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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政办发〔2022〕33号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盐城市“十四五”老龄事业
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6-8 来源:市司法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盐城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62

(此件公开发布)

盐城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高质量推进新时代老龄事业发展,持续提升广大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依据《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盐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江苏省“十四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等文件,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时期取得的主要成绩

“十三五”时期,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老龄事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央、省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实践,勇于改革创新,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全市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老年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实施全民参保扩面计划,扩面总量全省第一,全国领先,获批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先行城市。企业职工养老金16连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9连涨”,社保待遇水平稳步提升。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736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全面落实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每月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共支出尊老金9亿元,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支出护理补贴1.43亿元,保障了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日益完善。健康盐城建设扎实推进,人均预期寿命从2015年的76.43岁提高至78.40岁。大力推进医养结合服务,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群,全市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71.88%。每年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免费健康体检,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5.71%。老年医疗资源配置更加丰富,全市建成老年医院2家、康复医院11家、护理院8家,开设老年医学科(老年病科)的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20家。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全市共建有养老机构178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130家(城市福利院12家、农村敬老院118家)、民办养老机构48家;各类养老床位83258张(机构养老床位41485张、居家养老床位41773张),其中护理型床位25735张,占养老机构床位62.03%;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40.46张(按户籍老年人口计算)。注重社区居家养老基础地位,居家上门服务覆盖城乡,各县(市、区)均建成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为全市城乡25万困难和高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等上门服务,接受上门服务的居家老年人数占比达12.28%。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和基地建设,累计培训养老护理员11593名,建成3个省级养老服务实训基地。

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大力发展老年文体事业,增加老年公共文体产品和服务供给,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深入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等活动,“十三五”期间,全市共有92家单位被命名为市级“敬老文明号”;29家单位被命名为省级“敬老文明号”;15家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敬老文明号”。“敬老月”期间,全市共举办各类敬老爱老助老活动800余场,走访慰问老年人近50万人次。积极发展老年教育事业,促进各方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投资1.1亿元,改扩建盐城市老年大学。

老年人宜居环境逐步改善。城乡宜居持续优化,大丰、东台获评“中国长寿之乡”,市区内环高架里程稳居苏北苏中首位,实现高铁、高速、高架、空港无缝对接。出台《盐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规范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工作。积极改造老年人居住条件,着力打造老年宜居颐养环境。开展经济困难高龄、失能、重度残疾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推进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方便老年人生活。此外,老年人社会参与条件不断优化,在政务服务、就医保健、交通出行、商业服务、文体休闲等方面的优待水平不断提高。

老年人权益得到有力保障。加强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形成以市县两级法援中心为核心、镇(街道)法援工作站为窗口、社会法律援助机构为补充、村(社区)法援服务点为依托,覆盖全市老年人的法援服务网络。加强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之间的协作联动,建立信息共享、案件会商等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诉讼、行政等多种手段,确保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快速办结。畅通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为老年人维权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法律服务,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二)十四五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战略窗口期。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与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所带来的养老服务需求变化相叠加,将给我市老龄事业发展带来新的压力和挑战,也提供了重要的机遇和巨大的空间。

总体形势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常住人口670.96万人,其中60岁以上人口183.33万人、65岁以上人口133.37万人,占常住人口比例分别为27.32%19.88%,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十四五期间,出生于第二次人口生育高峰期的60后”将逐步进入老年期,推动老龄化进程加速,预计到2025年,全市户籍人口中60岁以上人口占比将达到29.32%。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压力不断增大;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十四五”时期将处于人口老龄化与疫情防控常态化相叠加时期。空巢、独居、留守老年人家庭数量快速增加,老年人的养老、医疗、照护等问题越来越亟待系统解决,保障老年人享有普惠、均等的公共服务的压力逐步增大。随着人口年龄结构发生急剧变化,对老龄事业发展带来严峻挑战。

存在机遇: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并作出重大决策部署,为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市委、市政府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作为建设“强富美高”新盐城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细化发展举措,推动老龄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不断增强的经济实力,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提供了较强的经济基础和物质保障。老年人收入水平稳步增长、消费能力日益提升,正逐步成为促进老龄产业升级的新亮点。

