促物业加强管理,对居民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要及时帮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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