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批)

发布日期:2022-05-04 08:46 浏览次数: 字体:[ ]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三十    202253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JS202204230103

盐城市亭湖区五星街道鸿基花园小区,凌晨4点左右清运垃圾,噪音扰民,垃圾清运车污水滴漏,异味扰民。

盐城市亭湖区

噪音,大气

424日,亭湖区组织五星街道、区城管局现场核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盐城市亭湖区五星街道雅和社区鸿基花园小区,位于盐城市工农南路100号,常住户750户,由五星街道雅和社区托底管理。五星街道辖区内小区较多,垃圾清运单位每天须清运该街道68个小区垃圾。为不影响上班高峰期小区通行,防止垃圾堆积,该小区垃圾清运时间定为凌晨4:00-5:00

2、该小区垃圾清运车在装载垃圾时,垃圾桶碰撞有一定的声音,桶中会有少量餐厨污水滴漏至地面,存在一定异味,但清运结束后,保洁人员都会及时对垃圾清运点路面、垃圾桶进行冲洗、消毒和保洁。

 

部分属实

1亭湖区落实区城管局合理规划垃圾清运时间,并减少垃圾清运产生的噪音,目前该小区垃圾清运时间已调整为凌晨6:00

2落实五星街道进一步加强小区托底管理,全面细致做好小区保洁、秩序维护等各项工作。

2

D2JS202204230102

盐城市东台市五烈镇薛岗村,江苏正中建材有限公司,上午5点至下午19点生产,距离居民区不足100米,噪音、扬尘扰民。

盐城市东台市

噪音,大气

424日,东台市组织东台生态环境局、五烈镇现场核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是江苏正中建材有限公司,位于东台市五烈镇薛岗村一组70号,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

2、该公司商品混凝土项目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已于418日停产整改。423日上午,该公司对厂区内部破损道路场地进行修整,施工产生噪音和扬尘。

经查阅该公司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审批文件,未明确要求设置卫生防护距离。该公司东侧为薛岗路(高架桥),西侧为旧厂房,北侧为车路河,南侧为路道,距离最近的居民离厂区约20米。

3、现场检查时,厂区内物料均已覆盖,并安排专人定时使用雾炮喷淋设备、洒水车进行洒水抑尘。但因该公司距离居民较近,正常生产时如噪声、扬尘控制不力,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1、东台生态环境局对正中建材公司商品混凝土项目未经环保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2、东台市五烈镇政府将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隔音降噪措施,加密洒水抑尘频次。

3

D2JS202204230097

盐城市建湖县建阳镇马场四组姚大菜场路口临时摊位,宰杀鸡鸭、贩卖鱼虾等污水随意排放。

盐城市建湖县

424日,建湖县组织县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建阳镇现场核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姚大菜场为个人经营的蔬菜平价店,位于建湖县建阳镇马厂村四组。在该店周边聚集约有10家临时摊点,主要从事蔬菜、家禽、水产等农副产品经营。

2、临时摊点中仅1户出售活禽及已宰杀的家禽,现场未发现宰杀痕迹,也未发现污水外排情况。另有3家贩卖鱼虾摊点,有污水随意倾倒在路面。

 

部分属实

1424日,建湖县建阳镇已组织人员取缔姚大蔬菜平价店周边的临时摊点。425日,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建阳镇再次对该地段进行突击检查,未发现有临时摊点。

2、建湖县建阳镇将强化周边环境管理,做好常态化巡查工作。

4

D2JS202204230094

盐城市大丰区育红路育红河西二村2栋的无名饭店,晚间营业,餐饮油烟扰民。

盐城市大丰区

大气

424日,大丰区组织区城管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大丰生态环境局、大中街道现场调查

1、经查,大丰区育红路育红河西二村2栋内无饭店。走访调查发现,群众反映的无名饭店可能为大丰区刘某食品经营部,该经营部在育红河西二村2栋一楼北侧租用1间房屋,用于制作卤菜。