面临挑战:新发展阶段老龄事业发展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口结构将发生重大转变,家庭结构小型化,独居老人和纯老年人家庭数量逐年增加,老年人需求多元化和保障多重化更加突出,老年人抚养比快速上升。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等方面任务更加繁重,老年用品和服务供给不足,老龄产业市场亟待规范;老年人康复、护理等人才短缺,老年人权益保障、社会参与、社会优待和精神关爱有待加强,全社会尊老敬老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老龄工作力量配备不足,保障投入还不够有力,老龄工作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树立积极老龄观,推进健康老龄化。更加注重创新发展,更加注重定向施策,加快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让老年人共享高品质美好生活,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盐城建设的现代化篇章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坚持党对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社会、家庭、个人共同参与、各尽其责的基本格局,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地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充分激发市场和全社会的活力。

坚持人民至上、精准施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广大老年人不断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为出发点,从老年人最关心的权益、收入、健康等方面精准发力,完善老年人经济生活保障、养老服务保障、健康支持保障和社会参与精神关爱等制度安排,不断改善老年人福祉。

坚持系统谋划、统筹发展。坚持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统筹考虑老年群体与全体社会成员、老年期与全生命周期、老龄政策与公共政策的关系,加强制度设计,完善政策体系,促进各部门涉老政策配套衔接。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着力加强老龄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统筹老龄事业城乡和区域、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老年人物质保障和精神关爱协调发展。

坚持人人参与、共建共享。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观念,加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宣传和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教育,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面向全体老年人提供基本健康服务和基本养老服务,确保老年群体依法享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老年友好型社会。

坚持保障基本,多元普惠。坚持政府在制定规划、出台政策、兜底保障、加强监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保障高龄、重病、失能、低收入等重点老年群体的基本生活,满足基本养老和健康服务需求。破除不利于老龄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老年人分类保障和服务制度,努力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不断提升老年人福利水平。

(三)主要发展目标

以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为统领,持续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到2025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共识基本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匹配的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老龄事业发展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和老年人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更加多层次、多样化,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共识基本形成,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提升。

——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得到巩固,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机制更加合理完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进一步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进一步提升,养老保险进一步规范发展。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老年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更加合理,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老年人健康水平不断提升。老年健康服务供给不断增加,服务主体更加多元,服务质量更有保障。

——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基本建立,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相衔接的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进一步发展。老龄产业规模显著扩大,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不断优化。老年群体消费潜能有效激发,养老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得到发展,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

——老年人社会参与不断扩大。城乡社区老年教育持续发展,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不断增加,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的各类平台组织更加丰富,参与渠道更加多元。老年劳动力就业相关的法律保护、职业培训、税费优惠等支持政策制度基本建立。

——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基本建立,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效果。老龄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综合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科技支撑力度不断加大。

十四五时期盐城市老龄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项目

序号

主要指标

十三五

期末值

十四五

预期目标

指标

属性

社会

保障

1

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

69.3

90

预期性

2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8.2

99

预期性

3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率(%

55

≥70

预期性

健康

服务

4

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

——

80

预期性

5

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69.9

75

预期性

6

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

65

≥85

约束性

7

人口超过50万的县(市、涉农区)老年医院建设达标率(%

11.1

100

约束性

8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康复、护理床位占比(%

20

35

预期性

养老服务

9

接受居家上门服务的老年人数占比(%

12.28

18

约束性

10

农村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

89.48

100

预期性

养老服务

11

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

——

100

约束性

12

农村具备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功能的机构建成数(家)

11

11

约束性

13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62.03

70

约束性

14

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

100

约束性

15

培育养老服务龙头企业(家)

——

3

预期性

社会参与

16

老年大学覆盖面

——

至少3所,每个县(市)至少1

约束性

17

经常性参加教育活动老年人占老年人口的比例(%

22

25

预期性

18

城乡社区基层老龄协会覆盖率(%

85

95

预期性

友好环境

19

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个)

——

15

约束性

20

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培训社区覆盖率(%

——

100

预期性

21

县(市、区)老年人法律援助覆盖率(%

70

100

预期性

22

居家适老化改造户(含社会老年人家庭)(万户)

