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二批)

发布日期:2022-05-06 11:03 浏览次数: 字体:[ ]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三十二    202255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JS202204250081

盐城市射阳县兴桥镇工业园区内的一家碎石加工厂,露天堆放原料及成品,扬尘、噪音扰民,无环评手续。

盐城市射阳县

大气,噪音

426日,射阳县组织射阳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兴桥镇现场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是杨某建筑材料加工点,位于射阳县兴桥镇兴盛大道88号兴桥红星纺织工业园内,主要从事石子、石粉生产,未办理营业执照,无环评手续。

2、经查,该加工点自20223月份停产至今,场地上堆放约5000吨废建筑石块,约400吨产品(石子240吨、石粉160吨),原料和产品采用防尘网覆盖,但覆盖不完全。该加工点生产时有粉尘、噪音产生,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影响周围环境。

 

 

部分属实

1、射阳生态环境局对该加工点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2、射阳县政府将严格落实网格员日常巡查制度,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查处。

2

D2JS202204250069

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富民工业园区,利豪塑业、超越塑化、老种子站厂房内靠大仓路一侧的厂,时有异味扰民,已持续56年。多次反映无果。

盐城市亭湖区

大气

426日,亭湖区组织便仓镇政府、亭湖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是盐城利豪塑业有限公司、江苏超悦塑化有限公司、盐城市亭湖区朗骏机动车配件厂3家企业。盐城利豪塑业有限公司年产2万件电动车配件项目于2016930日通过原盐城市亭湖区环境保护局“三个一批”登记备案管理,2020513日完成排污许可登记。江苏超悦塑化有限公司年产2000PVC电缆料和500吨塑料制品项目于2008928日经原盐城市亭湖区环境保护局审批,20161220日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2020425日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盐城市亭湖区朗骏机动车配件厂无工商营业执照及环保手续,主要从事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加工及销售。

2、现场检查时,盐城利豪塑业有限公司正在生产。现场对盐城利豪塑业有限公司有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废气排口、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数据均未超标。

现场检查时,江苏超悦塑化有限公司正在生产。现场对该公司有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苯乙烯)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数据均未超标。

现场检查时,盐城市亭湖区朗骏机动车配件厂未生产。经调查了解,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橡胶热压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后高空排放。因该公司未生产不具备废气监测条件。

3、经查阅市12345热线平台、区信访局信访记录,上述3家企业近两年内无信访投诉。

 

 

部分属实

1、亭湖区责成便仓镇政府督促盐城利豪塑业有限公司、江苏超悦塑化有限公司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做好废气治理设施日常维护,确保废气达标排放,进一步提高废气收集处理效率,尽量减少废气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

2、亭湖区政府责令朗骏机动车配件厂立即停产,未取得相关手续前,不得生产。

3

D2JS202204250059

盐城市大丰区王港镇,原棉花总厂内的一家洗金刚沙厂,生产时大量使用硫酸,厂区沉淀池容量不足,一般不使用,生产废水直排厂区周边河道及下水道,粉尘污染严重。

盐城市大丰区

,大气

426日,大丰区组织区农业农村局、大丰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是盐城市大丰三维陶瓷板有限公司,位于盐城市大丰区棉花原种场内。该公司废旧陶瓷板回收利用(年回收陶瓷粉800吨)项目于2016122日经原大丰区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已完成“三同时”验收,2020411日取得排污许可证。

2、该公司水洗沉降工段酸洗使用98%硫酸。2021年用量为10.432吨,已报大丰区公安局王港海防派出所备案,已建立用酸台账记录。

环评中废水处理设施年进水量为11155吨、年有效工作日为300天,日均进水量约37吨。建有1套废水处理设施,容积合计约318立方米,可满足日常废水处理需求。该公司2021年金刚砂产量约100吨,全年实际用水量仅约600吨。

3、根据大丰生态环境局前期日常检查和426日现场检查情况,该公司废水处理设施均正常使用,未发现有直排厂区周边河道及下水道现象,厂区南侧雨水排口未发现有废水外排。

426日,大丰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南侧王港河断面水质进行取样监测,结果达标。

