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公共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6-02 19:15 来源:盐城发布 字体:[ ]

关于调整公共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省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统一部署,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将公共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公共场所(含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一查一扫”(即查苏康码、扫场所码)、规范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进入公共场所的人员不再需要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以上措施自发布之时起执行,并根据疫情形势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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