0.8

1.2

预期性

23

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成率(%

——

95

预期性

工作保障

24

每千名老年人配备社会工作者人数(人)

1.1

1.5

预期性

25

福彩公益金用于老龄事业的比例(%

59

≥60

预期性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多维度老年社会保障体系

1健全多层次养老保制度。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的社保政策和运行机制。积极引导有意愿、有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积极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完善基本养老金待遇合理调整机制,全面规范统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制度,严格控制基金统收统支规定。落实市、县两级政府参保扩面、基金征收、待遇发放的属地管理责任。构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逐步完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推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确保相关配套政策全面落地。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

2完善公平适度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完善医保政策,健全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机制,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50%。推进智慧医保工程建设,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提高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率。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筹,探索推进市级以下医疗保障部门垂直管理,协同推进基金省级统筹。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化总额控制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巩固扩大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省级试点成果,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具有住院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按DRG实际付费。完善县域紧密型医疗共同体总额付费支付政策,充分发挥医保促医改作用。

3.加快建立照护保险制度。支持全市康养产业发展,稳妥推进失能人员照护保险,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护理等服务。科学设置筹资渠道、筹资标准、待遇标准、服务标准,做好与高龄(失能)老人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及伤残军人护理补贴政策的整合衔接,提高资金利用率。建立符合险种特点的经办服务体系,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办服务。

4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健全城乡特困老人供养制度,对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老年人实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合理制定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计划,优先满足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确保有意愿入住的特困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线作用,加大对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的高龄、空巢独居、失能、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老年人的救助力度。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效能,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面向老年人的慈善救助公益活动,解决困难老年人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优先将经济困难的高龄、空巢独居、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群体纳入基本养老服务范围并予以重点保障。强化尊老金政策宣传力度,实施精准核对,确保应发尽发。

5加快发展老年商业保险。加强宣传倡导,引导全社会树立全生命周期的保险理念,增强保险意识,充分发挥商业保险补充保障作用,满足多元化、多层次需求。鼓励创新、持续推进老年人商业保险发展。支持商业保险公司有针对性地开发专属保险产品,重点在老年人需求较为强烈的疾病险、医疗险、长期护理险、意外险等领域进一步提高产品供给。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购买责任保险。深入实施安康关爱行动为本市户籍老年人提供意外伤害保险逐步扩大覆盖,切实提升老年人及其家庭抵御风险能力。

(二)健全全过程老年健康支撑体系

1加强老年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将健康教育作为老年教育和终身教育的重要内容,推动健康教育进家庭、进社区、进老年大学(学校)。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向老年人普及营养膳食、科学运动、定期体检及合理用药、中医养生等知识。引导老年人树立健康理念,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着力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加强对社会公众的生命教育,落实老年人相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早期筛查和预防,持续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实施老年人失能、失智干预与预防项目、老年人口腔健康行动、老年人群营养改善行动,深入推进老年人流感、肺炎等传染病预防接种工作。

2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和服务。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打造成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平台。落实老年人健康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等老年人服务项目,优化老年人健康体检内容,不断提升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提高对失能和残疾老年人、老年慢性病患者、计生特殊家庭老年人的签约服务覆盖率。针对老年人特点,加强对签约医生在老年医学等领域培训力度,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将老年人健康管理作为县(市、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把老年人满意度作为重要评价指标,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绩效评价。推进老年健康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平台建设水平,实行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老年健康数据的整合与共享。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

3发展老年医疗和康复护理。优化老年医疗资源配置,建立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老年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通过新建、二级以上医院转型等方式,积极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等医疗机构,推进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到2025年,市设立1所以上三级老年医院、人口超过50万的县(市、涉农区)设立1所以上二级老年医院,全市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立符合标准的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85%以上。加强老年医院、综合性医院等医疗机构胸痛、脑卒中等疾病的救治能力建设。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活动,综合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建立适老护理、康复医疗服务体系,鼓励公共医疗资源丰富的地区将部分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转型为康复医院、护理院,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护理、康复机构,到2025年,护理院发展的区域均衡性得到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护理、康复床位占比达到35%以上。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康复服务能力,推动医疗、护理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按照充分知情、自愿选择的原则开展安宁疗护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设置提供安宁疗护服务的床位。稳步扩大安宁疗护试点,推动安宁疗护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4加强老年医学研究和临床技术推广应用。支持老年健康相关的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等临床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建立以三级老年医院和三级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骨干,二级老年医院、二级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基础的老年医学和临床技术应用研究体系,提升老年疾病防治水平。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深度挖掘中医药在老年疾病防治方面的经验,筛选确有疗效的中医治疗方法和中药复方应用于老年疾病防治。