4、经查,该公司粉尘主要来自筛分包装工段,已配套布袋除尘设施。筛选包装车间配套除尘设施已密闭,使用吨袋收集粉尘,车间地面未及时清扫,积尘较多,厂区外围无明显粉尘。20224月初,受疫情影响,该公司开始停产。2022426日现场检查时未生产,不具备现场采样监测条件。

 

部分属实

1、大丰区政府责令该公司保持筛选包装车间环境整洁。

2、大丰区要求该公司采取措施提高筛选包装车间布袋除尘设施出尘口粉尘有效收集率,保持车间门窗关闭,增加日常地面清扫频次。

4

D2JS202204250058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D2JS202204080047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未发现一楼绿化改造成院落、车位的现象,与事实不符,目前全小区一楼均已改造成院落及停车位;金庭苑北区三期28栋一楼车库私自改为餐饮,油烟扰民。

盐城市盐南高新区

大气

426,盐南高新区管委会组织新都街道、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盐南高新区分局现场调查。

1、经查,金庭苑北区位于盐城市东进西路22号,小区合计28栋楼593户。其中28栋属于多层带电梯洋房,只有一个单元五层五户,负一楼为自行车库。

2、经查,33栋一楼共六户,其中五户已装修入住,一户毛坯,经对入住的五户开展核查,未发生对其房屋进行私自改造成其他用途,整个33栋一楼的绿化也均在,未有绿化进行改造成院落、车位现象。

33栋以外,小区内存在部分楼栋一层业主擅自破坏小区绿化的行为,主要涉及26-32栋、35-39栋楼一层部分业主,大约在50户左右。

3、经查,28栋负1层、负2层为刘某夫妇2020年购得,现场设有厨房操作间1间,公共区域内有餐桌、茶桌各1台,包厢4间,其中3间为独立棋牌室,1间为带餐桌的棋牌室,共有4名工作人员,居住间2间,检查人员现场未见该处悬挂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等经营资质,检查时现场未见服务餐饮经营活动。

 

 

部分属实

1、盐南高新区督促相关部门将小区绿化带恢复。

2、盐城市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制作并向当事人送达(盐)市监责改字﹝2022042601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在未经许可的情形下,不得从事食品(餐饮)经营活动;现场要求业主封堵改建排气口,厨房接入专用烟道,恢复一楼绿化。

3、盐南高新区将加大对小区业主将房屋私自改造其他用途及违建现象的巡查力度,对全区面上存在的同类问题开展专项整改行动。

 

5

D2JS202204250052

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金诚达搅拌站,生产及运输时扬尘、噪音严重。

盐城市亭湖区

大气,噪音

426日,亭湖区组织盐东镇政府、亭湖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是盐城金成达砼业有限公司,位于亭湖区盐东镇李灶村二组(19),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该公司年产4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于2010517日通过原亭湖区环保局环评审批,已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2020528日完成排污许可登记。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厂区内外路面有积尘,未采取及时清扫、洒水降尘等措施;车辆进出时未及时冲洗车身积尘;码头物料传输带未采取密闭措施防治扬尘。亭湖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厂界上风向1个点位、下风向3个点位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总悬浮颗粒物)进行采样监测,结果均低于《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规定的无组织废气总悬浮颗粒物0.5mg/m3限值。

3、据调查了解,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有车辆噪声、物料装卸噪声产生。亭湖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昼夜厂界噪声开展监测,结果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规定的昼间60dB(A)、夜间50dB(A)排放限值。

 

 

部分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针对该公司码头物料传输带未采取密闭措施的行为立案查处。

2、亭湖区责令盐城金成达砼业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环评审批要求,对码头物料传输带采取密闭措施防治扬尘;对厂区地面积尘进行清理,并采取洒水措施防治扬尘;对进出车辆车身及时进行冲洗;合理调整运输车辆和装卸物料作业时间,采取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或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噪声影响。

3、亭湖区生态环境局将持续跟踪督查,严防问题反复。

 