进一步扩大排查范围发现,育红河西二村1栋内存在2家烧烤店,分别为大丰区江源道烧烤店和盐城市大丰区海之盗餐饮店。

2、经查,刘某食品经营部从事卤菜加工制作的育红河西二村2栋房屋为住宅楼,每天经营至21时左右结束。未办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室内卫生环境不佳,无排烟设施。 

江源道烧烤店餐饮油烟经多级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至店东侧。大丰生态环境监测站2022426日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对外排油烟进行监测,该店油烟排放浓度监测值符合相关标准。

海之盗餐饮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厨房排烟管道破损,目前已停业,正在重新制作排烟管道和更换油烟净化装置。

 

 

部分属实

1、大丰区市场监管局针对刘某食品经营部食品加工场所未办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行为,下达《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关闭卤菜加工场所;根据业主申请,重新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仅从事食品销售)。

3、大丰区要求海之盗餐饮店在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前,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5

D2JS202204230088

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健康路北侧,江苏鑫佳苑建筑装配有限公司,夜间22点至凌晨1点,生产及运输噪音扰民,扬尘污染严重。

盐城市大丰区

噪音

426日,大丰区组织新丰镇、住建局、大丰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是江苏鑫佳苑建筑装配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裕北村六组,已填报排污登记表。该公司距离最近的南侧居民和东北侧居民约30米。

2、该公司生产工艺为原料(镀锌板、碳钢板)-激光切割-折边-成型-成品(框架结构件)。生产设备均设置在封闭厂房内,生产时无扬尘,激光切割及行吊装卸货物时会产生一定噪声和切割粉尘。该公司生产时间为7:3011:3014:0017:00,夜间不生产。运输一般在白天进行,近期仅202233日运输至22时。

3426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盐城市大丰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生产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北侧外1米、厂界东侧外1米、厂东北外敏感点居民房屋西南外1米、厂东南外敏感点居民房屋西北外1米均达标。

 

 

部分属实

1、目前该公司已调整设备布局,尽量将生产设备远离居民侧。

2、大丰区将督促企业加强现场环境管理,合理安排生产、装卸、运输时间,生产时关闭门窗,减轻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6

X2JS202204230057

盐城市响水县双港镇合浦村,响水宏鼎建材有限公司(原圣达船厂内),建设石子厂、洗沙厂,无环保手续及环保设施,运输生产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使用化工园区的建筑垃圾作为原料,异味刺鼻,雨天流淌黄色污水。

盐城市响水县

大气

424日,响水县组织响水生态环境局、双港镇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是响水宏鼎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鼎建材”),位于响水县双港镇合蒲村原圣达船厂内,该公司石子、镍铁合金冶炼炉渣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324日通过响水生态环境局审批,镍铁合金冶炼炉渣加工项目未投入运行。该公司现场建有石子加工项目,群众反映的“洗沙厂”是该公司石子加工项目的一个工段。

2、现场检查发现,宏鼎建材现场未生产。该公司石子加工项目生产工艺主要为一次破碎、二次破碎、筛分、洗砂。该公司未按环评审批要求建设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未建设洗砂废水沉淀池、车辆冲洗水沉淀池和初期雨水沉淀池,未安装隔音门窗、隔声垫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现场的原料和产品已采取了覆盖措施,无车辆运输,但厂区道路有扬尘,正常生产时运输过程存在扬尘污染。

3经查,该公司自20213月份以来共进工程拆建原料约70500吨,共出售约44000吨石子用于铺路等,厂区内存放约26500吨原料及产品。现场未发现使用化工园区的建筑垃圾作为原料,无刺激性气味及流淌黄色污水的情况。

 

 

部分属实

1、响水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的行为立案查处。

2、响水县责令该公司按环评要求建设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及时完成石子加工项目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

3、响水县要求该公司清理厂区道路的扬尘,及时洒水,对扬尘进行管控。

4、响水县将持续跟踪督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7

D2JS202204230081

盐城市东台市梁垛镇牌楼村,众鑫电镀厂,晚间21点后排放废气,电镀酸味扰民。近期停产应付中央环保督察。

盐城市东台市

大气

424日,东台市组织梁垛镇及相关部门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是东台市众鑫镀业有限公司,位于梁垛镇牌楼村,主要从事热镀锌加工。该单位热镀锌加工项目20039月经原东台市环保局审批,已通过“三同时”验收。20206月取得排污许可证。