5加强老年人疫情防控。建立完善老年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预案,完善居家、社区和入住机构的老年人疫情防控措施。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充分发挥社区、物业、志愿者、社工的作用,做好高龄、空巢独居、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医疗、生活、托管、心理慰藉等服务。强化医养结合机构和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以及平战结合制度和能力建设,提升疫情防控能力。

(三)构建医养康养融合服务体系

1增加医养结合服务供给。加强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建设,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并按规定享受税费、投融资、用地等有关优惠政策。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多种形式的签约服务、协议合作。鼓励养老机构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医疗服务机构,对养老机构设置的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到2025年,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促进农村、社区医养结合,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居家老人建立签约服务关系,建立村医参与健康养老服务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社区(镇)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老年康复、护理和临终关怀等特色科室,促进社区医养融合。各县(市、区)根据人口分布及地理位置特点,探索打造镇级医养结合区域中心。

2.促进康养融合发展。以需求为导向整合老年健康服务,支持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预防干预、养生保健、健身休闲、文化旅游、特色农业等业态深度融合。促进中医药资源广泛服务老年人群体,鼓励中医药产业基础好的地区和企业发展康养服务。发挥全民健身在积极应对老龄化方面的独特作用,研究推广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休闲项目,定期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赛事活动。推动实施长三角(东台)康养基地、大洋湾新洋港河北康养基地、大丰郁金香健康文化养生中心等项目,打造康养产业集聚高地。

3完善医养康养融合发展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统筹规划、毗邻建设,鼓励通过签约、托管、划转等方式、实现资源整合、服务衔接。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医疗服务站点,提供嵌入式医疗卫生服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实行自主定价。将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联体、医共体建设,支持大型或主要接收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机构内部设置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保障接收失能老年人和规模化、集团化医养结合机构建设的土地供应。

4加强医养康养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将老年医学、护理、康复、全科等医学人才及养老服务与管理、社会工作、健康管理等人才纳入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紧缺人才培养,为医养康养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在基层卫生健康人才使用和培养等方面向医养结合机构倾斜,医养结合机构在人才招聘时享受基层相同招聘政策。鼓励医养结合机构为有关院校教师实践和学生实习提供岗位。加强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开展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推进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培训基地建设。鼓励退休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对在医养结合机构工作的医务人员,在职称评定中视同到基层服务。

5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加强医养结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医养结合信息化支撑,发展面向居家、社区和机构的医养结合服务。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护理服务,开展老年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开展智慧健康养老产业促进行动,利用云计算、大数据、智能技术,发展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健康监测设备、智能养老监护设备、服务机器人等。加强医养结合监管考核,实施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着力解决影响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突出问题,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规范、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

(四)构建优质充分均衡养老服务体系

1健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聚焦老年人生活需求、照护需求、社会参与、生存安全等方面,健全完善市、县两级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定期动态发布管理,逐步丰富发展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开展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老年人享受福利待遇、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重要依据,评估数据全市共享共用。优先将经济困难的高龄、空巢独居、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群体纳入基本养老服务予以重点保障,并逐步扩展至全体老年人。

2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品质。推动各地建立家庭养老服务支持政策,支持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依法履行赡养义务和承担照料责任,将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打造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三社联动机制,提高居家上门服务覆盖面,75周岁以上老年人服务全覆盖,接受上门服务的老年人数占比达到18%。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独居老人家庭一键呼叫系统全覆盖。健全家庭照护床位建设运营政策,让居家老年人享受连续、稳定、专业、规范的养老服务。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新建居住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按照标准配备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并确保用房的完整性、功能性和独立性。支持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机构在社区布点,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机构养老服务,扩大社区嵌入式护理型机构和日间照料机构覆盖面,实现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协调发展。