6

X2JS202204250034

盐城市城南新区新河街道,原宇新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地块,上千亩土壤污染严重,各类有毒致癌物严重超标。要求对该地块进行风险管控。

盐城市盐南高新区

土壤

426,盐南高新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核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为盐城宇新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新固废)退出地块,占地面积9241㎡,位于盐城市盐南高新区新河街道。宇新固废年焚烧处置6000吨危险废物项目环评于2003年通过原盐城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05年通过环保验收,20135月停业,不再处置危险废物,原场地封场退役。根据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该场地未来规划为防护绿地。

2、经查,201711月宇新固废退役场地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定为污染地块,201812月完成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201910月完成《盐城宇新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和备案工作。根据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宇新固废退役场地需修复土方量为8397.58m³,退役场地土壤中致癌风险超过10-6水平的污染物为五氯酚、六氯苯和二噁英,土壤中无非致癌危害商大于目标值1的污染物。

3、经查,《盐城宇新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污染场地土壤修复与地下水风险管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1017日取得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201911月,宇新固废将场地修复与风险管控方案上网公示,其中包含已划定管控区域的风险管控情况,并委托中科土壤环境技术(江苏)有限公司对污染地块实施修复,修复技术为异位热脱附技术+地下水隔离技术。20201月修复工程完成并通过宇新固废自主验收,202012月完成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编制,修复工程实施期间设立管控区域标识牌,采取了污染隔离和阻断等措施;修复工程完成后,场地设立管控区域标识牌并在外围设立了围挡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场地

 

 

部分属实

1、盐南高新区督促盐城宇新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尽快完成效果评估报告上报市、省评审,根据评审结论,依法落实相关要求。

2、盐南高新区将继续加强该地区的风险管控措施,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前,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7

X2JS202204250025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X2JS202204080050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安装环境监测仪无法彻底解决废气、异味扰民问题,目前该企业仍对外承接项目。要求该企业搬迁。

盐城市阜宁县

其他污染

426日,阜宁县人民政府组织东沟镇、阜宁生态环境局到现场核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企业全称为盐城市吉平人造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平公司”),位于阜宁县东沟镇海陵路19号,该公司工业用布、除尘布袋、矿用防尘喷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2005322日经原阜宁县环境保护局审批,20071123日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2020225日完成排污许可登记。

2、该公司生产废气来源于浸塑工段,经静电除油设施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阜宁生态环境局于49日开展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缝纫工段、织布工段正在生产,浸塑工段未生产,413日、426日开展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缝纫工段在生产,浸塑工段未生产,无废气产生,均不具备监测条件,现场对厂区和厂界四周排查,未发现有异味的情况。

3、经查,吉平公司工业用布、除尘布袋、矿用防尘喷头项目手续齐全,目前该公司除浸塑工段外其他工段正常生产,产品正常对外销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无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浸塑工段生产时,产生的废气可能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部分属实

1、阜宁县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废气治理效果进行评估,依照评估结果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改造,制定年度监测方案,定期对浸塑工段废气开展监测。

2、阜宁生态环境局将强化环境执法力度,增加对该企业生产过程环境监管频次,不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发现违法违规排污行为立即严肃查处。

 

8

X2JS202204250027

盐城市大丰区西团镇,江苏乾晋岩棉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审批擅自扩建二期工程,每天排放大量废气、黑烟、粉尘,严重污染周边空气。生产废水超标排放,偷排至临近五十里河。废渣露天堆放,每天大量黑色废渣转运至周边乡村小砖场,导致沿线黑色粉尘污染严重。环保检测数据弄虚作假,逃避环保部门监管。废渣未经鉴别是否属于危废,即作为一般固废处置。多次反应无果。

盐城市大丰区

大气,,土壤

426日,大丰区组织西团镇、工信局、大丰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是江苏乾晋岩棉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盐城市大丰区西团镇工业园区,该公司年产6万吨岩棉制品建设项目于2017112日经原盐城市大丰区环境保护局审批,该项目共2条生产线,分2期建设,一期年产3万吨项目,二期年产3万吨项目,均已通过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201911月取得排污许可证。