2、经查,该公司建设项目为热镀锌加工,无电镀工序。厂区东侧为204国道,南侧为安时路,西侧为牌楼村村部,北侧为农田。该项目未设置卫生防护距离,距离厂区最近的村民住宅约100米左右。该公司使用天然气为燃料,工艺废气建有碱喷淋废气吸收装置和布袋除尘吸收装置。

424日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未生产。经核查该单位用电情况,41日之前正常生产,存在晚间21点后生产的情况。在气压较低及特殊天气情况下,会对下风向的居民产生一定影响。因企业未生产,未开展废气监测。

3、经查,该公司热镀锌项目是来料加工,主要客户来自镇江市企业,加工物件为网格桥架。受疫情影响,跨地级市交通受阻,202241日起未进行加工作业。424日现场检查时,厂区内无加工物料。

 

部分属实

1、待该公司恢复生产后,东台生态环境局将对该公司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排放进行采样监测,视监测结果对该公司进行后续处理。

2、东台市将强化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8

X2JS202204230052

盐城市阜宁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集中区,盐城德安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间位芳纶项目未通过能评审批,无排污许可证,聚合车间违规使用危化品二乙胺、液氨,聚合、纺丝、回收精馏车间,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聚合反应副产品氯化铵(500多吨),随意堆放在厂房内,气味刺鼻。

盐城市阜宁县

大气

424日,阜宁政府组织县发改委、工信局、行政审批局、应急管理局、阜宁生态环境局、高新区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盐城德安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间位芳纶项目实为年产3000吨芳纶纤维项目,该项目于20161月经原盐城市经信委备案,节能评估手续正在办理中

2经查,该公司一期年产6389.6吨苯二胺项目于2020124日取得排污许可证二期年产3000吨芳纶纤维项目于202110月完成建设,排污许可手续正在办理中

3经查,群众反映的聚合车间为年产3000吨芳纶纤维项目生产车间。芳纶纤维项目为非危化品项目,由企业自行组织安全条件评估论证、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方案论证和竣工验收。该项目已于2018922日通过了安全条件评估论证,2021518日通过了设施设计审查,20211215日通过了建设项目试生产专家认证,目前该项目处于试生产阶段。通过查阅安全设计专篇内容,聚合车间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原料包含二乙胺和液氨。

4经查,该公司聚合车间纺丝车间DMAC回收车间均已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现场检查公司聚合车间未生产,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正在进行改造DMAC回收车间未生产纺丝车间正在生产,但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未正常运行。

5经查,公司聚合车间内存放有约10吨副产品氯化铵,未及时转运至2号仓库内,现场异味明显。

 

部分属实

1阜宁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芳纶纤维项目未办理排污许可证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未正常运行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2阜宁县已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限期完成节能审查。

3、阜宁生态环境局要求企业纺丝车间正常生产时配套废气治理设施必须规范运行。

4、阜宁县应急管理局加强安全巡查,确保该公司副产品氯化铵及时转运,规范贮存。

 

9

D2JS202204230080

盐城市亭湖区开放大道22号阆院小区,雨污分流工程破坏小区绿化,施工期间裸土未覆盖,扬尘污染严重。

盐城市亭湖区

大气

424日,亭湖区组织五星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亭湖生态环境局现场核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是盐城市亭湖区五星街道印汽社区阆院公寓小区雨污分流工程,工程内容是将阆院公寓小区内原有合流管道进行雨污分流,该工程于2022331日正式进场施工,目前已完成总工作量的30%左右。

2、根据阆院公寓小区雨污分流工程设计方案,该工程管道铺设时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小区部分公共绿地。现场核查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已将需开挖部位的树木移植到其他地方,施工中有少量绿地被占用、绿化损坏的情况。

3、现场核查时,该小区雨污分流工程施工完成的部位已用防尘网覆盖到位,正在施工的管道开挖段堆土未覆盖,施工现场降尘措施不到位、洒水频次不高,有扬尘产生。

 

 