3优化养老机构功能结构。引导机构养老向社会化、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健全养老机构建设标准、服务规范、评定体系和支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重点建设面向中低收入群体的养老机构,适度建设面向中高收入家庭的养老机构。支持养老机构开设专业护理区,优化功能结构布局,增加护理型床位供给,提高养老机构长期照护服务能力,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全周期养老服务,满足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刚性需求。每个县(市、区)建成1所医养结合型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照护机构,对特困供养对象中的失能失智老人实现集中供养,并逐步向半失能老人拓展,提高失能失智老人健康生活水平。引导和支持养老机构发挥专业优势,开展辐射周边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

4扩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大力发展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普惠性养老服务,推进普惠养老幸福工程。引导各类主体提供普惠性服务,支持非营利性机构发展,综合运用规划、土地、住房、财政、投资、融资、人才等支持政策,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优化养老服务发展环境,推进要素市场制度建设,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促进公平竞争。探索普惠养老服务的建设标准、服务标准和价格标准。

5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将加强农村养老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十四五时期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建设衔接互通、功能互补的县镇村三级养老服务设施。以增强失能失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照护服务能力为重点,满足县域范围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的集中照护需求。将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转型升级为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开辟失能老年人照护单元,拓展居家上门服务、老年人能力评估、康复护理、职业培训等功能,发挥支点作用。依托行政村、新建农村集中居住点,因地制宜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互助性老年活动站等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发挥城市养老服务的资源优势与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城市养老机构对农村养老机构开展挂钩帮扶,加快推进城乡养老服务资源和要素自由流动,积极推进城乡养老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实现城乡养老服务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以农村标准化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为支撑,确保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推进农村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支持优质品牌养老服务企业连锁运营农村敬老院和村居养老服务设施,并拓展家庭照护业务。

6提高养老服务智能化水平。提升县(市、区)、镇(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三级中心的智慧化管理和服务水平,保障散居特困以及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空巢老年人等对象实现紧急救援呼叫服务全覆盖。深入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专项普及培训,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消除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落实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发展行动,建设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加强涉及老年人健康数据的汇集整合和发掘运用,支持老年健康服务个性化和健康管理精准化。积极探索互联网+老年健康服务模式,推动线上线下结合,打造覆盖机构、社区、家庭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广应用可穿戴的老年人健康支持技术和设备,探索开展远程实时查看、实时定位、健康监测、紧急救助呼叫等服务。

(五)提升全链化老龄产业发展体系

1完善老龄产业政策措施。加强政策支持,统筹推进老龄产业发展。把老龄产业作为拉动内需、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动能,建立健全医养康养产业政策体系,完善相应的土地、融资、投资、用工、税收等支持政策。建立老龄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老龄产业发展状况和老年消费市场监测。制定老年消费支持政策,合理增加公共消费,提高养老等公共服务支出效率。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和市场化改革,引导社会力量和市场资源参与。建立市、县两级养老服务产业项目储备库,完善对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机构的奖励支持政策。

2繁荣发展老年用品市场。挖掘老年产品用品市场潜力,推动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医药、保健品等行业规范发展。积极培育适老生活用品市场,开展适老生活用品质量提升行动,研发适合老年人的智能家居产品,发展可穿戴、便携式、自助式、智能化健康监测设备,鼓励养老机构配备康复治疗、运动训练等康复器具,提高智慧健康养老水平。加快发展老年功能代偿产品,推动各类医疗器械、康复辅具的研发生产,鼓励开发助行、助浴、助餐等特制辅助产品,满足高龄、患病老年人的家庭照料和护理服务需求。发挥医养与康养市场需求的比较优势,吸引国内著名康复器械及老年辅具的研发与生产机构来盐城投资兴业。推进健康智造产业发展,支持建立老年生活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特色产业制造基地。