2经查,该公司年产6万吨岩棉制品建设项目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202211日,大丰区人民政府向西团镇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做好节能审查手续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停产整改。企业根据要求已停产,设备主控室已贴封条。

根据盐城市节能监测站《两高项目节能监察专项行动监察表》,该公司2021年实际产量为岩棉条45324吨,未超过审批规模。

3经查,该公司生产废气主要来自熔制、成纤、集棉、固化、冷却、切割制块等工段,正常生产时有废气产生和排放。

调阅今年以来在线监控数据以及该公司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的自行检测报告,均显示废气达标排放。

前期检查发现,该公司一般固废仓库和原料仓库易产生无组织粉尘。针对该问题,该公司已加装水喷雾除尘设施。

2022426日现场检查时,因该公司停产,不具备监测条件。

4、经核查,该公司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主要废水为碱式喷淋塔喷淋水和生活废水,已建成喷淋塔喷淋水收集池和化粪池,喷淋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乡镇污水处理厂。

前期大丰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日常检查和2022426日现场检查时,均未发现有废水外排现象。

5、经查,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炉渣、渣球、飞灰和脱硫污泥等一般固废和废机油、废旧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均室内贮存。该公司委托盐城秉旺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处置一般固废,有台账记录,经核查,与实际委托处置量一致。盐城秉旺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专用挂车拖运炉渣等一般固废,车身配备防尘罩等防尘措施。

前期,大丰生态环境局日常检查和2022426日现场检查,均未发现有废渣露天堆放和私自转运的现象。

6、该公司废气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已建成并完成自主验收,2019426日经原盐城市大丰区环境保护局备案。

该公司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验收监测和自行监测均由江苏中聚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完成。经盐城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人员和专家核查,其检测机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均合法有效。现场调取江苏乾晋岩棉科技有限公司2019 年至2022 年共14 份环境检测报告,经查,能力附表的监测内容覆盖检测报告上的项目,检测报告结果与原始数据结果一致,未发现弄虚作假情况。

7、根据该公司项目环评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炉渣、渣球、飞灰、脱硫污泥等不属于危险废物,为一般固废。

8、前期,大丰区接到针对该公司的群众投诉,主要反映该公司废气和噪音扰民问题,均已按照规范流程受理、交办、处理和答复。

部分属实

1、大丰区将督促该公司尽快取得节能审查意见,在取得节能审查意见前,不得恢复生产。

2、大丰区要求该公司加装水喷雾降尘设施。在保证安全前提下,保持门窗封闭,加大日常清扫和人工洒水降尘频次。

3、大丰区将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弹。

9

X2JS202204250013

盐城市大丰区三龙镇斗龙港沿线禁养区内的多家养殖户,粪便未经处理直排河道;砂石建材企业违规建设码头,无照经营,扬尘扰民,冲洗废水直排斗龙港;江苏宝龙集团虚假整改,废水直排。

盐城市大丰区

大气,

426日,大丰区组织三龙镇、大丰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到现场核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是三龙镇斗龙港沿线禁养区内的养殖户、三龙镇斗龙港沿线砂石建材企业及江苏宝龙集团有限公司。

2、经查,自2016年开展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整治工作以来,三龙镇已拆除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83家,目前斗龙港沿线禁养区内无畜禽养殖场(户)。

3、经查,三龙镇斗龙港沿线砂石建材单位及码头有5家,分别是盐城市轩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三龙运输站、盐城市耿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盐城市千百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张某堆场。

1)盐城市轩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预搅拌混凝土生产项目于2020120日经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设备安装阶段,厂区物料已采取遮盖措施;已建设冲洗沉淀池,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未见直排斗龙港。

2)盐城市大丰区三龙运输站码头建设项目于2021322日经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已完成自主验收,已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现场检查时,该运输站未卸货,建有码头,无堆场,物料即运即走,无冲洗废水。202012月已按要求安装粉尘在线监测系统并接入省交通厅数据平台,自安装至今未接到粉尘超标信息。

