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盐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6-27 16:49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字体:[ ]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苏发〔2022〕3号)文件要求,各县(市、区)对建成区范围内河道进行了排查,未发现黑臭水体。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7月3日。

如有意见和异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15-88883103

电子邮箱:ycjsjcjc@163.com  



盐城市水环境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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