3促进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实施养老服务+行动,促进养老服务与信息通信、文化旅游、金融保险、教育培训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带动形成经济增长新引擎。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上下游产业相配套的各类企业和平台建设,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努力形成较高程度的养老服务细分市场。支持家政服务业发展,加快家政服务与养老、医疗及生活服务的融合发展。支持养老服务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发展一批养老服务行业龙头企业。加强老年用品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鼓励建设以老年产品用品流通为主的交易市场,构建覆盖城乡的老年用品仓储、配送和分销网络。鼓励电商平台和零售企业在敬老月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购物节活动,集中展示、销售老年用品,促进老年消费市场的繁荣与发展。建立健全养老产品和服务消费后评价体系,畅通消费者反馈渠道,营造安全放心的养老服务消费环境。

(六)构建老年人社会参与支持体系

1加快发展老年教育创新老年教育发展机制,促进老年教育可持续发展优先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健全社区老年教育办学网络,办好家门口的老年教育,提高老年人参与率。扩大优质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提升老年大学建设和服务管理水平。利用信息技术,引导发展远程老年教育,开发有特色的老年教育网络课程,增强优质教育资源的开放度和共享度。推动部门、行业企业、院校举办的老年大学进一步面向社会开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形成覆盖广泛、灵活多样、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老年教育新格局。要加大老年教育投入,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机制。

2加强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鼓励支持老年人通过续聘返聘、就业创业、人才培养、技术指导等形式发挥作用,充分保障老年人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推动用人单位与受聘老年人依法签订协议,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劳动权益和合法收入。支持老年人依法从事经营和生产活动,兴办社会公益事业。注重发挥科技、农业、医疗、教育、法律等领域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的优势专长,逐步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健全完善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老年人才开发利用的组织化水平。

3开展老年志愿服务扶持培育各类为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形成条块结合、覆盖城乡的志愿服务网络。广泛开展各类为老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在校生志愿服务和暑期实践、相关专业技能学生社会实习、社会爱心人士志愿服务等,与老年人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有效对接。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城乡社区为老年人搭建志愿服务平台,提供适合的志愿服务机会,提高老年人社会参与度。鼓励引导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劳模等五老人员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在基层社会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经验技术传授、困难群体帮扶、时代新人培育、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贡献智慧力量、服务人民群众、助力改革发展。

4加强老年社会组织建设。培育发展老年社会组织,为老年人广泛参与社会活动、提升精神文化生活品质创造条件。坚持扶持发展和规范管理并重,加强老年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和登记管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公益性、互助性、服务性、专业性基层老年社会组织建设。基层普遍建立老龄协会组织,支持基层老龄协会等涉老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老年人通过社会组织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到2025年,成立老龄协会的城乡社区达到95%以上。

(七)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体系

1加强老年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宣传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盐城市养老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治观念。完善老年人权益保护相关配套政策,健全向老年人服务保障适当倾斜的财政投入、服务评价、检查监督、奖励表彰等制度。推动涉老普法宣传教育规范化、常态化,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法治宣传活动,积极推进老年法律服务进社区、进机构,提高老年人依法维权和识别防范非法侵害的能力。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教育,将其纳入全市中小学教学内容,纳入各级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通过主题宣讲、传媒宣传等形式,宣传老龄化形势、老龄政策法规、积极应对老龄化等内容,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意识。支持大众传媒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治宣传,提供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产品。

2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强化老年人权益保障落实,健全联合执法、检查监督、综合评估等制度。严厉打击遗弃、虐待、欺诈、侵害老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完善涉老案件调解、仲裁、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广泛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消费知识宣传和消费警示教育活动,提升老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加大对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指导养老机构和社区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教育。

3.加大老年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力度。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覆盖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向城市社区和农村延伸,方便老年人及时就近寻求法律援助,重点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着力在涉及老年人的婚姻、继承、赡养、住房等领域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组织12348法律服务队,主动深入街道社区开展上门或专项流动法律服务。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畅通老年人诉求表达渠道,教育引导老年人依法诉求。

(八)构建宜居颐养型老年友好环境体系

1打造老年宜居颐养环境结合城市更新,以老旧小区改造为抓手,对社区道路设施、休憩设施、信息化设施、社区服务场所等设施和场所进行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开发老年宜居住宅,推进老年人住宅的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重点支持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大力推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加大对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工具、信号灯、隔离带等设施设备的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力度。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建设老年人便捷舒适的出行环境。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十四五时期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15个。