3)盐城市耿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预拌混凝土项目于20121115日经原大丰市环保局审批,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设备无生产痕迹,未建设码头。该公司因债务问题,于201914日被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查封。

4)盐城市千百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码头建设项目于2021322日经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已完成自主验收,已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卸货,建有码头,无堆场,物料即运即走,无冲洗废水。20212月已按要求安装粉尘在线监测系统并接入省交通厅数据平台,自安装至今未接到粉尘超标信息。

5)张某堆场紧邻盐城市千百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西侧,从事堆场经营,未建设码头,无冲洗废水。该堆场系张某自用,不对外经营,无须办理工商营业执照。2022426日现场检查时,该堆场部分物料未采取遮盖等防扬尘措施。

4、江苏宝龙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大丰区三龙镇斗龙渔业创新路66号,该公司龙虾、鮰鱼、南美白对虾产品加工项目于20061228日经原大丰市环保局审批,已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

20199月,该公司生产车间全面停止生产所有产品,截止202011月,库存产品全部清空后报停生产用电,仅保留生活用电至今。根据国网盐城市大丰区供电公司提供的用电记录,201910月起该公司生产用电量明显减少,202012月起生产用电量为0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停产,车间干燥无生产痕迹,厂区只有1-2名值守人员偶尔居住,无生产工人,污水处理设施处于长期停运状态。检查时西南侧氧化塘水位低于溢流口约30厘米,排口处无废水排放痕迹。

 

部分属实

1、大丰生态环境局对张某堆场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2、大丰区将督促张某堆场加强环境管理,及时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进行覆盖。

3、大丰区将加强巡查,严禁在禁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活动。

4、大丰区将加强对盐城市轩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执法监管力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10

X2JS202204250010

盐城市东台市富安镇供销社花仓对岸串场河东侧的供销社废品站,废品露天堆放,雨天污水流入南侧小河(与串场河联通),河水黑臭,多次反映无果。

盐城市东台市

426日,东台市政府组织富安镇及相关部门现场核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是富安镇供销社废品门市部,2001年起,吉某租用该废品门市部场地,从事废旧物品收购。

2、现场核查发现,该废品门市部有废钢材、废泡沫、废塑料等废品露天堆放,主要作业设备有打包机1台,废旧物品打包后陆运出售。

3、举报人反映的南侧小河,实际是原供销社棉花收购点的防火备用应急水塘,与串场河不连通,目前该水塘已废弃,被周边居民倾倒生活垃圾,环境较差。现场检查时未下雨,经调查,露天堆放的废钢材在下雨的时候,经雨水冲刷产生废铁锈水,可能会流淌入水塘。

4、经调阅东台市12345平台和东台市污染防治攻坚平台资料,近3年来,未收到关于上述问题的信访举报。

部分属实

1、东台市落实东台供销总社依法解除租用合同,取消废品收购业务,并对门市部开展全面环境整治。

2、东台市落实富安镇对南侧水塘实施环境综合整治。

 

11

D2JS202204250015

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友谊村振兴路西侧,美和光电有限公司对面的一处废品收购站,傍晚焚烧电线,橡胶异味严重扰民。

盐城市大丰区

大气

426日,大丰区组织刘庄镇、区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举报的废品收购站,实际为大丰区刘庄镇友谊村四组76号居民庄某,平时以拾捡垃圾、废品为生,拾捡的垃圾、废品堆放在自家住宅内约40平方米空地处,有废纸、废塑料、废铁等废旧物资露天堆放,未全部遮盖。该户存在拾捡堆放垃圾、废品的事实,但不属于废品收购站。

2、经查,现场有少量电线绝缘塑料及约1公斤电线铜丝存放,有剪刀、美工刀等工具,未发现有焚烧电线或其它垃圾的痕迹。

据庄某称,现场的电线铜丝是经手工剥离电线绝缘塑料,抽取铜丝,电线绝缘塑料、电线铜丝作废旧物资出售,从未焚烧过电线。

经走访庄某周边21户居民、2家企业,均表示未曾发现庄某焚烧电线或其他垃圾,未嗅到有焚烧电线或其他垃圾的异味。

 

