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大丰分局、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急危重伤病参保人员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4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24日
索引号 | 11320900014355259G/2022-22235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2-08-24 | ||
文号 | 盐医保发〔2022〕57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时效 | 有效 |
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急危重伤病参保人员门(急)诊
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大丰分局、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急危重伤病参保人员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4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24日