2完善家庭支持体系。发挥家庭在养老中的基础作用,探索建立家庭养老保障和照料服务扶持政策,建立健全困难家庭设施适老化改造补贴政策、子女护理技能免费培训和补贴政策、老年人随子女迁移的户籍政策、子女带薪陪护假制度,巩固和增强家庭养老功能,促进家庭和睦、代际和顺。支持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依法履行赡养义务和承担照料责任。将赡养父母行为纳入公民个人社会诚信档案,强化子女赡养老人的责任和动力。大力发展家政服务,落实员工制家政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建立互联网+家政服务+信用机制,促进行业诚信规范发展。加快形成长短结合,覆盖职业全周期的家政服务培训体系。鼓励社区物业企业参与和发展居家养老服务。

3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建立健全为老文化服务机制,组织开展科学、健康、形式多样的老年文化活动,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市、县(市、区)各级每年投入专项经费,编制、实施老年人精神关爱项目。推进基层单位和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完善老年精神文化生活设施网络,引导支持各类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办好法定老年节,着力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将其纳入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敬老文明号等创建内容,积极构建文明和谐的爱老敬老社会共识。畅通老年人参与社会渠道,尤其是发挥老年人在关心下一代、参与社区事务方面的作用。加强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高度关注老年人心理和精神健康问题,实施老年心理关爱项目,改善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

4加强老年人社会优待完善老年人社会优待制度体系,落实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创新、丰富老年优待措施,优化提供方式。实现本地户籍和非本地户籍常住老年人享受当地同等社会优待。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各种助老公益活动,向困难老年人提供资助或公益服务。完善公共服务场所的老年人优待标识,主动公布优待内容,车站、医院、银行、邮局、电信营业厅等公共服务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老年人优先服务标志,开辟服务专区或专窗,保留老年人熟悉的传统服务方式,做好人工服务和志愿服务,为无人陪同、行动不便等有服务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便利条件。进一步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开通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咨询、门诊、住院、取药等优先服务。

四、专项行动计划

(一)老龄健康促进行动计划。深入开展三减三健行动,面向老年人宣传倡导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促进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提升老年健康素养水平。到2025年,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80%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5%6574周岁老年人失能率有所下降。加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安宁疗护机构建设,规范发展提升基层中医馆、中医阁老年人健康服务能力。到2025年,基层提供老年人中医药健康服务适宜技术达90%以上。

(二)医养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加强医养结合人才结构、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探索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实习实训四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实施老年医学人才培养、安宁疗护能力提升项目,开展诊疗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大老年医疗护理员、养老护理员培养力度,常态化开展岗前培训、在岗轮训、转岗培训,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综合能力素质培养,建设职业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医疗和养老护理员队伍。

)家庭养老保障能力行动计划。聚焦满足长期居家的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卫生保健等服务需求,探索建立家庭照护床位,并逐步完善相关服务、管理、技术等规范。健全家庭照护床位的设置标准和上门照护服务标准,针对不同服务对象明确家庭照护床位的服务项目、服务频次、收费标准、权责义务等内容,并可结合叠加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养老服务护理补贴等政策。推进实施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参照《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健全完善居家适老化改造标准。围绕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方面,细化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清单。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激发老年人家庭的适老化改造意愿和消费潜能,带动养老服务消费升级和提质扩容。增强适老化改造过程中适老设计、改造实施、产品适配、综合评估的专业性,加强改造工作全流程评估和监管,保障适老化改造的服务质量和老年人合法权益。“十四五”末,全市新增完成居家适老化改造家庭1.2万户。

)养老服务提质增效行动计划。认真落实《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行业标准,持续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和标准落实绩效评估,建立健全保障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长效机制。十四五末,全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服务安全基本规范》达标率100%。开展养老机构标准化项目试点,培育养老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以点带面推动养老行业整体服务水平提升。全市不少于70%养老机构通过等级评定,并落实评定结果与养老机构扶持政策关联挂钩,体现不同等级养老机构在补贴标准、信用等级、行业影响力等方面的层次性和差异性。聚焦满足高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刚性需求,重点扶持发展以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为主的护理型养老机构。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在养老服务机构中布局建设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专区,制定相应的服务设施、服务规范、人员培训等标准。