部分属实

1、亭湖区已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对裸土进行覆盖,并加强施工管控,加大现场洒水频次,有效降尘抑尘。目前,裸土已全部覆盖到位,并在现场配备了洒水设备定时洒水降尘。

2、亭湖区已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前对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的绿地进行补植。

 

10

D2JS202204230077

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人民北路与振北路交叉路口往北100米,河道污染严重,散发恶臭,河道北侧堆放生活垃圾及装修垃圾;人民北路与振北路交叉路口往北150米的十几家餐饮店,餐饮油烟扰民。

盐城市亭湖区

424日,亭湖区组织新兴镇政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利局、城管局、亭湖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人民北路与镇北路(即信访人反映的的振北路)交叉口往北100米的河道是新兴镇同心村中心河,西至人民北路,东至东伏河,全长2.1公里,平均河宽8米,系村级河道。

2、现场检查时,该河道水体观感较好,无异味,未发现河道两侧有污水直排情况。2022424日,亭湖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同心村中心河上、中、下游3个点位水质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无异常。

3、经查,同心村中心河南、北两侧未发现有生活垃圾、装修垃圾堆放的情况,但在河道居民点附近岸坡上有零星的塑料袋、饮料瓶未及时清理。

4、经查,人民北路与镇北路交叉路口往北150米处西北侧为农田,东北侧为新兴镇同心村二组农庄,西南侧为中石化新兴油库,东南侧为同心佳苑小区,对周边500米范围内进行排查,未发现有饭店、餐饮等经营场所。

部分属实

1新兴镇政府对岸坡零星的垃圾进行清理,目前已整改到位。

2新兴镇政府结合河长常态巡河制度,加大河道巡查保洁力度,及时清理河岸垃圾,确保河道整洁。

 

11

D2JS202204230078

盐城市亭湖区新洋街道水岸华庭小区,小区外南侧空地堆放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盐城市亭湖区

土壤

424日,亭湖区组织新洋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住建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空地位于盐城市亭湖区新洋街道水岸华庭小区(盐青路65号)一、二期南侧,为该小区三期项目待开发地块,占地面积约28亩。

2、现场调查发现,水岸华庭小区南侧待开发地块上有约1000立方米建筑垃圾。经了解,该地块已做围挡,但开发企业未管理到位,个别水岸华庭小区居民装修的建筑垃圾偷倒在此处,现场未发现其他生活垃圾。

 

部分属实

1亭湖区新洋街道办事处已对该地块上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并用防尘网进行了覆盖,督促开发企业加强对该地块的管理。

2、亭湖区将严格落实环境网格化监管责任,定期开展巡查,严防建筑垃圾乱倾倒污染环境。

 


12

X2JS202204230031

盐城市大丰区海丰农场,上海海丰水产养殖场有限公司旗下斗南养殖场,在盐城珍禽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缓冲区内未落实国家退鱼还湿政策,从事高密度水产养殖,严重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


生态

424,大丰组织上海农场,区自规局、农业农村局、大丰生态环境局赴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是上海农场有限公司下属上海市海丰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海丰水产),位于珍禽保护区南二缓冲区内的斗南养殖区,鱼塘约1.9万亩。

2、自2019年起,上海农场有限公司开始启动相关整改工作,2019-2021年逐步收回塘口1700亩,其中1200亩实验推行生态化养殖方式。202235日,上海农场有限公司与北京中蕾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斗南渔场生态修复技术方案》的技术服务协议,实施水产养殖生态化改造

 

部分属实

上海农场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按照保护区管理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资金,加快整改到位。


13

D2JS202204230048

盐城市滨海县华泰路13号,宏东生态环境绿地有限公司,生产时异味、噪声扰民。

盐城市滨海县

大气

424日,滨海县政府组织开发区工业园、滨海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为江苏宏东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华泰路北侧1号。该公司生物质能热电项目于20081114日经原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批复,2*75吨生物质能锅炉烟气内干法喷钙脱硫脱硝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废气处理系统”)于2019331日经原滨海县环境保护局审批。该公司于202183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2020911日完成2号机组及废气处理系统的环保自主竣工验收,2021123日完成1号机组及配套废气处理系统的环保自主竣工验收。

