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日起,《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共11章90条,内容涵盖了政策支持、创业扶持、就业调控、公平就业、就业服务、职业教育与培训、就业援助等方面。
突出就业民生之本,弘扬崇尚劳动的社会风尚。突出就业是民生之本,《条例》规定江苏省把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多渠道扩大就业,提高就业质量。倡导树立劳动最光荣观念,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崇尚劳动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灵活就业。
坚持经济发展导向,加强政策协同。《条例》要求产业等政策与就业政策协同联动,规定了促进就业的一系列相关具体政策。一是推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高质量发展,发挥经济发展吸纳带动就业作用。二是发展数字经济产业,创造更多数字经济领域就业机会。三是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四是明确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建立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五是明确促进就业的财税、投资、外贸、金融、土地、教育和社会保障等具体政策措施。六是要求为老龄人口和响应国家生育政策的女性劳动者,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政策支持,解决社会关注的就业领域“一老一小”问题。
优化创业环境,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主要对创业服务体系、创业培训、创业载体、信贷支持、创业资源共享等作出规定。一是围绕优化创业环境,要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消除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为劳动者创业提供便利。二是发挥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引导、扶持各类主体创新创业。三是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增强劳动者就业创业和职业转换能力。四是通过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平台建设、定期发布创业项目信息、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等措施鼓励创业。五是规定公共科研资源向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开放,通过开放共享创业资源推动创新创业。
加强就业调控,稳定和扩大就业。主要对制定就业规划计划、实现人力资源高效配置、加强就业失业风险监测预警与应对处置等作出规定。一是要求建立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公平竞争、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的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机制,促进人力资源高效配置和供需动态平衡。二是支持跨地区引进劳动力,吸引外国人才来江苏省就业。三是完善就业岗位调查、工资指导线、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引导用人单位科学制定用工计划和劳动者有序流动就业。四是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和风险应对工作机制,采取措施应对就业领域的趋势性、突发性风险。五是加强失业保险制度与最低生活保障、最低工资等制度的衔接联动,增强失业保险基金共济功能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失业人员合法权益。
消除就业歧视,保障公平就业。重点围绕创造就业公平环境、消除就业歧视,促进群体平等就业等作出具体规定。一是规定推进户籍制度、用人制度、档案服务等方面改革,破除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和自由流动的障碍,畅通人力资源社会性流动渠道。二是围绕消除就业歧视,维护妇女、少数民族、残疾人、非本地户籍劳动者等在平等、公平就业方面的权益。三是明确港澳台居民、华侨、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在劳动就业等方面,与江苏省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四是规范平台企业用工,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
健全就业服务体系,规范就业服务。主要规定了就业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发挥、就业信息发布等内容。一是要求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供给机制,推进就业服务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二是规定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当免费提供人力资源供求信息发布、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就业援助、就业和失业登记等基本公共服务。三是针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不规范问题,作出禁止性规定,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四是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实现各级就业创业公共信息资源共享。五是要求把灵活就业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为各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个性化服务和专业化服务。
加强职业教育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主要对完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动校企合作及产教融合等作出规定。一是要求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公共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完善技能劳动者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机制,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二是规定实施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比照认定制度,技工院校毕业生享受相应待遇,解决技能技术劳动者职业发展“天花板”问题。三是构建多元化培训载体,规定企业加强对职工教育培训,鼓励建立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培训机制,采取订单培训、定向培养等方式,开展学徒制培养合作,为用人单位培养实用人才和熟练劳动者。四是要求对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中、高中毕业生参加职业培训给予培训补贴,为实习生办理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实习责任保险等。
聚集重点群体,实施精准帮扶。根据重点群体、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求,实施有效就业帮扶措施。一是根据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不同特点,规定相应的就业帮扶措施,精准施策促进多渠道就业。二是建立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登记制度,明确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就业援助的途径,增强就业援助的精准性。三是规定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者灵活就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等,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四是规定零就业家庭、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的特别帮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