部分属实

1、大丰区将督促庄某做好垃圾、废品的整齐堆放和遮盖,保持卫生整洁。

2、大丰区将严格落实属地网格员巡查制度,避免发生类似情况。

 

 


12

D2JS202204250009

盐城市盐南新区新都街道戴庄路13号,小唐烧烤、小朱烧烤、乐生活烤吧,向香水湾名苑小区直排油烟,未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经营噪音扰民。

盐城市盐南高新区

大气,噪音

426日,盐南高新区管委会组织新都街道、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盐南高新区分局现场调查。

1、经查,香水湾铭苑小区位于盐南高新区戴庄路13号,小区西侧沿街烧烤店共3家,分别为盐城市城南新区小唐粥烧烤店盐城市城南新区小朱烧烤店盐城市城南新区刘少俊餐饮店。

2经查,小朱烧烤厨房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由烟道输送至北侧楼外,通过配套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向西侧戴庄路排放,小唐烧烤及乐生活烤吧厨房油烟经收集通过配套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向西侧戴庄路排放。

3家烧烤店配套的油烟净化装置均为经营户自行清洗,近期未进行清洗。

3、经查,3家烧烤店经营期间有社会生活噪声产生。现场检查时3家烧烤店东侧靠小区的窗户均已封闭,未发现明显油烟机、空调等噪声。盐城市生态环境局盐南高新区分局对3家烧烤店经营噪声开展现场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符合相关标准。

 

 

部分属实

1、盐南高新区要求3家烧烤店加强日常管理,采取有效降噪措施降低店内音响分贝,减少噪声产生。

2、盐南高新区要求3家烧烤店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清洗。

 


13

D2JS202204250007

盐城市阜宁县羊寨镇外口村、王山村,村内占用大量基本农田栽种树木。

盐城市阜宁县

其他污染

426日,阜宁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阜宁生态环境局、羊寨镇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羊寨镇外口村、王山村共有3270.12亩土地用于林果、苗木种植,其中外口村2308.1亩,王山村962.02亩。

2、经查,羊寨外口村、王山村地处古黄河故道片区,属于省定古黄河扶贫片区和渠北扶贫片区交汇的地域,根据扶贫开发的规划,该地区的主导产业定性为林果产业。当地群众二十多年前开始形成以种植林果为主的产业,这些林果都是多年前栽植的。

自然资源部进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时,已经将这部分种植林果树木的土地据实进行调查为林地、园地,这些林地、园地从三调图层上已经不是稳定利用耕地。外口村涉及的2308.1亩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地类已变更为园地1753.24亩、林地554.86亩;王山村涉及的962.02亩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地类已变更为园地414.5亩、林地547.52亩。

202011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下发以来,羊寨镇外口村、王山村未发生在永久基本农田栽植林木的情况。

部分属实

1、根据自然资源部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流程将羊寨镇外口村、王山村涉及栽种林果、苗木的田块调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

2、阜宁县按照坚决止住新增、稳妥处置存量的原则,确保耕地用途管制到位

3羊寨镇做好现有永久基本农田的管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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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S202204250001

盐城市东台市新街镇丰桥村,江苏博邦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距离最近居民仅70米,烤漆房24小时生产,恶臭严重,无废气处理装置,废气无组织排放,异味扰民。

盐城市东台市

大气

426日,东台市政府组织新街镇、东台生态环境局现场核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是江苏博邦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东台市新街镇丰桥村五组88号,该公司保温墙体材料加工项目20134月经原东台市环保局审批,已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

2、经现场核查,该公司南侧厂界距居民最近距离约89米,北侧厂界距居民最近距离约227米,东西两侧为农田。

3、经现场核查,该公司无生产迹象,所有生产设备闲置。调阅用电记录及走访周边群众,该公司自2019年上半年起停产至今。据了解,该公司已被东台、南通、广东等地法院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资产查封通知书,查封后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1、东台生态环境局将持续跟踪督查,如该公司恢复生产,将依法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合法合规组织生产。

2、东台市将严格落实属地网格员巡查制度,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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