2、经查,该公司锅炉燃烧废气经脱硫脱硝+多管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00米烟囱对外排放,并配备联网烟气自动在线监控设备。202232919时和20时,该公司因石灰石气动阀故障导致1号废气在线监控设施二氧化硫浓度小时数据超标,经抢修排除故障后,21时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联网数据恢复正常。该公司因疫情影响原料供应等原因,从202243日起停产至今。

3、经查,该公司生产设备采取隔音措施,疏水末端加装消音器和消音室,锅炉顶部对外排气处加装消音器,在燃烧锅炉电机外部增加隔声罩,风机进口安装消声器。现场检查时因该公司停产无法对正常工况下开展噪声监测。2022128日,生态环境局监测人员对该公司厂界、厂界东侧阜中小区(与该厂相隔人民南路)点位昼间噪声排放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标准。现场检查时因该公司停产,无法对正常工况下噪声开展监测。

部分属实

1滨海县将督促该公司对废气在线监测系统完成升级改造并定期维护。

2、滨海生态环境局将加大对该公司监督监管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依法依规查处。

14

D2JS202204230036

盐城市射阳县四明镇通洋工业集中区,盐城稳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21年尚未取得环评就进行生产作业,目前生产内容与环评不符,生产时扬尘、噪音扰民。

盐城市射阳县

大气,噪音

424日,射阳县政府组织四明镇、县工信局、射阳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是盐城稳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稳安公司),位于射阳县四明镇通洋工业集中区,该公司年产60000立方米环保砌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1231日经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已完成环保“三同时”自主验收;2022120日填报排污登记表。公司周边100米范围内无居民。

2、经查,该公司于202111月安装调试设备,12月下旬完成建设,20211231日取得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存在未取得环评审批意见投入建设情况。

3、经查,稳安公司建设项目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均未发生变化,不存在生产内容与环评不符的情况。

4、经查,因疫情影响,稳安公司已于2022414日停产。424日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场地中心路部分损坏,原料堆场无围挡、未完全覆盖,厂区内有积尘;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存在一定影响。

 

 

 


1、射阳生态环境局对稳安公司原料堆场未完全覆盖、无围挡措施及未取得环评审批意见投入建设等行为立案查处。

2、射阳县要求稳安公司完成原料堆场围挡、覆盖,并完成场地环境整治。

3、射阳县将加强日常生产监管,提升扬尘、噪声管控效果。

 

 


15

D2JS202204230030

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石丰村时新一组南侧,卯酉河水体黑臭,漂有白色垃圾,散发异味。

盐城市大丰区

424日,大丰区组织新丰镇、区水利局、大丰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石丰村时新一组实际为时丰村一组,该组南侧的四卯酉河新丰段全长约9.5公里,其中时丰村段长度约1500米。四卯酉河新丰镇境内有2个监测点位,监测结果显示自2021年以来水质均达地表水Ⅲ类标准。

2、经查,四卯酉河时丰村一组段水体未见异常。两岸附近无生产型企业,也无大型畜禽养殖场。424日下午,大丰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四卯酉河时丰村一组河段水体进行了取样,监测结果表明该段水质为Ⅲ类水,不属于黑臭水体。

3、现场检查时,四卯酉河时丰村一组河面有少量白色漂浮物。

 

部分属实

1424日,新丰镇组织人员对四卯酉河时丰村一组河面白色漂浮物进行了清理打捞。

2、大丰区将严格落实河长制,配足人员设备,强化日常巡查,保证四卯酉河面清洁。

 

16

X2JS202204230021

盐城市大丰区港区石材产业园江苏和鑫顺保温材料有限公司、西团镇工业园区江苏乾晋岩梅科技有限公司,1.使用高硫炭作燃料,废气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排放VOC、二氧化硫、酚醛等废气,异味刺鼻;2.车间内粉尘无组织排放;3、焦炭、玄武岩、矿渣等原料露天堆放,扬尘污染严重,雨天粉尘随雨水直排下水道,且有大量红水;4、生产时跑冒滴漏、管道破裂、清洗储罐等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排下水道;酚醛储罐清洗废水和沉淀物为危废,去向不明;冲天炉冷却水未按环评要求循环使用,直接排放;无应急设施和应急预案;5、生产车间噪音扰民;6、江苏乾晋岩梅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审批擅自扩大规模。