)银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培育新兴消费增长点。建立市、县两级养老服务产业项目储备库,完善对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机构的奖励支持政策。组织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参加江苏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企业评选,促进养老服务产业规模化发展。挖掘老年产品市场潜力,推动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医药、保健品等行业规范发展。鼓励社会资本探索多种养老服务经营模式,推动养老服务与医疗、健康、文旅、体育等行业的融合式发展。发挥养老服务在扩大增加就业、调整产业经济结构的重要作用,十四五期间全市养老服务领域吸纳新增就业5000人,养老产业规模得到显著提升。

智慧助老行动计划。加强对涉及老年人日常生活的出行、就医、消费、文娱高频事项的智能化服务的适老化改造。实施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专项普及培训工程;遴选培育一批智慧助老志愿服务队,深入社区为老年人提供运用智能技术培训,鼓励家庭成员、涉老社会组织加强对老年人的培训。建立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问题动态监测机制,定期发布动态进展。加强智慧助老公益宣传,营造全社会帮助老年人解决运用智能技术难的良好氛围。

老年教育促进行动计划。倡导终身学习理念,将老年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加强市、县老年大学建设,优先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建立健全市、县、镇、村四级社区老年教育办学网络,提高老年教育的可及性,让更多的健康老年人入学再教育,实现养教结合。到2025年,市至少建有3所、县(市)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学(老年学校),85%以上镇(街道)建有老年大学分校(老年学校),60%以上村(社区)建有老年大学(老年学校)学习点,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25%以上。

)老年人权益保障行动计划。建立涉老涉诉案件部门会商机制,及时审结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媒体持续关注的涉老大案要案,定期开展督办,清理积案,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充分整合各种宣传资源,每年组织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盐城市养老服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教育活动,提高老年人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营造关心爱护老年人、保护老年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定期公布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典型案例,引导广大老年人积极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颐养住区建设试点行动计划。认真落实江苏省颐养住区建设运营标准,明确颐养住区的概念、建设标准、运营规范、支持政策等。以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为重点,推进住区公共设施适老化建设改造,提升老年人日常生活的便利化水平。通过在颐养住区内建设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或者整合住区周边医疗卫生、健康养老、志愿服务资源等方式,为住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文体娱乐、紧急援助等一站式综合为老服务,提升颐养住区养老服务水平。探索利用“互联网+”模式,对颐养住区进行信息化管理服务,方便为住区老年人提供服务咨询、申请、评估、服务质量投诉等。鼓励房地产开发和建设企业根据颐养住区相关标准,新建、改建颐养住区项目。到十四五末,全市新建、改建颐养住区数量不少于2

)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行动计划。围绕改善老年人居住环境、方便老年人出行、提升为老服务质量、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为老服务科技化水平以及管理保障等方面内容,按照逐级推荐、优中选优的原则,扎实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十四五期间全市至少创建15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群团组织积极参与、上下左右协同联动的老龄工作机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将本规划主要任务指标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工作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工作督查和绩效考核范围。加强正面宣传与舆论引导,健全政府与企业、社会良性互动机制,广泛动员公众参与,营造规划实施良好氛围。

(二)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作用,做实老龄委常设工作机构,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加强协同配合,保证老龄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健全完善老龄工作体系,强化基层力量配备,建设一支强有力的专业化老龄工作队伍,保证城乡社区老龄工作有人抓、老年人事情有人管、老年人困难有人帮。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老年人口增长情况,结合当地老龄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大投入,统筹安排老龄事业发展经费,建立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需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加大老龄工作经费、政策专项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对老龄事业的投入力度。加强老龄工作各项经费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落实和完善鼓励政策,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入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形成财政资金、民间资本、慈善基金等相结合的多元投入机制。

(四)强化监测评估。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老龄事业发展及工作职能,参照本规划制定本地、本部门规划或实施方案,建立完善目标考核制度,对规划实施情况定期开展自查和监督。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动态监测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督导评估,掌握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困难和突出问题,认真研究解决,确保规划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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