大气,

424日,大丰组织港区、西团镇、大丰生态环境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现场调查

)关于江苏和鑫顺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1、该公司位于盐城市大丰区港区石材产业园石材六大道南侧,年产6万吨岩棉制品生产线项目于20182月经原盐城市大丰区环保局审批。该项目共2条生产线,分2期建设。一期年产3万吨项目已完成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二期年产3万吨项目于202112月建成,正在开展三同时验收工作。20209月取得排污许可证。

2、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亦于2022415日委托中检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为干基全硫率0.65%,不属于高硫炭。2022424日现场核查时,该公司停产,不具备现场采样监测的条件。

3、经查,该公司配套建成两套布袋除尘器,企业自行将切割工段产生的粉尘(环评批复无组织排放)集中收集,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2022424日现场核查时,该公司停产,不具备现场采样监测的条件。

4424日现场核查时,焦炭已入棚贮存,有部分玄武岩和矿渣存放在室外,均已按要求采取覆盖措施,无明显扬尘。

该公司曾因废岩棉(岩棉残次品)暂存库防雨淋措施不到位,受雨水浸泡导致雨水发红(岩棉生产原辅料中含有酚醛树脂粘合剂,在水中浸泡会致水颜色变红),该公司及时将红色雨水回抽,用于渣球生产,未进入外环境。目前,该公司已完善废岩棉库的防雨淋措施和雨水收集、回用系统。

5、经查,该公司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是废气吸收废水,该废水量约为35/年,委托联合水环境(大丰)有限公司处理,并无其他生产废水;历次现场检查中,未发现跑冒滴漏、管道破裂之情形;脱硫碱液、液氧和酚醛胶等物料储罐皆无需清洗,不产生清洗废水和沉淀物;熔化炉(俗称冲天炉)冷却水循环使用,需不断补充软水,不存在直接排放的情形;该公司已按环评批复要求建设了100m3应急池、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11011日经盐城市大丰生态环境局备案;已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生产现场设置了有毒气体报警装置、冷却水设施、应急坑等相关应急设施。

6、该公司一期建设项目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已通过验收,验收检测报告显示厂界噪声能够稳定达标排放;企业周边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噪声敏感目标;2022424日现场核查时,该企业不生产,不具备监测条件。

(二)关于江苏乾晋岩棉科技有限公司

1、该公司位于盐城市大丰区西团镇工业园区,年产6万吨岩棉制品建设项目于201711月经原盐城市大丰区环保局审批。该项目共2条生产线,分2期建设,一期年产3万吨项目,二期年产3万吨项目,均已通过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201911月取得排污许可证。
2
20221月,因企业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大丰区人民政府向西团镇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做好节能审查手续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停产整改,设备主控室已贴封条。

32022416日,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库存焦炭进行采样检测,结果为干基全硫0.56%,小于0.8%,不属于高硫炭。2022424日现场检查,该公司停产,不具备采样监测条件。

4、该公司车间内无组织粉尘主要为原料仓库和一般固废仓库物料贮存时产生。根据该公司自行检测报告(2019年至2022年共委托检测无组织废气4次),均显示无组织废气可达标排放。

5、该公司焦炭、玄武岩、矿渣等生产原料均贮存在室内,不存在受雨水冲刷的情况。前期大丰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日常检查和2022424日现场检查中,均未发现有原料露天堆放现象。

6、该公司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不从事储罐清洗等生产活动,主要废水为碱式喷淋塔喷淋水和生活废水,已建成喷淋塔喷淋水收集池,喷淋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乡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前期大丰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日常检查和424日现场检查,均未发现有废水跑冒滴漏和管道破裂等现象。

该公司使用酚醛树脂作为粘合剂辅料,贮存酚醛树脂的吨桶由厂家回收,不从事储罐清洗活动;酚醛树脂为粘稠状液体,使用时根据产品要求加水进行调和配比,无沉淀物产生。

该公司熔制炉冷却水已建成冷却水循环水池,因高温蒸发,需定期补水,所有冷却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该公司已建设事故应急池,并按要求配备相关应急设施和应急物资,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已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生产现场设置了有毒气体报警装置、冷却水设施、应急坑等相关应急设施。

7、经核查,该公司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和其他敏感目标。2022424日现场检查,该公司停产,不具备采样监测条件。

8、该公司年产6万吨岩棉制品建设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环评审批手续、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排污许可证。根据盐城市节能监测站《两高项目节能监察专项行动监察表》,乾晋岩棉2021年实际产量为岩棉条45324吨,未超过审批规模。

该公司年产6万吨岩棉制品建设项目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

 

 

部分属实

1、大丰区责成乾晋岩棉公司加大日常清扫和人工洒水降尘频次,水喷雾降尘设施正常使用。

2、大丰区要求两家企业在取得节能审查意见前,不得恢复生产。

3、大丰区严格落实长效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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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30017

盐城市大丰区南翔西路,江苏劲力化肥有限公司,老厂区北侧拆迁施工,扬尘污染严重。

盐城市大丰区

大气

424日,大丰区组织大丰经济开发区、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大丰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是江苏劲力化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劲力化肥公司”)生产区厂房拆除现场,位于大丰经济开发区南翔路以北,劲丰路以东,老斗龙港以西,占地面积约350亩。劲力化肥公司于20194月全面停产并申请关闭退出,2020年被大丰区列为关闭退出企业。目前,该公司生产设备、生产物料已全部清空,正在实施厂房拆除。

22022124日,劲力化肥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与江苏威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达建设公司”)签订《房屋拆除工程合同》,由威达建设公司对劲力化肥公司生产区厂房、生活办公区房屋(1-6号宿舍楼除外)进行拆除。

3、自2022418日起,威达建设公司未进行厂房拆除作业,主要在现场进行钢筋整理打包以及混凝土地基开挖工作。424日现场检查时,劲力化肥公司生产区拆除施工现场有一定扬尘,洒水抑尘效果不明显,拆除施工现场及建筑垃圾临时堆场未覆盖到位。

424日,大丰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劲力化肥公司生产区厂房拆除工地无组织颗粒物进行监测,厂界东南外10米处(上风向、厂界西北偏北5米(下风向)、厂界西北外侧5米(下风向)、厂界西北偏西5米(下风向)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

 

部分属实

1、大丰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威达建设公司拆除劲力化肥公司厂房过程中扬尘防治不到位的行为立案查处。

2、大丰区要求威达建设公司采用塑料防尘网对拆除施工现场以及建筑垃圾进行全覆盖,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湿法作业,正常使用雾炮洒水车降低作业过程中的粉尘排放,严格密闭运输。

 

 


18

D2JS202204230014

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盈通建材有限公司,沙石露天堆放,扬尘污染严重。


大气

424日,大丰区组织大丰港经济开发区区管委会、区住建局、大丰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是盐城盈通建材有限公司,位于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物联大厦北侧,主要经营范围为建筑用砂加工;建筑装饰材料(除危险化学品)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普通货物仓储等。该公司年产机制砂1000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323日经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一期年产机制砂300万吨项目已建成并完成环保自主竣工验收,2021119日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2424日现场检查时,一期年产机制砂300万吨项目未生产。检查发现现场堆放有约13万吨砂石骨料(成分为鹅卵石、玄武岩石子、机制砂),地面已硬化;堆场东侧有占地面积约600平方米的机制砂未遮盖,西南侧机制砂堆场有约100平方米防尘网破损。

大丰生态环境监测站于424日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浓度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界东南角(上风向)、厂界西北外10米(下风向)、厂界西北偏北10米(下风向)、厂界西北偏西10米(下风向),均符合相关标准。

 

 

 

部分属实

1、大丰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物料堆场未及时遮盖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2、大丰区要求该公司及时遮盖物料堆场,并保持常态化。

3、大丰区要求该公司加强布袋除尘器的日常运维和管理,确保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颗粒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现场环境管理,增加洒水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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